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枭雄-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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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娘问起来怎么办?”
“婶娘问起来,我就说是师傅送的,而且我师傅已经去打仗了,婶娘也无从查证,你快去!”
“那……你师傅能不能再送你一把剑?”
妞妞眼中露出渴望之色,她是用竹剑学武,做梦都想有一把自己的剑,但是他们买不起,一把剑至少要二十吊钱。
元庆轻轻捏一捏她乖巧的鼻子,笑道:“可以啊!去选一把自己喜欢的。”
妞妞眼中露出狡黠的笑意,慢慢地从门缝钻进了武器房,她先在墙角找两壶新箭递出来,又在剑架上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一把轻盈的越女剑,从门缝钻了出来。
“我们走!”
两个小家伙无声无息地消失在黑漆漆的大堂内,由于兵器房的武器都是公共用具,谁都没有留意少东西,直到一个月后,有人才发现少了一把剑,至于少了两壶箭,则压根就没有人发现。
关键是沈秋娘那边,元庆一口咬死是张须陀临别前给他,那把剑也是张须陀给妞妞的离别礼物,合情合理,沈秋娘居然相信了。
房间内,元庆将一支支箭拿出来仔细检查,一壶箭三十支,两壶就是六十支,都是军队的标准骑弓箭,三簇箭头,上好口翎箭,做工精湛,都没有使用过,有这两壶箭,他便可以赚钱了。
不过他还得的等到冰雪融化。
卷一 杨家有男初长成 第二十一章 北原谋生
一个月后,这天上午,元庆在曲江池练完功便向奔向北山,他打算狩猎赚钱,这是他杀一条野狗时得到的启发,打狗要看主人,如果射野味就没有什么忌讳,既可以练射箭,又可以赚钱,何乐而不为?
而且野味卖给酒肆一般都能卖个好价钱,他记得有人射一只野羊,就能卖三吊钱,曲江池附近虽然有山林,但毕竟村庄较多,野兽很少,最多是一些野鸭、山鸡、野兔之类,并不值钱。
而城北是皇宫背后,那里丘原纵横,山谷幽深近百里,森林莽莽,人烟稀少,常有野兽出没,由于靠近皇宫,一般不准人进入,更不准寻常民众狩猎,因此野兽极多。
到秋天时,皇室子弟一般都会去那边围猎,那边还有灞水流过,河中野鸭众多,不过野鸭不值钱,一只最多卖十钱。
半个时辰后,元庆跑到了城北,大兴城的地势是东南高西北低,灞、浐、潏水之间冲积形成一块平原,大兴城便修建在这片平原之上。
但东北方向的龙首原却是大兴城地势最高之处,几十年后,这里开始修建大明宫,但此时是人烟荒芜的山原地带,但如果再向西北走三十里,那里便是汉长安城所在,依然有人居住。
所以最佳的狩猎地点便在城东北的龙首原和正北的一大片原始森林内,这里紧靠西内苑,苑内时常有骑兵巡逻,不准山民进入,而这一带属于西内苑外围,也不准打猎。
离皇宫不远有一条道路,路上有士兵巡逻,不准行人过去,元庆却攀上悬崖,钻进丛林,一路向疾奔,除了道路上有骑兵巡逻外,森林内再没有任何人,连樵夫也没有。
这一带其实也不准人进入狩猎或者砍柴,每一个路口都有士兵把守,靠近皇宫的路上还有军队巡逻,戒备森严,尤其元庆带着兵器,更会被视为刺客,一旦被士兵发现,就有性命之忧,风险非常大。
风险虽大,但收益也高,这一带各种野味众多,是狩猎的绝佳场所,如果胆子再大一点,潜入皇宫西内苑,那里的收益更高。
元庆听杨氏族人聊天时说过,有胆大者偷偷溜进西内苑猎杀珍兽以获取皮毛,一旦被抓住,轻则受刑入狱,重则丧命,不过若得手,往往就会发一笔横财,西内苑放养的都是珍稀动物,皮毛十分昂贵。
元庆走在一条幽静的山谷中,他身一身蓝色布衣,脚穿半旧布靴,头束平巾,腰挎一把两尺长的厚背短刀,后背一壶羽箭,手执黑色长弓,虽然衣着粗陋,但他却英姿矫健,步伐轻快。
山谷两边都是莽莽原始森林,此时正是早春二月,万物复苏,枝叶发新芽,草地也变新绿,一群群鸟雀在头顶上盘旋鸣叫,充满了生机勃勃。
在他身后数里外便是西内苑,和外面的山原基本上没有什么阻隔,只有几块界石,西内苑其实也是被茂密的原始森林包围,中间地带是跑马的草原,整个西内苑长十几里,宽只有数里,里面驻扎着数千武卫军。
越过西内苑,可以看见高大宏伟的城墙,城墙内隐隐可见巍峨的宫殿群,那里便是大隋帝国的皇宫,他甚至可以看见一座雄伟的皇宫大门,那便是玄武门,历史上的玄武门事件就在那里爆发。
元庆正胡思乱想,忽然一只巨大的黑影从他头顶掠过,元庆目力极好,一眼便认出这是一只雄性山雉,拖着长长的尾羽,羽毛十分艳丽,上个月他和妞妞逛上元夜,一根山雉羽毛就要卖十钱。
元庆看到的仿佛已不是一只山雉,而是一吊钱在空中飞,他现在思钱若渴,发喊一声,拔足追上去。
三年的筑基和魔鬼般训练已经使他的体能让常人望而生畏,他索性脱去布靴,赤足疾奔,身形快如鬼魅,霎时间便追离山雉不到三十步远,山雉也感觉到危险,它刚要飞入森林,元庆已拉弓如满月,一松弦,箭如流星,迅疾无比地射穿了空中的山雉,它悲鸣一声,从空中坠落。
元庆大喜,他冲上谷坡,在一丛山草中找到了猎物,山雉已经死去,血顺着箭杆流下,元庆抓住箭杆将山雉拎起,重约两三斤,羽毛很长,非常艳丽,他数了数,足足有十五根漂亮的羽毛。
其实秋天的山雉羽毛才是最好,现在才是初春,品相还差一点,不过物以稀为贵,这些羽毛卖一吊钱肯定没有问题。
元庆心花怒放,这是他的第一只猎物,也是他的午饭,他将箭收回箭壶,拔足便向山谷深入奔去,越过山谷,那边便是灞水了。
灞水已经解冻,水流充足,缓缓从山原间流过,两岸都是茂密的原始森林,半个时辰后,坐在河边打坐的元庆慢慢从调息中醒来,他只觉得浑身精力充沛,仿佛又使不完的力气,但胆子却饿得咕咕直响。
一回头,见旁边烧的一堆火已经熄灭,他高兴得一跃而起,将火堆推开,从地上挖出烤如硬壳的泥团,用刀一敲,泥壳脱落,里面露出热腾腾的白肉,香气扑鼻而来。
这种叫花鸡做法元庆是在书上看到,第一次尝试,居然也获得成功,他唯一不知道的是,其实不用拔毛,烤熟后羽毛自然脱落,拔毛就费了他半天力气。
元庆撒上盐末,他已经垂涎欲滴,捧起肥白的熟野鸡便大嚼起来,一边啃,一边望着旁边插在草地上的一束羽毛,像旗帜一样在空中飘扬,他自言自语笑道:“不错啊!有得吃,有得赚,还能练箭法,这样的日子不错。”
可刚啃了没两口,他忽然甩下肥鸡,一个翻身便将刀拔在手中,他感觉到了一种强烈的危险气息……
就在五十步内,有东西在靠近他,他听得清清楚楚,有四肢踩树枝的声音,肯定不是人,他将刀插进腰带,拾起弓箭向四处寻觅,他的目力异于常人,任何细微的变化都休想逃过他的眼睛。
忽然,他的目光定住了,三十步外的一棵桂树上,他的眼睛和一对凶狠锐利的眼睛对视在一起。
卷一 杨家有男初长成 第二十二章 收获不菲
此刻,在那棵高大的山桂花树上,潜伏着一只凶猛的金钱豹。
它静静地横卧在一根向外伸展的粗树杈上,像蛇一样柔软的身子紧贴着树干,特别巨大的前爪摆出了随时准备从树上猛扑下去的姿势,尖利无比的爪子伸出爪鞘,牢牢抓住树皮,两只露出凶光的眼睛死死盯住几十步外的元庆。
这是一只生活在西内苑的雄性成年金钱豹,此时正是它发情争雌的季节,它争雌失败,被其他雄豹从西内苑逐出,它已将这一带划为自己地盘,一般它是凌晨或者夜间出来,但元庆烤山鸡的香味却吸引了它。
元庆曾经将一条凶猛的獒犬干净利落杀掉,因为那是条狗,不管再怎么凶恶,在元庆心理上还是一条狗。而眼前的猛兽却是一头豹,体长超过五尺,看样子足有一百五六十斤。
元庆不由向后退了两步,心中怦怦乱跳,紧张之极,这可是仅次于猛虎的金钱豹,自己能敌得过吗?若敌不过,他就要被咬死。
“冷静!冷静下来。”
他低声告诫自己,就算武力值比不过它,但智力值却超过它,元庆迅速思考杀豹策略,只在一瞬间,他已经想到三套策略。
元庆从后背箭壶内抽出一支箭,慢慢举起弓,拉开了弓弦,眯起眼慢慢瞄准了数十步外的豹头。
金钱豹的瞳孔剧烈收缩,收缩成一线,盯着元庆的弓箭,闪烁着慑人的凶光,豹子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中,除非它先受到人的攻击,虽然元庆闯入它地盘,但如果元庆能够及时离去,它也未必会发动进攻,它现在只是敌视,敌视和进攻之间还有一线之隔。
这一线之隔就是一种犹豫,它还处于这种犹豫状态,但就是这种犹豫让金钱豹吃了大亏。
一支长箭如闪电般射至,箭矢强劲,金钱豹大吃一惊,一扭头,企图躲开这一箭,但箭矢太快,额头虽然躲过,眼睛却没有躲过,‘噗!’的一声,长箭竟射中金钱豹左眼,血光飞溅。
山林中顿时响起惊天动地的豹吼,惊飞大片鸟雀,金钱豹野性发作,扑下桂树,不顾一切地向元庆猛扑而来,它恨透了这个侵入它地盘的人类,它要将他撕成碎片。
元庆的第二支箭‘嗖!’地射至,强劲的长箭取它右眼,但这次金钱豹却有了准备,它一甩头,躲过这一箭,纵身一跃,从几丈外便扑向元庆……
元庆扔掉长弓,拔出刀迎面一刀向它劈去,刀快如飞影,这是张须陀刀法十三式中第一招,叫做‘劈山’,非常简单,但却凝聚了力劈华山般的力量,由于力道控制得非常诡异,会让对手的眼睛产生一种幻觉,好像刀并不快,可以从容躲闪或者抵挡,可实际上,当对手反应过来时,刀已经劈上面门。
但对伤了一只眼,满怀愤怒的兽类却似乎没有这种效果,它的反应比人更快更敏捷,金钱豹在空中一侧头,躲开必杀一击,霎时间到元庆的眼前,前爪扑向他肩膀,白生生的犬齿张开,一口向元庆的喉咙咬去。
元庆三年筑基和苦练的效果也在这一刻淋漓尽致体现出来,他身体的柔韧性远远超过一般人,不等豹爪按住肩膀,他身体向后一翻,像根弯折的柳条,整个身体弯成半圆,使金钱豹也扑空,而同一时刻,他左脚却猛地向上踹去,正好踢在豹蛋上。
金钱豹痛苦得大吼一声,不及使出豹尾剪的绝技,竟被踢翻一个跟斗,重重摔进河中,而这一脚得手,使元庆的心态改变,他能对付这只豹子,这只金钱豹也不再是将致他于死命的野兽,而将是沉甸甸的几百吊钱。
杨四爹说过,一张品相好的豹皮至少值三百吊钱,三百吊钱是他们家五年的生活费。
他几乎同时和金钱豹跳入水中,这本来就是他的第二套方案,在水中搏杀金钱豹,金钱豹会游水不容质疑,但它不是鱼,它不可能在水中和自己搏斗。
一人一豹坠入河中,人胆壮,豹已惧,金钱豹昨天先败于同类,今天又被人类所伤,两次重挫使它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