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品神医-第7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嗯,放心吧,我不信那小子连两三分钟都坚持不了。”那个看守笑了两声,然后向楼梯下走来。
凌霄静静地等着,用耳朵听着看守的脚步声。
脚步声越来越近,那个看守很快就走下了楼梯。看守的视线移向捆绑凌霄的柱子,却突然发现那柱子上根本就没人,柱子下面还散落着一堆麻绳和铁链。心中警觉顿生,他张嘴就要喊人,却就在他还没来得及发出半点声音,他的侧后面就蹿出一个人来,一掌砍在了他的颈动脉上。
看守一咕咚栽倒在了地上。
凌霄抓住他的双脚,将他拖到了墙后面,飞快地拔着他的衣服和裤子。
“好了没有啊?”守在楼梯口的看守有些不耐烦了。
没人应答。
“兄弟,说话啊!”守在门口的看守心里升起了一丝警觉。
这时正在慌乱地穿着衣服的凌霄赶紧说道:“哎哟,大哥,你不要打我啊,头都破了,好多血、好多血啊……”
“真是的,兄弟,不是告诉你不要随便动那小子吗?大小姐不喜欢见血!”守在楼梯口的看守急冲冲地走下了地下室。
一走下地下室,这个看守看到了先前那个看守看到的同样的景象,空荡荡的柱头,还有被挣断的麻绳和铁链。
“可恶!”看守下意识地去掏枪。
凌霄再次一个箭步从藏身处冲出来,照着那个看守的后脖颈就是一记掌刀看了下去。
一掌见效,第二个看守也软绵绵地倒在了地上。
这还是凌霄手下留情了,不然,以他一百多连的深厚内力,要把这两个看守的颈椎骨砍断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有这样的实力,但凌霄是不会那么去做的,他从来没想过要杀人。
两分钟后,凌霄西装革履地从地下室之中走了出来。
他这才看清楚地下室外面的情况,这是一幢空荡荡的厂房,到处都是锈迹斑斑的机器。除了已经被他撂倒的两个看守,还有先前离开的木婉音,他没有再看见第三个人。
厂房外面是一个宽阔的长满野草的荒地,不清楚以前是做什么用的。空地的边沿地带有一道红砖围墙,距离他现在的位置起码两百米。视线所能看到的地方,也没有一个人存在。站在厂房里,他也无法看见围墙外面的景象。不过,放眼望去,围墙外面没有一幢高过围墙的建筑出现,倒是看见了一些长势不错的树木,这里一棵,那里一棵,毫无规则地分布在视野之中。
“这是什么地方啊?荒郊野外?”凌霄头大地想着。
踢踏踢踏,脚步声忽然从厂房侧面传来。
凌霄暗叫了一声糟糕,转身就贴着厂房另一侧的墙角向围墙方向跑去。
就在这时,头顶上忽然有人喊道:“那小子跑啦!追,快追!”
厂房顶上还有一个看守,凌霄在厂房里面他看不见,凌霄一跑出厂房,他一下子就看见了。他惊慌失措地吼叫着,眼睁睁地看着凌霄以兔子的速度从进荒地,冲向围墙。
凌霄身后,以黄潇恺为首的几个保镖撒腿追赶,穿着高跟鞋的木婉音显然是追不上凌霄的,她急得跳脚,焦急而愤怒地吼道:“抓住他!抓住他!”
黄潇恺麻利地抽出了手枪,一边追一边喊道:“散开,趁他爬墙的时候围住他!”他准备在凌霄爬墙的时候,开枪射凌霄的腿。
木婉音似乎很清楚黄潇恺的想法,她不愿意动枪,也不愿意见血,可让她眼睁睁地看着凌霄逃走,她却更不愿意了。所以,看见黄潇恺拔枪,她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有出声制止。她相信侦察兵出身的黄潇恺的枪法。
“打伤他的腿,我看他还怎么跑!”木婉音叫道。
黄潇恺猛地刹住身形,双手交叉,右手握枪,左手拖住枪柄,视线与准星成一条直线。他的动作,行云流水,自然顺畅,没有半点拖泥带水的感觉。
侦察兵就是侦察兵,千锤百炼出来的军人在射击方面自然有着超人一等的实力。
可是,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凌霄需要爬墙的前提下,如果凌霄不爬墙呢?
嗖!眼见凌霄就要和高达三米的红砖墙撞上了,却见他连停顿一下都没有,双脚一点,嗖一声风响,眨眼就没人了。
而此时,黄潇恺才将右手的食指扣在扳机上,还没来得及扣一下。
几个龙精虎猛的保镖也冲到了墙角下,却没法向凌霄那样嗖一下飞过去。他们傻愣愣地看着三米高的围墙,嘴巴都张开着,合不上了。他们其实也是可以嗖一下的,但嗖一下的下场却是一头撞在墙上,头破血流。
几个保镖回头看了一眼黄潇恺,黄潇恺又回头看着木婉音。
“你们这群废物,还不快出去给我追!”木婉音气得快发疯了。
黄潇恺这才回过神来,果断地道:“这是个废弃的化工厂,方圆几十里都是没有人烟的河滩地,开车出去追,他跑不远的!”
0084章 摆谱的乞丐
一切都糟糕透了。
围墙外面没有半点掩体,也没有半点可以藏身的地方,有的全是大大小小的石头。飞出围墙凌霄才发现,外面是一片一眼往不到尽头的河滩地。
更糟糕的是,他是一米八出头的身材,而他身上的衣服却是一米七几的人穿的。剧烈的奔跑,还有刚才飞跃围墙的时候,他的裤裆也就无可避免地崩开了,露出了里面的脏兮兮的内裤。还有胳肢窝,线缝也被崩开了,露出了白色的里子。
最最糟糕的是他脚上的鞋子,大概是四十码的,小了一码,蹭脚,奔跑的时候脚掌疼得厉害。
不过,就算再多的困难也比不上自家的小命重要,一出围墙,凌霄照旧跑得比兔子还快。厂门口倒是有一条大路,跑起来会舒服一些,可凌霄没蠢得往大路上跑,他专拣石头多的没有路的河滩地上跑。
果然,他往前奔出两百米的时候,厂门口就冲出几辆车来。
河滩地,就算是越野性能最好的越野车也没法子开,更别说追上跑得比兔子还快的凌霄了。
“混蛋!你给我回来!”木婉音站在一辆车的天窗里对凌霄吼叫着。
凌霄回头,向她伸出了一根中指。
几个保镖从车上下来,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凌霄追来。木婉音所称作的车子顺着大路往前开,意图很明显,她要绕到前面去截住凌霄。
就这样,荒无人烟的河滩地上上演起了一步紧张刺激的追逐大片。只不过被追的人和追认的人,不是警也不是匪,而是一对冤家师姐和师弟。
虽然衣服不合体,虽然鞋子小一码,但凌霄的速度却也不是那些保镖说能比拟的。他在前面奔跑,完全没有压力,片刻就将那几个保镖甩得老远。手枪的有效射程不过五十米,因此他也一点不担心被保镖的子弹击中。
越跑越远,开始的时候还能看见木婉音所乘坐的车子,后来就连车子都看不见了。也倒是的,凌霄始终往没有路的河滩地深处逃跑,那条从厂门口延伸出去的大路却不知道会延伸到什么地方,如果根本不在一条平行线上,那么木婉音的车子越开就离得越远,他也越安全。
最后,就连几个保镖也看不见了,凌霄所能看见的就只是石头。
凌霄坐在一块石头上休息,他脱掉鞋子才发现,他的脚趾头和脚后跟都被小一码的皮鞋蹭破皮了,血淋淋的,疼得厉害。
“木婉音,不管你是什么来头,这事我跟你没完。你最好不要落在我的手里,不然我也要你尝尝我的折磨人的手段!”越想越气,凌霄恨不得将木婉音裙子撕烂,把她的内裤也撕烂,然后用火麻草抽她的屁股。
火麻草在农村很常见,是一种很厉害的草,一不小心触碰到,皮肤上就会生起一片疙瘩,又痒又痛。难以想象,用火麻草抽打木婉音的白嫩的小屁屁,让她的小屁屁生满又痛又痒的疙瘩,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和感受呢?
这不是阿Q式的意淫,如果木婉音真的落在他的手里,他真的会这么干。对木婉音这种已经两次找他麻烦的女人,他是没有半点怜香惜玉的心思的。
“她想要师父传给我的《黄帝外经》,哼,她以为将我绑架到这里,她就能得偿所愿吗?她做梦都不会想到我把《黄帝外经》藏在什么地方了。她这一辈子都别想得到!”凌霄很生气地想着。
《黄帝外经》其实他根本就没有带在身上,而是在木婉音离开神女村不久的一天夜里,偷偷跑到他父母的坟前,并将《黄帝外经》埋在了他父亲的坟墓之中。他父母的埋骨之所非常偏僻,除了他自己,从来没人去过,非常安全。
而就他现在的情况而言,《黄帝外经》上的内容他大部分都默熟于胸,不需要经常翻看。不懂的地方主要是后面最深奥的部分,也就是《黄帝外经》上的催眠术。不过他现在还不需要学习那个深奥的催眠术,如果以后要学习,他去将《黄帝外经》挖出来就行了。
这样的安排,如果他自己不主动说出来,木婉音又怎么能从他的口中得出《黄帝外经》的下落呢?
事实上,在将凌霄麻醉倒的时候,木婉音的保镖早就将凌霄的屋子搜了一遍,凌霄所有的物品也都被带走了,但木婉音却什么都没得到。
“这次她没成功?下次呢?”凌霄皱着眉头想道:“有了一次,有了二次,她没有得到她想要的东西,她会罢休吗?肯定不会。第一次我识破了她的阴谋,她离开了红霞沟,却是去调集人手,准备更大更阴险的计划。于是,我就被她绑架了。这一次我能成功逃出来,下一次呢,下一次她肯定会给我准备一个更周密更阴险的计划,如果我被她抓住,我还能逃出来吗?妈的,与其等她准备下一次计划阴谋算计我,我还不如主动出击,解决她这个麻烦!”
他对木婉音的理解是很到位的,这一次木婉音失败了,肯定还会有第三次。如果第三次他被木婉音抓到,那么捆绑他的绳索恐怕会换成钢绳了,铁链恐怕也会换成钛合金的了,那时候就算有一百年的内力都挣不断!
与其这样,那还不如主动去解决她!
凌霄打定了主意,也休息够了,他开始搜索身上可以利用上的东西。
他的所有的物品都被木婉音拿走了,他身上穿的衣服除了一条内裤是他自己的外,都是木婉音的保镖的。衣服里面的物品,自然也都是那个保镖的了。
凌霄将衣兜里的所有的东西都掏了出来,有一部手机,一个皮夹子,还有一只杜蕾斯牌子的避孕套。
“什么乱七八糟东西?”凌霄啐了一口,随时就将那只避孕套扔了。
他打开了皮夹子,里面有一几张百元面额的钞票,还有一些零钞,以及几张信用卡,工行的农行的还有建设银行什么的。不知道密码,就算有一千张信用卡也是没用的。不过就算知道密码,他也是不会使用人家的信用卡去套现或者消费的,如果他那样做,事情的性质就不一样了,他也成了罪犯了。
就在翻信用卡的时候,他发现了一张很特别的卡片。仔细看了一下,他才发现那是一张房卡。房卡的背面印刷着“金马大酒店”的字样,还有具体的房间号和客服电话,以及,酒店的详细地址。
酒店在蜀都市,也就是这个盆地省份的省会城市。它大名鼎鼎,凌霄这个山里小子却是从来都没去过。
看见这张房卡,凌霄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他觉得他已经找到木婉音的临时巢穴了。
保镖是雇主的跟屁虫,雇主在什么地方,保镖也就在什么地方。反过来想,这个保镖在金马酒店开了房间,木婉音不会在别的酒店入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