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风云之和亲尚书-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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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就算是这样,还是造成了一条从手背开始到半个小臂的鞭痕。而且貉沐国传统的马鞭上面的倒刺扩大了鞭痕的范围,伤口的皮肤被倒刺勾起显得格外的狰狞。「你怎么这么鲁莽!」不知道是该责备沈擎毅还是自己,笪铧心疼得不得了。
「乌云也不是故意的,也许他只是要舔舔我,你怎么就要打它。」疼得直抽气的沈擎毅还是不忘了替大黑马求情,尤其被乌云黑溜溜的眼睛无辜的看着,他更是不后悔替乌云挨鞭子。
虽然不歧视动物是很好,可是太好了而让自己受伤就很傻了。笪铧无奈的摇了摇头,下定决心要跟在他身边看住他。不然小东西哪天搞不好就会被某个没有人性的畜牲给吃了。
接过一旁下人递过来的水袋说道:「我给你洗洗伤口,很疼,忍一下。」冲好了伤口,再仔细的看了看,好在他收手还算快,冲掉血迹以后发现伤口不算太深,拿出沈擎毅之前送他的伤药,小心的撒在伤口上,又拿过了干净的布条将伤口包好,最后拿了一块布做了三角巾将手臂固定在沈擎毅的胸口。
乌云是一匹非常通人性的马,尤其从小被人养大,他当然看得出来刚才似乎这个刚刚差点被他咬的人居然替他挡住了鞭子,好感顿生……看到主人的脸色不再黑了,身上杀气好像也小了很多,才小心翼翼的走过来,轻轻的用头顶了顶主人。
笪铧没有好气的推开乌云的头,说起来乌云的母亲是他之前的坐骑,而乌云还是他亲手接生的小马驹,乌云的母亲战死在战场之后他就一直骑着乌云,乌云的坏脾气也是他宠出来的,刚才也实在不应该为了小东西而责备它。看到被他推开的乌云转过去蹭沈擎毅,真的还暗自舒了一口气,两个都是他的心肝宝贝可以和睦相处当然最好了。
当拿出一块糖喂了乌云以后,沈擎毅和乌云已经变成感情很好的一对儿了,当笪铧交待完事情回到马棚前面,正看到沈擎毅正在试图爬上乌云的背上,只有一只手可以用的沈擎毅看起来险象环生。
「你以为乌云是你们南方的矮脚马吗?小心掉下来摔断脖子!」笪铧从背后抱住沈擎毅的腰稳住他摇摇欲坠的身体,都只有一条手臂能动了还不安分。
把沈擎毅安放好了,自己翻身上马,小心的避开他受伤的手臂,把他固定在怀里,还没坐稳就见沈擎毅不断的扭动,「不想今天晚上睡在沙漠里就安分点。一会儿跑起来你乱动掉下去摔死的。」
「我不要侧着坐!」只有女人才侧坐,而且还被抱在别人的怀里……
「你穿的是袍子,不侧坐难道想把两条腿都晾在外面?」为了通风透气,袍子里面除了包在小腿上的靴子以外也就只有内裤了,他要是让小东西白嫩嫩的大腿露在外面给人家看除非他死!
看看笪铧身上穿的马裤,再看看自己身上穿的华丽的长袍……「我可不可以……」换件裤子?
「不可以!你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了,今天看起来真的要睡沙漠了。」笪铧打断沈擎毅的话,拉过披风把沈擎毅包的就剩下两只眼睛在外面,「乌云是西部最快的马,不想吃到一肚子沙子就乖乖的看风景,不要说话。」
猛一踢乌云的肚子,乌云欢乐的奔跑起来,迎面而来的大风果然成功地让沈擎毅下面的话停住了,算了……还是不要给人家添太多麻烦了。沈擎毅对自己说,笪铧已经对他太好了,虽然现在霸道了一点,但是人家毕竟是国王,这么算起来他真的已经很客气了。
乌云的速度真的很快,全力奔跑起来以后仅仅在松软的沙子上留下浅浅的痕迹,现在沈擎毅明白为什么笪铧总是说金国的马是矮脚马,就拿乌云来说,身高本来就比金国的一般马高上一大截,而马腿占了总身高的三分之二,金国的马能有二分之一就不错了,要是我们国家的骑兵都有这种好马多好啊。
可惜貉沐国和那些产好马的国家非常怕金国的骑兵强大起来,本来金国的步兵已经是天下第一了,如果骑兵再强大起来恐怕别人都没有活路了,因此都严格的禁止纯血马的交易,如果发现了都是等同叛国的抄家灭九族的罪名,所以金国最多也只能买到混血马。
就算是如此这种混血马也要比金国本地的马好得多,当然金国本产马也不是没有优点,耐力足、吃得少、爬山游泳什么都难不倒,不过相对来讲更适合家庭养来种地、拉磨、运输,而不是用来打仗。
「要是能有一匹乌云这样的马多好啊。」不知不觉中沈擎毅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今年乌云已经两岁了,明年我就让他生小马,如果是公马就送给你。」当然是阉掉的,一匹母马到三岁便可繁殖,每年能产一胎,不过一般而言除非是种马否则主人一生最多也只会让它繁殖三次,一匹马正常的话生育年限是十五年,假如不控制任由马这么生下去会超出牧场的承受能力,而且还会造成物种的退化。
「真的?」没有习武之人不会对好马动心的,沈擎毅眼睛亮亮的,不过旋即想到明年他还不一定能来到貉沐国呢,「要明年啊……你会给我送到金国来?」
「到时候再说,我说送你就一定让你能骑到。」笪铧小心的掩饰了自己阴险的笑容。
第六章
乌云不愧是一匹宝马,掌灯时分一行人已经来到了一座城市,这座城市名叫望金,是金璧皇朝与貉沐国真正意义的边境城,城市里面的居民成分大部分都是商行驻扎在此的驿站和一些貉沐国与金璧皇朝因为各种原因产生的混血儿。
貉沐国与金璧皇朝虽然签署了停战协定,但是并没有派遣使节去对方的国家建立使馆,也就是说还不算正式建交,因此这座望金城反倒是成为了貉金两国的重要周转城市。
当沈擎毅在望金城最好的客栈匾额上看到了熟悉的白虎标记,他再次赞叹自家小弟做生意有一套。因为乌云的坏脾气,笪铧不得不亲自将它弄到马棚里,回来的时候看到沈擎毅在客栈门口发呆,问道:「怎么了?这间客栈有问题?」
「没有,你看……」伸手指着客栈匾额上面的白虎标记说道:「这间是我家开的,我弟弟真能干。」沈擎毅骄傲的说道。
「你家的产业?」笪铧抬头看了看那个标记,暗自记下,没想到小东西家里还不一般,他之所以记得这间客栈是因为几年前他刚刚登基的时候处理了一件部落贵族企图侵吞一家外族商行的财产,反倒被那家商行自己的势力打得落花流水。
貉沐国向来是崇尚力量的,因此他查明真相以后非但没有为难那家商行,反倒是还惩罚了那个贵族。几年来那家商行都安分守己,缴税也很及时,他去年还派人表彰过这家商行。当时那家商行提供的产业证明里面就有这家客栈。
建国之初笪铧就为了怎样发展国家的经济伤透了脑筋,貉沐国由于大部分的国土都是沙漠,因此发展农业不现实,只能依靠位于世界南北交通唯一通道的地理环境和发达的畜牧业来赚钱,因此保护过往商旅势在必行,只有商人肯来,他们国家的毛皮和其他特产才能变成粮食、盐、茶、药品,有了这些国民才不会因为肚子饿而再次变成沙盗,这也是他立国之初对各部落的承诺。
所以他才会在一立国就做出来为了外族而惩罚自己国家的贵族,为此引起了轩然大波,差点让刚刚成型的部落联盟解体,还好他表现的强势迅速灭掉了几次小型的反叛,并且召开大会陈述利害关系,才取得了各部落首领的谅解。
几年来倒也小有成效,从几个小型城镇的出现就可以看得出来一些部落已经得到了可以安心的生活环境,才会放弃迁移在某个绿洲上固定下来。
这次因为小东西的身份也许会与金国正式建交,他准备争取让小东西成为大使,至少是第一任大使,这样小东西才能名正言顺的在他身边,而且作为大国的大使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安全的保障,比单独成为他的伴侣要来的有力量的多。
小东西的家里是大商人这对他来说更好,笪铧已经决定努力的扶植沈家商行,一方面是对小东西的「娘家」示好,另外一方面也是做给别人看,告诉那些在他国家做生意的外族,只要好好干就可以像沈家一样赚大钱。
沈擎毅走进客栈直接亮出自己的身份玉佩,这里本身就是沈家商行在貉沐国的驻地,本来以为出来的会是这里的管事,没想到听到通报出来的居然是负责沈家商业的青龙本人,着实的吓了沈擎毅一大跳。
青龙是沈家本代家主,也就是沈擎毅的小弟沈擎久的直属手下,主要管理沈家的一切关于商务往来的事业,与管理饮食、客栈业的白虎,和赌场、戏班子、妓院等娱乐行业的朱雀加上负责杀手、镖局等武力部门的玄武并称四大总管。
「八少爷,你怎么在这里?」青龙当然知道沈擎毅是来视察边关的,可是怎么也没有想到居然视察到了别的国家来,而且跟在他身边的这位一看就是身份不凡,单单站在那里不说话身上散发出来的王者之气就让靠察言观色吃饭的青龙心里暗暗吃惊。
「那个说来话长,一会儿我给你两封信,一封你帮我送到黄沙关官家驿站交给赵侍郎,另外一封送到京城给小刚。」
沈家有一套自己的传信系统,利用的可不是什么普通的信鸽或者人力,而是训练多年的海东青和夜枭也就是猫头鹰这种猛禽来送信,一方面可以携带一些普通甚至比较厚的信件,另外一方面要比信鸽生存能力大得多。这些猛禽身上穿了特制的衣服,除了携带信件也为了不让它们中途落地或者去捕猎而耽误时间,因此格外的有效率。
考虑到可能是朝廷军方的机密,青龙也不再多问,派人下去安排房间、食物给两个人,一旁的客栈帐房有些为难的说道:「大总管,因为马上是谢雨节了,现在客栈的房间全满,我最多只能腾出来一间,您看怎么办。」
「一间就一间吧,我们不要紧。」还没等沈擎毅和青龙说话,在一边喝茶休息的笪铧发话了,一间正合他的意思,他才舍不得跟小东西分开,他现在需要抓紧一切时间想办法让小东西在短期内依恋上他。
青龙看了看沈擎毅,见他点点头表示同意,才说道:「既然如此我这就去安排送信的事情,一会儿我派人去房间取信,八少爷请去房间好好休息吧。」说完就走到后面去了。
笪铧本来没有经常沐浴的习惯,因为沙漠的水本来就比较珍贵,就算他现在是国王这个习惯也没有养成,不过在看到沈擎毅因为他身上的汗臭和沙土狠狠地打了两个打喷嚏之后,他摸了摸鼻子主动去洗澡了。
穿着宽松的浴袍走回来,沈擎毅也早已经洗好了,同样穿着浴袍披散着湿发在桌子前面拿着毛笔在发愁。
走到沈擎毅的背后拿过梳子自然的替他梳理头发,今天中午的时候沈擎毅央求他给他梳小辫子,可是中午赶时间走得匆忙,正好现在有时间可以帮他梳头。
「你在发呆吗?」辫子都编了好几条了,沈擎毅面前的纸还没写上几个字,笪铧忍不住问道。
「不知道怎么写才不会挨骂……」对于赵侍郎沈擎毅真正的是又敬又怕,别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