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邪魂-第4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爷爷体内的营养要一天时间才能完全吸收,这样第二天才有一定的抵抗能力,去降伏魔兽细胞,而不是被魔兽细胞吞噬。
杨哲这么做,倒也不完全是处于好心。
他主要是想尝试一种新的战斗方式。
——就是细胞改造术!
4…24第三卷 向北!向北! 第七十八章 【终极细胞战!】
在邪虫界的时候,他就尝试过给手下的蜘蛛兵改造细胞,最后改造出了拥有两三种邪虫特性的超级蜘蛛兵,在和螳螂族的作战中发挥了强横的战斗力。
后来更是用无数魔兽的基因,改造过一群妖狼,令原本不算强大的狼族,成为了魔兽界的霸主。
今次来到了人界,当然不能只靠自己单枪匹马去战斗;因为他的敌人很有可能是拥有强横战力的修炼者,乃至神秘的“天人”!
要和上天战斗,就需要强悍而忠心的部下!
人类的身体比起魔兽而言要精密许多,特别是大脑部位,更是非常复杂的小宇宙,改造的难度也非常之大;杨哲必须多进行几次实验。
孟刚和林爷爷都是他挑选的目标,反正他不进行试验的话,这两人肯定马上就要死了;他进行实验的话,怎么说都有几成生存下去的机会。
杨哲并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
“无名大叔,您真的能救我爷爷?”林晓晓拉住了杨哲的衣角,咬着牙道,“只要你能救我爷爷,你让我干什么都行!”
杨哲淡淡一笑:“你年纪太小,而且功力太弱了。”
“呃?”
年纪适中,而且功力强横的话,杨哲倒是不介意和她交配,生出强壮的后代,来帮助他一起战斗。
“你真变态。”莉莉冷不防插了句嘴。
“交配这件事,整个世界上所有的生物都在做,有什么不妥吗?”杨哲淡淡道。
“人家才十一岁耶!”
“十一岁也不算小了,放在魔兽界的话,十一岁的魔兽已经可以算老者了。”
“……所以说你变态变态啦!”
******
静夜,杨哲的茅舍内黯淡无光,皎洁的明月在墙壁上照射出一个好似人狼般的影子,在“人狼”的四周,还有无数类似蛛丝般的触手舞动着。
杨哲的灵魂已经潜入自己身体深处,开始研究林晓晓的血液。
也许这就是转生带给他唯一的好处,杨哲的灵魂和肉体仿佛是分开的,灵魂随时都可以潜入肉体深处,直接观察自己的细胞和基因。
组成人体的细胞有数十万种,然而大部分细胞的结构都非常相似,全部是由细胞膜、细胞质以及细胞核组成。
在细胞质当中,还包含着核糖体、内质网、线粒体、高尔基体、中心粒等物质。
小小的细胞,却有着如同宇宙般恢宏复杂的气势,万千微不足道的细胞,才可组成世上万物。
杨哲的灵魂潜入了林晓晓的血红细胞之中。
万千红细胞微微散发着赤色的光芒,好像一顶顶小帽子一样从中间凹进去,血红细胞是比较特殊一种细胞,并没有细胞核,也没有高尔基体和线粒体等细胞质;正因为它的结构相对简单,杨哲才决定从血红细胞入手。
为了方便比较,他调集出另一名正常人类的血红细胞,两者进行对比。
和正常人类的血红细胞相比,林晓晓的血红细胞体型明显要稍微大上几分,细胞膜也更加厚,在细胞膜上充满着复杂的沟壑;两个血红细胞互相碰撞的时候,沟壑间就会发出一种奇异的吸引力,令两者加速碰撞摩擦,从而生出一个强大的能量。
杨哲心念一动,难道这些沟壑就是修炼的奥秘?
他从来不相信世界上真的有什么神佛,修炼者之所以能够产生毁天灭地的能量,肯定和他们体内的器官结构有关系,只要掌握了修炼者的器官、细胞和基因结构,那么就算不用修炼,自己肯定也能和修炼者一样强大,甚至是更加强大!
想了想,杨哲驱动一枚自己的魔化血红细胞,向林晓晓的细胞轰去。
魔化血红细胞的体型反而比较小,表面也十分光滑,只不过形状非常诡异,好似一枚枚海星般,长着五个触角。
魔化血红细胞十分凶残地闯入了林晓晓血液之中,五只触手全部张开,闪电般刺入了五个林晓晓细胞之中,毫不留情地将他们纳入口中吞噬下去;魔化细胞顿时变得更加庞大,触手也更加粗长。
然而剩下的林晓晓细胞已经发现了它的存在,三枚血红细胞互相靠近飞速旋转起来,中间产生了一种奇异的负电荷力量,好似一道青色的闪电划过,顿时将那魔化细胞轰破,魔化细胞的细胞壁哪里经得住这样的打击?里面的细胞质和细胞核,瞬间化作了焦炭。
后面的白血球紧跟而上,将魔化细胞分解吞噬了进去。
第一次实验失败了。
杨哲暗暗心惊,老实说相比于很多魔兽的细胞而言,林晓晓的细胞并不算特别强大,和魔族公主夜汐岚的细胞更是没得比;夜汐岚的细胞足足比她的细胞更要庞大好几倍!
然而魔兽和魔族的细胞上,却没有这些奇异复杂的褶皱。
也不会互相连接在一起,放射出强横的能量。
在进化的道路上,魔界生物和人界修炼者,明显选择了一条迥然不同的道路;修炼者外表上看起来虽然并不凶猛,然而他们神奇的细胞,却赋予身体异常强横的力量!
如果能够掌握这种力量的话……
杨哲心中,一团火焰熊熊燃烧!
仿佛一扇天堂的大门,正在面前缓缓打开!
杨哲顾不得沮丧,振作精神开始了第二次实验;这一次他抽取了另外一种类型的魔化细胞,这种魔化细胞看上去和普通细胞并无两样。
进入林晓晓细胞中间之后,魔化细胞并没有张开恐怖的触须,而是摇身一变化作了林晓晓细胞的模样,随后在暗中潜伏着,趁对方不注意的时候,一个一个吞噬。
如果说第一种魔化细胞是正面强攻的魔战士,那么这种细胞就是暗夜中的刺客,是杨哲利用邪灵族魔人的基因组,制造出来的幽灵刺客细胞!
但是这种细胞也没有抗过多久,在吞噬了十多个细胞之后,又被敌人发现了,结果自然还是一样。
再来!
杨哲的兴趣也上来了,他还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古怪的细胞,既然两种魔化细胞都不合适的话,那就试试看第三种好了!
4…25第三卷 向北!向北! 第七十九章 【神棍蓝云】
杨哲吞噬了上万种魔兽以及魔人的身体,体内的基因库已经充斥着数十万种基因,可以根据他的需求组合出各种不同的魔化细胞;一种不行那就再换过第二种好了,反正他有的是时间和耐心。
一共尝试了超过一百种细胞,杨哲终于找到了一种,可以克制对方的细胞!
新的魔化细胞并没有其他特性,然而运行速度却非常之快!在这种魔化细胞的细胞膜上,生着无数的须毛,利用这种须毛可以发挥出闪电般的速度!
魔化细胞在血红细胞中自由穿梭,血红细胞所发出的青色电芒根本不能伤到它分毫,反而被它连连吞噬了了无数的血红细胞!
血红细胞终于被杨哲收复!
杨哲的灵魂毫不留情攻入血红细胞内部,将其中的基因组都送入自己的基因库之中。
同时分解血红细胞的结构,分析细胞壁上的褶皱,将褶皱的形状全部记录下来。
随后杨哲选取了自己右手的血红细胞,领用灵魂能力对这些细胞进行改造,在细胞壁上也划出了同样的褶皱!
奇异的事情发生了!
原本单个在血液中漂浮的血红细胞,也和修炼者的细胞一样变成三个一组在一起缓缓旋转,互相之间发出微弱的电流!
杨哲欣喜若狂,从灵魂的沉思中苏醒过来!
但见自己的右手上笼罩着一层淡淡的青色光芒,里面似乎充斥着喷薄欲出的力量!杨哲心随意动,手掌中心顿时喷射出一道青色的火芒,将整只手完全笼罩!
太奇妙了!
杨哲又惊又喜,试着挥动了一下拳头,随着身体能量源源不断地提供,青炎根本没有半点熄灭的痕迹。
“不对啊,林晓晓的青炎只能持续十息时间,为什么我的青炎却能持续那么久呢?莉莉,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莉莉是火龙族的公主,操纵火焰战斗的大师,不问她问谁?
莉莉围绕着杨哲的右手打转,还伸出舌头舔了舔火焰,非常可爱的样子,摸着脑袋道:“这还不简单吗?林小丫头只掌握了操纵青炎的方法,然而她的身体又没有经过修炼,当然不能持续多久;可是阿哲体内蕴含着那么多的能量,就好象一座原始大森林一样,只要给个火星,自然就可以熊熊燃烧了啊!”
“原来是这样,那太好了!”杨哲喜形于色。
“别高兴得太早哦!”莉莉打了个哈欠说道:“虽然阿哲体内的能量确实很强烈没错,可是你知道如何操纵这种青炎来战斗吗?”
杨哲一愣,这倒是问题。
他可以利用基因力量,将自己的“五行绝脉”体质,改造成适合操纵真元力的体质,然而不知道心法的话,又该怎么办呢?
那些修炼者,会把他们的心法交给自己吗?当然不可能了,修炼者都是自视甚高的家伙,对自己这种“五行绝脉”的体质肯定是看不上的,除非自己利用别人的细胞,伪装成普通人,才有可能被修炼者接纳。
可是我杨哲,难道就一定要去哀求这些修炼者吗?
难道我自己不能闯出一条新的道路来吗?
“哼!”
杨哲冷冷一笑,淡淡道,“修炼者有修炼者的方法,我却有我的方法!我的战斗技巧都是来源于野兽,今后我也将用野兽的方式一直战斗下去!用实战来增强自己的能力!”
杨哲眼中精光一闪:“莉莉,不如我们现在就去后山演练一番吧!”
“好,好啊,莉莉最喜欢和阿哲一起玩火了!”
……
一人一龙闹到中午时分,杨哲身上的衣服都被莉莉烧得破破烂烂的,皮肤也变得青一块紫一块,不过他却感到非常满意;能够在莉莉强大的龙息下抗衡,实在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回到村里一看,却见苏葛村长满脸尴尬地站在村落中心,周边跟着不少村民,旁边还站着一个高高瘦瘦,背后挂着长剑,仙风道骨的男子,这人眼中闪烁着精光,身上穿着一套白色的修炼服,胸口还绣着一朵红色的云朵,显然是一名修炼者。
杨哲的瞳孔骤然收缩!
这人的气息相当强大,明显和林晓晓不同,是一名不折不扣的正牌修炼者!
见到杨哲,苏葛也顾不得问他怎么搞成这样,恭恭敬敬对那修炼者道:“这位就是无名,是我们村最好的猎户,那一半斑炎虎的虎骨就是他的东西。”
“老夫蓝云,小友有理了。”修炼者探出两个大大的鼻孔,双手背负在身后,在他看来,和这种世俗人说了这么句客气话,对方肯定要受宠若惊了。
“哦。”杨哲惜字如金,神情淡然。
这个蓝云的实力,和海岸边看到的百名修炼者都有一定的差距,看来为了抵抗魔军侵袭,神秀王朝最好的修炼者都已经出动了。
杨哲稍稍松了一口气,本来他还以为那百名修炼者都是普通水准呢。原来还有水准更加低等的修炼者啊!
这么一想,脸上不免表现出一丝轻蔑。
蓝云愕然,这猎户莫非是个痴呆的?旁人见到尊贵的修炼者,早就上来阿谀奉承了,怎么他还如此不屑?太,太可恶了,简直不把我放在眼里!
蓝云干咳一声道:“小友,听说你手头有半根斑炎虎虎骨,这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