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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6030-西方死亡哲学 :生命之旅丛书-第2章

小说: 6030-西方死亡哲学 :生命之旅丛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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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论”也不当是“泛论”,它当触及研究对象最内在的层面,揭示其最本质的内容。惟其如此,它才能成为规定、制约或统帅一本著作全部材料的活的灵魂:不仅构成该著作的逻辑起点,而且也构成该著作的逻辑终点,从而使整部著作有可能赢得一个较高的理论水准,内蕴着一种普通著作少见的整体性、有机性、逻辑性和系统性。诚然,对研究对象的“概念”把握,只能是我们对对象进行长期艰苦细致研究的一个结果,然而,无论如何,这并不妨碍我们在描述我们的研究对象时,从解析它的“概念”入手。    
    老黑格尔在其著名的《哲学史讲演录》里,曾经突出地强调了“考察”或“发现”“真的哲学概念”于“哲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他宣布:只有依据“真的哲学概念”,才有可能理解那些“根据哲学的真概念从事哲学工作的哲学家的著作”,才有可能从事本真意义上的哲学工作;“真的哲学概念”或“哲学的真概念”的“发现”,乃是哲学研究、哲学理解和哲学阐释的首要工作黑格尔著,贺麟、王太庆译。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4~6。尽管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对他的哲学概念和哲学体系提出这样那样的异议,但当我们进行哲学著述时,却不能不考虑他的这一建议。    
    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哲学识见,我们在逻辑地和历史地阐释西方死亡哲学时,将首先致力于“真的哲学概念”的“发现”,致力于“真的西方死亡哲学概念”的“发现”。    
    1死亡哲学概念的多层意涵    
    依据逻辑学的概念理论,“西方死亡哲学”是“死亡哲学”的“下位概念”。因此,在我们考察和理解“西方死亡哲学”概念时,有必要先行地考察一下“死亡哲学”概念,扼要地揭示一下它的多层意涵。


《西方死亡哲学》 第一部分死亡与司芬克斯之谜

    死亡与司芬克斯之谜    
    公元前431年,古希腊剧作家索福克勒斯(公元前496—前406年)曾写出一部杰出的悲剧《俄狄浦斯王》。他在剧中穿插进了一个非常著名的希腊神话故事——司芬克斯之谜(theriddleofSphinx)。这故事说的是,在很早很早以前,在维奥蒂亚境内底比斯地方有个人面狮身的怪物,叫司芬克斯,它向所有过路人提出一个谜,凡猜不中谜底者都要被它吃掉。许多底比斯人就这样死于非命。一天,英雄俄狄浦斯路过此地,猜中了这谜的谜底,致使司芬克斯羞愤而死。俄狄浦斯不仅拯救了他自己,而且也拯救了所有的底比斯人。这故事寓意甚深。    
    司芬克斯之谜的谜面是:什么东西先用四条腿走路,后用两条腿走路,最后用三条腿走路?其谜底正如英雄俄狄浦斯所猜中的,是“人”。值得注意的是,英雄俄狄浦斯不是神,而是人,是底比斯国王拉伊俄斯和王后伊俄卡斯忒的儿子,是科林斯国王波吕玻斯的养子。因此,他之说破司芬克斯之谜的谜底这件事便有一种普遍的人类考古学的意义:这可以看做是古代人类对德尔斐神庙门楣上的“认识你自己”的题辞的最早响应,标志着人类自我意识的最初觉醒。    
    然而,司芬克斯之谜的寓意还不止于此。因为,俄狄浦斯不是在寻常的情势下而是在他若猜不出就要和其他人一样被司芬克斯吃掉的情势下猜出这谜的谜底的。当时,俄狄浦斯的主要目的是逃离科林斯,以摆脱其“杀父娶母”“定命”,如果不是在路上遭遇到司芬克斯,如果司芬克斯十分宽容,只是同他玩一场猜谜游戏,则俄狄浦斯便势必不肯花费心思,从而便势必不可能识破这谜的谜底。这就说明,人是有惰性的,只有在他面临死亡的情势下,他才可能有效地破除自己的惰性,以其高度紧张的身心活动踏上自我认识的思想之旅。    
    司芬克斯之谜的另一层深意在于:它不是把人生理解为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理解为一个过程,一个从爬着走路到站着走路再到拄着拐杖走路的过程,一个渐次走向衰老走向死亡的过程。这就进一步说明,死亡不是游离于人生之外的东西,而是内在于人生之中的东西:它不仅如上所述是关乎人的个体实存的东西,而且还进而是关乎人之为人的东西。因此,司芬克斯之谜在把人们引向“人是什么”的思考的同时,便又把人们引向另一个同样根本甚而更为根本的问题,即“死亡是什么”的思考。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不妨说,司芬克斯之谜不仅是个人生之谜,而且更是个死亡之谜。    
    从人类历史上看,死亡不仅是一个人不能不猜的谜,一个人若不猜或猜不着便会因此失去生命(像一些底比斯人那样被司芬克斯吃掉)的谜,而且又是一个永远让人猜不透的谜,一个永远摆在人的面前、至死都困扰着人的头脑的谜,一个只要你活着,你就得不停地把它猜下去的谜。在一定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从越来越深的层面猜度死亡之谜的历史。


《西方死亡哲学》 第一部分死亡哲学是“死而上学”(1)

    死亡哲学是“死而上学”    
    于是,死亡这一非常古老的、差不多与人类同龄的谜,自从哲学问世以来,又成了一个古今中外许多哲学家热衷猜度的谜。回溯哲学史,我们差不多到处都可以看到它的内容截然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谜底。死究竟是什么?毕达哥拉斯说它是灵魂的暂时的解脱;赫拉克利特说它很平常,它就是我们醒时所看见的一切;德谟克利特说它是自然的必然性;蒙太涅和海德格尔则说预谋死亡即预谋自由,向死而在是人的自由原则;塞涅卡说它是我们走向新生的台阶;费尔巴哈则说它完全是一种“属人的规定”;有人说它是世上最大的恶,费尔巴哈说它是地上“最好的医生”,黑格尔说它就是爱本身;萨特说它是一个“偶然的事实”,弗洛伊德说它是人的一种本能,雅斯贝尔斯宣布它是“一种一直渗透到当前现在里面来的势力”,海德格尔更断言它是“此在的最本己的可能性”,只有它才能把“此在”之“此”带到明处。    
    我们中国哲学家也给出了各色各样的谜底。老子讲“出生入死”;庄子“以生为丧,以死为反”,强调“死生皆有所一体”,并认为死是自然向人宣布的无可逃遁的“天刑”;荀子讲“死,人之终也”;韩非讲“生尽之谓死”;王充讲“死者,生之效”;张载讲“死者,气之‘游散’也”;程颢讲“死之事即生是也,更无别理”;王守仁讲“死生即事变,只在人情里”;杨简讲“生死无二谓之一”;熊伯龙讲“人老而血气自衰,自然之道也”;冯友兰讲“死虽是人生的否定,而有死却又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又讲“死而后已,死了即已”。鉴于此,哲学史上又进而出现了关于死亡的“有学问的无知”:苏格拉底宣布,关于死亡本性,“我不自命知之”;萨特也宣布,死亡是一种“双面的雅努斯(Janus)”。    
    然而,事情奇怪得很,尽管古今中外哲学家对死亡这个谜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但他们对于死亡的哲学意义,对于死亡问题在哲学中的重要地位却很少有分歧。我国先秦最杰出的哲学家之一老子曾经宣布:“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老子·德经》四十二章),把培养正确的死亡意识视为哲学教育的主旨;西方古代哲学家柏拉图曾经给哲学下了一个流传千古的定义:“哲学是死亡的练习”(“thepracticeorrehearsalofdeath”);现代大哲学家叔本华又进而把死亡看做是“哲学灵感的守护神”,断言“如果没有死亡的问题,人们便几乎不会进行哲学思考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奠基人马克思也曾有言:“辩证法是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45显然他是把死亡问题同他的哲学的批判旧世界、创建新世界的革命性质和使命联系在一起予以考虑的。    
    这样,在我们面前就出现了若干种类不同的死亡之谜。首先是“死亡是什么”这样一个谜。其次是为什么人们,也就是上述哲学家,会对死亡给出如此众多内容迥然相异甚至正相反对的谜底这样一个关于死亡之谜的谜的问题。最后是为什么死亡问题竟能在哲学中占有如此显要的地位这样一个问题。显然,这里提出的问题不那么简单,因为这不仅关涉到对死亡的哲学思考问题,而且还关涉到对死亡的哲学思考的再思考问题。倘若要深层次地理解和尝试着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就不仅需要了解死亡的哲学意义,还需要进一步了解死亡哲学的意义。也就是说,在这里我们已经触及到了对死亡哲学概念的界定或对死亡哲学意涵的揭示这样一个我们打算在概论里首先致力回答的问题。


《西方死亡哲学》 第一部分死亡哲学是“死而上学”(2)

    由于死亡是一个牵涉到人类文化许多领域的大问题,死亡哲学概念的意蕴便极其丰富,包含着许多不同的层面,是很难用一两句话把它界说清楚的。但是,无论如何可以从最抽象的意义上把它界说如下:死亡哲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属于哲学这门科学,它关涉的是对死亡的哲学思考。这就是说,死亡哲学虽然以死亡为研究对象,但却有其独特的研究领域或范围,它关涉的只是对死亡的哲学思考,因而有别于其他一切以死亡为研究对象的具体科学或精确科学。    
    死亡问题是一个差不多与人类同龄的最为古老的文化问题。原始人几百万年前从“超出动物界”之日起,至少从直立人开始向智人过渡的旧石器时代中期起,面对着同类的死亡,就开始认真地思考起死亡问题来了。最初,人类的死亡思考是以原始宗教活动、原始宗教神话、原始宗教艺术和原始丧葬仪式等形式表达出来的。尔后,随着人类思维能力的提高,社会与科学的进步,于宗教、文学艺术之外,死亡又成了生物学、医学、心理学、政治学、法律学、伦理学等许多具体科学或精确科学的研究对象。今天,人类进入了原子时代,死亡问题更成为了文化的一个热点。它不仅直接影响到国际斗争和外交活动,还成了现代物理学、环境科学和社会心理学的重大课题。于是,一门综合性的新兴学科——“死亡学”应运而生了。    
    诚然,死亡哲学的产生和发展同上述以死亡为研究对象的具体科学或精确科学(确切地说,是它们的分支学科)不无联系,但是,死亡哲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却既明显地有别于这些具体科学或精确科学,也明显地有别于罗斯韦尔·帕克所开创的“死亡学”(thanatology)。例如,它并不具体地讨论“临床死亡”、“死亡的绝对体症”(如尸冷、尸僵和尸斑)、对垂危患者的高质量护理、安乐死的具体措施、植物人的死亡权利、死亡时间的确定、器官移植技术和器官遗赠手续、死刑的废除、死刑毒气室、死亡率和死亡税以及核威胁与核讹诈、核污染和核扩散等问题,它甚至也不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讨论“我的死”和“你的死”、“部分死亡”和“整体绝灭”以及伊丽莎白·库布勒罗斯死亡过程理论伊丽莎白·库布勒罗斯(Eliza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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