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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役鬼通神-第67章

小说: 役鬼通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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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鼎鼎的天马佣兵团,号称帝国第三大佣兵,以精锐骑兵称雄的一百天马骑兵……竟然被五十骑赤焰骑兵打得稀烂!十分钟!这群废物连十分钟也支持不到!”方睿鹤低声嘶吼着,眼看着世子殿下的小命就要到手,镇南王之位就要成为囊中之物,突然间发现煮熟的鸭子飞了——这种巨大的落差,让方睿鹤双眼赤红,几乎要暴走了。

“殿下息怒,一定有办法的,请稍安勿燥……”

“滚!让天马佣兵团滚出越州,我们不需要废物!”方睿鹤怒喝道。

“殿下……不如再给他们一次机会。”那名亲信低声道,“既然赤焰对于世子殿下如此有用,不如让天马……毕竟天马的人数和赤焰相差足足十倍,权当废物再利用吧。”

于是可怜的天马就被这一句话决定了命运。

祭典草草的结束了,世子在众亲信的保护下头也不回的走了。这一场折腾,让世子殿下损失了近一半的精忠武士,这位一向不太擅长武备的殿下,终于尝到武备不足的苦头。

“兰默,你一定要帮我。”世子认真的说道。

兰默懒洋洋的靠在椅子上,双手捧着茶,一双毒眼在方睿麟身上扫过来,扫过去,却不说话。

两人并不是在富丽堂皇的镇南王府,也不是在赤焰的大本营,而是在一间隐蔽的密室里交谈着。兰默,雷小雨,还有淘气的若若,面对着镇南王世子以及他的四大亲卫。

“这小子真是无礼。”银霜低声哼了一句,。

“他有无礼的资本。”陆致明轻声答道,“能以五十骑先击败屠人王在内的数十名死士,再一气冲垮二世子上百名骑兵,不带伤全身而退……拥有这样的队伍,他有狂妄的资本。”

“殿下,我不太明白呢,我不是一直在帮你吗?”兰默天真的眨了眨眼道。

“昨天的事你也看到了。”世子耐着性子说道,“兰默,我属下的精忠武士死伤惨重,没有足够的力量保护我,我希望你能成为我的护卫。”

“护卫?”兰默一听就笑了,“世子殿下,请原谅我的无理,您还真的很没眼光。”

世子愕然道:“怎么?难道赤焰的实力不足以成为我的护卫吗?”

兰默扑哧一声笑道:“殿下,你的眼光甚至还不如田雯雯。至少年轻漂亮的田小姐也知道,我们赤焰是一个攻击性的团队,我们擅长的是破坏,袭击,而不是保护。”

方睿麟出神了片刻,叹了一口气,抬起头望着兰默。

兰默不等他开口,便笑道:“好吧好吧,雷小雨先生出身世家,懂得贵族礼仪,相貌出众,风度翩然,又有一手好剑法,就以客卿的身份留在世子殿下左右,下下棋,煮煮茶,殿下看可好?”

世子又看了兰默一眼,兰默答道:“至于我和若若……且不说我们和王府其他成员的相处,单单若若这调皮捣蛋百无禁忌的性子,世子殿下还敢把她留在身边吗?”

世子抬头看着挂在吊灯上打秋千的女孩,不由重重叹了一口气,无奈的点头苦笑道:“田小姐曾说过,赤焰上下除了陆瑶琴小姐和雷小雨先生之外,就没有一个正常人了……看来她不是在开玩笑啊。”

“世子殿下,身为王室继承人,你怎么可以这么直白……”兰默哈哈大笑道,“好了,世子殿下不便在外久留,若有什么消息便找雷小雨,他会想办法将您的意思传达到赤焰的。不管怎么样,赤焰是您永远的朋友……如果您不嫌我们逾越的话。”

世子默然片刻,伸出右手紧紧握了握兰默的手,满怀深意的看了兰默一眼,一笑转身,带着他的亲卫和雷小雨扬长而去。

若若扑的一声放了手,从天花板上的吊灯秋千上跳了下,抱着兰默的肩叫唤道:“兰默哥哥,为什么不和他们一起到漂亮的王府里住啊?还有还有,你不是要若若不要拿吊灯当秋千吗?为什么刚才又让若若爬上去了喵?”

兰默笑道:“傻瓜,王府再漂亮,也不过是个危 3ǔωω。cōm险的斗兽场,我才不想在里面提心吊胆……若若想进王府玩?等这头的破事做玩了,我带你混起去玩个痛快。”

“兰默哥哥最好了。”若若兴奋的扑在兰默怀里狠狠亲了他一口。

回到赤焰大本营,那一排民房已然被收了重金的工匠们整修一新了。牛氏三熊扛着大枪,扯着嗓子在那里监工,而方东浪仍然躲在他的工场里,忙着给被破坏的木魔俑打造新的外壳。

“方东浪,你应该去休息一下了。”兰默一进门便笑道,“这些交给我吧。”

方东浪有气无力的应了一声,抬眼看见若若,连忙提起精神蹿到兰默身边,小声叮嘱道:“兰默,千万别让若若碰我的财富,上次……”

“财富,来陪若若玩!”没等方东浪来得及说完,若若已经发现了正静静伫立着的财富,兴奋的扑了上去。

“若若不要……”方东浪哀嚎道。兰默微微摇头,信手一挥,五条细链毒蛇一般追了上去,缠着若若的细腰硬是将女孩拉回他的怀里。

“若若你就别再吓唬可怜的老方了,你不知道他最宝贝的就是他的财富了么?”兰默笑道,“去找笨笨玩吧。”

“我才不要呢,笨笨太笨了。”若若嘟着嘴道。

“那好吧……暴拳,现临!”兰默立刻召唤出了暴拳,指着青皮肤的妖鬼说道,“你和它玩吧,它的拳法很厉害的。”

“喵!若若也很厉害呢!”若若立刻兴奋的扑了上去,一把拉住暴拳的手就往演武场拖。

“暴拳,你和她的拳法相似,让她陪你练一会儿吧。”兰默笑道,“也许你能学会她的拳法呢。”

暴拳微微点点头,便跟着若若离开了。

鬼的触面 5第二章 赤血之屠戮2

27350 祸害江山,劫掠美女。小青的书,这孩子我不认识,真的不认识,所以你们使劲抽他吧,我不会心痛的。

正文:没有了若若的吵闹,兰默的工作很顺利。与方东浪不同的是,兰默拥有能够自由变化的金属细胞,不用像方东浪那样时不时更换工具,而且金属细胞就像是一支细而长的灵巧手臂,能够从细小的孔洞伸入机体内部进行作业。

如此一来,兰默的效率是惊人的,两个小时之后,一百架木魔俑便完全的整修一遍。

“嗯……看起来时间还长。”兰默看看天色,自语道,“也许,我也应该把笨笨好好改进一下了,不能被方东浪比下去啊。”

笨笨的基础实在很差,兰默所要做的修改,难度恐怕不下于重做。事实上当兰默将最终的结果拿出来时,没有人认得出这个笨笨和原来的笨笨有什么共同之处。

新生的笨笨看起来有点像是一台复合的处刑机器。它有一身纯钢的外壳,双手粗壮,十指灵活,和原来近乎石像一般笨拙的前肢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最奇怪的是,笨笨的武器并不在它的双手,而是在它的胸腹之间。

那是一扇巨大的弧形铡刀,锋利的刃面和沉重的刀身,足以将重装骑兵连人带马斩成两片。事实上,兰默原来的设计就是让笨笨用双手擒抱对手,然后再翻出胸腹间的大铡刀将对手切成两半。

除了一双坚硬的大手和能够灵活翻动的大铡刀之外,笨笨就没有任何攻击手段了,它的主要作用,仍然是以厚重的防御保护主人。

当然,召唤的符咒仍然是必需的,只要一个简单的信号,笨笨便能像钢块一样出现在兰默身边。说起来,钢块的力量强大动作灵活,以刚猛的斧技负责进攻,而笨笨厚重的甲壳和防御型的战技负责防守——单单靠这两个强力魔俑,兰默便是个很可怕的对手。

赤焰没有专职铁匠,幸好,锐锋商号也是赤焰的同盟,否则,单单是那柄大型铡刀就足够兰默头疼的了。外壳,武器,零件……所有的一切,用掉了兰默四天时间和近一千金币。

当笨笨改造完成时,若若已经和暴拳打得火热……从演武场上的大乱斗到演武场下的嬉闹,若若和暴拳似乎是天生的伙伴。

同样的行动快过想法,同样的好战热血,同样的喜欢狂风暴雨似的迅猛攻击……至少,方东浪是放心了,若若现在不再有事没事缠着他要和财富打架了,而是全心全意的和暴拳打成一团。

只是这两个家伙似乎对于自己的力量似乎都没什么概念,一场架打下来彼此鼻青脸肿算是轻的了,若若的利爪和暴拳的尖角常常将对手划得血肉模糊……好在这两个怪物的再生能力都很强,又有兰默这个赤脚医生在,倒也没什么事。

“喵,还是暴拳最好了,打得好痛快喵!”若若兴高彩烈的拖着暴拳从演武场走了过来,一面冲着兰默挥爪大叫大嚷着,“唉哟,兰默哥哥,若若的脸好痛喵……”

兰默哭笑不得,捏着若若的小脸狠狠的将准备好的药渣拍了上去。若若痛得喵喵直叫,而兰默却没有丝毫手下留情的打算,用力的揉搓着以期药剂能够渗入皮下。

虽然痛,不过却很有效,转眼之间被揍得乌青的小脸立刻回复了正常。若若也不叫了,一把搂住兰默轻轻吻了吻他的脸,轻声道:“兰默哥哥,若若喜欢和你在一起。”

“小淘气,你们就不能稍微轻一点吗。”兰默疼爱的看着一身是伤的若若,柔声道。

“若若也想喵,可是打着打着就光顾着兴奋了,于是就忘了。”若若答道,“没关系喵,反正它也打不过我。”

兰默回头看看暴拳,暴拳比若若稍好一些,它的抗击打能力更强,虽然若若的利爪剖金断玉,却也只能划伤暴拳的皮肤而已。

同样是迅猛的战斗风格,若若偏向于迅,而暴拳倾向于猛,双方的战斗打得是很激烈,看上去血肉横飞的煞是吓人,不过实际上,若若和暴拳之间的实力差距并不大,输赢都只是运气的问题罢了。

“兰默哥哥,这么些天都没事做,我们去逛街喵?”若若偏着头问,“若若要带暴拳一起去。”

兰默看着若若,突然笑道:“也好,我也正想做件大事,不过不是现在,是晚上。”

“晚上?”若若晃着小脑袋疑惑的看着兰默,“好啊好啊,晚上就晚上,好玩吗?”

“我想,也许会很有趣吧……”

傍晚时分,西城门,一队百人左右的城卫军正向着城门开来,他们是奉命搜查“当众袭击世子殿下和二公子殿下的暴徒”而满世界转悠的可怜孩子,眼下正从越州附近的一个村庄搜查完回城。

带队的统领是个满脸红胡子的中年大汉,虽然身后的士兵精神萎靡,但这位统领大人却是意气风发,分外精神。

原因……当然是因为近日二公子殿下的势力占了上风,不少中立的家臣都向二公子殿下含蓄的表达了敬意,而城卫军军官中的中立派也已然完全被清除出去了,现在的城卫军差不多是二公子的私人武装了。

城门附近,来往的商旅平民自觉的闪开一条路来,站在骄横的城卫军前进的道路之上可不是一件明智的事,这些兵痞战斗力不怎么样,欺负弱小却是一绝,尤其擅长斗殴……因此,几乎所有人都尽可能远远的让开城门。

之所以说是几乎,是因为城门正中,站着一个大个子。这厮似乎没有反应过来,仍然愣愣的站在原地。

红胡子统领已经称得上人高马大,但在这个大个子面前仍然矮了两个头。而大个子一身灰褐色的破衣,看上去就像是盖货物的破毡布一般。这破布一般的连帽斗篷将大个子全身上下连同头脸一起遮得严实,只能从那被撑得膨胀的斗篷中隐约看得出他极其强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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