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最变态的帝王们:皇帝也疯狂-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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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罄竹难书。后来,小皇帝被手下人杀死,也被称为“废帝”。于是后人为了区别,就把刘子业叫做“前废帝”,刘昱叫做“后废帝”。后废帝被杀后不久,大将萧道成做了皇帝,建立了南齐,是为齐高帝,刘宋灭亡。
第40节:花样翻新的玩童皇帝(1)
永泰元年(498年)七月,南齐明帝萧鸾病死,其次子萧宝卷即位为帝,时年16岁。
萧鸾的长子萧宝义因为残疾,难担当大任,所以就册立萧宝卷为太子。但这个孩子自幼口吃,又不爱学习,整天只知道玩闹,经常在东宫和侍卫们一起挖洞捉老鼠,弄得通宵达旦。萧鸾却也不怎么管他,倒是担心他心机不够,将来驾驭不了那些宗室叔伯兄弟们,于是给他的遗言是:“作事不可在人后”,要他果于诛杀。小皇帝对此牢记在心。登基之后就用一番令人目瞪口呆的行为将之发扬光大。
但是,他首先要面对的是父亲的葬礼。可他看到那口摆在太极殿的黑漆漆的大棺材,就觉得十分厌恶,下令立刻把它埋掉了事。但葬礼都是有一定规矩的,何况这还是天子的葬礼,其中就包括了诸如棺材必须要摆多少天才能下葬之类的。现在新皇帝要破坏礼制,那些大臣们可就不干了。尚书令徐孝嗣据理力争,他才怏怏不乐地同意让老皇帝的棺材再多摆一个月。按照礼制,老皇帝死了,新皇帝怎么也得痛哭流涕的表现一下,可萧宝卷却懒得哭,还找了个理由,说自己喉咙痛,哭不出来。这时,太中大夫羊阐来哭,号恸大痛,叩首连连,把帽子都碰掉了。这位大人没多少头发,帽子一落地,露出了白亮亮的大光头。萧宝卷一看,觉得这可太好玩啦,就捧腹大笑,还一边笑一边对旁边的小宦官说:“这个大秃鹫也来这里乱叫。”周围大臣听到新皇帝这么精妙的比喻,都不禁连连叹气,心想国家落到这么个宝贝手里,恐怕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了。
等到丧礼一结束,小皇帝总算自由了,于是开始大肆玩闹,对父亲留下的辅政大臣理也不理,天天躲在宫中和宦官内侍们一起厮混玩耍。他的两个表叔,也是齐明帝生前十分信任的大臣江祐、江祀兄弟经常劝谏阻止他的玩闹,令他十分心烦。再加上他的宠臣茹法珍和梅虫儿常为二江兄弟所责骂,怀恨在心,不时在小皇帝面前告状。萧宝卷对这两个人就更加讨厌了。而二江兄弟看到皇帝如此不可救药,也就起了废掉他另立新帝的念头。但这两个人缺乏决断,在新帝的人选上犹豫不决,最后反被卫尉刘暄告发。小皇帝想起了老爸的告诫:“作事不可在人后”,于是立刻下令抓来两个表叔杀掉。事后,他很得意,与近侍们在殿堂内鼓叫欢呼,骑马奔驰,还对近侍们说:“江祐常不让我在宫内骑马奔跑,这小子若在,我哪能像现在这么快活。”于是问道:“江祐亲戚中还有谁在?”有人回答说:“江祐的弟弟江祥还关在牢里。”于是皇帝马上下旨,把这个表叔也赐死了。
萧宝卷杀了二江兄弟,朝中大臣都惊惧不安。始安王萧遥光起兵造反,率兵连夜攻占建康东城,但由于事起仓促,不久就被平定下去,萧遥光也被杀掉。说起来,这个萧遥光和小皇帝的感情还算不错,皇帝从小和他在一起,还经常亲切地叫他“安兄”。现在皇帝在来到当年两人一起玩耍的地方,回想起往日的情形,也不禁怆然泪下,连呼“安兄”不止。可惜,他这种真情流露并没有使他对自己的荒唐幡然醒悟。不久,他又在近臣的怂恿下杀了平定萧遥光之乱的功臣,接着又把父亲在位时的几个老臣召入宫中,毒酒赐死。这下,满朝官员噤若寒蝉,没人再敢对他的所作所为说个不字了。
于是,没人敢管的小皇帝越发为所欲为。朝政大事他是不感兴趣的。常常五更就寝,到午后三时才起,群臣朝见之日,他总是在傍晚时分才懒洋洋地到来,有时甚至不知去向。而那些大臣等在大殿上,个个都饿得前心贴后心了,可见不到皇帝,也不敢走。大臣们上的奏章,更是一去就不见回音,都堆在台阁。后来越堆越多,就被宦官们用来做了食品包装纸,拿去包肉包菜。
小皇帝嫌老呆在宫里没意思,就经常到宫外出游。他几乎天天出去,整个建康城无一处不曾游遍。皇帝出巡是个大事,道路两边要用锦缎做成高高的帐幔,号称“屏除”,专门令人看守。屏除之内,设有护卫的军队,还设有娱乐演奏的乐队。到了晚上点起火把,照得四周明如白昼。皇帝所到之处,要把百姓统统赶走,若是有犯禁的,一律格杀勿论。于是每逢皇帝出巡,就好似强盗过境,百姓们纷纷奔逃,唯恐被他捉住。但这个皇帝喜好无常,谁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想出去,想去哪儿。而且,按他的规矩,白天出巡,夜里就开始赶人。于是把警卫部门弄得神经过敏,一有风吹草动,就敲锣打鼓地驱逐百姓。百姓们被弄得惶惶不可终日,不管在干什么,一听到鼓声,立刻就得回避,很多人慌张得连衣服鞋子都顾不得穿。而且,不但不能走在路上冲撞皇帝,就是在屋里呆着也不可以,也得一并驱逐。那些富贵人家因此造了很多宅子,免得被皇帝赶得无家可归。但贫苦的百姓可惨了,一旦回避稍慢,就要被驱逐的兵士鞭打,死者无数。而且皇帝在外边经常转悠到三更半夜才回宫,那些被驱赶的百姓也因此不能归家,在寒冬腊月多有冻饿而死的。有一次,几个人抬着一个病人在路上走,正碰到皇帝出巡,于是那几个人吓得扔下病人就一哄而散。负责给皇帝清道的官吏看到那个病人躺在那里走不了路,怕给皇帝看到,竟把他推入水中,活活淹死了,后来更是连骸骨都没有找到。魏兴太守王敬宾刚刚去世,还没有收敛,正逢皇帝出巡,家人都被驱逐出去,没法看顾他,等再回来,发现尸体的眼睛都被老鼠啃光了。不但如此,那些跟从皇帝的护卫还趁机进入富家搜索财物,往往是抢劫一空。于是弄得工商歇业,百姓骚然,自万春门至郊外凡数十里,杳无人迹,几乎把建康城变成了一座空城。
第41节:花样翻新的玩童皇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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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些都不在小皇帝的考虑范围之内,他只要自己高兴就好,哪里管百姓死活。一次,他又出去乱逛,却正好碰到一家有孕妇临产,回避不开,于是皇帝带人闯了进去,大声呵斥:“为何此人敢抗命不回避。”那家人只好说孕妇即将临产,实在是走不开,乞求皇帝恕罪。萧宝卷看着孕妇圆鼓鼓的大肚子,却产生了兴趣,让左右猜猜里面的孩子是男是女。左右都说这得等孩子生出来才能知道,可小皇帝却没有这种耐心,他现在就要看,于是拔出长剑,竟生生把那个孕妇的肚子剖开了。又有一次,他去郊外的蒋山打猎,到了定林寺,一个和尚来不及跑开,躲在草丛里,被他给发现了。皇帝看到有人敢抗旨不回避,勃然大怒,立刻就要杀了那个和尚。左右有人劝他:“一个老和尚,挺可怜的,还是饶了他吧。”皇帝却反驳道:“谁让他在草里窝着,你要是看到草丛中有野鹿獐子之类的,难道还不射么。”于是命令手下一起放箭,当下就把那个和尚射得如同刺猬一般,萧宝卷还不解恨,又亲自对着那个和尚的脑袋射了几箭。
皇帝爱射箭,也不会只满足于射一个老和尚。他到处修建射雉场,共有二百九十六处之多。而且把场地装饰的华丽无比,用红绿锦缎做成帷帐及步障。所用的弓箭也十分华贵,都用金银玳瑁之类的珍宝加以装饰。皇帝还对侍卫们进行了专业分工,有专门管帐幕的,有专门管鹰犬的,如此种种,不一而足。皇帝勤学苦练射箭,不久就成绩卓著,能拉得开三斛五斗的硬弓了。后来,他又对一种叫做“担橦”的杂技发生了兴趣。“橦”是一种巨大的木杆,装饰华丽,表演的时候立在伎人的手臂或额头上。萧宝卷刚开始练习,还掌握不好平衡,经常被撞的扭伤手腕,但不久他就运用自如了,所用的“白虎幢”竟长达七丈五尺。他还要逞能,把这个巨大的幢用牙齿顶起来,为此弄掉了几颗牙也在所不惜。萧宝卷非常喜欢“担橦”。甚至连所用的各种用具都自己亲手制作,还在上面缀上金花玉镜等各种宝贝。
皇帝爱玩爱闹,也得让人陪着才有趣。他在宫中有一堆宦官内侍,又有两个宠臣茹法珍和梅虫儿,一起陪他玩得不亦乐乎。但是,对于小皇帝来说,和这些人打打闹闹固然有趣,但若有一个知情知趣的美人陪伴,就更令人快乐了。他既然有了这个念头,美人也就袅娜而至,这就是他的宠妃潘玉儿。
第42节:“步步生莲花”的创始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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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皇帝登基任意胡闹,自然也少不了广选美人,大肆宣淫。这件事他交给宠臣茹法珍和梅虫儿去办,这两个佞臣就给他在境内大选美人,搅得民间鸡犬不宁。但送来的美人虽多,小皇帝都是一时新鲜。等到玩腻了就丢到脑后去了。可是,后来却有一个女子抓住了他的心,他对她一见钟情,立刻封她为贵妃,这个女子就是潘玉儿。
潘玉儿出身贫民家庭,父亲是个小商贩。她从小就沦为歌伎,也因此而练就了一套对男人勾魂摄魄的本领。她貌美如花,能歌善舞,却性格刻薄,奢侈无度。受到了小皇帝的宠爱就更加不可一世起来,经常撒娇弄痴地叫皇帝给她弄这个,弄那个。她的衣服首饰,都要最名贵最华丽的。看不上府库里的收藏,就命人去买更加新奇精巧的,花多少钱都不管。她的一付琥珀手镯,就要值到一百七十万钱。不但她自己过着奢侈无度的生活,就连她的家人,也沾她的光胡作非为起来。她父亲仗着她的权势,赐第都中,连皇帝都呼他为“阿丈”。他便和一帮小人勾结起来,凡是有钱的人家,都诬陷以大罪,借此把他们的家财搜刮一空。一家犯罪,甚至连左邻右舍都要受到牵连。而且为了防止这些人家日后报复,竟把家中的男丁统统杀死。如此肆无忌惮,惹得朝野人人侧目,但由于皇帝对潘玉儿宠爱非常,谁也不敢多嘴。
而皇帝此时正爱得潘玉儿不知怎么办才好。他和潘玉儿食则同席,出则同辇,天天腻在一起。每逢出游,潘玉儿乘着豪华的卧舆走在前面,皇帝就骑马在后作她的随从。因为是要给心爱的美人作随从,皇帝也要精心打扮一番。于是他身着华贵的丝绣锦缎做的袍服,头戴遍贴金箔的帽子,手持镶嵌着七宝的马鞭,此外还有一大堆名目繁多,林林总总的其他装饰品,真是花枝招展,尽显天子风姿。不但如此,皇帝这个护卫还忠心耿耿,克尽职守。不管是刮风下雨,严寒酷暑,道路平坦,抑或坎坷崎岖,他都一直坚持紧跟在她心爱的潘贵妃车后。路上走得渴了,解下随身携带的水壶,就近在旁边的小河沟里舀点水喝,然后再继续骑马跟上。皇帝最喜欢到潘玉儿家里去。还自己跑到井边打水,给厨子做饭打杂,和一帮亲信们挤挤挨挨地混坐在一起,没大没小的任意玩闹。这令他无拘无束,自由自在,觉得快活极了。
皇帝过够了学做饭的瘾,又开始对卖东西感起了兴趣。而潘玉儿原是商贩的女儿,对做买卖就更为精通了。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