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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傲视法则-第75章

小说: 傲视法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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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异能力量,终于被耗得精光。

最后一个火人已经冲到身后五十米处,汤森甚至能隔着皮甲,感受到空气中的滚烫!

“哈哈哈哈——来得好!”汤森转身,刷的一声抽出了佩刀。

近卫们亦是刀枪齐出,紧紧的簇拥在首领身边。对他们来说,甚至对荆棘玫瑰的普通士兵们来说,火人没什么可怕的。因为首领已经用实际行动为他们树立了榜样,三十几个火人,让首领杀得只剩一个了,剩下这一个难道自己不能杀?

但汤森心中却在苦笑,他抽刀,只是出于输阵不输人的想法,最后这个火人,依然可怕!

一道金黄色的影子从刀枪丛旁边掠过,那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阵营中出来的瓦胡。

“你大爷!”瓦胡的愤怒的吼叫在汤森身边爆响。一个标准的晨曦议会咆哮被他释放出去,端端正正的在火人面前炸开!

他豁出去了,身为弟子和下属,他决不允许有人伤害汤森!所以这个咆哮他已用了全力。

但他毫无保留释放的咆哮,威力依然赶不上汤森——冲锋中的火人被炸得倒退好几步,身躯也变得七零八落,但并没有倒下,而是原地转了个圈子,做出摇摇欲坠状。

“起来!”看到对方又来一个异能师,烈火师的眼珠子都差点跳出来,他对着半残废的火人手舞足蹈:“冲啊!冲啊!”

眼看火人已经稳住身体就要重新迈步,半点异能也没有的瓦胡,同样做出的令烈火师喷血的行为——他嚎叫一声取下自己的狼牙棒,然后高举着血迹斑斑的棒子直冲上去,直至在十米开外才脱手而出。

“砰!”的一声,火人的上半身被砸穿。巨大而沉重的狼牙棒彻底的砸烂了火人,而瓦胡也狼狈不堪的飞退。

烈火师悲号一声,疯了一样冲着汤森和瓦胡所在的方向喊:“我一定要杀了你们!一定!”

大家都以为他有什么大绝招要放,但他立即调转马头,向战场一侧疾奔而去。

这种行为跟烈火师之前的喊话一点边都不沾,大家也是一愣之后才发现他是在逃跑。烈火师所骑的马最好,只要他一门心思的逃跑,在场的人无论敌我都不要想追上他。

这种明白无误的逃跑行为,充分说明烈火师的作风……不但让荆棘玫瑰这边的人震惊,马奇人那边更是震动,他们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决死之心,遭受到严重打击。就是马奇酋长,都忍不住开始破口大骂了。

“我一定会杀了你们!”烈火师才不管这些,他边逃边撂狠话,完全是一副人生赢家的风范:“杂碎们,你们给我等着,我一定会回来的啊!”

“嗷!”突然间,马前传来一声兽吼,震耳欲聋那种。

烈火师惊愕转头,只看见一团火红迎面扑到!然后一张血盆大嘴从上而下,“啪嚓”一声就把烈火师的上半身给咬断叼走了!

冲锋中的马奇部队一阵大乱,马奇酋长已经忘了骂人,他眼睛瞪得溜圆,嘴角还流口水……烈火师死了?!他就在自己眼前,被一只巨大的猛兽咬成两截了?!

这只火红色的巨兽,自然是刚刚赶到战场的玛西亚的杰作。本来,以烈火师的本事不会这么简单就被她拿下,但他被身后两个异能师吸引了注意力,加之新败之后心情激动、外强中干,以至于连前面的异能反映都没有注意到,完全错过了防御时间和距离。

而在身躯被巨齿咬成两截时,烈火师最后的想法是:“三个打一个,不要脸!”

没错,荆棘玫瑰没有说明自己有三个异能师,但烈火师也从来不告诉别人,自己相当于异能师公会的二级异能师。

“哈哈哈哈……解气!”汤森心满意足的笑笑,然后对身后的战场指挥官说:“会打吗?”

“会!”看到黑色面甲对着自己,战场指挥官受宠若惊,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进攻!”

“那你还等什么?”汤森点点头:“我在这看你打,用点力。哦,马奇酋长我要活的。”

“保证完成任务!”战场指挥官立正行礼,然后跑到荆棘玫瑰旗下,大声发令:“左翼阵列——攻击!右翼阵列——横向移动!中间阵列——固守!”

战斗意志已经提升到巅峰的荆棘玫瑰部队,发出了山崩海啸一样的欢呼,马上就按照命令开始攻击——而遭受连续打击、士气一降再降的马奇人,他们如何抵挡荆棘玫瑰的冲锋?

荆棘玫瑰已经在意志上全面压倒了马奇人。

马奇人就像蛋糕最上面那层可口的奶油,而荆棘玫瑰的每一个阵列都像是一把刀子,他们随便一冲都能在马奇阵型中切下一块来。很快,马奇人的决战阵型就被完全冲散,从前到后都变得混乱不堪。

土著军队的特色之一,就是在混乱之后绝无翻盘的可能。因为他们的建制设定和指挥方式都不具备这种功能。所以在十分钟之后,汤森的近卫队已经冲进了马奇人的阵型核心,而且斩落了代表酋长权威的兽头旗杆。

马奇人全盘崩溃!

第七节:酋长们(上)

仲夏清晨,气温宜人。

虽然鼻端还略有焦糊味,但在百花的芬芳中并不明显。

带着露珠的时令花朵,按照颜色深浅排列在羊毛地毯两侧。这条上百米长的羊毛地毯,一头连接着平坦的操演场,另一端铺进巨大、粗犷、表面贴满纯金薄片的帐篷里。

细碎的银铃声中,蒙着面纱的盛装少女走进大帐,她战战兢兢地走到主位桌边,沉默无声地跪下,两手捧着木质的绘金酒壶缓缓移到桌面上方。顿时,一束细细的酒汁从壶中倾倒而下,注入纯金的大号酒杯。淡红色的酒液打着旋儿渐渐升高,向外散发着浓烈的香气。

这位斟酒的少女,几天以前还是马奇部落最高贵的公主,但现在她只能跪着倒酒。她的母亲,马奇部落最位高权重的女人,也只能跪在地毯上,用颤抖的两手托着一只沉重的果盘。更靠边的位置上还跪着更多婀娜多姿的女人,有的丰盈醇美,有的清雅稚嫩。

只要是个正常男人,望之必然意动神摇。

大帐里有十九个客席,每个客席有两个位置,坐得满满当当。但这三十八人在此时却屏息凝神还将目光低垂,不敢发出任何的响声,更不敢对主位边的美女们表示出任何的垂涎。

因为,马奇部落已经完了。马奇酋长的大帐、马奇酋长的娇妻美妾、马奇部落的一切都已经改换了主人。一位年轻而强悍的主人,一位拥有黑色双瞳的主人。

他现在就坐在主位上。

就是他,带领着名为荆棘玫瑰的势力将马奇部落终结,随后又彻底击溃本地排名第二的另一个部落,更加令人不敢置信的是,这两次决战之间居然只相隔一天。

当一队队打着荆棘玫瑰旗帜的武士,把在战争中缴获的酋长兽头旗帜,还有几个血肉模糊的人头分别送到相邻的部落时,这些酋长只有一种表情,那就是呆若木鸡。几天之前还完全陌生的荆棘玫瑰,直接用两个大部落的覆灭宣告了自己的存在。

荆棘玫瑰的威名,瞬间就在他们的心中建立起来。面对强者,土著们只能选择服从,汤森首领的邀请,谁敢无视?所以在马奇部落覆灭的第四天,周围十几个部落和小家族的头领都赶到这里——以往的马奇主营,现在叫荆棘主营。

首先,他们看见了熟人,然后,他们看到了悲剧。因为身穿金黄色铠甲的瓦胡,当着大家的面拖走了两个小家族的头领,之后大家再没见过这些在半年前背叛瓦胡部落的家伙……

所以在这时,即便面对着好酒好菜好女人,已经被吓得半死的他们也提不起半点兴致。

大帐的门正对着以前的马奇西营,这是迄今为止还没有被荆棘玫瑰攻占的马奇营地。其中大部分是马奇人,小部分是晨曦议会的人。不过这并不是因为里面的人很强大、所以荆棘玫瑰打不进去,实际上西营里的哭号声一直没有中断过,木栅栏边上也挤满了想要投降的人。

他们的哀求声嘶力竭,感天动地,如痴如迷。但荆棘玫瑰完全不为所动。

他们的部队包围在西营之外,木栅栏外面堆满了柴草。其中的意思再明白也没有了,他们要展示一下自己的实力,他们要打下西营给其他部落的首领看看——荆棘玫瑰似乎很喜欢用火,南营上空的硝烟还没有散尽,恐怕接下来,北营也逃不过这种厄运。

本地以前的强者,瓦胡部落也好,马奇部落也好,无论强大到何种程度,他们的酋长只在细微处才会显得残酷,比如杀点奴隶战俘什么的。肯定不会像眼前这个年轻人,拿几千人的生命来震慑旁人——如果以前的人这样做了,那么不久之后,必然会被其他部落联袂讨伐。

但现在荆棘玫瑰就要这么做——部落头领们已经知道对方的性格和做事风格了。别的不说,残忍、凶狠、果断这三样,这个坐在主位后面并一脸微笑的年轻人,他已经占全了。

荆棘玫瑰已经摧毁了本地两个最大的部落,还杀了本地所有的异能师,如果只是想要维持之前那种治理格局的话,这种战绩已经足够辉煌。所以,部落首领中的聪明人已经明白到,荆棘玫瑰是要以此表明自己的强大和不可撼动,他们要改变之前的惯例。

但他们要改到何种程度呢?其实马奇人上台之后,各部落的日子已经很不好过了,实在经不起荆棘玫瑰进一步的压榨,难道上天真要把自己逼上绝路吗?

大帐内的气氛分成两半,部落首领们神情悲苦、内心凝重;而周围那些荆棘玫瑰的大爷们,他们的每一根骨头里都充满了骄傲和轻蔑。

沉默中,主位上传出一声轻咳,下面的脑袋立即齐刷刷地抬起来一点。

“你们,可以称呼我为汤森。”年轻人拿起了酒杯,用非常柔和的语音打破了大帐内的沉默:“请各位举杯,祝贺我顺利接受马奇人的一切,哦,或者是我拿走马奇人的一切。”

这个开场白,还真是坦白到残酷啊。

大家都是用两只手去端起酒杯,没有别的原因,就只怕自己失手掉了杯子,被当成不好的榜样拖出帐外砍为肉酱——想当初在另外一顶大帐里,瓦胡他爹就是这么死的,而现在呢,瓦胡就拿着一根狼牙棒在大伙背后溜达,还时不时地发出一声冷笑。

如此阴森恐怖的气氛下,没人去想瓦胡跟汤森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们只想知道自己要付出什么才能保住小命和部落……美酒虽然入口了,却如泔水一般难以下咽。

汤森首先举起酒杯,但他只是做了一个喝酒的姿态就放下了,连嘴唇都没碰到杯沿。大家不是瞎子,自然都看到了,而且都很奇怪,难道酒里面有不好的东西?

“大家可能觉得我的行为太失礼了,是吧?我有必要解释一下,免得各位以为我不尊重人。”放下酒杯之后,汤森脸上的微笑不变:“请大家放心,酒里面没毒。”

第七节:酋长们(中)

“其实,我只是不喜欢这个酒杯,太他妈俗气了;我也不喜欢这个酒,太他妈粗劣了;我更不喜欢这个帐篷,因为上面镶着人皮。”汤森的理由很令人诧异:“我的出身背景跟你们不一样,我的身体排斥这些玩意。”

“端酒杯做样子,就是我能做到的最大程度,原因是要给大家面子。另外嘛——作为拥有者,我至少要在丢弃这些东西之前使用一次。”汤森这说法很新鲜,但听在部落首领们耳中却很刺耳,心中的腹诽也不少:什么叫丢弃之前至少要使用一次啊?!这都是我们之前梦寐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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