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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极恶梅关系 席绢-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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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孤雪方终没回头,展示着冷硬的铁石心肠,不为任何事而动摇。他是杀人不眨眼的土匪,他是劫财抢粮的乱世盗贼,他绝不心软,也不知道何谓心软……

“钟叔。”轻轻的,似是叹息。

“寨主?”钟南山顿住身子,霎时苦脸化为笑脸,连忙转身听候差遣。

“送些饭菜进去,也给些药。”很陌生的感觉,似乎不可能是他会做的事,但却又该死的涊不住脱口而出……

“是,是,我马上去!我就知道寨主是面冷心善的大好人!我立刻去伙房准备。”

大好人?说谁?!

常孤雪侧逼身子看着钟南山疾步走远的背影,觉得一切都荒谬得可笑。他……

怎么会说出邦朴的话呢?他应该更狠更绝才是,甚至不该只是让那人重伤的躺在地牢,而是在昨公便一刀解决掉才是。

记忆中……他是恶贯满盈的人……但又似乎不是,他都搞混乱了。就从这一个月以来,仿佛记忆已变得不可靠……

什么时候,他成了那种抢了钱还会分一半给孤苦贫民的人?

何时的事,他竟不再对下手的肥羊赶尽杀绝?放任他们离去,造成日后可能的后患?

如果他一直是这样,又怎么会依稀觉得以往的他从不这样?

怪透了,怪到他的生活开始错乱。

再说到女人这玩意儿,要不是那个女人胡言乱语什么他有二十七个女人之类的蠢话,他还真以为自己从没养过女人,事实上“现在”就是没有。但为什么他却“记得”自己似乎好像有过?然后一堆的疑惑,真与假、是与非的冲突便轰得他要爆炸。

那女人要是再多来跟他胡言乱语几次,他肯定会疯掉。幸好,他不会再见到了,不会……他随意扯掉身上的衣物,一脚跨入浴桶,心神仍沉浸在一片无解中,浑然不觉外头大雪正透着沁寒。兀自想着那女人,想着该不该去……

“你在做什么?!”好不容易喝蜜茶养好的喉咙再度因高亢的咆叫而破声。

站在浴桶边的是一个白衣白裙女子,仿佛对裸身出浴的景致习以为常似的,她表情平板,并充满审视,脸上甚至看不出一丁点红晕的色泽。

反观堂堂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的一名大男人,在吼叫完后,立即弯成一尾急欲被川烫好下肚的虾子沉浸入热呼呼的水里,要不是得留着鼻孔呼吸,这会儿他肯定灭顶以抗议白衣女子的目光骚扰。

不做第二人想,那白衣女子自然是梅了。

“第一次看你洗澡耶。”好稀奇。

“你……给我滚出去!”

“为什么?我想趁此看看你呢。”她半点也不避讳的看着他的身体,并绕了浴桶一圈。

嗯……他身上的鞭痕、刀伤什么的没有上回看到的那么狰狞,可见自脱离张三之后,他没再遭受比之前更巨大的伤害。想想自己还真仁慈,没让他领受那十鞭,否则他的身体怕是纵横交错满满的伤痕,足以躺在地上让人跳格子玩了,哪会是此刻这种轻浅的痕迹?

“你就这么想当我的女人吗?”一抹自行推演出的了悟闪入他眼中,他口气倨傲不屑了起来。但不知为何,心口却悄悄地……怦动、怦动……

“什么你的女人?我只想当我自己,没兴趣当别人的所有物。”为什么他的眼神怪得难以理解?

“那你为何总对我纠缠不清?甚至在这种时候──”他指了下浴桶。“你都不晓得回避?”

梅讶然道:“我何必回避?再说到纠缠,明明是你一直在找我,还说要给我绘图像呢,你颠倒黑白的本事比山贼的本事高杆哦。”

“你这个女人!”他霍地站起身,管不了自己的春光外泄,一心想跟她吵出个是非黑白。“你到底懂不懂人情世故?听别人说话会不会挑重点听呀?你莫名其妙的任意来到我的住处,任意摸我、骚扰我,居然还表现得再寻常不过的模样!如果不是你想当我的女人,心仪我这个山寨之主,何必做这么多来引起我的注意?你想看我的身体是不?

那你看呀!只不过从今后只能看我,不许再看其他人。我常孤雪就破例将你收来服侍我。

你的目的达到了,可以吧!“趁她不备,双手钳住她肩膀不放并扯近。

梅静默了好一会,也没有挣扎,只是看他。

怕了吧?!常孤雪轻哼了下,终于感到在这个女人面前扬眉吐气,招展出男子汉的气魄。就说嘛,他可不是纸老虎,否则令一山寨的人干嘛对他又敬又畏的?她最好明梅轻启樱唇打断了他的自我幻想。出口的话不是畏怯,也不是求饶,当然更不可能是撒娇──“你第一次讲那么多话耶。”

什么……?

“你平常对别人都是一副棺材睑,外加‘嗯’‘哼’之类的单字,我还以为你鼻子还是喉咙有难以散口的隐疾呢,不然做什么老是哼哼呀呀的,又不是哑巴。”

她在说什么?!

“还有,你不要以为讲了那么多话就可以让我忘掉你还没刷洗的事实。去去,回去洗干净一点,我看你身上那层垢恐怕一时半刻洗不掉,要不要去伙房借铁刷来刷刷看?

难得浸了水,好歹把臭味洗掉……“

她到底以为她在说什么?!

大吼已不能翔实表达出他怒火兴旺的程度,他……他……

“最后……啊,对了,我差点忘了,你没事把那个于莽打个半死是为了什么?

别人说因为他说了声‘贱人’,还有什么‘来给老子暖床’这我就不懂了,他可能只是要佣人给他房里多补充些炭火,你就打人,然后丢他在地牢奄奄一息,好奇怪哦。

你真是个吝啬的山大王。这是不行的,你必须当个好人,我说!“

噗!吐血、昏倒以表明内伤严重的程度。

“哎呀!别想装睡……哎,好重!至少先放开我呀,哪有人这样的,讨厌洗澡也不必来这招嘛。”梅迳自嘟嘟嚷嚷。

你……给我记住!

这是陷入黑甜乡前,最后一抹忿恨的记忆。

真是坏脾气的家伙。

最近“孤寨”上下沉浸在一种肃杀的气氛中。偌大的山寨里住了至少一千人,原来该有人声喧哗的,却像是突然成了哑子寨,人们来来往往,通常以比手划脚的方式来傅达。追根究柢,还不是被吃了炸药似的寨主给吓坏了。

三、四日以来,他操练得所有帮兵口吐白沫,冷眼瞪人的次数多到令整个山寨为之鸡飞狗跳,再也没有人敢高声谈笑、没有人敢偷闲,就连向来最白目的刘昆与于莽也闭上他们的大嘴巴。

“焚天峰”随着严冬冻成冰山,连人也跟着化为冰棍。除了各自多加炭火取暖顺便保重外,他们实在不知道有什么方法可以化解这个困境。

梅隐形在梅树上,口中含着花瓣解闷。这常孤雪到底是怎么让自己养成这种坏脾气的?他六岁、十岁时都还算纯真可爱啊。而且由他身体来看,十岁以后所吃的苦头不至于太刻骨铭心,没理由他会变得这么阴晴不定嘛。

到底是什么地方出了岔子?

接连着两次溯往,成效已逐渐呈现。

首先,他对人性仍有着正面的看法,所以他即使仍是土匪,也不致于对人赶尽杀绝,甚至已变成尽量不杀人,只抢货了。

再来,他不再逢财必抢。两天前山下走过了一批粮草,那是京城富贾们共同捐出的米粮,准备运往北方救济黄河大水的灾民。常孤雪并没有去抢,甚至还偷偷的代为解决一些觊觎的小贼。但除此之外,他对一般富户仍是抢得凶就是。

光这样还不行,这还不算是好人。即便他会把一部份财物分赠给穷人,但毕竟那还是来自劫掠。说是劫富济贫,也不过是好听的名堂而已,给自己找了个无罪的理由。事实上,这种行为仍是不可饶恕的。

世间凡人,谁有资格以天神自居,来评断世间的公平正义法则呢?富裕并没有罪,有钱不代表活该被抢。反而是那些劫盗宵小,那些不思振作自强,反而做起无本勾当的人才是真正的乱源。抢来十两,分人五两,就想买来心安吗?就算劫富济贫吗?就是好人了吗?

可笑的观念!偏偏这些人就是为此洋洋自得。

显然她的努力还不够,因为常孤雪依然行抢得理直气壮。是拉回他一点人性,但离目标仍太远。

唉……还是得再回到他的过去看看有没有什么要修理的。真是歹命!

对了、对了,顺便看看他坏脾气是怎么来的,最好也改一改。人家那个晋东城脾气多好哇。

她会不会是给自己拟了个太高的标准哪?

常孤雪与晋东城之间的距离,恐怕有天外天到十八层地狱那么、那么的……唉……

远。

再叹一口气。走喽,去看看少年时期的小崽子吧!

第六章常孤雪十五岁 冬天又是冬天!又是天杀的冬天!

常孤雪像是在跟这般严寒的天候赌气似的,仅着一件不甚厚的棉衫,杵在薄雪里死命的劈柴。两个时辰不间断下来,早已汗流浃背,湿透了衣衫。

“常哥哥,下雪了,爹要我问你要不要进屋休息?”

七岁的钟萍全身上下包得密不透风,俨然像颗灰色的球,再加上原本就肥肥的脸蛋,活似一大一小的圆球拱在一块。要是不小心跌了跤,还真无法计算她必须怎么滚才会均衡。

劈劈劈!他充耳不闻的继续劳动,活似打算把明年冬天要烧的柴也一块儿劈完,简直勤劳得不可思议。

“常哥哥、常哥哥!”

“闭嘴,肉球。”常孤雪咬牙瞪过去一眼。

“你……呜……你骂我!”

“我骂你?”他不可思议地问,索性丢下斧头,走近她,弯下身,两根手指首先捏出她脸上的肉道:“这叫肉。”然后再点了点她的头与身体:“这叫球。”为了表明出自己并无胡诌,他更推了一下,就见她滚呀滚的,还真滚了好几尺远。

“就是肉球。下次别人再这么说时,别以为那是骂人的话,他们只是在叫你的名字而已。”

“呜哇……阿爹,常哥哥打我……哇……”小肉球抽抽噎噎的哭回破屋里找大人告状去。

常孤雪看也不看一眼。如同其他步入少年期的男孩一般,巴不得甩飞那些幼椎的小鬼头。谁耐烦理他们?能整得他们逃得远远的,才是大快人心的乐事。

偏偏那颗肉球每天都要来自讨没趣一次,烦!

跟钟家父女生活在一起,已有……三年了吧?他不自觉的想着。时间飞逝,印证在他的身长上,记录在他的体格上,他从一个瘦弱的小鬼,抽拔成高壮的少年了。

在他当乞丐的第二年,差点失手溺毙了一个抢他食物的老乞丐。原本他该冷血的任由那个叫李四的乞丐淹死的。在他们的世界,不乏为一口饭而被活活打死的例子。何况李四抢人食物的行为,是被默许致他于死地的。

也不知是哪根筋出了问题,他最后拿了根竹竿救他上岸,又分了一半的食物给他。

揍了李四一顿就当恩仇两消,真是仁慈得教自己无法置信。

然后,他遇到了软弱仁慈得一塌糊涂的钟南山。

钟南山原本出身殷实小康人家,但因生性仁慈,禁不起别人说两句可怜,就开仓赠粮;加上坏朋友的拐骗,家业交到他手上不到三年就败光了,最后沦落成一个乞丐,加上妻子生完女儿后不久即病亡,父女俩就开启了浪迹天涯,有一顿、没一顿的困苦日子。

当了乞丐,仍奇异的抹不去钟南山慷慨的本性。

乞到好吃的,女儿先吃,再分赠给虚弱到无法出门乞讨的老人,如果再侥幸些没给别的乞丐抢走,最后才送到自己早已饥肠漉漉的肠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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