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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2874-爱是最冰冷杀人武器-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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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现在他不要我了。我还听见他在外面跟我的朋友说,那个女人,她都不吃东西的,以后怎么能一起过日子。    
    我伤心地哭了很久。    
    每当我想起以前那些曾经温馨然而现在只得伤心的画面,我就忍不住地吃、吃、吃。    
    一开始我在我们公司附近的小吃店里吃,显然他们的品种太少,味道欠缺,于是我把目标转移到了离公司两条街的大排档,但是一个女人总坐在街边的大排档一直吃到深夜很不雅观,所以后来我又把地方转移到了价钱比较昂贵的西餐厅,以及口味浓重的火锅店,继而是奇特风味的泰国菜餐厅,我知道有一家泰国餐厅里的服务员全部能歌善舞,时间一到,他们就扔下手里的活在客人身边载歌载舞,如果你不爱搭理他们,他们就跪在你身边掏出一张手帕来捶胸顿足—那场面真是激动人心啊,于是我越吃越多,还喝了很多酒,还伴以无数雪糕、甜品、饼干、面包、糖……就是这样,我在三个月的时间里把自己从90斤吃到112斤了—现在的我就是人们眼中的那个贪吃的胖子。    
    最有趣的是,在我拼命吃东西的过程当中,我逐渐忘记了我最初这么吃的原因,我变得容易满足,吃饱了就睡,睡醒了就到处打电话给朋友,问他们有没有人想陪我去哪儿吃一顿。    
    吃饭真是很享受的一件事哦。如果你也试过从下午5点日落西山红霞飞的时候一直吃到月上树梢,那时候你通常打着酒嗝,露出心满意足的微笑,哪怕面前是一个很乏味的人,你不知所云。有几次我居然在饭桌子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坐在我对面的朋友问我,嘿,你终于醒了。    
    既然身为胖子当然也就不怎么讲究穿衣打扮这些小女人的行为了,我开始买那些出口转内销商店的大码衣服,反正红红绿绿地乱穿衣服,也没人看。我的好朋友莎莉就经常提醒我,她说你这样胖下去很危险的哦,要注意形象啊。    
    我说,嗨,管它呢。    
    莎莉就不无担心地说,以后还怎么找对象呢?    
    我说,嗨,管他呢!Let it be!—    
    莎莉是个瘦子,所以尽管她苦口婆心劝完了我,最后还是在我的威逼利诱下跟我一起进了餐厅。反正她怎么吃也不胖,如果不是我这个贪吃的胖子陪着她,谁愿意冒着肥胖的危险与她大吃大喝呢?我们两个在一起,可以尽情地吃。    
    但是仍然有一天发生了不幸的事,那是失恋半年后的一天,我和莎莉在餐厅里,我见到了那个抛弃我的人—汉生。我看到他坐在一张点着蜡烛的台边,他当时西服革履,相貌依旧英俊,而他的对面,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哪有我当初的一半好看呢?    
    我气愤不已,一时冲动之下我直接走到了他们那桌的面前,我说,汉生!    
    结果他表情迷惑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他说,小姐,我好像并不认识你啊!我们在哪儿见过吗?    
    我立刻知道我错了,他不认识我,因为我长得太胖了,我胖得他认不出我来了。所以当时我就强颜欢笑,我想我笑得一定比哭还难看,我说:不好意思,那次小王的生日,人太多,你当然不记得我了,不奇怪不奇怪,哎呀这位是你的女朋友吧,真是又斯文又漂亮又大方啊,不错不错,哈哈哈—


第二部分胖子(2)

    我在他们愕然的注视下离开了那家餐厅,走出门口的时候冷风一吹,我就哭了。    
    我为什么还要哭呢?就为了这样一个喜新忘旧的人?    
    回去以后我想了很久,这以后我就决定减肥了。我不要伤害我的人再遇到我的时候得意忘形,起码他应该有一点点愧疚或者后悔才是啊。    
    我决定减肥。然而计划开始以后我才发现原来增肥容易减肥难啊。我研究了很多时尚杂志,他们几乎一到春天就开始叮嘱我们大家怎样在夏天到来之前保持一个完美的体型,以迎接烈日的挑战。我照着书上写的那样做了一个月的运动,这一个月是这样过来的:    
    我先是在每天早晨起来跑步,早晨起床,凉风吹动,我迎着正在升起的朝阳缓缓地移动脚步—这件事我只坚持了三天,三天以后我就给自己找了一个合适的理由,如果睡眠不足,我还怎么应付白天的工作呢?所以我当机立断就放弃了这个计划。    
    然后我报名参加了一个健美舞蹈班,还交了300元钱,结果一个月之内我只有5次到场了,其余的3次我由于约了朋友吃饭,所以这事也只好半途而废了。吃饭可是大事啊。    
    最后我决定爬楼梯,我们公司在一栋大厦的23楼,我决定每天爬上爬下平均两三圈,这么走法怎么都得瘦点了吧?这样一个月下来,我果然瘦了足足3斤,简直令我欣喜不已。    
    问题是一个月以后我发现我开始怀念起附近的烤面包店,每当下班黄昏时分,那里的香味真是经久不散。我实在忍不住了!    
    在成功减肥3斤的一个星期之后我的体重又回来了。    
    我很沮丧,于是我又约了莎莉去吃饭。这一次我们在一家烤肉店,由于减肥的失败,我在渴望与沮丧的双重冲突下,吃得并不开怀,只是喝了很多冰冻啤酒。    
    这时候有人过来打招呼,是莎莉的老同学,莎莉叫他小朱。    
    小朱说,这顿饭我请好不好,反正我是一个人。    
    然后他就坐下来,他很能吃,而且他的口味挑剔,他教我们怎样将一串羊肉洒上孜然香料以及辣椒,然后怎样翻身,怎样让它们又香又嫩,清爽可口。一整个晚上我们就在观看小朱的烤羊肉串表演,乐得不劳而获,而我一直在旁边不停地喝酒,最后小朱就问我了,怎么不见你吃东西啊?    
    我说我在减肥呢。    
    谁知他说,有什么好减的呢,胖胖的,也挺可爱嘛。    
    我第一次听见有人说我胖得可爱呢,真是受宠若惊。    
    旁边的莎莉就说话了:她再胖下去,就找不到男朋友了。    
    我赌气地说:我需要什么男朋友?    
    然后我听见小朱说,如果你没有男朋友,那么我来追求你如何?    
    天上掉下个馅饼来了!怎么看小朱也是一个大好的上进青年啊。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小朱就是那个著名的饮食专栏作家,他告诉我,人生苦短,如果不把握时间好好地吃,那岂不是让光阴虚度,你还不是一样要老去—老了以后怎么样呢,化成一杯土,一杯土是怎样的呢,还不如在成为土以前吃了满足了再说?所以,让我们痛快地吃吧!    
    这以后我就开始跟小朱约会了,他带我去吃老巷子里的本地甜品,或是初露面的日本寿司,还有老字号的鱼生,有时候我们甚至开车去海边吃真正的海鲜,渔民刚从海里打捞起来的虾,我们就着渔火以及芥辣,吃得兴高采烈,谁说饭桌子上无真情啊,我们简直就是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就这样时间又过去了半年有多,很奇怪的一件事是,我在不知不觉中瘦下来了。    
    真的,一点一点的,我的体重开始逐渐恢复到以前的样子,而且最让人高兴的是,我的皮肤一点松弛的痕迹都没有,瘦下来的我依然皮光肉滑珠圆玉润,而且,还神采飞扬呢!    
    小朱问我,要不要写一本关于“我是怎样成功瘦身”的书呢?我说让我考虑考虑,只要不用让我亲身示范写真集就行。    
    后来的半年时间我真的静下来写文章,我的书还没有出来,但是我开始尝试在一些报纸和时尚杂志上写小文章,我写得很勤快,几乎一周两三篇,很快我的名字就在大江南北名声鹊起了,有一些报刊上还称我为新一代的新型女作家呢。    
    这个时代也真是有趣,我觉得自己还什么也没干呢,就开始走红了。电台邀请我去做节目,电视台也来采访我,有一家美容减肥中心甚至请我去为他们开张剪彩,我请问了小朱的意思,他说去吧,一个明星的诞生就是这样开始的。    
    我去剪彩的那个下午风和日丽,我穿一套丝质的有蕾丝花边的裙子,身材玲珑剔透,我对我目前的现状非常满意。结果你猜我遇见谁了,那个当年抛弃我的汉生,他就站在嘉宾席里,剪彩结束的时候我看见他向我走来,他问我,真是想不到啊—    
    我接着他的话说,是啊,原来我也会有今天!啊哈!    
    他站在原地尴尬地笑,我不忍心继续挖苦他,于是我转过身去挽住小朱的手臂走开了。    
    那个当年不要我的人,现在已经与我没有关系了。    
    


第二部分月光(1)

    冰冰    
    我再次遇见冰冰是在我开的那间欣欣向荣的餐厅里。    
    当时她像一只小鸟一样地依偎在丁宁的身边,美目盼兮,巧笑倩兮。    
    丁宁是我这几年来为数不多的几个好朋友之一,所以丁宁在看见我走进来的时候就跟我招手,他指着身边的美女跟我说:这是冰冰。    
    当时我心里就犯嘀咕,我想这肯定不是什么白冰冰,也不是什么范冰冰,这不就是多年前与我一起住在这个城市里的乡村的那个湖南妹妹毛冰冰吗?    
    但是我面前这个冰冰马上就说话了,她说:哎呀姐姐,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    
    听她这么一开口我就知道事有蹊跷,不得莽撞。    
    我跟冰冰说,是啊,但凡好看的人看上去都很相似,但凡丑人也都千奇百怪恶形恶状。所以你觉得我眼熟那是正常的。因为我也越看越觉得你很像一个人呐。    
    冰冰看着我笑了,眼睛里有一种意味深长的光芒。    
    丁宁    
    我几乎认识丁宁的每一任女朋友。    
    他的第一个女朋友远在一个遥远的海边城市,我虽然没有见过她,但是我们却在电话里说过长达两个小时的话。在电话里我知道她在大学跟我念的是同一个专业,她的头发总是剪得很短,她说话的态度很亲切,笑声很悦耳。我一直没有见过她。只知道她的名字里有一个“樱”字。    
    两年后的一个深夜丁宁突然打电话给我并且泣不成声,他说樱死了,昨晚她进浴室洗澡,后来就被人发现躺在浴缸里了。    
    丁宁在电话那边悲痛欲绝的时候,他的第三任女朋友虹虹正在他的身边,虹虹把丁宁的头抱在胸前,一边拍着他的抽动的肩胛骨,她说不哭,哦,不哭。    
    虹虹是那种长得像拉丁美洲混血儿的漂亮女孩。夏天的时候她穿着露出大半个背的肚兜背心站在我们中间跳舞,金棕色的皮肤上面仿佛洒满亮晶晶的水珠,在她的周围总是散发出百合花的香味。几乎每个男人一见到虹虹就立刻爱上她了。    
    所以我们好多朋友都跟丁宁说,你是留不住她的,虹虹迟早是要走的。    
    后来虹虹果然嫁到法国去了。临走前的那个晚上丁宁上虹虹家去,把虹虹的所有家当破坏个片甲不留,还杀死了虹虹的那只小狗。    
    丁宁的第二任女朋友是与一个挺胸兜肚的外国老男人一起出现在我的餐厅里的。他们叫她小胖,我倒觉得她胖得恰到好处,胖得很妩媚。那天晚上丁宁就与我坐在餐厅的角落里喝着白酒,一边观赏小胖与那个外国老男人的中西并用的打情骂俏,好像在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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