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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天窗-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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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坡先生某日下班回家,吃饱饭后,扪着个大肚子闲庭信步,想和陪在身边的侍女们聊聊,便问她们:    
    “我这大肚皮里,满满装着的,都是些什么东西啊?”    
    “满腹文章呀!”反应最快的一个侍女抢着这样回答。    
    苏东坡摇了摇头,表示他并不认可。另一个侍女记得先生平素说过,读书人要紧的是要有见识,以为表现的机会到了,又抢着回答道:    
    “一肚皮见识。”    
    苏东坡又摇了摇头,仍然不认可。这时朝云不能不开口了,便不急不慢地说:    
    “我看呀,您满肚子的全是牢骚。别人都在赶时髦,您却一点也不想学时新。整个一个不合时宜的人,自然满肚子牢骚呀!”    
    听了朝云这番话,苏东坡才欣然点头,而且笑了,一直笑到双手捧住肚子出粗气。    
    这个故争,过去总说它写的是苏东坡的落拓不羁。其实我侍女们如何揣摩主人的心理,如何回答才使得苏东坡哈哈大笑,才更有意思。    
    妾妇之道,本在逢迎主人,使其开心。但主人的层次有高低,要求各不相同。如不能恰如其分投其所好,马屁就拍到马腿上去了。    
    主人层次最低的是贾琏、西门庆之流。他们的要求,一般不会涉及精神的、心理的领域,先不必说。    
    薛蟠的层次高于贾琏。他有创作(“一个蚊子哼哼哼”不是吗),还懂画(画画的人不名叫“庚黄”吗),只要再努力出点名或出点钱,便可以进文联,进作协了。如果像第一位侍女那样恭维他“满腹文章”,我想他是不会不点头的。但苏东坡显然不是薛蟠。    
    宝钗的层次又高于薛蟠。不是有过那么几次,她都劝宝玉要见识世情,见识道理么?如果像第二位侍女那样恭维她“一肚皮见识”,我想她也不会不点头的。但苏东坡也不是宝钗。    
    于是乎只有善解人意的朝云姑娘,才能使我们的东坡先生捧腹大笑了。     
    回过头来再说琏二爷。像他那样搔首弄姿,时刻不忘掏出小镜子来梳头发的主,那就不必对牛弹琴去恭维他满腹文章什么的,只要说他永远都是年轻小白脸,他就会高兴得合不拢嘴了。    
    一肚子什么东西呀!    
    什么东西!    
                                                                                    (2003。12。17)    
    


第四部分:艺人的待遇艺人的待遇

    中国历史上,演艺人员地位最高的时期,除了当今,恐怕就要算残唐五代。《五代史》为“伶官”立传,便是当时演艺界政治社会实力的说明。    
    一九四九年后,生旦净丑的地位突然飚升,一时唯有土改前后的贫雇农可与相比。而昂昂乎与华罗庚、陈寅恪、梁思成辈同称高级知识分子,即老乡亲亦不能不稍逊一筹。    
    但就在五代之时,也有一个叫桑维翰的人,对皇上过于厚待演艺人员提出批评。他在《谏赐优伶无度疏》中说:    
    不久前国家出兵抵抗契丹入侵,受重伤的战士,所得的优抚,一人不过几段布帛。现在供陛下娱乐的戏子,一句台词、一个笑话出了彩,当场奖赏给他们的,便有成捆的丝绸,数万的金钱,还有锦袍和银带。战士们见到差别如此之大,心中难道不会不平?如果军心涣散,民怨沸腾,契丹再打来时,又靠谁去为陛下保家卫国啊?    
    桑维翰也是个会弄钱的主,他“家资亿万”,不像是害了红眼病,心理不平衡,才上这道奏疏的。不管其人在后世的评价如何,这番话总代表了“伶官”走红时的一种社会舆论。只要不坚持“舆论一律”,听一听也是有好处的。    
    旧社会把优伶的社会地位贬得太低确实不应该,虽然那时达官贵人捧戏子是事实,被捧的戏子为达官贵人提供服务亦是事实。这无须翻《品花宝鉴》,只要看《红楼梦》里的琪官便可知道。当然艺人也是人,人人生而平等,只要他们尊重自己,像柳湘莲那样,便没有理由不得到别人的尊重。在人家老美那里,同样是公民,同样可以竞选总统,竞选州长。问题是,把他们看成低人一等固然不对,硬要把他们抬起来高人一等,说娱乐业为百业之首,演戏的都成了高级知识分子,就未免矫枉过正得过了头了。    
    使人们娱乐,满足生理和心理的需要,也是为人民服务。只要服务得好,一次得成捆的丝绸、数万的金钱也是可以的,在这一点上我并不完全赞同桑维翰。但似乎不必给从事娱乐业的这个星那个星全都“冠切云之崔嵬”,于金钱之外再给以太多太高的荣誉。老实说,管文化界、传播界的同志,对于造成这种不正常的情况是有责任的。年龄都是到了爷爷级的人,即使没有必要听桑维翰那套危言耸听的扫兴话,自家的心态和情志,总该超脱了青春期追星族的境界,总该稍稍退了火,又何苦老发少年狂,发个没完没了呢?    
                                                                                           (2003。11。30)    
    


第四部分:艺人的待遇隔壁王阿奶

    读《湘绮楼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记“临陈丧,为写铭旌而还”。    
    这铭旌是什么东西呢?《儒林外史》第二十六回说戏子鲍文卿死后,他搭救过的向知县这时已经做了道台,到灵前来吊孝,问孝子道:“你父亲几时出殡?谁人题的铭旌?”答道别人说戏子是贱业,铭旌上不好写。向道台道:“有什么不好写?取纸笔来。”便写道:    
    皇明义民鲍文卿享年五十有九之柩    
    赐进士出身中宪大夫福建汀漳道老友向鼎顿首拜题    
    写完递给孝子道:“你就照着这个送到亭彩店内去做。”    
    这才知道,铭旌原来是介绍死者身份的一句话。这句话得由人先写在纸上,然后送到亭彩(纸扎)店去做成可以高高举起的形式,出殡时举着走在棺材前头,专门给死者增添光彩。鲍文卿是个戏子,本来毫无光彩,加上个“皇明义民”的头衔,又有做道台的“老友”落款题写,便光彩起来了。而吴修龄《围炉诗话》里谈到他在苏州见到一家举殡的铭旌则更有意思,其文云:    
    皇明少师文渊阁大学士申公间壁王阿奶之灵柩。    
    少师为太师(宰相)的副职,官居一品,文渊阁大学士又是文职最高的荣誉头衔。少师加文渊阁大学士衔,相当于国务院常务副总理,岂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官?申公之显赫自不待言,但这跟住在申公隔壁的王阿奶又有什么关系呢?当然除了隔壁邻居这一点以外,可以说毫无关系。但王阿奶的铭旌,却大言炎炎地将“皇明少师文渊阁大学士”写在上头,真可以算得是善于拉关系的了。    
    “皇明少师文渊阁大学士……”,只要不接着看下去,当然比“皇明义民”光彩得多。王阿奶的铭旌要这样写,无非意欲借重申公,增加光彩。小家子想把事办得风光一些,本也情有可原。无奈《围炉诗话》的作者却不表同情,他在谈到这一条铭旌的时候,别有用心地说道:“今人作诗,动称盛唐,……(此铭旌)可以移赠诸公。”梁绍壬又在后面加上一句:“此虽虐谑,然依人门户者可以戒矣。”(均见《两般秋雨庵随笔》卷二)这就不能不使人作进一步想:依人门户者,看来并不止一个王阿奶呢。    
    不是么?编《传世藏书》,要请季羡林先生挂名主编;印《闲情偶寄》,要请余秋雨先生为文绍介……不都是依人门户么?    
    王阿奶拉关系,还有隔壁邻居这一点关系作引子。而如今事事须凭关系,处处得找关系,能人之能,就是能从本来没有一点关系的地方“建立”起各种关系来,其难度比在铭旌上写一句大多了。    
                                                                                          (2004。1。7)    
    


第四部分:艺人的待遇潘鸿教子书

    “百家”一词,出自《荀子》。“争鸣”一词,始见于唐。“百家争鸣”一词,却到一百三十年前才出现,有一个叫潘鸿的人在教子书中写道:    
    百家争鸣,或传或不传;而言之有故,持之成理者,屈指可尽。汉世诸子,《太玄》、《法言》,实不在《孟》、《荀》下。好学而深思之,当不河汉斯言。    
    这些我是从俞樾《春在堂随笔》卷三中读到的,觉得他讲的大体不错,学术文化的发展本就是这个样子。只是他将“传”的标准定得太高,限于孟子、荀子、《太玄》、《法言》,这样当然“屈指可尽”了。    
    其实两千多年以来,在绝大部分时间段里,文化学术都是在百家争鸣的自由状态中发展的。虽然自由的程度有的时候多,有的时候少一点,但总是多和少的问题,不是有和无的问题。只有在秦始皇和雍正乾隆这类暴君统治下,以思想文字杀人才被定为国家的政策,那才是真正的黑暗时代。除此以外,即使在南北朝、五代、宋末、明末那样的乱世,读书人还是可以研究,可以创作。虽说“独尊儒术”,孔圣人后裔亦未成为罗马教皇,没有宗教裁判,更没有一手拿经书一手拿刀剑以“武化”来统一思想,规定要写什么怎样写才能发表。    
    读书人研究了,有所得,自然要宣讲,要发表,也就是要“鸣”。所得有不同,所见有歧异,又免不了要争论,即所谓“争鸣”。那时没有标准答案,人言人殊,不会是“一个声音”,也不会只是“两条路线”,热闹起来,便是“百家争鸣”。百者,言其多也。两千多年来,难道屈指可尽么。    
    如此说来,“百家争鸣”作为词语的历史虽短,作为文化现象的历史则已久长。不知怎的,一九五六年旧话重提,却使得瑟缩的读书人感觉到了早春天气,一个个都如涸鲋得水。这是为什么,难道连进过巴力门入过费边社的博士也成了佛经所说的洞里蛇,听到笛声便被催眠,身不由己地要出洞么?还是两千多年向往“百家争鸣”精神自由的情结未能消灭干净,仍在支配着他们的梦想呢?    
                                                                                (2004。1。8)    
    


第四部分:艺人的待遇“此亦人子也”

    陶渊明是否晚婚,我不知道,但他确实是晚育的。《与子俨等疏》中说,他自已“年过五十”,可是儿辈仍然“稚小”。《责子诗》又自叹,“白发被两鬓”了,大儿子阿舒还只有十六岁,小的更“不识六与七”,“但觅梨与栗”,只知道淘气。    
    东晋义熙四年秋天,陶渊明离开柴桑(九江)的家,到百里外的彭泽(湖口)去当县令。为了顾惜儿子,他从彭泽派回一名“力”(干力气活的奴仆),来帮家里做打柴挑水之类杂事,为此给儿子写了这样一封信:    
    汝旦夕之费,自给为难。今遣此力,助汝薪水之劳。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    
    因为儿子“稚小”,“自给为难”,于是“遣此力”以助其“薪水之劳”,这是出于父子之情,可见陶公之笃于天性。然而这里最感动人的,却是他在顾惜自己儿子的时候,还能够想到所遣之“力”也是人的儿子(“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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