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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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资料: 陈干之子陈金水(Tan Kim Swee),53岁,烧鸭店主,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1990812,现住于马来亚马六甲州新邦安村,门牌AG72号,邮编73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高岛,阿士旦那拉惹,门牌42号。
投诉内容: 我父亲叫陈干。1942年3月18日上午,他与亲人陈留去阿士旦那拉惹采草药,到中午,在半路遭日本军队设路障扣留,当天下午两点多,便遭集体屠杀。据那些在他生命最后时刻见过他的人说,他受到了残暴的日本人的虐待,我的父亲架不住这些非人的折磨而死去。我的父亲是完全无辜的。他只是一个与亲人去采草药的平民,却惨遭杀害,真是天怒人怨之冤。在我父亲遇害后,我母亲不得不承担起抚养整个家庭的重任。在日本占领期间,我们所过的生活真是悲惨,我们遭受了许多的痛苦。基于以上事实,我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要求。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0日。
彭云94. 蒙难者:彭水青,男,42岁,菜农蒙难地点: 芙蓉。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彭水青之女彭云(Pang Yong),63岁,家庭主妇,祖籍海陆丰,身份证号码3050379,现住于马六甲州马吉丹那,门牌5196(5196 Masjid Tanah; Melaka)。
投诉内容: 我,彭云,在此吁请研究者们关注以下事实: 1942年5月20日晚上,日本宪兵把我的父亲彭水青带去芙蓉,结果他在芙蓉被日本人杀死。此后,我母亲不得不一人承担起抚养我们兄妹四人的重任。我们过着非常艰辛的生活,我们这个五口之家常常食不果腹,我的兄妹和我都没能接受学校教育,所以我们都只能做体力劳动者。如果我父亲还活着的话,我们现在的生活就会是另一番景象了。谁该对我们的悲惨遭遇负责呢?我要求日本政府给予我们完全的赔偿。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15)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1日。
李长95. 蒙难者:Chong Sze Lai,男Chong Sze Lai之妻Chong Sze Lai之子Chong Sze lai之子蒙难地址: 不详。
蒙难时间: 日占时期。
投诉人资料: Chong Sze Lai之外甥女李长(Lee Chong),身份证号1636940,现住于No。6, New Village; Ulu Beranang; N。S。。
投诉内容: 无法无天、毫无人性、野蛮残暴的日本人杀害了我的舅舅Chong Sze Lai、他的妻子及他们的两个儿子。我舅舅一家是全然无辜的,他们没有伤害任何人,却被日本人杀害了。作为他们的亲人,我要就他们的被害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8日。
骆玉娣96. 蒙难者:骆谭,男,65岁,种菜赖氏,女,62岁,种菜骆奉,男,45岁,割胶江冯,女,40岁,割胶骆友,男,20岁,割胶黄娇,女,19岁,割胶骆明,男,13岁,种菜骆发,男,11岁,种菜骆仁,男,9岁骆强,男,7岁骆琴,女,5岁骆英,女,3岁骆玉,女,1岁骆兰,女,1岁蒙难地点: 知知港余朗朗新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骆奉之女骆玉娣(Loh Geok Tai),66岁,家庭主妇,祖籍广东惠阳,身份证号码1298822,现住于557 Jalan; Temiang Seremban Negeri Sembilan,邮编70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知知港余朗朗新村。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一队日本兵闯入了知知港余朗朗村,杀害了我的下列亲人: 祖父骆谭,祖母赖氏,父亲骆奉,母亲江冯,哥哥骆友,嫂子黄娇,弟弟骆明、骆发、骆仁、骆强,妹妹骆琴、骆英、骆玉,侄女骆兰。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这些亲人的被害作出完全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0日。
何征禧97. 蒙难者:何生,男,33岁,耕种蒙难地点: 吡叻州金保埠。
蒙难时间: 1943年。
投诉人资料: 何生之子何征禧(Ho Ching Hee/Ho Foo),50岁,商贩,身份证号7928231,现住于No。19 Jalan Kenari Taman Paling; Jaya Semenyih Selangor。邮编435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吡叻州金保埠。
投诉内容: 在日本占领期间,我父亲在耕作时被日本人抓去。当时他光着上身,只穿一条裤子。因为没有钱给那些日本人的走狗,家里任何人都无法见到我父亲。父亲在坐牢期间,每天只分给两小块木薯充饥。还挨了日本人的鞭打。祖母只好拆下房屋上的白锌片卖钱,用钱买通走狗,才见上我父亲的面。再筹够足够的钱,买通走狗跟日本鬼子讲好话,我父亲才走出鬼门关。我父亲在带着满身伤病走出鬼门关后,看医吃药总不见效,就这样含恨去世了。作为他的子女,我向日本政府就我父亲被折磨致死提出索赔。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0日。
王世雄98. 蒙难者:王坤,男李妹,女王俊兰,男王世礼,男王廖妹,女蒙难地点: 美罗吉粦仔梁根水喉公司内。
蒙难时间: 日占时期。
投诉人资料: 王坤之子王世雄(Wong Sai Hoong),64岁,退休,身份证号1066381,现住于23 Tamah Aman Bidor Perak,邮编355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美罗吉粦仔梁根水喉公司附近,吡叻州。
投诉内容: 我叫王世雄,当年和父亲王坤、母亲李妹、哥哥王世礼、妹妹王廖妹、叔叔王俊兰住在美罗吉粦仔梁根水喉公司附近。在日本人的“肃清”行动中,我亲眼看着他们被烧死。当日本兵来“肃清”时,我与弟弟王世有到稻田看已成熟的稻米,当听到枪响时,便跑回家。远远看到家园起火,我们兄弟俩便赶快躺下藏着。日军走后,我发现家人和大约一百多人在梁根水喉公司内被绑在一起,烧成干尸。过后,经村民帮忙,把那堆尸体一起安葬在一个墓内。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17日。
云昌记99. 蒙难者:云逢鐄,男,农夫蒙难地点: 吡叻州安顺冷甲田芭。
蒙难时间: 1943年农历七月初九。
投诉人资料: 云逢鐄之侄云昌记(Wong Sung Han),80岁,退休祖籍海南,身份证号4007092,现住于P。T。1510;Taman Bunga; Okid; BT。12; Jalan; Bidor;T。K Intan;Perak Malaysia,邮编36020。
投诉内容: 云逢鐄原在梹城居住,因日本军队南进,侵略战争将爆发,以为航运水路断绝,梹岛会缺粮,居民会挨饿。一方面又由报纸得知吡叻安顺冷甲曾吉容田芭开发以供人民耕种粮食,于是在日本军队未登陆前的1941年由梹城携带二子云昌×、云昌冽及二女云莲书、云爱娥来安顺冷甲田芭编号一号沟定居,种植粮食,可自给自足。1942年间,女儿云莲书出嫁。
1943年农历七月初九,日本军队肃清“抗日分子”。早晨6点多,日本军人来捕人焚屋,三名年幼的小孩幸免于难,但在枪尖下离开,屋内贵重物件和一切都被焚毁,连木屐都不存。大约上午10点钟,约数十人集体被机枪射杀,云逢鐄为蒙难者之一。第二天死者尸体才由华侨协会请准亲属领去安葬,四名海南籍死难者云逢鐄、史贻经、范厚兼、韩××由亲属共租一架大卡车运载四个棺材殓葬于曾吉容九支石广东公冢。死难者无有亲属者,即在被杀处下葬。被枪杀者中有五人受枪伤但尚活未死,其中四名伤者由华侨协会送到中央医院急救,但在医院被日军弄上兵车载走,未知去向。过后数日,冷甲市街有日军告白说,一碗白饭有数滴石油滴入,应将石油铲出,难免一些未沾石油的白饭亦被铲去。这样的情形,是明知错杀而杀。
如今,我是我叔叔的惟一侄儿,我有权力要求日本政府给予合理补偿,要求补偿生命损失和财产损失。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26日。
张北100. 蒙难者:张北(Cheong Pek),男,38岁,农民蒙难地点: 打巴旧警察局。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张北(Cheong Pek)本身,男,86岁,退休,祖籍广东何婆,身份证号2096054,现住于No。6,Jalan Bruseh;Bidor; Perak。日本侵占时住址: 十干巴沙乃双溪稔三条半碑。
投诉内容: 本人张北,在日本统治大马期间,曾经是被日军冤枉的受害者。当年本人才38岁,家有一妻一子。住在十干巴沙乃双溪稔三条半碑,是一位农人。
当时因为大肃清,本人一清早打开门要去做工时被日本兵无辜捉走,根本不给理由,也不听解释。就这样把本人关在打巴旧警察局,只留下一妻一子在家。当时有数十人同时被关。在这警局里有两间房,我们全部被关在此房,想找个地方睡也不能,因为实在太挤了。我在这里一共关了13天。在被关期间,每天过着非常艰难的生活,日夜不分地被殴打,被灌水逼供一些本人根本不明白的事件。每日都一样的被逼供无数次。最难忘和悲痛的是被灌水,先殴打,然后推倒在地上,将水从口中灌到肚子里,肚子胀大后,在肚子上放上一块板,然后日本兵就在板上一压,肚里的水就从鼻口耳流出,多残忍的做法。也因这样,本人从此变得失聪至今,因为水从耳出,把本人右耳膜弄破成聋,左耳变成撞聋了。每日都要挨饿,一日只可以吃两小块番薯,一个大男人以这两小块番薯怎么能填饱肚子呢?而且每日还要受虐待,使我的心灵上受到很大的创伤。每日都如此地虐待直到第13天,因为已证明了本人的确是无辜的,才由陈炳安先生为本人担保出来,和本人同关的其余人士就下落不明了。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16)
在这13天里,本人饱受虐待,家里人也日夜为本人担忧,最可悲的是,我的一切农作物变得血本无归。自从本人被放出来后,身子一天不如一天,(身体状况)恶化病倒在床上,也因为灌水而使我体内的五脏弄坏了。当时的生活实在太苦了,现在本人只想讨回一个公道。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17日。
陈水森
101. 蒙难者:
萧招娣,女
陈四妹,女
蒙难地点: 不详。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萧招娣之子陈水森(Chin Swee Sim),56岁,祖籍广东惠阳,身份证号0418814,现住于No。7 Kampung Masjid; Jalan Sungkai; Bidor; Perak,邮编35500。
投诉内容: 当日军杀害我母亲和妹妹之时,我只有5岁大,什么都不知道。刚好父亲带我上街去了,假如留在家里的话,可能也已同归于尽了。事情已隔了几十年,心中还是很难过,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此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17日。
莫亚妹
102. 蒙难者:
莫聚,男,22岁,劳工
杨南,男
蒙难地点: 吡叻州木歪埠。
蒙难时间: 1942年6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莫聚之女莫亚妹(Mock Ah Moi),47岁,家庭主妇,身份证号7572062,现住于No。167, Jalan Simpang Jelapang; Ipoh Perak Malaysia,邮编30020。日本侵占时住址: 吡叻州木歪埠。
投诉内容: 在日本占领新马半岛时期,1942年6月16日上午,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