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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异世龙魂-第129章

小说: 异世龙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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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这陡然间的变故,不但杨天行没有想到,所有人都没想到。要杀他的可是杨天行,沈多宝一出手,杀得却不是所有人意料的人,却是表面上看来,与他们无丝毫关系的乔榛。

    甄富贵被杨天行的土墙挡住,近身攻击靠不了身,便立即一个旋转,回到了原位。看到乔榛倒在地上抽搐的尸体,他惊怒交集:“沈多宝,你干什么?”

    “杀人!”沈多宝淡淡道。

    在所有人惊呆失神的时候,沈多宝没有发呆失神。尽管所有人很快就反应过来,但沈多宝的弯刀,却在刹那之间飞了出去。

    这次他放出了两把,还是以杨天行为目标。

    杨天行眉毛一轩,正准备将这两把弯刀接下,两把刀却再次突然改变方向,竟飞向了甄富贵。

    沈多宝究竟想干什么?他莫非疯了?

    甄富贵心中大怒,但在刚才乔榛死的一瞬间,他已有了深深地忌惮。刀芒闪动时,他的身形已窜了出去,避开了这两把刀。

    然而,两把刀却突然间,又改变了方向。一把飞向凌山,另一把飞向了林剑。

    原来他真正要杀的,不是甄富贵,是凌山和林剑!

    沈多宝与乔榛之间并不和睦,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他借机杀了乔榛,还能说得过去。可是凌山与林剑与他无怨无仇,他为什么要杀他们?

    凌山与林剑一惊,嗡的一声轻吟,林剑的剑已出鞘。剑芒闪过,空气的温度都在瞬间下降了数度。凌山的丝也已出手,左手颤动之间,雪神丝霎时间绷得笔直,如针一般,竟向弯刀荡了过去。

    就在丝与剑快要碰上弯刀时,两把弯刀忽然间似乎约定好了,再次拐弯。飞向林剑的弯刀从后面飞向凌山,飞向凌山的弯刀,也从后面飞向林剑。

    两人陡觉一股寒意自尾椎骨倏地窜上了脖颈,几乎下意识间,往前纵去。

    噗——!

    两把弯刀同时插入了凌山与林剑的背心。

    亚灵气鼓荡在周身,林剑与凌山硬生生地抵住弯刀。弯刀虽扎入了他们身体之中,伤势却并不致命。

    “沈多宝,咱们走着瞧!”凌山一声暴喝,纵身往远处逃去。林剑也不敢再留,凌山的话音尚未落下,他已消失无踪。两人的伤势虽不致命,却也不轻,倘若沈多宝再趁势进攻,他们处境必将堪忧。

    不远处的韩未明眼看事情如此变化,不禁长叹道:“天行的话果然不错,笑面野狼,的确是个明白人!”

    若非明白人,绝不会在这一瞬间就杀掉一个强敌,重伤两位同级强者。若非明白人,他的目光就仅限在杨天行身上,待与杨天行斗到中途时,林剑,凌山与乔榛突然出手,那么被杀的,就是他沈多宝了。

    林剑三人对他有不轨之心,以他的狡诈,又怎会察觉不出来?

    残阳如血,暗红色的风鼓荡在杨天行与沈多宝之间,沈多宝的青衫在风中更显得阴深。他脸上仍然带着那幅伪善的笑容:“杨兄弟,我多宝财团随时都欢迎杨兄弟来做客,告辞!”说罢,将身一纵,已倒翻出去,几个闪烁间,消失无踪。



    杨天行对这一切,似乎并不如何吃惊。回头对着韩未明道:“这里就交给你了!”

    韩未明正色道:“这只野狼太狡猾,今次如不杀了他,以后恐怕就难了!你尽管去吧,有我在这里,没人能伤害小雪与赢儿一根毫毛!”

    杨天行虽从未见过韩未明出过手,对于他却从未怀疑过。转过头看向神色闪烁不定的甄富贵,杨天行笑道:“甄庄主不必犹豫,在下去去就来!”

    甄富贵眼看一场拍卖盛会因杨天行的到来而乱七八糟,更可恨的是,斧头帮的帮主居然就死在了自己这里。心头怒火腾涌,喝道:“若不将钱付完,想走可没那么容易!”似狗熊般壮大的身躯一摇,便如一座巨山站在杨天行面前。

    起初,那只异兽就算不卖给杨天行,也可以卖给沈多宝。不卖给沈多宝,还有乔榛,林剑,凌山这三个大买家。眼下沈多宝走了干脆,乔榛死了,林剑与凌山负伤逃了,他就只能找杨天行了。

    若想本次拍卖会圆满成功,以及驯兽山庄的声誉,甄富贵就必须要强行卖给杨天行。杨天行拿不出那么多钱,两方必然争执,最后无论谁胜谁负,都跟他沈多宝有益无害。

    沈多宝算准了这一点,所以他刚才的逃跑,委实甚有深意。

    笑面野狼,果然名不虚传!

    杨天行望着眼前小山般的壮汉,淡淡一笑:“你想将我留下?”

    甄富贵沉声道:“要么人留下,要么钱留下。你随便选一个吧!”

    杨天行干脆道:“好,把钱留下!”说罢,将那枚晶元轻轻弹出,猛听一声尖锐破空之声响起,晶元忽然间似乎吃足了油,倏地迸发,向着甄富贵的胸膛激射过去。

    金铃奔石之术在他手中,委实已运至豪巅了。

    甄富贵没想到杨天行随手一弹,便有如斯威势,惊了一下,身体顿时如一块铁板,往后掀倒。一道刺目流星尖嘶着穿破衣服,紧贴着胸膛划了过去,那刺耳的声波震得甄富贵耳膜嗡嗡酸痛。

    甄富贵心中憋怒,一翻身间,挥起一拳砸了回去。忽然间,他庞大的身躯定在当地,如被孙悟空使了定身法儿般,脸上更如被人狠狠揍了一拳。

    他要攻击的目标,没了!

    就在前十分之一秒间,那人还站在他面前的,只一眨眼间,人竟没了。

    甄富贵目光明锐的如一只鹰,四下小心顾盼,忽然发现许多人都呆呆的望着天边晚霞,神情似乎甚是不可思议。他心中疑惑,顺着他们的目光瞟了瞟,却什么也没发现。

    “那小子呢?”甄富贵久久找不到杨天行,心中急躁,一把抓过旁边的仆人。

    那仆人指着天边,战战兢兢道:“他……他化成光走了!”

    “放屁,人怎可能化成光?”啪的一声,甄富贵给了那仆人重重一巴掌。敢跟他面前胡说,活得不耐烦了。

    “庄主,他……他真的化成光走了!那光五彩色,一眨眼间,就飞远了!”众人从呆滞中回过神来,兀自不可思议,许多人急忙给甄富贵解释。

    “那小子莫非真的化成了光?怎么可能?”所有人都这么说,甄富贵不由得相信了。可能是他身上被光华包裹,纵跳之间速度太快,所以他们才以为那是一团光。

    甄富贵心中这么想,觉得很有可能。但被一个小子如此玩弄,心中毕竟十分不痛快。正自不知该如何发泄,忽然目光瞥见韩未明三人,心中一动,冷冷道:“你们是那小子的同伴,那小子走了,你们就留下来抵债吧!”说罢,抬起手,开拳成爪,风声呼呼,直抓唐雪。

    唐雪才金刚士,与他差的太远,眼看如此威势,不禁吓得小脸发白。

    就在那爪离唐雪只有一寸之远时,蓦地有一只手横地里探来,抓住了甄富贵的手腕。这只手的手法平凡无奇,偏偏竟连甄富贵这般的修为,也不能避开。

    他心头暗惊,却听那手的主人笑了笑:“甄庄主,咱们无怨无仇,原本不必动手。但是你若动了这个女孩子,你驯兽山庄只怕明日便要姓杨了。”

    甄富贵火爆脾气,闻言登时怒火填膺,大喝:“老子倒要看看,你这群兔崽子如何要我驯兽山庄改姓。”用力想将手抽回来,韩未明的手却似铁箍,牢牢将他的手腕箍住,竟自抽不出来。

    韩未明叹了口气:“你可知那人是谁?”

    甄富贵额头有冷汗冒了出来,他忽然发现,这名貌似平凡的年轻人极不好惹。至少自己绝对惹不起:“他……他是谁?”

    韩未明缓缓道:“那人就是最近新近崛起的不死神龙,杨天行!”

    甄富贵皱眉:“就是那个来无影,去无踪,断头尚能复生的不死神龙?”

    韩未明点头:“不错。所以在下奉劝你一句,这个世界上惹谁都好莫要惹他!”

    这样的人绝不好惹,他既能放解肉身,凭风化光,倏忽即没,一方面极难抓住,就算抓住了,也不能将他怎样。这样的人,谁愿意惹?尤其是家大业大者,必定要将此人列入最不可惹的人之一。

    甄富贵心中萌生了退意,嘴上却不能认输,冷哼道:“世上传言,未必完全可信。就算他是不死神龙,却也不可将我驯兽山庄小视了。”

    韩未明听他这么说,已知他知道厉害了,将他的手松开,笑道:“甄庄主明白就好,况且,我那朋友绝不是完全不讲理的人。他既答应把钱如数奉上,便不会少你一个子儿!”

    忽然,一道暴喝传来:“沫哲,哪里逃!”韩未明转头看去,却见古赢纵身往门外窜去。他顺着古赢的方向看去,却见沫哲和小媚儿正指挥家丁将他父亲的尸体运走。

    对于他父亲的死,沫哲非但没有一丝的伤心,反而满脸兴奋之色。乔榛一死,斧头帮的帮主之位岂非就落在他身上了?以后他不管如何乱搞胡玩,也再没人能管他了。

    他却不想,若没有他父亲,日后谁还来保护他?




风水轮流转

猛听古赢的喝声,沫哲与小媚儿一惊,急忙转身便逃。他自然看得出,眼下古赢找了个大靠山,若是找他报复,斧头帮人手又不在身边,势必要吃亏。

    沫哲拉着小媚儿往外逃跑,古赢也紧追不舍。韩未明知九阴洞的血蝶在暗中监视,说不准什么时候出手,怕古赢遇到危险,也与唐雪一起晃悠悠地跟了上去。

    沫哲常年在酒色中摸爬打滚,又不勤修,身体虚弱,原本比古赢稍强一点。如今古赢得杨天行传授,数日之功,及得上别人好几个月的努力。如今已是古赢稍强一线了。

    跑出驯兽山庄没多远,古赢已离沫哲不足二十米远。随手一抬,空间一阵晃动,有雾气凝结成珠,浮动在古赢的手指上。他手呈兰花指,蓦地一弹,那粒水珠便如一颗子弹,激射出去。

    “哎哟!”沫哲忽然感到腿部一阵剧痛,双腿一软,一头栽倒在地。

    古赢翻身一跃,稳稳站在他的面前,冷哼道:“风水轮流转,你这混蛋也有今日!”说着,一腿踢在沫哲的小腹上。沫哲惨呼一声,嘴角已有鲜血溢出,痛得弓起来。

    “别……别杀我,我……我把小媚儿还给你,别杀我!”沫哲断断续续地道。

    古赢拳头霎时间已握得紧紧,手背上青筋凸了出来。忽然,他深吸一口气,握紧的拳头也松了开来,冷冷道:“还给我?她本就不属于我,何来还给我之说?”

    一边的小媚儿闻言,立时面色苍白,娇躯摇晃,似乎随时都要被风吹倒。她低下头,苦涩道:“没错,我本就不属于你!今日既已落在你手里,你杀了我吧!”说完,静静地闭上了眼睛。

    原来,古赢与小媚儿是认识的。原来,小媚儿是古赢小时候的朋友,两人一起长大,暗生情愫。后来,乔榛来了茗域城创下斧头帮,沫哲也来了。

    一年前,沫哲在街上看到了小媚儿,看上了她,开始追求她。终于,小媚儿没有禁受住金钱权势的诱惑,背叛了古赢,倒在了沫哲的腿下。

    沫哲本想杀了古赢,以绝后患,但古赢是沈多宝的私生子。沈多宝对这个儿子虽没有丝毫父子之情,但如杀了他,沈多宝面上终究不好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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