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原列传(女尊)-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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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璃璃?”
“什么‘离离’,叫我‘原上草’!”我总算回了神儿,找回了些气势,“蓝菱是不是又乱嚼舌根了?或者,是安冉?”仗着比他年纪大,我教诲起来很是语重心长,“都长这么大了还随便信人,你不知道八卦是女人的天性么?”
“璃璃——”浅华唇边的轻笑似乎同时带着无奈和疼宠,“你不知道自己一心虚就会语无伦次吗?”
刚才语无伦次了?在脑海里翻了翻页,我坚定地摇头。“没有!我只是喜欢你身上的草药味儿,不算——”惨了,这算什么话呀!我无声地开开嘴,决定充分贯彻沉默是金原则,以不变应万变。
“只有味道吗?”他竟然丝毫不以为忤,还指了指自己脖子以上的器官,“我还以为这脸你也挺满意。”全然没把我的呆滞放在眼里,他自顾自得意了起来,嘴角翘得更高,“不管怎么样,是一个好的开始,既然将来要生活在一起,总不能完全与路人无异。对了,你身上的香味儿闻着也不错,以此类推的话,是喝多了牛奶的缘故。”
我狠狠铲他一眼,“你是在讽刺我乳臭未干?”——每天两杯牛奶是我从盼望自己多长个以来养成的好习惯,可不能因为你一句话就放弃。
“真是白——”浅华很自觉地吞了个字,只是接下来说的更让人哭笑不得:“我想说什么你自己知道。——好了,身子不舒服就早些睡吧,明早我再给你熬些汤补补。”
“啊——哦,谢谢。”我很不争气地被他的温柔撞了一下腰,幸好还记得最初那正事儿。“那包药——”
他收敛住笑意横来一眼,“若是答应今后每日至少拿出一个时辰来应酬我,就将那些东西还你。”
“十天?二十天?”最多一个月,上班之后我的私人时间可是少得可怜。
“一辈子。”
我的心狂跳了一下,不敢看他的眼:脚踩两条船已经是极其危险的事情了,若是航向不同,转瞬之间就会扑通一声——如果再加上一条——我有这么多脚么我!这个这个——我很不争气地换了个角度思考问题,牺牲一下,当作他们都踩我这条船好了,虽然不是航空母舰,好歹也不是纸糊的。
阿Q完毕,我壮起胆子抬头小声说,“以后不躲你了,你可要考虑好后果。首先,裕杨我是丢不下了,烨也一样,虽然他现在不在这里。其次,我不是什么大才,耍耍小聪明也要看机会,今后不一定会有大作为。第三,浅华对我好,是因为婚约在身,这我是知道的,在下虽然得失心不重,可一旦认定却很坚持——万一将来你遇上比我更适合的人,大概也不会断然放手,到时你就只好‘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了。——浅华还是回去好好想想清楚吧。”
话音刚落,那袭白衣就飘然而去,还没感叹完这里的人真经不住实话,怀里就被塞进一个包袱,耳中听得淡淡一声,“一个时辰。”
不知道如何回应,我神使鬼差地做了自己一直想做又不敢造次的事——在他胸前蹭了两蹭,那清爽的味道盈满鼻腔,像是新春的第一缕好风,叫人心情舒畅。他的声音既柔且亮,和本人一样,没有半点瑕疵。“璃璃的故乡,是用明珠做为信物的么?通常不是冠带吗?”
“信物的话,只是传递情意,什么都可以吧。”我眼角正好瞥到那莲花坠子,不由要感叹去年那几次巧合。“等等,你说冠带——是指这种东西?”揪起他垂至肩下的那条白底绞着银丝的带子,我心底隐隐升起不好的预感。
“可不是,”他观察到我表情的变化,十分敏锐地提出一句,“璃璃,你不会——”
我算是知道为什么蓝菱当时那样热情要撮合我和思远了,她也不想想,我哪里会知道这儿的风俗!“诚如我刚才所说,以前是不晓得有这个意思,而且早就已经撇清了!”
“是那个叫思远的?”浅华的目光淡淡扫过我“坚毅”的脸庞,丝毫不曾动容,“不妨,只要你没那个心,谅他也不敢生事。”虽是轻描淡写,却说得我后背凉了一小下,附和地笑了几声之后他又加了一句,“你若有意倒不是不行,只是在我看来,他哪方面都不如浅葱,而且——”
“那跟你比又如何?”我很不厚道地逗了逗这“王婆”,想要看他露出的马脚。
“璃璃不是说我是神仙下凡么,怎么能跟常人相比——”他还没说完我就已经笑得直不起腰来,伸指戳了戳他的肩,“浅华啊,你还真是个宝贝!”……
离开边关之前,将军大人给我们尊贵的客人安排了一次狩猎活动,大抵是想让他们望望那不知何时才能回去的故乡。冰天雪地的也没什么稀罕玩意儿,可望获得的猎物主要就是小白兔和大灰狼。可惜我一时兴奋,没戴手套就想弯弓射大雕,结果当即见红,被包扎加数落之后老老实实地交出武器,深深裹在包围圈内不准再次出手。
抓住几只雪兔之后,前头部队发现了狼群的踪迹,顿时群情沸腾,连挽夜都跃跃欲试,想要床狼皮褥子。听着蓝菱和纳兰那从人激烈的言论,我大摇其头,连连说No,“不对不对,狼吃肉那是天性,不能因为这个就起心思要把它们赶尽杀绝。兔子是生灵,狼就不是啦?”
“大人——”蓝菱娇娇嗔了一声,“狼还伤人呢!”
“只要自己小心,狼还能主动跑到你营房里?”我朝她吐吐舌头,“既然不是泛滥成灾到下山攻击城镇,何必要闹到清理人家门户这么严重,稍微满足一下征服欲也就好了。”
“可是——”蓝菱使劲儿挤挤眉头,“这个——叫什么来着?对!防患于未然!早点儿除干净了将来就不会再出现人被狼所伤的惨剧!”
“兔子吃草,狼吃兔子,都是紧紧相扣的,大自然自有一个平衡,不能除掉任何一环。若把狼杀光了,兔子就会大量繁殖,跟马羊抢草吃,到时候牧民们就会挨饿了。”
她仔细想了又想,似乎明白又似乎没明白,倒是那边的小郡王有了些感触,看了我好几眼,也不知跟再旁边的舒翰?叶伦说了啥,后者的目光中立刻多了点类似于赞赏,但又有些审慎意味的内容。
“璃璃,你喜欢吃兔肉还是狼肉?”白衣白马,却极不容易跟雪地混同的浅华给我出了个二选一。
“基本上只要好吃就可以啊。”我是个不挑食的好孩子,从小就很容易养活。
“我猜也是。”
“那浅华呢?——对了,你好像除了鱼,不吃其他荤菜的。”
“差不多吧。”他稍露笑意,眼波流转,看得人心上好像一条小鱼哧溜一下滑过。“璃璃好记性。”
“又不是只在一起吃过一顿饭——”我一边在心里祈祷浅华将来不要变得像倚云那样祸水一边回话,“你是学医的,应该知道饮食多样化对身体有好处,以后还是稍微吃些红肉吧。”
“好。”他的干脆让我全然失去“劝人向善”的成就感,出于莫须有的妒嫉心开始寻找他身上的缺点,结果想到脑袋疼也没什么结果,反而白白灭了自己威风。
长途跋涉了半天,中途还消耗了一顿干粮,大队终于逮住了几个狼尾巴,更找到一个神秘山洞。刚开始只是出于好奇进去几个人瞅瞅,后来发现这地方实在是广阔,大家统统钻入参观。因这洞穴干燥,又没有什么异味儿,我也随大流缓步行入,就着火把光四下张望——洞壁呈赭红色,质地细腻不含什么砂砾,似乎是极好的建筑材料。逛了一会儿没什么异样,所有人都安全回撤,只有我因为不看路差点狠狠绊了一跤,被浅华扯回来之后为了解气拿匕首在墙上挖了一刀,凿下一小块岩石留念——不是什么名胜古迹,变相刻个“到此一游”该是没问题的——着实让他好好笑了一笑。
眼看天色渐晚,大伙儿纷纷纵马疾驰,终于在太阳下山之前赶回营地,空气中再次充满了松脂和烤肉的香味。成品表面呈焦黄色,撒上椒盐和其他几样不知名的植物粉末,直叫人大快朵颐;再喝上两碗奶白色的萝卜芋头汤,绵软暖肠,真是人生之幸福莫过于此。放下汤碗,我简直想跑去抱抱那厨师,跟他说一句——有了你,才有我们的美好生活。
“璃璃很容易满足呢。”浅华递过一张纸巾,与他本人的衣袖一般洁白,不是我给莹设计的那种压花版本。“不过,这眉开眼笑的样子——还挺可爱。”薄粉双唇一抿,眉弓稍弯,端的是要人老命的倾城之色。
“绯璃大人!”有个不知算不算识相的家伙突然插了一脚,“听说您歌喉动人,舒翰愿辅,但求一曲。”言毕从袖子里掏出一支白玉短笛,只等着我出声。
看见安冉和两个小亲兵期待的眼神,我起身一礼,“那就有劳叶伦公子,在下献丑了。”虽然没有吉他伴奏,齐豫那首橄榄树是有气度的,配上高扬的笛声,带出梦幻和幽远的色彩为歌咏增添气氛——曲毕再次行礼。“橄榄树是和平与富足的象征,太平安康是所有人的祈愿,绯璃也不例外——谨以此歌托言心志。”
从安冉开始,我方高级将领纷纷离席向我赠酒;接下来那三个人质也来凑热闹,再加上几个我方小将;等得一轮过去,我已然面红身热、头颅沉重。因为大伙儿兴致正是高涨,死活不同意有人中途退场,我只好强打精神捱着,看看一群上衣单薄下裳齐整的男子跳舞——经过精挑细选,那舞自然是刚健与柔韧一色,纯美与诱惑齐飞的。领头的是一名十一二的小童,弹跳力和爆发力非常惊人,身姿若飘绸般灵动,谢幕时那对碧绿的亮眸更是惹人注意——我莽撞地盯了好久才惊觉那眉眼竟跟安冉有八分相似,不知为何其他人都看不出来。
叶伦不知啥时候凑了过来,靠近了看也是一位翩翩少年,天青袍白玉冠,唇红齿白,双手奉上那精巧的笛子,“舒翰今日方才觅得知音,寥寥一物,请绯璃大人收下。”
“您的好意在下心领了,只是绯璃并不通丝竹,不能令这玉笛物尽其用,公子还是收回去吧。”我顺势往旁边挪挪身子,在浅华肩上磨了磨,开始哼哼唧唧地叫头晕头疼,终于成功地打动了将军大人的同情心,被放了回去。
假惺惺地挂些重量在旁人身上走出营帐,内里有几丝安心和矛盾——我终究是自私的,这么快就把心分了出来。被风俗潜移默化是一方面,最主要的还是那害怕寂寞的劣根性,永远离开了生活过二十年的世界,所以现在想要抓住身边每一份真正的温暖。裕杨,像清醇的鸡汤;烨,是酸酸甜甜的梅子;浅华,你是不是我的药?乌鹊的巢,当真如你所说可以重筑?
与那双流露万千光华、似乎能收纳一切的美目对视片刻,我立直了身子,“浅华一向只对医学感兴趣,要你这般牺牲陪我应酬,一定很无聊吧。回去之后一定——”
“璃璃,看着你吃东西,真的很有趣。”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往事,目光中有几分移离的笑意,“记得第一次见面,你拍着桌子大叫‘神鸡’时,眼笑得那么弯,我才知道原来世上有这般率真的女子。”
“那个时候是你么?我一直以为是浅葱!” 我不敢相信地张圆了嘴,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那个——我不怎么记人脸的,尤其是面前有好东西吃的时候——”
“你啊——”我的鼻尖被玉般微凉的指尖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