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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3章

读者十年精华-第6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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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打开扉页,上有几行秀气的字。

阿姨:

您也许还记得一个偷书的孩子?

送这本书给您是我写的一个关于您、我、书的故事。

我,是一个诗人了。但,没有您,就只是一个偷书的孩子。

也许您早已忘记我了,那证明了您的崇高:

崇高的人不记得自己的善举:那正是她的伟大。

偷书、爱书、写书的人

×年×月

她惊诧了。“天哪,他是诗人了!”诗人在她、在小镇人的心目中如同古希腊人心目中的太阳神阿波罗。而且,使人惊异的是,这诗人的成就竟和她有关,她不敢相信。

……

“我要买书……”一声营营细语从柜面下发出,惊醒了她。

她弯下高大的身体,看到一个不盈三尺的小女孩,一只胖胖的小手中攥着几枚分币,另一只手隔玻璃指着一本小人书。她急忙招呼这位小客人,“兴许,她将来也会成为诗人的。不写诗,能成为有文化、有学识的人也好嘛!”她心里好高兴。她的客人中出了诗人,而且和她相关,她感到荣耀,感到欣慰,就像自己当了诗人一样。

门外传来一阵孩子的喧闹。这是信号:放学了,成群的小客人们来了。小书店的“高峰”到了。她又要忙起来了。

忙中,可以看出她满脸满心的兴奋和喜悦。

Number:2212

Title:归来

作者:PeteHamill

出处《读者》:总第22期

Provenance:《读者文摘》

Date:

Nation:美国

Translator:

几年前我第一次听到这故事,是在纽约格林尼治碰到的一个女孩子说的。她说当时那些人里有她。此后别人听我提起这件事,便说他们记不起是在哪本书上看到过大致相同的故事,或说听熟人讲过,是那位熟人的朋友的亲身经历。这故事很可能就是那种深藏在人们心底的神秘民间传说,每隔几年,就以不同的说法流传一次。尽管故事中的人物不同,寓意却始终如一。我倒愿意相信某时某地真有其人其事。

他们到佛罗里达去,3个男孩,3个女孩。他们用纸袋带着夹肉面包和葡萄酒,上了长途公共汽车,梦想着金黄色的海滩和海潮。灰暗寒冷的纽约,在他们后面消失了。

长途汽车隆隆南驶,温哥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他坐在他们的前面,身穿一套不称身的褴褛衣服,动也不动,灰尘蒙面,使人看不出年纪。不断地咬嘴唇内部,寡合得仿佛处身愁茧,默无一言。

长途汽车深夜驶抵华盛顿郊外,停在路旁一家餐馆门外。大家都下了车。只有温哥没下,像在座位上生了根似的。这批青年觉得奇怪,就猜想他究竟是何等人物:也许是船长,是抛妻别家的人,是解甲归田的老兵。他们回到车上,有个女孩就在他旁边坐下,向他自我介绍。

“我们是到佛罗里达去的,”她爽朗地说,“听说那儿风景很美。”

“不错。”他淡然回答,仿佛勾起了想忘却的事。

“要喝点酒吗?”女孩问。他露出笑容,喝了一大口。然后谢谢女孩,又闷声不响了。过了一会儿,女孩回到自己一伙人那里,温哥在点头冲盹。

早上,大家醒来,车已开到另一家餐厅外面,这一次温哥进去了。女孩一定要他一道吃。他好像很难为情,叫了杯不加牛奶的咖啡,那群年轻人闲谈着露宿沙滩的事,他却紧张地抽烟。再上车,女孩又和温哥同坐,不久,他不胜辛酸地慢慢说出了自己的沧桑。他在纽约坐了4年牢,现在获释回家。

“你有太太吗?”

“不知道。”

“你不知道?”女孩问。

“说来话长,我在牢里写信给妻子,”他说,“告诉她我要很久才能回家,要是她受不了,要是孩子老在问这问那,要是觉得太丢脸,就忘掉我吧。我会理解她的。她是个了不起的女子,真好的女子,我说另找个男人,忘掉我吧。我告诉她不必给我写信,她没来信。3年半没有消息。”

“你现在回家,还不知道情形怎么样吗?”

“不知道,”他很腼腆地答,“是这样的,上周我确知可以假释了,又写了封信给她。镇口有棵大橡树。我告诉她,假如还要我的话,就在树上挂条黄手帕,我就下车回家。假如不要我,就不必了没有手帕,我就不下车,一直走下去。”

“喔唷,”女孩叫了起来,“喔唷。”

她告诉了别人,不久大家全知道了,快到温哥故乡时都紧张起来,看温哥拿出的几张照片,照片中是他的妻子和3个孩子,他妻子自有一种朴实的美,孩子还很小,照片抚弄得太多,满是裂痕。

他们离镇只有20里了,年轻人都在车右边靠窗而坐,等着看那棵大橡树出现。车厢里气氛沉郁,寂静无声,想到生离之苦,青春虚掷,大家都默然无语。温哥不再眺望,沉着脸,重又流露着出狱犯的神情,像是怕会再遭挫折,先在心理上加强准备似的。

还有10里,还有5里。接着,突然之间,所有的年轻人都离座起立,狂喊狂嚷狂叫,雀跃不已。只有温哥例外。

温哥坐在那里惊得呆了,目望着橡树。树上挂满了黄手帕20条,30条,也许好几百条,就像旗帜迎风招展欢迎他。在年轻人欢呼声中,这个刚出狱的人离座起身,走到前面,下车回家了。

Number:2213

Title:夕阳无限好

作者:E·S·HILL

出处《读者》:总第22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

记得很小的时候,有一天母亲带我去逛市集。我走失了,找来找去找不到她,只得独自走回去。我东投西奔,指望撞见认得的东西。但到处全是陌生的房屋,看起来都像闭门却扫、闲人莫入的样子。我不敢敲任何一家的门,走到荒僻空地上的一棵树旁,筋疲力尽地倒在地上就睡着了。

醒来已是黄昏。层阴沓至,早夜的初昏正在渗入左邻右舍。落日淡淡的残照染红了烟囱和屋顶。指顾间,天色渐渐暗得成了一片澄郁参半的深蓝,几乎像暮夜一般,第一颗明星出现了我有求必应的星宿,果然又在那里。

骤然间,我的天地豁然开朗了。这是我们求愿、洗脸、父亲回家、婴孩洗澡的神妙的当儿这是爱心四溢的时刻。我坦然跑到最近的一家人家叩门。不到一小时就平安回家了。

父母问我,为什么等了这么久才去求助。我说不出理由。至今还是说不出,只能说黄昏对我的魅力仍然存在,能祛除我的恐惧,振奋我的情绪。一到黄昏,我就比较胆壮。

不说别的,单说灯光就亮起来了可亲的灯光。冬天彤云密布、漫天大雪的傍晚,你踽踽步行回家,可曾乍见街灯静静地亮起来而觉得惊喜?刹那间,街灯排列在路旁,就像瞬息万变的天使,闪烁着霜也似的光轮,一路呵护,你便走得泰然无恐了。

黄昏是归家的时候,是饥肠辘辘想吃晚餐的时候。劳利·李提起幼年在英国小乡村的往事,兴奋地写道:“太阳下山了。我们跑腿办事或在田野里乱撞了一天,回到那烟雾腾腾,温暖的厨房。归途中踏着路上每一块石头,浑身的骨头都快活得震颤。”

傍晚回家固然很好,可是在黄昏出发,趣味之佳也不相上下。从白天到黑夜那一段宝贵的过渡时间,暗蓝色的天空似乎洋溢着魅力,寻幽探胜的机会显然就在眼前。在这时乘火车到城市去是不能再好的了。或者在麻雀欲睡,吱吱细语,夜虫初醒,唧唧争鸣的时候,在静悄悄的乡间小径里漫步,也其妙无比。你且去听听蟋蟀的低吟吧!

在这时徜徉于附近一带,就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似的。向灯烛辉煌的窗子望进去,人人似乎都在作什么准备。俊俏的少女对镜化妆。男孩子为客厅的壁炉生火。瞧!隔壁那屋子里,雍容华贵的太太在点蜡烛,家里晚上要有宴会。

这当儿,落日的余晖倒映在池塘里,半掩在小山或你家谷仓后边,或者在屋角流连,这些景色几乎你已遗忘。等你再去回顾,已经消逝了。

到外边去……到某处去与夜相见……

小孩子从屋里跑出去,在暮色苍茫中捉迷藏,多快乐啊!时间越晚,这个游戏越难玩,也越有意思。“我看见玛丽了!”可真是玛丽?还是幻象?魅影?

一丝绿里带黄的光芒乍闪即逝,接着又一丝。那是萤火虫!快去捉啊!男孩子和女孩子飞跑,喧嚷,火辣辣的面颊拂着凉润的清风。他们在河边往返呼问:“你捉到一只了吗?”“我捉到的比你多!”

情侣携手漫步,绝不理睬那三五成群的小孩子。我们镇上有一条俯临小瀑布的木桥,是幽期密约的胜地。年轻的情侣常在那里见面。他们凭着桥栏,把一粒鹅卵石或一片树叶投在瀑布里,或在河边皂荚树下徐步。木桥快让夜色笼罩的时候,再从桥上经过,走回家去。

“有一天我会在日落时和你相会,像以前那样。”一个兵这么写信给他的情人。她把信里的话告诉了我。那天傍晚,我看见她独自伫立在那木桥上。在往事知多少的暮色中,她在桥上站了很久,把鹅卵石投在水里。

我有个朋友,晚餐后常在阳台上独坐。“我爱黄昏的气息。”一次她告诉我。这句特别的话我一直没忘记。

此后在黄昏,我便不能自已地领悟到季节不同的气息。我领悟到3月里空气中初透微熏的清新。我领悟到秋天野火飘过我们市镇的烟味,不禁勾起了乡思。隆冬,天上的紫霭变幻,闪烁着石英色冰凉的光芒。我扫去一层薄雪,倚着扫帚,在台阶上小立,觉得黄昏的风,锐利有如锋刃。

冬天的黄昏,似乎最能引人入胜。海军上将李佳德·布尔德叙述南极罗斯冰障4个半月长的长夜将临情景,写道:“银绿色、长蛇似的极光,在东北方很文静地翕张、颤动。白昼即将终了,黑夜正在诞生但却非常安静。在这一刹那间,人与宇宙成为一体,绝无可疑。我不由得不深信:这整个现象一定有一个意义,而且与人息息相关。”

在黄昏无际的蓝霭中,人也许能超乎碌碌旋转的地球之外,而领悟到宇宙的奥秘和意义。

Number:2214

Title:差不多先生传

作者:胡适

出处《读者》:总第22期

Provenance:《阅读文选》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你知道中国有名的人是谁?提起此人,人人皆晓,处处闻名,他姓差,名不多,是各省各县各村人氏。你一定见过他,一定听别人谈起他。差不多先生的名字天天挂在大家的口头上,因为他是中国全国人的代表。

差不多先生的相貌和你我都差不多。他有一双眼睛,但看的不很清楚;有两只耳朵,但听的不很分明;有鼻子和嘴,但他对于气味和口味都不很讲究;他的脑子也不小,但他的记性却不很精明,他的思想也不很细密。

他常常说:“凡事只要差不多,就好了。何必太精明呢?”

他小的时候,他妈叫他去买红糖,他买了白糖回来,他妈骂他,他摇摇头道:“红糖白糖不是差不多吗?”

他在学堂的时候,先生问他:“直隶省的西边是哪一省?”他说是陕西。先生说:“错了。是山西,不是陕西。”他说:“陕西同山西不是差不多吗?”

后来他在一个钱铺里做伙计,他也会写,也会算,只是总不精细,十字常常写成千字,千字常常写成十字。掌柜的生气了,常常骂他,他只是笑嘻嘻地赔小心道:“千字比十字只多一小撇,不是差不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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