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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5249-君臣道-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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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统勋也算是少年得志,中进士时只有25岁。他在雍正朝先后供职翰林院与詹事府,并在南书房充当皇帝的文学侍从,主要是做文书工作。乾隆帝即位后,认为刘统勋颇有办事能力,予以擢升。乾隆元年(1736年)为内阁学士,派他去浙江协助嵇曾筠海塘治水工程。乾隆二年为刑部侍郎。后来,刘统勋因母亲去世归籍守制三年。    
    乾隆六年(1741年),刘统勋被任命为都察院左都御史,为监察体系的最高官员,俗称“总宪”。他任“总宪”一年后,上了一份疏奏,他请求皇帝遏制两位宰相张廷玉与讷亲的权力。此疏耸动朝野。刘统勋大胆指出了朝廷在用人行政方面存在的弊端,首先是朋党问题,这是针对张廷玉的。张廷玉是康雍乾三朝老臣,雍正帝遗诏身后配享太庙的顾命大臣,“遭逢极盛,然而晚节当慎”。当时,安徽桐城张氏家族通过科考、荐举、袭荫、议叙等形式,入朝为官者有19人之多,就连张氏的姻亲桐城姚氏也有子弟10人在朝为官。他建议在三年之内除皇帝特旨擢用外,张氏亲属子弟“概停升转”,以“保全”三朝老臣的清誉。刘统勋认为,张氏家族有“满招损”的可能,应该自我抑制。刘统勋又认为,作为宰辅培养的讷亲在个性上是有弱点的,请求皇帝加以训示,使之能够省改。而讷亲兼职过多,“统理部务,入典宿卫,参赞中枢,兼以出纳王言,趋承近卫”,权力太重,“任事过锐”,也非“谦受益”之道。    
    乾隆帝拒绝了刘统勋的批评,尽管乾隆帝要摆脱前朝顾命大臣的阴影是不言而喻的,但他并不想马上动张廷玉。对于自己着意培养的宰辅讷亲当然也不能否定。一般来说,英明的皇帝都不会接受这类建议,那样岂不是显得臣工比自己更高明吗?    
    讷亲是康熙朝辅政大臣遏必隆之孙。乾隆帝起用他首先是因为他是皇亲,可靠而且年轻,乾隆帝着意培养讷亲,是为使之成为日后取代鄂尔泰的合适人选。乾隆帝认为讷亲的最大特点是清廉。乾隆帝就此发布上谕说: “朕思张廷玉、讷亲若果擅作威福,刘统勋必不敢为此奏;今既有此奏,则二臣并无声势能箝制臣僚。”    
    以前,康熙帝整治明珠,雍正帝整治隆科多都是借御史上疏弹劾以开启事端,而此次刘统勋所上并非弹章,不是在弹劾二人。监察御史的权力并不只是以弹劾为权限,监督权则更广泛,凡是妨碍公益紊乱官纪的事情,都要纠正。在正常情况下,皇帝要贯彻自己的意志,也是在制度框架内行使权力的。朝廷要依靠御史制度监督考察吏治,这就是制度的作用。一切制度不论好坏,都是人在起作用。因此,不可以简单地把人治与法制对立。    
    此后,乾隆帝对刘统勋格外眷顾。十一年(1746年),乾隆帝命刘统勋代理漕运总督;十四年(1749年)任命他为工部尚书;十七年(1752年),命刘统勋以刑部尚书的身份在军机处行走;十八年(1753年),江南邵伯湖的减水闸及高邮的车逻坝决口,乾隆派刘统勋等前往检查决口的原因。    
    南河工程的总负责人是大学士两江总督高斌,在雍正朝高斌就是江南河道总督,同时他也是乾隆帝慧贤皇贵妃的父亲。此时这位治河能臣已是年逾古稀的老人。高斌虽然本人清廉不贪,但是其属员却放肆地侵吞帑银、偷工减料、贻误工期以至酿成决口的重大事故。刘统勋经过深入调查,了解真相,将情况如实向乾隆帝汇报。乾隆帝遂将高斌及其副手张师载以失察罪名革职。    
    乾隆十九年(1754年),乾隆皇帝命令清军征剿准部叛军。刘统勋又被调往巴里坤负责建立台站、转运粮草。二十年二月,北路、西路清军会师,进抵伊犁。虽然刘统勋从巴里坤运往伊犁的粮食源源不断,仍不能完全解决数万大军的粮草问题,因而在该年六月清军主力从伊犁撤回,只留下1500人驻守伊犁。    
    准噶尔酋长阿睦尔撒纳趁机发动叛乱。驻伊犁将军班第战死,定西将军永常由木垒撤退。当时刘统勋尚不知道永常已经撤军,他认为,在清军主力回撤的情况下,仅靠一千多兵力是不可能守住伊犁的,为此他上疏建言: 主力军队抵达之前应暂时把军队撤至哈密,以避免更大的损失。然而此时的乾隆帝,正为阿睦尔撒纳的叛乱及伊犁将军班第战死之事而震怒。刘统勋的建言简直是火上浇油。乾隆帝不问青红皂白把刘统勋与擅自撤军的永常一起逮捕治罪,不仅刘统勋在京的眷属刘墉等全都入狱,就连其家产也被查抄。对于贪官使用查抄手段无可厚非,对于因言论获罪的官员为何也要抄家?无非是搜查证据。未必要搜出金银交公,其他一切违反皇帝意志的什么东西都可能是罪证。    
    后来,乾隆帝又下令释放刘统勋及其家人,退回抄家的财产。显然,抄家没有得到什么罪证。乾隆帝发谕令对刘统勋敢于建言又表扬了一通: “统勋负责粮饷、马驮,行军打仗是将军之责。若是模棱之人,对此事缄默不言,倒不至于获罪”,刘统勋之获罪完全是乾隆帝头脑发昏所致。他又说,“统勋在汉大臣中尚属奋勇任事”。刘统勋勤于职守,勇于任事,又是敢于说直话的人,此时乾隆帝头脑清醒时又喜欢他。知道对这种人不必打击,至少不能无缘无故地逮治下狱并抄家。    
    乾隆帝又数次派他去审理官员贪黩案,并对他所拟的判决予以同意。刘统勋又多次出典各省乡试,任会试主考官。    
    乾隆二十一年,刘统勋被派往治河工地勘测,并取代被革职的富勒赫,主持完成加高堤坝的工程。一年后,他又前往徐州督修近城石坝。此时刘统勋已年近花甲,他事必躬亲,亲临治河工地、风餐露宿,保障了堤坝的质量与按时完工。有一次刘统勋去杨桥工地视察,那里加固堤坝的工程已经逾期一个多月,他询问误期的原因,有关人员解释说是由于柴火供应不上。刘统勋知道其中必有弊端,乃微服私访,结果发现几百辆装满柴火的车辆就停在路边。刘统勋一了解,原来是河员必须收取陋规才接受柴火,他们因无钱行贿,柴火即使运到此地也不能卸车。赶车人愁眉不展,唉声叹气。刘统勋立即回到工地,对有关河员进行严惩,杨桥堤坝很快就完工了。    
    刘统勋多年察看黄河、运河的河工,对河工症结当然有清楚的认识。与一般官吏多注重治工方略不同,他认为河工中的财物管理是治河成败的关键因素。对于河工侵吞工程帑银的痼疾,刘统勋有相当深刻的认识,并提出了对治方法。刘统勋非常清楚朝廷用于河工的钱款大多落入各级河工的腰包,这必然使治河工程的质量大受影响。从历史的经验看,这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对此,朝廷也无可奈何。尽管经常有几位河工因为贪污河费而受到严惩,但是制度性的腐败决定了官吏们总是可以逍遥法外。封建社会的法,对于异端,是法如深涧;对于贪官,往往是法如虚设。只要上下串通一气,风险也并不太大。河工用料制度形同虚设,河工们弄虚作假的本领大得很,“筑堤则削洪增顶,挑河则垫崖贴腮,买料则虚堆假垛”,另一种情况则是,河工常常以挥霍的方式把河费糟蹋了,实际效果也一样。从制度角度看,当时中国还没有成熟的会计制度和有力的监督机制,不可能有效地制止河工中贪污和浪费现象,历年的河费不断加重着朝廷的财政负担。


《君臣道》第四卷刘统勋、刘墉父子皆贤(二)

    乾隆十八年(1753年),河工道员李礅、张宾等人贪污案被揭发出来,刘统勋借此机会提出稽查河工工料计算不清的积弊的办法,制定了一套比较严格的财务纪律和报销制度,共有四条。刘统勋这四点建议治理了河工治河的要害之处。因为实际上大多数河工们治河无非是借职贪污和浪费治河经费而已,河道治理与否实在与己无关。不过如果毫无功效,就是失职,也可能受到惩罚。所以功效也必然有一些。但是如果没有水患,朝廷就不必拨款治河了,自己的财源就枯竭了。因此河务工程永远功效不大,小有成绩就不错了。刘统勋认为,首先要治理河工财务制度,才谈得上治理黄河、运河。    
    刘统勋的奏议得到朝议批准执行,河务的财政和工料管理制度初步确立,河工中历来存在的公然贪污和浪费现象暂时有所好转。    
    在此期间,刘统勋还多次奉命出京,审理贪污大案,如云贵总督恒文勒索属下案、山东巡抚蒋洲在山西任内挪用库银案、江西巡抚阿思哈受贿案等。刘统勋因政绩突出,在乾隆二十四年被授予协办大学士,两年后晋升为大学士。    
    乾隆三十五年,傅恒突然过早逝世了。傅恒留下的内阁首辅与军机处首席大臣的空缺分别由刘统勋与尹继善循例升任,而尹继善担任军机处首席大臣才七个月也去世,于是72岁的刘统勋便循例成为军机处首席大臣,做了宰相。    
    刘统勋在当宰相的两年中,正值清廷征讨大金川的关键时期。本来刘统勋并不赞成对金川用兵,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六月,清军设在木果木的大营遭到突袭、定边将军温福战死、清军四千被歼等情况发生后,正在承德避暑的乾隆帝一改好大喜功高傲自负的态度,变得烦闷不已,无计可施,竟然打算撤兵了。他马上召留守京师的刘统勋急赴热河商讨是否撤兵的问题。刘统勋当即明确反对撤军,并推荐阿桂担任主帅,阿桂果然不负众望,胜利而归。    
    刘统勋虽然一向直言,但是在某些事情上,刘统勋并不当场表态。他既不会缄默不言,也尽量不直接反驳皇帝。有一次乾隆同刘统勋谈到各省州县多有亏空的问题,说经过三天的考虑打算将亏空地区的州县官吏一律罢免,而以笔帖式(文秘翻译)代替这些官员,并让他对此事立即表态。刘统勋虽然认为这样做未免简单化了,但他并不立即表示反对,而是说: “圣上聪思至三日,臣昏耄,诚不敢立即回答,容退而熟审之”。第二天刘统勋上朝,说: “州县官治百姓者也,当使身为百姓者为之。”他的话还没说完,乾隆帝就表示收回自己昨天的意见。    
    乾隆三十八年十一月十六日(1773年12月29日),已经忙碌了一天的刘统勋又奉命入宫议事,到东华门,轿夫打开轿帘,见刘统勋已然昏迷不省,乾隆帝闻报立即派人送来抢救药品,但刘统勋已经死了。乾隆帝非常悲痛,亲临其家视丧。见到他家中十分俭素,为之感动。刘统勋实在是很符合道德标准的宰相,也堪称楷模。乾隆帝称刘统勋: “神敏刚劲,终身不失其正”,并谥号“文正”,这是皇帝给予臣工最高的称号,入祀贤良祠,对他儿子刘墉也是信任有加。    
    顺便再谈一谈刘墉。刘墉也是少年得志,乾隆二年,他中进士时只有18岁,一年后授翰林院编修。乾隆二十年,因刘统勋下狱他受到牵连遭逮治,逾月获释,但被降为编修。此后,历任安徽学政、江苏学政、山西太原府知府及山西冀宁道道台。    
    刘墉乾隆三十一年,因其在太原知府任内某知县贪污,以失察罪革职,初拟死罪,后乾隆皇帝下诏免罪发伊犁军台效力。乾隆三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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