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龙皇朝-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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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离开故乡?”在阿格兰连接印加黄金城的宝石大道上,细心的轩辕大少注意到格鲁情绪不高。
“嗯,是的。”格鲁恍然若失,“修,没什么的。不用为我担心。只是有点伤感而已。”
“格鲁,作为一名资深的冒险者,我要告诉你!”厚脸皮的轩辕大少毫不羞耻地往自己脸上贴金,“男儿志在四方!帕提亚应该成为你奋斗的目标,而不是羁绊!”
“你看!”轩辕大少指向于尔辛与温利尔,“你的老师虽然不在了,但你的爱人,你的兄弟,依然无怨无悔的追随在你身边。有他们的支持,有什么困难迈不过去!”
“没错!”轩辕大少的一席话令格鲁小小地振作,“即使我失去所有,我至少还有亲人、爱人、兄弟、朋友!”格鲁虽然说得豪迈,但语气中却有一种淡淡的忧虑。
“格鲁,我们东方人类有句民谚,我心安处是故乡。只要你心中有帕提亚,无论何时何地你都为帕提亚着想,那么,就算精灵元老院手眼通天,也不能抹杀你为帕提亚所做的一切!”轩辕大少自然晓得格鲁担心什么。
“修,你说得对!我不该局限在小小的帕提亚,我的舞台应该是整个亚山大陆!”
格鲁诚挚地说,“修,谢谢你!”
轩辕大少淡淡一笑,亚兰诺恩神圣精灵一系算是正式踏上应龙的战车!不经意之间,应龙这只隐藏在重重黑雾下的巨兽,又一次向最终的目标迈出了大大的一步。
第三十章 黄金之国
光辉历185年5月18日,洛丹伦王国印加领。
野蛮人国度印加位于斯坎迪维亚高原东南部,是一个即富有亦贫穷的国度。印加是富有的。常年被冰雪覆盖的印加号称“黄金之国”,传说由于阿斯主神奥丁的恩赐,印加遍地黄金。这里有多么富有?据说印加战士身上穿的是黄金盔甲,印加人民吃饭的家伙是金饭碗,甚至于印加人走路被绊倒也是因为不小心踢到了金块。
印加是贫穷的。这里除了黄金、野蛮人与无穷无尽的魔兽,印加的土地上不出产任何的东西。印加人每年获得的黄金很大部分都被野蛮人们用来购买粮食,偏偏野蛮个个都是大肚汉。亚山民谚,要想富,卖粮食到印加!或许,除了黄金和野蛮人的战斗力,印加什么也不曾拥有。
雷霆解体之后,印加、本都、玛雅三个野蛮人大公领组成洛丹伦联邦,共同抵御来自亡灵国度德迦的死亡侵袭,直至今天。
印加领的首府黄金城,位于印加中部,面积不大,但确实城如其名,整座城市都是金光灿烂。据说,仅仅是据说,建造黄金城的一砖一瓦,都是十足的黄金!
印加野蛮人是一个团结公正的民族,他们的族长只是一位领导者,并没有亚山近亲那般对领民生杀予夺的权力。黄金城没有所谓的贵族区、商业区与平民区,也没有贵族和平民之分。如果说有什么特殊的话,也无非就是族长的家和阿斯神教的教堂高大一点,也更亮一点。
如果用应龙学者的术语解释,印加野蛮人就是处在原始社会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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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加!黄金之国!到了这个传说中摔个跤都能拣到黄金的神奇地方,怎么能不雇佣几个印加黄金战士?”轩辕大少颇为大气地说道。
也许是因为印加黄金战士的威名,听到轩辕大少的决定,表情一向平淡如水的克里斯汀也难得地表现出向往的神情。
黄金具有很好地魔法抗性,野蛮人本身又是相当耐打的民族,两者的结合就塑造出号称“黄金守护者”的印加黄金战士!一个能力全面的冒险团包括射手、斥候、牧师、肉盾以及担当主要战力的法师、剑士、骑士,而斧头帮冒险团独独缺少牧师与肉盾。
牧师?轩辕大少珍藏的以万为单位的应龙药丸足以让所有的牧师自惭形秽!灰狗巨盾手是很好的肉盾,不过仅仅针对物理攻击而言。有印加黄金战士加入,斧头帮的冒险者们就可以全心投入战斗。所以,轩辕大少的兴奋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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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猫酒吧,黄金城最好的酒馆。
黑猫酒吧的主人是一名来自斯戴维克的寡妇,据说她的丈夫是一名侯爵。继承早逝侯爵地位的男人对自己的嫂子抱有某种不道德的喜爱。于是,忠贞的美人远走他乡,来到野蛮的斯坎迪维亚高原开了这间黑猫酒吧。
黑猫酒吧造型独特,是一只可爱的黑猫抱着一只啤酒桶。酒馆的主体就是那只硕大的啤酒桶。如果是那些戴着圆顶高帽、腰挂精灵细剑、手持文明杖的铁拳贵族,一定会高度赞扬黑猫酒吧的张扬的创意与流畅的艺术造型。只可惜这里的常客是最爱斗欧与美酒的野蛮人……对野蛮人来说,黑猫酒吧独有的三种佳酿英雄血、女儿泪、勇者悲歌才是他们流连于此的唯一原因。
冒险者公会虽然在黄金城拥有分会,但显然冒险者酒吧提供的免费酒味道不咋样,除了穷困潦倒的野蛮人,大多数的实力强大的野蛮人冒险者都混迹在黑猫酒吧。
与斯戴维克的乌烟瘴气不同,畅饮中的野蛮人是相当有纪律的民族。他们或许大声谈笑,或许借着酒劲较量腕力,但他们绝对不会明目张胆地骚扰酒吧女招待,不会装做酒醉逃帐,不会在酒吧里斗欧……所以,黑猫酒吧风情万种的老板娘每天要做的,就是坐在吧台边笑呵呵地倾听金币们欢快的歌声……
轩辕大少走近吧台,丢下一个沉甸甸地钱袋,带着那种要数代人才能培养出的贵族微笑,瞬间迷晕了漂亮的女调酒师,“美丽的小姐,给每一位勇敢的冒险者们来一杯英雄血!我请客!”
轩辕大少的慷慨获得了所有野蛮人的喝彩。毕竟,一枚金币一杯的英雄血对黄金之国的野蛮人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轩辕大少对每一个赞美自己的野蛮人回以真诚的微笑,将一个明显比先前那个大上几圈的钱袋丢在吧台上,“给所有无畏的冒险者们再来一杯!最好的那种!”
黑猫酒吧沸腾了!二十枚金币一杯的英雄悲歌!质朴的野蛮人们已经把轩辕大少当做自己最好的朋友!两袋金币就收买了无数野蛮人的心!这究竟是轩辕大少手段高明,还是野蛮人过于单纯?
轩辕大少看到火候已到,遂走到野蛮人中间,大声宣布,“我需要五名最好的黄金战士!一个月六百金币!”轩辕大少无视野蛮人的惊呼,指着某个野蛮人手中硕大的烤羊腿,“食物,管饱!酒,管够!”
如果说几息之前轩辕大少只是野蛮人最好的朋友,那么现在轩辕大少就是野蛮人可以托付后背的兄弟!这些至少是五阶战士的野蛮人立即踊跃报名!根据冒险者公会的统计,一般职业等级五阶的冒险者,他的月收入不过两百金币!
轩辕大少看着身边五名金光灿灿地野蛮人战士,很高兴很满意,大方地丢给斧头帮的新打手们一袋金币,直接无视了斯科特那与著名观赏魔兽红面疣猪同色的面孔……或许一些无知的人会嘀咕,黄金战士们的黄金甲如果出售,卖个上万金币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怎么会为几杯酒折腰?这就要从野蛮人的风俗说起。野蛮人敬奉神灵,尊敬祖先,而每一位黄金战士的黄金甲都是由祖先一代一代的继承!出售战甲对野蛮人来说,就是出卖祖宗!野蛮人宁可饿死冻死,也不会让战甲的任何一个部件出现在商人手中!这就是野蛮人,坚定、淳朴、勇敢、义气的野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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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瑟一脸享受地品味着黑猫酒吧驰名黄金城的三种美酒,很淡然很宁静。自从知道自己的出身起,亚瑟很少有这么惬意的时刻。
“哥哥,你怎么在这里?”一个娇柔甜腻、清脆如风铃的声音打断了亚瑟的回忆……
第三十一章 伊莎贝尔
“莎莎!”
眼前的少女身高大约一米七的样子,绸缎般顺滑的金色长发随意披散在肩头,丝丝缕缕都流露出一种青春的气息。浓密的睫毛、清澈的湛蓝双眸、如玫瑰花瓣般娇艳欲滴的薄薄双唇,一张如梦似幻的精致面庞。
一袭洁白的露肩宫裙勾勒出前凸后翘的完美身材。金线织就的裙角下若隐若现的露出一截白皙细嫩的小腿。
天鹅般优美的颈脖上挂着一串黑白相间的项链,一直垂到腹部,纯洁中又带点俏皮。
她的肌肤,如牛奶般嫩白,如羊脂般晶莹,又如丝帛般细腻。
她的气质,似神秘,似高傲,似柔弱,又似圣洁。仿佛误坠人间的仙女,期待着与某位人类男子上演惊天地泣鬼神的浪漫爱情。
这位清纯如百合的少女,就是亚瑟名义上的妹妹,灰狗家族的小公主,亚山知名女学者,埃拉西亚国王尼科莱的未婚妻,伊莎贝尔拉。
“唔,你不是说要拜访一位老朋友吗?”面对伊莎贝尔的突然出现,亚瑟的表情很古怪,“难道你的朋友是野蛮人?”
“哥哥呀,黑猫酒吧的老板就是我的朋友哦。”伊莎贝尔很了解自己的兄长,除了修炼之外,很少有什么能引起亚瑟的兴趣。
“莎莎,你是说黑猫夫人是你的朋友?”刚刚还在喝闷酒的克里斯汀突兀地出现在伊莎贝尔面前,急切地问道。
“是呀。克里,有问题吗?”伊莎贝尔带着警惕的神色问道。从克里斯汀与伊莎贝尔之间的交谈可以看出,两人早已熟悉。
“呵呵,仔细想一想,斯戴维克最美丽的画家,她的朋友也只能是莎莎这般才华横溢的奇女子!”克里斯汀看似在赞美伊莎贝尔,但怎么听来都是在恭维那位未曾出现的黑猫侯爵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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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位聪慧美貌的小姐,一定就是那位宣称要写出一本让所有男人汗颜史书的伊莎贝尔拉小姐?”轩辕大少对美女的敏感程度可不是吹出来的。这不,伊莎贝尔出现不过数分钟,情圣大人就已经在无数野蛮人的环绕中找到新的猎物。
“唔?我眼前的这位男子一定就是那位号称亚山第一花花公子的荣耀圣徒轩辕猊下了!小女子是久仰大名了!”伊莎贝尔用犀利地话语回应轩辕大少的恭维。
“诽谤!绝对的诽谤!本人可是洁身自爱的翩翩君子,怎么可能是那种玩弄女性的败类!”轩辕大少神色如常,可着劲儿往自己脸上贴金,没有一丝地羞耻之情。
“嗯,我也认为那是诽谤!英勇无畏的神选战士怎么可能是那种沉迷胭脂堆里的男人呢。”伊莎贝尔的讽刺的语气终究无法掩盖眼中那丝淡淡的崇拜。
轩辕大少心中疑惑,这应该是第一次见面吧?怎么这位小姐好像对自己怀着某种莫名的好感?不过,疑惑并不能阻止轩辕大少对美丽的追求。
“莎莎,你的知识是冒险者梦寐以求的瑰宝!有没有兴趣加入我的冒险团?”轩辕大少不动声色之间就通过称谓的改动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好啊!东方人类有一句民谚说得好,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