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枭雄-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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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她已听说有相亲的人来,令她的芳心扑通扑通乱跳,她想去偷偷看了一眼,却又没有勇气,只得让自己的贴身丫鬟去替自己看一看。
“姑娘,我看见他了。”
郑春水贴身丫鬟叫小荷,就是刚才给杨元庆端茶那个丫鬟,她急冲冲地跑进来,气喘吁吁道:“那个杨家公子……”
她弯下腰,喘得说不出话来。
“别急,休息一下再说。”
小荷慢慢平静下来,这才踮起脚尖,把手伸得高高,“他长得这么高,我连他肩膀都比不上,而且他的胳膊……那个,比我的腿还粗,真的是个武将。”
郑春水眉头皱了起来,她不喜欢武将,她喜欢斯文的读书郎,小荷又笑道:“不过他长得很好,笑起来啊!让我的心都怦怦直跳,姑娘,你去看一看吧!”
“这……不太好吧!”
“姑娘,去看一看,没关系的,我感觉他蛮好的。”
……
杨元庆已经等了一刻钟有多,郑家的无礼他着实有点不耐烦了,几次都想一走了之,最后还是克制住了内心的不满。
坐在房间百无聊赖,杨元庆便走出房间来到院子里,小院里种满花草树木,此时已是深秋,秋风肃杀,满地落叶,花木凋零,只有左边花圃里的十几株秋菊开得正艳,给人一种深秋惊艳之感。
杨元庆的骨子里缺乏一种悲秋伤月的情怀,对开得艳丽的菊花没有什么兴趣,更重要是,他对郑家没有好感,在这里他感觉很压抑,根本没有赏花的心情。
他瞥了一眼菊花,转身要回屋,忽然身后有人问他,“你不喜欢秋菊吗?”
声音是个年轻女子,杨元庆一回头,见身后站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女,身材偏瘦,还长得还算眉清目秀,穿一身淡黄色长裙,杨元庆心中一怔,她是怎么进来的?
他又向两边看了看,这才发现在东面几株桂花后面有一扇月门,估计是通过内院,不知这是郑家的哪个女子?
由于长期受胡人风气的影响,北方汉族要比南方汉族开放,大家闺秀也能抛头露面,也能和陌生男子说话,甚至名门士族以外的大户和中小户人家,一些女子还能决定自己的婚姻。
郑家是名门士族,女子的婚姻虽然自己没有决定权,但相亲时见见面也是可以,不过一般都是和长辈们在一起,像郑春水这种偷偷跑来单独见面,却比较少见,若被长辈看见,肯定是要被训斥。
郑春水见杨元庆果然像丫鬟说的那么高,自己也只齐他脖子,使她心中略感压力,但更要是,杨元庆居然对艳丽的菊花有点不屑一顾,郑春水心细如发,她心中便感到杨元庆似乎没有那种花前月下的情趣,使她心中又感到一丝失望。
“难道这菊花不美吗?”她又轻声问道。
杨元庆这才反应过来,他笑了笑道:“我比较喜欢自然的花,比如草原上的小花,森林中满地满树的鲜花,不知名的,春天里绽放开,数十里一望无际,很灿烂壮丽,我不喜欢这种深院大宅中养的花,太娇嫩了。”
“你……是在讥讽我吗?”郑春水的目光不满地注视着杨元庆,秀眉紧皱,她敏感地觉得杨元庆是在讥讽她太娇嫩。
“我都不认识姑娘,讥讽你做什么?”
杨元庆摇摇头,向房间里走去,话不投机,他不喜欢这个女子,“姑娘,有一个盒子,你能替我转交给……”
杨元庆一回头,却见身后变成了一个中年男子,刚才那个年轻女子已经不见了踪影。
“让贤侄久等了,我身体不太好,刚才正在休息,很抱歉!”
中年男子便是郑家长子郑善愿,他身体不是太好,说话声音不大,他很客气地笑了笑,“多谢贤侄给我送来寿礼,替我向你父亲表示感谢。”
他丝毫不提相亲之事,便意味着郑家的婚姻大门向杨元庆轰然关上了,而杨元庆压根就不知道他已经在婚姻的殿堂外围走了一圈。
卷四 漫天外云卷云舒 第二十三章 都市买礼
从郑府家中回来后,杨玄感也没有问杨元庆具体情况,他从妻子那里已得到消息,郑府已婉拒了这门婚事,这让杨玄感着实有些恼火,这可是父亲的意思,郑家却不领情,尽管妻子没有明说,杨玄感也隐隐猜到郑家嫌弃是元庆庶出,重视嫡庶血缘,是郑家的一贯传统。
既然郑家不答应,杨玄感也不再给元庆提这件事,不过这两天启民可汗、契丹、高句丽、新罗等国特使陆续进京贺新皇登基,他是鸿胪寺卿,负责接待安排,格外忙碌,没有时间和元庆细谈。
一早,杨元庆便离开杨府,前往都会市,后天便是乐平公主寿辰,朝廷遍请在京五品以上官员,他也收到了一份请柬,这样,他就不用和晋王一同前往。
杨元庆的独立性极强,他既不愿意别人说他是杨素之孙,也不愿意身上打上晋王的烙印,晋王杨昭虽对他笼络有加,但他始终和杨昭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这次乐平公主寿宴虽然是杨昭提出要他参加,但杨元庆既然答应前去,他便想以独立的身份参加寿宴,而不想成为杨昭的侍从官之类。
既然要以独立身份参加乐平公主寿宴,那他就必须出一份寿礼,虽然杨元庆从边塞带回来几件草原特产,但那是准备给婶娘和妞妞,考虑再三,他还是决定去都会市买一份礼物。
杨元庆依然穿着他的蓝衣布袍,腰束革带,革带上空空荡荡,他虽然得赐紫金鱼袋,却不肯挂在革带上以显荣耀,骑马而行,不多时便来到了都会市。
都会市和利人市相比,所卖货物档次更高,价格也昂贵,一般是供应名门大户和公卿权贵,所以店铺并不多,只有利人市的一半,也以各种行来分类。
杨元庆轻车熟路,直接到了珠宝行,找到百宝斋珠宝店,他和这家店铺很熟,当年他打到的第一只金钱豹,便是卖给百宝斋吴掌柜,后来他又陆续猎到金钱豹和云豹,也都是百宝斋给他找买家,一到门口,伙计便认出了他。
“哟!这不是杨哥儿吗?好多年没来,都长得这么高了。”
杨元庆翻身下马,开玩笑道:“宝儿,你怎么还是伙计?吴应礼怎么也不提升提升你,他在吗?”
伙计宝儿挠挠头,小声对元庆道:“那个剥皮鬼你是知道的,他只管自己。”
“呵呵!这是他的一贯为人,他在吗?”
“在的,有客人在卖珠宝,杨哥儿,你这是……”
伙计见杨元庆没有拿猎物,便不知他的来意了,杨元庆笑了笑道:“我来买两件珠宝,要上好珠宝,这里收拂菻国金币吗?”
拂菻国也就是东罗马帝国,粟特商人往来于丝绸之路,也把东罗马帝国的金币带到中原,由于东罗马帝国金币含金量很高,在隋朝很受欢迎,虽然不是隋朝法定货币,但很多大商家都收,一枚金币能抵十吊钱。
“拂菻国金币可以用,小哥哪里弄来的?”
“我和粟特商人换的。”
杨元庆跟伙计走进店铺,店铺客堂不大,没有什么橱窗之类,墙上也没有挂什么大众首饰,这里的珠宝都是价格昂贵,一般不会轻易取出,基本上都是伙计和客人一对一介绍。
他们走进内堂,内堂里摆了五六张坐榻,这里才是交易处,或许是时间稍早的缘故,内堂里没有什么人,只有大掌柜吴应礼在接待一名卖珠宝的客人。
吴应礼是杨元庆的老朋友了,杨元庆所猎的第一只金钱豹便是卖给此人,吴应礼在东市有个绰号,叫吴剥皮,盘剥上家极狠,怎么还会有人卖珠宝给他?
杨元庆不由向卖珠宝之人望去,这是年轻男子,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身材中等,相貌斯文清秀,穿一件灰衣布袍,头戴平巾,衣服和平巾都显得有点破旧了,看得出这个很寒酸,他身边带着一名约六七岁的小娘,年纪虽小,却长得俏丽可爱,一双幽静明亮的大眼睛,乖巧可爱的鼻子,鲜红的嘴唇,她非常文静,乖乖地坐在一旁,应该是男子女儿,和她父亲一样,她也穿着粗麻布裙,但干净整洁,让人心生喜欢。
杨元庆刚坐下,便听吴应礼那职业性的盘剥之刀举了起来,“这位公子,你这祖母绿是哪里得来?若被官府知道,恐怕你会吃官司的。”
……
“这是我的祖传之物,和官府何干?你要买就买,不买,我换别家去。”
这男子颇为硬气,让吴应礼的盘剥之刀劈了个空,吴应礼干笑两声,又道:“你这祖母绿是不错,但你要价太高,我最多给七百吊钱,你卖不卖?”
“这位掌柜,你也太狠了吧!这对手镯至少值两千吊,我要一千吊已经是折一半价,你还要再压价,不行,最少一千吊。”
杨元庆探头看了看,只见桌上摆着一对用祖母绿雕成的手镯,材质碧绿晶莹,有种水一般细润之色,毫无一丝杂质,式样古朴,一看便是极为名贵之物,卖一千吊确实不贵。
吴应礼却摇摇头,“你这玉镯虽然不错,但一般人还真不敢买,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所以我最高只能出七百吊,若你不卖,我就还给你。”
男子的脸微微一红,似乎吴应礼的话戳中了他的要害,他不想卖得太贱,可是他又急需用钱,让他着实有点难以决定。
吴应礼眼光毒辣,已经看出对方动心了,便又鼓动他,“怎么样,答应了,我马上把钱给你,而且是给你黄金,现在一般店里还付不出黄金。”
男子心一横,正要答应,杨元庆却在一旁笑道:“一千吊,我买了。”
吴应礼仿佛一脚踩空,险些滑倒在地,他一扭头,满脸愤恨之色,这是他的店,谁敢在他的店里抢他的生意,对他却一下认出杨元庆,愣住了。
“杨哥儿,是你?”
杨元庆慢慢走上前,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吴啊!做人要有点底线,你若下手太狠,当心把自己的皮给剥了。”
吴应礼当年就知道杨元庆武艺高强,现在长这么高了,更不会简单,若打起来,自己店中几个护卫根本不是对手,自己会吃大亏,这对祖母绿玉镯名贵异常,京中权贵会人人争着要,他至少能卖六七千吊钱,这笔大买卖,他可不想让给杨元庆。
“这个……好吧!既然杨哥儿说情,那就这样定了,一千吊,我们成交。”
不料那男子却摇摇头,从桌上拾起玉镯,“我不卖给你,我卖给这位公子。”
他对杨元庆道:“一千吊,我们成交。”
吴应礼急了,“这样吧!我出一千五百吊,你卖给我。”
杨元庆身上只剩下一百枚罗马金币,他双手一摊,无可奈何道:“我一共只有一千吊,一千五百吊我拿不出。”
吴应礼大喜,“那就我买下了,一千五百吊,我马上给你现钱。”
年轻男子轻蔑瞥了一眼吴应礼,不耻他的人品,他把玉镯递给了杨元庆,“只要一千吊,我卖给你。”
吴应礼嘴张得老大,半天也合不拢,眼中的懊悔流露无遗,为了三百吊钱,他竟丢了一笔净利几千吊的大买卖,他真是把自己的皮给剥了。
玉镯进杨元庆手中,他立刻感到一种温润之感,果然名贵异常,他取出一只钱袋,递给年轻人,笑道:“这里面是一百枚拂菻国金币,去柜坊可以换一千吊钱,公子请看一看。”
年轻公子打开袋子看了一眼,便塞进自己怀中,杨元庆笑道:“公子不数一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