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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悲惨世界-第131章

小说: 悲惨世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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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黑帮的组成

    

  这四个匪徒联合起来,成了一种变化多端的海怪,迂回曲折地钻警察的空子,“用不同的外貌、树、火焰、喷泉”来竭力躲避维多克阴沉的眼光,互相交换姓名和窍门,藏身在自己的影子里,共同使用他们的秘密窟和避难所,好象在化装舞会上取下自己的假鼻子那样改变他们的个人特征,有时把几个人简化为一人,有时又把一人化为几人,以致可可·拉古尔本人也以为他们是一大帮匪徒。 
  这四个人绝不是四个人,是一种有四个脑袋、在巴黎身上做大买卖的神秘大盗,是住在人类社会的地道里作恶的怪章鱼。 
  由于他们势力的伸张和因他们的关系而结成的地下网,巴伯、海嘴、铁牙和巴纳斯山总揽着塞纳省的一切盗杀活动。他们对着路上行人进行下面的政变。善于出这类主意,富于黑夜幻想的人都来找他们实现计划。人们把脚本供给他们,他们负责导演。他们还布置演出。任何杀人越货的勾当只要油水足,需要找人帮一把,他们总有办法分配胜任和适当的人手。当一件犯罪行为在寻找助力,他们便转租帮凶。他们有能力对任何阴惨悲剧提供黑演员。 
  他们经常傍晚——这是他们睡醒的时候——在妇女救济院附近的草地上碰头。在那里,他们进行会商。他们面前有十二个黑钟点,足供他们安排利用。 
  “猫老板”,这是在地下流传的人家送给这四人帮会的名称。在日趋消失的那种怪诞的古老民间语言中,“猫老板”的意思是早晨,正如“犬狼之间”的词义是傍晚。这名称,猫老板,也许是指他们活计结束的时刻天刚蒙蒙亮,正是鬼魂消散,匪徒分手的时候。这四个人是用这个字号露面的。刑事法院院长到监狱里去看拉色内尔时,曾向拉色内尔问到一件他不肯承认的案子。院长问道:“是谁干的?”拉色内尔回答了这样一句官员不懂、警察有数的话:“也许是猫老板。” 
  我们有时能从一张出场人物表去猜测一个剧本,同样,我们也几乎可以从一张匪徒的名单去估计这匪帮。下面——这些名字是由专门记录保存下来的——便是猫老板的主要伙伴的传呼称号: 
  邦灼,又叫春天,又叫比格纳耶。 
  普吕戎(原有过一个普吕戎世系,我们还会提到的)。 
  蒲辣秃柳儿,那个已经出现过的路工①。 
  寡妇。 
  地角。 
  荷马·阿巨,黑人。 
  星期二晚。 
  快报。 
  弗宛恩勒洛瓦,又叫卖花姑娘。 
  光荣汉,被释放了的苦役犯。 
  煞车,又叫杜邦先生。 
  南苑。 
  普萨格利弗。 
  小褂子。 
  克吕丹尼,又叫比查罗。 
  吃花边。 
  脚朝天。 
  半文钱,又叫二十亿。 
  等等。 
  ①见本书第二部第二卷第二章。 
  我们只提这几个,最坏的几个已经提到了。这些名字都有代表性。它不只是说明个人,而是说明一种类型。这些名字中的每一个都代表文明底下的那些奇形怪状的毒蕈中的一种。 
  这些人是不轻易露面的,并不是人们在街头巷尾看见走过的那些。他们在黑夜里狠狠地干了一晚以后,疲乏了,白天便去睡觉,有时睡在石灰窑里,有时睡在蒙马特尔或蒙鲁日一带被抛弃了的采石场里,有时睡在阴沟里。他们把自己掩埋起来。 
  这些人到哪里去了呢?他们仍然存在。他们从来就一贯存在。贺拉斯曾说他们是吹笛子的穷汉、卖艺人、小丑、江湖郎中。并且,只要社会将来还是今天这个样,他们将来便也还是今天这个样。在他们窟窖的黑顶下面,他们将永远从社会潮湿的漏隙中生长出来。他们成了鬼,再回来,依然如故,不过他们的名字换了,他们的外皮换了。 
  个人被剔除,族类仍存在。 
  他们的感觉器官还是那么一些。从剪径贼到挡路虎,那是一个纯血统。他们能猜出衣袋里的钱包,能嗅出背心口袋里的表。金和银对他们来说,是有味的。有些憨老财,可以说是具有可偷性的。那些人便耐心地跟着这些老财们。他们见到一个外国人或外省人走过,便会突然惊觉,象个蜘蛛。 
  那些人,当人们夜半在荒凉的大路上遇到或瞧见了,那模样是可怕的。他们不象是人,而是有生命的雾所构成的形相,他们好象经常和黑暗合成一体,是看不清的,除了阴气以外没有旁的灵魂,并且只是为了过几分钟的厉鬼生活才和黑夜暂时分离一下。 
  怎样才能清除这些厉鬼呢?要有光明。要有滔天泻地的光明。没有一只蝙蝠能抗拒朝曦。应该去把地下社会照亮才是。 
    
    
    
  
 
 
 
 
 
 
 
 
 一 马吕斯找一个戴帽子的姑娘,却遇到一个戴鸭舌帽的男子

    

  夏季过去了,秋季也过了,冬季到了。白先生和那姑娘都没有去过卢森堡公园。马吕斯只有一个念头,再见到那张温柔和令人拜倒的脸儿。他无时不找,无处不找,可是什么也没有找着。他已不是那个以一腔热忱梦想着未来的马吕斯,那个顽强、热烈、坚定的汉子,对命运的大胆挑战者,有着建造空中重楼叠阁的头脑,一个计划、远谋、豪情、思想、壮志满怀的青年,而是一条丧家之犬。他已陷在一筹莫展的苦境里。完了。工作使他反感,散步使他疲倦,孤独使他烦恼;广大的天地从前是如此充满形相、光彩、声音、启导、远景、见识和教育的,现在在他眼里竟成了一片空虚。他仿佛觉得一切全消失了。 
  他老在想,因为他不能不想,但是他已不能再感到想的乐趣。对他的思想向他不断低声建议的一切,他都黯然回答说: 
  “有什么意义?” 
  他不停地埋怨自己。当初我为什么要去跟她?那时我能看见她,便已那么快乐了。她望着我,难道这不是已很了不起吗?看神气,她在爱我。难道这还不美满吗?我还有什么可希求的呢?这以后已不会再有什么。我太傻了,是我错了。等等。他从不把他的心事泄露给古费拉克,这是他的性格,但是古费拉克多少猜到了一点,这也是他的性格,古费拉克开始祝贺他有了意中人,同时也感到这事来得突兀,随后,看见马吕斯那么苦闷,他终于对他说:“我看你这人太简单,只有兽性。来,到茅庐去走走!” 
  一次,马吕斯见到九月天美丽的阳光,满怀信心,跟着古费拉克、博须埃和格朗泰尔去参加索城的舞会,希望——多美的梦!——能有机会在那里遇见她。当然,他没有见到他寻找的人儿。“可是丢了的女人总能在这里找到的嘛。”格朗泰尔独自嘟囔着。马吕斯把他的朋友甩在舞会里,孤孤单单地走回家去了,摸着黑路,浑身疲倦,脑子发烧,眼睛矇眬忧郁,一辆一辆从舞会回来的车辆满载着尽情歌唱的人从他身边经过,他听到那种欢乐的声音,嗅到车轮卷起的尘土,感到非常烦乱,心灰意懒地呼吸着路旁核桃树的涩味来清醒自己的头脑。 
  他开始过着越来越狐独的生活,徬徨,沮丧,完全陷在内心的苦痛里,好象笼中狼那样,在他的悲戚中走去走来,四处张望那不在眼前的意中人,被爱情搞得晕头转向。 
  另一次,他遇见一个人,给了他一种异样的感受。他在残废军人院路附近的那些小街上,劈面遇见一个衣着象工人模样的男子,戴一顶长檐鸭舌帽,露出几绺雪白的头发。马吕斯瞥见那些白发,感到美得出奇,只见那人一步一步慢慢走着,好象心事重重,沉浸在忧伤的遐想里。说也奇怪,他仿佛认出了那人便是白先生。同样的头发,同样的侧面轮廓,至少露出在帽檐下的那部分是同样的,同样的走路姿态,只是比较忧郁些。但是为什么穿这身工人服呢?这怎么解释?为什么要乔装?马吕斯见了心里非常惊讶。当他的心情安定下来后,他的第一个动作便是去追那人,谁知他这次不会抓住他所寻找的线索呢?总之,应当跑到他近处去看个清楚,打破这闷葫芦。可是他的念头转得太迟,那人已不在那里了。他走进了一条横巷,马吕斯没有能再看见他。这次邂逅使他回想了好几天,印象才淡薄下去。他心里想道:“不用大惊小怪,这也许只是个相貌相象的人罢了。” 
    
    
    
  
 
 
 
 
 
 
 
 
 二 发 现

    

  马吕斯一直住在戈尔博老屋里,从不留意旁人的事。 
  当时住在那栋破房子里的,确实也只有他和容德雷特一家,再没有旁人;容德雷特便是他上次代为偿清房租的那人,他却从来没有和那两老或那两个女儿谈过话。其他的房客都早已搬了,死了,或是因欠付租金而被撵走了。 
  那个冬季里的一天,太阳在午后稍稍露了一下面,那天正是二月二日,古老的圣烛节①的日子,这种骗人的太阳往往带来六个星期的寒冷,并曾触发过马蒂厄·朗斯贝尔的灵感,使他留下了两句够得上称为古典的诗句: 
    大晴或小晴, 
    群熊返山洞。 
  ①基督教徒纪念耶稣初次谒庙的日子,这天,教堂里遍燃蜡烛。这一节日又名“圣母行洁净礼日”或“主进殿节”。 
  马吕斯那天却走出了他的洞,天已快黑了,正是去吃晚饭的时候,因为饭总得要吃点,唉!想象的爱情的不治之症! 
  他正跨出门坎,布贡妈当时也正在扫地,一面嘴里说看这几句值得回忆的独白: 
  “有什么东西是便宜的,现在?全是贵的。只有世上的痛苦是便宜的,它一文也不值,这世上的痛苦!” 
  马吕斯慢慢地沿着大路,朝便门方向往圣雅克街走去。他正低着头想心事。 
  忽然,在迷雾中,他觉得有人撞了他一下,他回过头,看见两个衣服破烂的年轻姑娘,一个瘦长,一个较矮,两人都喘着气,慌慌张张,飞快地朝前走,好象怕人追上,要逃跑似的。她们向他迎面跑来,没看见他,到身边便碰了他一下。马吕斯在昏暗的暮色中看见她们那蜡黄的脸,光着脑袋,头发散乱,抓着两顶不成形的包头帽子,拖着两条稀烂的裙,赤脚。她们边跑边谈。大的那个用极低的声音说: 
  “雷子来了,差点儿铐住了我。” 
  另一个回答:“我望见他们,我就溜呀,溜呀,溜呀!” 
  通过那种丑恶的黑话,马吕斯懂得:宪兵或市警几乎逮捕了那两个孩子,两个孩子却逃跑了。 
  她们深入到他背后路旁的大树下去了,只见一种隐隐的微光渐渐消失的黑暗中。 
  马吕斯停下来望了一会儿。 
  他正要继续往前走,却看见他脚边地上有个灰色小包,他弯下腰去拾了起来。那是一种类似信封的东西,里面装的好象是纸。 
  “哼,”他说,“没准是那两个穷娃子掉的!” 
  他转身喊,没有喊住她们,他想她们已经走远了,便把那纸包揣在衣袋里,去吃晚饭。 
  走到半路,在穆夫达街的一条窄巷里,他看见一个孩子的棺材,盖一条黑布,放在三张椅子上,并点着一支蜡烛。暮色中的那两个女孩回到了他的脑子里。他想道: 
  “可怜的母亲们!有一件比看见亲生儿女死去更伤心的事,那便是看着他们活受苦。” 
  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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