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仙之王-第19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248章血染清池
消失之前的瞬间,姬红泪冰冷的目光投向了纪墨,第一次在这个强壮的蝼蚁身上深深的看了一眼。
臭小子,别他喵的再让老娘看见你!
纪墨呆呆的愣在那里,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始终没有落下来。他是一国之君,他绝不能落泪。
可是,心里真的很疼。
他最开始以为项兰馨是被姬红泪逼迫的,可是项兰馨说完话之后,再联系上如此傲气的姬红泪却会来通知项威,很明显项兰馨确实是自愿要去天魔宫的。
项兰馨只是个十四岁的女孩啊,她心甘情愿的背井离乡,远赴北疆,为的却并不是她自己,而是能够在十年后保护纪墨。
这怎能不让纪墨心痛?他在地球上阅女无数,但是却从未有哪个女人愿意为他做出如此牺牲。
而他在得到了项兰馨的爱之后,其实并未很珍惜,而且在拥有了屈雪凝之后,便把屈雪凝排在了心头第一位。或许是潜意识里总是觉得项兰馨是小孩子吧,总是认为项兰馨对他的感情不够坚定,也不是很成熟。
并非是他不爱项兰馨,打个比方就像是地球上三十岁的大叔,被一个十四岁的少女爱着,虽然他知道少女很认真,他也对少女很好,可就是总是认真不起来,像过家家一样。反而如果是和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相恋,更让大叔容易陷进去。
但是现在,纪墨明白,项兰馨对自己的爱有多么真挚多么热烈。或许她还是挺幼稚的,但是正因为如此,她的爱才更加纯粹更加直接。
很多时候,拥有了,便不知道珍惜。只有失去之后,才追悔莫及。
此时此刻纪墨失去了项兰馨,很可能以后再也不能见面,他才发现原来这个少女在他心中的份量,已经重到了让人无法承受的程度。
忽然纪墨猛地抬起头来,正看到姬红泪那冰冷的目光,一股热血冲上天灵,一腔忧伤乱了心头,纪墨仰天长啸:“朕向天发誓!十年之后,若不来,朕定要亲往天魔宫接!”
姬红泪嘴角不禁勾起一抹戏谑的笑意,而画面也在此时完全消失。
十年之后,呵,你还能活着再说吧!姬红泪摇了摇头,她一直对纪墨不看好,此时就更加的鄙视。
连订两个十年之约,一为尸灵道掌教余万仇,一为天魔宫宫主姬红泪,两个都是涅境上人。呵,这是个聪明人能办出来的事儿吗?
这通明界修士何止百万,但修到涅境站在群峰之巅的,却只有寥寥几人,便是因为死在修行路上的人太多太多了……
纪墨剧烈的喘息着,过度愤怒和忧伤消耗了他太大精力,他感到很疲惫,他好想躺下来休息休息。
可是他不能,因为七万御林军还在眼巴巴的看着他。
这可是大楚的皇贵妃啊!
就这么让人活生生的当面抢走了?
这无异于在当面打楚皇的脸,更等于是在打所有楚人的脸!
可是他们能做什么?就连纪墨那愤慨的十年誓言,在他们看来也似乎更像是一匹受伤的独狼不甘的嘶吼。
原本打了胜仗凯旋而归,将士们的士气膨胀到了极点,却在此时被直接一盆冷水泼来,从头凉到脚。
每个人的心里都憋一口气,恨不能有屠龙手段,上天入地将大楚的皇贵妃营救回来。可是他们只是凡人,在涅境上人眼中只是蝼蚁,他们能做什么?
纪墨缓缓的回过头去,他看到一双双悲愤的眼,喉咙中一时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我大楚的将士们,刚刚朕的话,你们都听到了吧?朕便是要你们个个都做人证,证明今日朕许下的誓言!大丈夫若连自己的妻子也维护不了,还凭什么顶天立地?”纪墨手一甩亮出了饕餮吞神剑,伸出左手,在掌心上一剑划开一道口子,鲜血顿时涌了出来。
攥紧拳头,任鲜血顺着指缝流淌,纪墨高高举起这只拳头刺向天空,厉声喝道:“将士们,记住今天!记住道门给我们大楚带来的耻辱!总有一天!只有我们大楚欺负人,再没人敢欺负我们大楚!”
看到纪墨的掌心鲜血流淌染红了他的盘龙锁子金甲,御林军将士们只觉心头如火焰燃烧,烧得他们眼睛都红了。
不知是谁先开始的,他们一个个拔出自己的佩剑,或者直接就在长枪的枪锋上划破掌心,将淌血的拳头高高举过头顶!
“吼”
七万只染血的铁拳在穿透云霄的呐喊声中一拳一拳打向天空,就仿佛要把那充满阴霾的天空打散乌云,打出一片属于大楚的晴朗天!
纪墨策马走出几步,在距离他们很近的地方,有着一个小湖,这湖名【清池】,碧波荡漾秋色无边。
立马湖边,纪墨伸出那染血的拳头,张开手,鲜血便顺着指尖一滴一滴的落入湖水之中。
鲜血入水便渐渐晕化开来,化作一圈圈淡红色的涟漪,与湖水混为一体。
然后纪墨抬起眼,肃然的一一扫过将士们的脸。虽然不知道他们的皇上是什么意思,但此时已经被纪墨把情绪煽动得狂热的楚军将士们都纷纷围到湖边,学着纪墨的样子,伸出手把掌心血滴入湖水中。
将军们也并没有阻止这本来是违反军规的事情,甚至他们自己也加入了这样的行列。
没有人指挥,但七万人的庞大队伍,却并没有一丝的混乱。每个人都在传递着属于他们的信念,以及那深入骨髓的忠诚。
或许纪墨一人的鲜血,落在清池之中不足一提。但是七万人的鲜血,即便每人只是几滴,汇聚到一起也不能小觑了。
几乎是瞬间,鲜血便将这清池的湖水表面一层都染成了红色,在阳光下更显艳丽凄美。
项威一直默默的注视着纪墨的所作所为,他没有搀和哪怕一句话,因为他知道,这是纪墨立威最好的时候。如果他说话了,那么就会被他的军神光环所影响,对纪墨不利。
在此时,他也和普通楚军将士一样,把自己的掌心血滴入了清池之中。
御林军将士们沉默着,虽然看起来乱了编制,却非常有序的前面的人滴完血就后退,让出来位置给后面的人去滴血。如此几番,虽然人很多,但是围着湖边,所以也没用多久,就每个人都轮了一遍。
鲜血是属于每个人的,但是当落入湖水中之后,慢慢的扩散,便渐渐的全都混合在了一起,变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不可能分得出来属于谁。
纪墨默默地看着大家做完,他的心里也非常欣慰。尽管便宜父皇驾崩了,却是给他留了个好底子,御林军的忠诚毋庸置疑。如果有属性表显示的话,满分一百,他们的忠诚度肯定都是在九十以上的。
招了招手,纪墨跟过来的陈瑾说了一句什么,很快陈瑾就找来了一个玉碗递给他。
纪墨手拿玉碗跳下马来,走到湖边蹲下,用玉碗舀起了慢慢一碗发红的湖水,毫无疑问,这是掺杂了鲜血的湖水,而这鲜血属于我属于你属于他,属于这里的每一个人,也属于这里的所有人。
然后纪墨毫不犹豫的一口饮尽,再高高举起玉碗,把碗底亮出来给大家看。
不需要做什么说明,也不需要做什么引导。御林军们也都有样学样的取出了自己随身挟带的碗,这是他们的饭碗。
蹲下,舀水,一饮而尽!
明明是七万人的浩大队伍,但是却进行得鸦雀无声,只能隐约听到“咕咚咕咚”喝水的声音。
纪墨静静的看着,看几乎每个人都已经喝下了一碗血水,他只觉胸中豪气万千,不禁仰天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七万大楚男儿也都跟着大笑,他们拼了命的在笑,笑得流出了眼泪,笑得肚子疼,那笑声汇聚到一起,仿佛是无畏的雷鸣,又像是能够席卷天下的浪潮!
在笑声中,他们恢复了勇气!
在笑声中,他们变得无所畏惧!
在笑声中,他们的心连在了一起!
……士气回来了。项威满饮了一碗血水,感慨万千的看着御林军将士们。
他不知道纪墨这是什么法子,或许根本就是率性而为。可是毫无疑问,效果非常的好。即便是他这把年纪也被感染了情绪,而随着一碗血水下肚,不知为何心中便有了种大家已经血脉相同的感觉。
作为军神,他能够明显感觉到将士们的融合度变得更高,士气也恢复到了顶点。这样的一支军队,即便是没有经过训练,也绝对是最有战斗力的兵。
可以说此时的御林军,甚至更胜过姬红泪出现之前!
有这样的皇帝,有这样的兵,我们大楚或许真的能够恢复当年太祖制霸南华的荣光吧……
项威抿了抿嘴,他也舍不得孙女走,但是如果能够换来这样的结果,就算真的牺牲了这个孙女也是值得吧。
胡须掩盖下的嘴巴也不知不觉咧开来,赫赫威名的军神也情不自禁的加入了大家的行列,发出了洪亮的笑声。
第249章好狗不挡道!
“终于要到了……”申公虎眼眶干干的看着前方已经现出清晰轮廓的丹阳城,这时候本该是泪流满面才应景的,可惜一路上这位工部尚书、延安侯已经流干了眼泪。
申公虎觉得或许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哭了。
“别偷懒啊!”张益达大声吆喝着,就像是赶骡子赶马一般。这段日子,九九八什的兄弟们可是过足了瘾,把一位尚书大人当遛狗一样,谁能有这么足以麒麟逼一生的资历?
申公虎没偷懒,只不过是悄悄撕了几张【缩地成寸符】。
缩地成寸符顾名思义,就是有缩地成寸的效果。西梁天符道出品,正品有保障。
只不过申公虎得的这几张缩地成寸符只是下品,每一张能够让他带着周围一丈方圆以内的人跨越百里。当然,如果是他一个人的话,便能跨越五百里。
但是他不可能就自己穿啊,肯定得带着九九八什的兄弟们啊。
还得小心翼翼的别被人看穿了,虎哥很会选时机,基本都是选在一马平川的平原上或者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之类的没有明显标志特征地方,让张益达他们都发现不了。
想他在庙堂之上都是混得风生水起,糊弄一帮大老粗还不容易?
申公虎用了几张缩地成寸符,都没被发现,这才让他成功的提前回到了丹阳城。
张益达他们还都奇怪呢,尤其张百亩嘴角直抽抽:“这么快就到了帝都了?”
即便是石三郎石五郎兄弟见多识广也是摸不着头脑,他们是猜到肯定这中间有猫腻,但究竟如何,他们也不知道。说实话,对于缩地成寸符这种低调奢华有内涵的符,他们了解的也不会比张百亩更多。
“真是便宜他了!”梁展是大将军一系的,现在又是天子同袍,自然不在意摆明了和申公虎做对。他撇了撇嘴,感觉挺不甘心的。
你们还有没有人性啊!申公虎闻言鼻子又酸了,他无语的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膝盖,裤子早就磨穿了大洞,露出两个磨出厚厚老茧的膝盖。
最一开始是鲜血淋淋来着,后来好不容易长出点儿嫩皮来,又很快磨掉恢复鲜血淋漓,几番下来,终于是修成正果,磨出了老茧。说实话,这样好熬多了。
申公虎又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同样也是磨出厚厚的老茧,经历自然也是跟膝盖一样一样的。
手掌和膝盖上因为经常跪拜而磨出来的老茧、加上古铜色的皮肤、乱蓬蓬脏兮兮的乱发胡须、再加上抛弃了自尊麻木空洞的眼神以及破破烂烂看不出本来颜色的衣衫、前面露出黑漆漆脚趾头的破鞋
这分明就是个资深乞丐嘛!
我他喵的还不够惨吗?申公虎咬了咬牙,没干系,再熬一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