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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向莎翁致敬 作者:陆观澜-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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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哥嫂嫂又是用那副雷打不动的霹雳表情看着我,因为虽然慕名已久,但是他们以前还真的从来没见过唐少麟,哥哥还冲我竖了好几次大拇哥。
  外带诧异地看了我好几眼。
  到底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嫂嫂的神色居然也有些诡异。
  用脚趾头想他们也没什么好的想法。
  我装作看不见。
  唐少麟一直很有礼貌地坐在那儿,喝着酒,吃着饭,间或很得体地,说上两句话。
  吃完饭,大家移坐到小会客室,老妈泡上茶,大家坐着聊天。
  直到这时,我才知道,在唐少麟随身携带的电脑包里,居然放的不是他宝贝得要死的二房姨太太IBM,而是给我们全家带的礼物。
  给老爸的Goldlion领带,给老妈的LV小包包,给哥哥的Zippo打火机,给嫂子的Channel香水,就连小侄子,他也记得带了一个精巧的航模玩具。
  显然,嘴上不说,他对此次见面,极为极为重视。
  爸妈他们很是惊喜,他们交互看了好几眼,想必心里十分快慰。
  我的心里,却突如其来的,在感动之余,有些酸楚。
  唐少麟,永远对我最好的唐少麟。
  
  不一会儿,全家上阵,齐心协力把我踢出门:“汐汐,少麟好几年没回来了,带他出去逛逛。”
  嫂子干脆直接给我拿来了包,小侄子也有样学样地给我拎来了鞋。
  这是我至亲至爱的家人吗?我极其无奈。
  我想,就算我现在宣布:“我今晚不回来了。”
  他们也会齐齐鼓掌,外带欢呼。
  我不是没看到老妈看着唐狮子时,眼中一直有大片大片的星星在闪烁。
  果然是那个什么什么的,越看越有趣。
  片刻之后,我就有些狼狈地,和唐少麟站在街上,大眼对小眼。
  他看着我,一刻不停地在笑。
  我有点生气,瞪他:“看什么看,我脸上有字啊。”
  他毫不示弱地回瞪我:“你脸上又没花,看一眼不行啊!”
  然后,我们就面对面站着,一直对峙,互瞪对方。
  蓦地,回过神来,我们都齐声大笑。
  好久好久好久,我都没有这么开心了。
  我看着少麟,心底一片温馨。
  那晚,他送我回到我家门口时,我看着他那双含笑的双眸,第一次,主动地,环住他,主动地,吻了他。
  我知道,素来自制力超群的他,十分地开心。
  因为,他搂住我腰的手,微微地,在颤抖。
  我心里的坚冰,渐渐地,渐渐地,在融化。
  我知道,他依然在耐心地等。
  我也是。
  
  从那天以后,我们经常出去玩。
  我们一起去逛街,去爬山,去看云海。
  只是,因为招商,因为翻新重建,老街已经没有了当年那种纯天然的韵味。
  而且,七年多过去了。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景犹在,人已非。
  坐在青翠的山峰顶上,我静静靠在唐少麟身边,看着云卷云舒,间或,跟他相视一笑。
  我们出去玩的时候,他总是安安静静地迈着长腿,一言不发地走在我身边。
  我说话的时候,他就回应我几句,我不说话的时候,他就陪我沉默。
  更多的时候,我还是跟当年一样,在唐少麟身边,唧唧喳喳地跟他聊着种种八卦轶闻,或者,仍像七年前那样,跟他玩笑打闹一番。
  有时候,我们仍然会斗嘴斗得不亦乐乎。
  有时候,我们俩还去他姑妈的茶馆去听听音乐,喝喝茶。
  有时候,我看着那个熟悉的位置,会若有所思。
  唐少麟只是拍拍我的头,不说什么,然后,陪我听音乐,喝茶。
  偶尔,我们也帮姑妈招呼招呼客人,或是和他们一起吃吃饭。
  几年不见,唐姑父和姑妈都老了。
  但是,姑妈还是那么体贴细心,姑父还是那么幽默爱开玩笑。
  一天,我们吃饭的时候,重提当年,姑父笑着挤挤眼:“看来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少麟这个小子什么都灵光,什么都无可挑剔,唯独……”
  我微垂下头,瞥了一眼唐少麟。
  他不动声色地,低头吃菜。
  姑父继续津津乐道:“你们认识也有十几年了吧,而且算起来,汐汐当我们干女儿都快十年了,”他有些夸张地叹了口气,“可是,我们的侄媳妇呢,到现在都……”
  我有些尴尬,脸微红,继续低头。
  姑妈看了看我们的脸色,用筷子敲敲姑父:“瞧你,为老不尊,”她一边往我碗里挟菜,一边笑眯眯地看着我们,“孩子们的事,他们自然会有主意的,是不是?”
  我忍不住抬头,向唐少麟看去。
  他也正在看我。
  然后,朝我微微一笑,若无其事地将我碗里的肉搛了过去:“姑妈,汐汐不爱吃肉。”顺带瞪了姑父一眼,“还有,想让我快点帮你修好那台电脑的话,就……”
  姑父老顽童般嬉笑着,拍拍胸口,飞速埋下头去吃饭,不再说话。
  我不禁莞尔。
  我想起了当年在G大校门口小饭馆里相似的那一幕。
  于是,我瞪了唐少麟一眼:“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动不动就要威胁人!”
  而且,目无尊长。
  姑父朝我眨眼:“还是我的干女儿好,”他跟姑妈相视一笑,意味深长地,“没办法,一物降一物,看来,少麟只能交给你管教了!”
  我看着低着头,嘴角微扬的唐少麟,再看看那两个笑得诡异的长辈,涨红了脸。
  又上了两只老狐狸,再加上一只小狐狸的当!
  
  其实,我知道,我清楚地知道,我的干爹干妈,就像我爸妈一样,一直以那种长辈的慈爱、耐心地乐观其成。
  我还知道,实际上,他们很希望很希望亲上加亲,希望我不再只是他们的干女儿,而是……
  我也希望。
  只是,面对唐狮子爸妈的盛情邀请,我一直推脱着,不到他家里去做客。
  或许,我还需要再多一点点时间。
  只要一点点就好。
  唐少麟也不多说什么,那天晚上,他送我回来的时候,在我家门口,他环着我,贴住我的额头,轻轻地:“没关系。”他顿了片刻之后,重又开口,“等你什么时候想清楚了,再去,好不好?”
  我抱住他,同样贴着他的脸,轻轻地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目送唐狮子离去,我开门的一霎那,我又有了那种强烈的芒刺在背的感觉。
  已经好几天了,那道迫人的视线又出现了。




灯火阑珊
我疑疑惑惑地向后看,看向那道视线。
  这次,不是我的幻觉,我是真真切切地,看到了一个人。
  秦子默。
  他就站在对面拐角处的那棵木棉树的树影里,静静地站着。
  他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我。
  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但是,显然已经站了很长一会儿了。
  那么,刚才,我和唐少麟的一举一动,他全部都已经看到了。
  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呢?
  现在的他和我,转身之间,已成陌路。
  
  我垂下头去,我看到一双脚,慢慢地向我靠近。
  半晌,那双脚停在了我面前。
  一个声音轻轻响了起来,略带暗哑地:“林汐――”
  我眼前顿时蒙上一层湿雾。
  曾几何时,我等这个声音,我等这样的情景,等了整整七年。
  但是现在……
  我深吸一口气,一动也不动地站着。
  他伸出手来,慢慢向我接近,他的手,最终落在了我的发上。
  一阵静默。
  突然,我被一双手拉入一个臂弯中,然后,我被紧紧地拥住了。
  我一下子怔住了。
  我只感觉到他的身体,一直在微微颤抖。
  然后,他的声音低低地,暗哑地响了起来:“林汐,真的是你吗?”
  我眼前一阵模糊。
  我忍住泪,低下头去不看他。
  我挣脱开他,往后退了两步。
  片刻之后,我听到自己同样暗哑的声音:“对不起,很晚了,再见。”
  我听到身后低低的,充满哀伤的声音:“林汐,能不能,不要走,听我……”
  我低头,控住眼泪。
  我转过身去。
  我不能回头。
  我们已经没有了回头的余地。
  于是,我一言不发地打开门,走了进去。
  
  走进房间,我在床边坐了一会儿,接着,躺在床上,闭上眼睛。
  可是,我睡不着。
  我翻来覆去了半天,还是睡不着。
  我强迫自己睡着。
  我数绵羊,从一数到九百九十九,再从九百九十九数到一,反复来回数了很多遍,可是,我还是睡不着。
  我终于,悄悄走到窗前,微微打开窗帘的一条缝,他正朝我在的方向看着。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夜空中开始飘起蒙蒙细雨。
  纷纷扬扬的雨水在夜幕的笼罩下,交织出淡淡的感伤。
  但是,他还站在那儿,静静地。
  还是那个姿势,一动也不动。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清楚地记得我家的地址。
  说起来,也很奇怪,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想到问过,当初,他在第一次送我回家的时候,是怎么知道,我的家,就在这儿?
  当时,总觉得太幸福太快乐太开心,每天在一起,要说的话太多太多,这种小事,哪怕曾在脑海中闪过,终究也就是一闪而过,想不起来去问。
  等到我终于想起来的时候,他却已经……
  或许,后来,也已经没有知道的必要了……
  我的眼前,又升起了淡淡的,淡淡的湿雾。
  
  那个夜晚,我睡得很不安稳,半夜里,我起身喝水,又到窗口去看,他依然还在。
  还站在那儿。
  雨淅淅沥沥地,越下越大。
  他仍然站在雨水中,悄然而立。
  虽然隔了那么远,但是,我几乎可以清晰地看到他额头滴落的雨水,一滴,一滴,顺着他苍白的脸庞,慢慢滑落下来。
  我拉上窗帘,重又回到床上。
  我闭上了眼睛。
  不知什么时候,我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等到我醒来时,天亮了,我起床,下意识地走到窗前,往外看,雨已经停了。
  那棵树下,一个人也没有。
  我几乎以为,昨夜,我又做了一个虚无飘渺的梦。
  
  唐少麟还是经常来找我出去,散心,或是逛街。
  我们经常会童心大发地,专挑那些曲曲折折或是上学时曾经走过的老路走。
  他出国多年,很多以前天天走的路都不太熟了,经常走着走着,大惊小怪地:“咦,原来那条老路呢?”
  我笑着糗他:“看看,这就是去蛮夷之地的坏处,智商严重下降,但凡长眼睛的人都知道,拆了呗。”
  他就追逐着,作势要打我。
  然后,就开始长吁短叹,说他当年在美国读书的时候,假期和同学跑去罗马玩,罗马的古城保护得有多么多么好,尤其是夜晚,在星子和月光的映衬下,就连那些窄窄的街道都有一种说不出的古朴意味。
  洋洋洒洒地,说得一副很是意犹未尽的样子。
  我大力瞪他:“了不起,欺负我没出过国是不是,说得这么津津有味?”
  在他面前,我是越来越,越来越无理也要争三分了。
  也许,这是一种好现象。
  因为,他嘴角的笑意渐渐变浓,伸出手来,揉了揉我的头发:“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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