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花大盗 完+鱼缸里的鱼 +花容月貌 by aaaaa5-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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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只有男扮女装欺骗世人了。如果以上原因都不成立,那么我真的要佩服花府的创新能力了。
于是在某一天下午我把想法讲给萧琰听,没想到萧琰却皱着眉告诉我猜得全不对。花萧月其实是中了一种毒。这个故事要回溯到十三年前。
有一天花老爷带回府里一个人,那个人叫林建高,是花老爷在经商的路上碰到的。林建高武艺高强,曾经帮花老爷打退了劫匪,于是被花老爷视为救命恩人。他这次到花府要暂住几个月。热情好客的花老爷把他视为自家人,还把在府中的花夫人和萧月引见给他。没想到那人见色起意竟想当场轻薄花夫人,被花老爷阻拦,情急之下他竟然杀了花夫人,重伤花老爷,还喂才一岁的萧月吃了一枚药丸,说什么要花府断子绝孙,才哈哈大笑腾空而去了。当时五岁大的萧琰被管家抱出府去玩,才逃过了一劫。痛失爱妻的花老爷从此郁郁寡欢,再加上身上的巨创,居然不到一年也死了。可怜萧琰小小年纪背负着家仇拼命习武,又要学习料理花府的生意,慢慢地失去了少儿应有的快乐天真,变得强硬深沉。
自花老爷去世后,萧琰遍请天下名医都看不出萧月中了什么毒,只是说萧月的脉象偏于阴柔,不知是何原因。直到萧月七岁那年江湖第一神医〃活阎王〃诊出萧月中的毒叫做〃女儿醉〃,是一种西域秘药,会使男童的男性特征慢慢萎缩,皮肤嗓音也慢慢改变,甚至心理上也产生变异,最后变成一个半男半女的怪物。这种药是一百年前西域魔教教主为了满足自己的变态爱好而配制的。自从魔教被灭后这种药已经失传,不料却在林建高身上出现。这种药不会令人死亡,又近百年没有出现,世上根本没有解药。对于萧月的病只能尽量维持,多让他吃些壮阳的东西,尽量激发他作为男性的自觉,如果还是不行就只有顺其自然了。讲完话的第二天,〃活阎王〃便离开了。
此后,萧琰给萧月找来了各种各样的春宫图、春药、淫具和美人,期望萧月产生一些男性的欲望,但是,或许是因为年纪小,萧月从未产生过欲望。和孟羽的那一次是萧月的第一次冲动,因此萧琰在屋外忍耐了很久,甚至想过放弃孟羽,最后却仍是冲了进去。为此,萧琰觉得愧对萧月,为萧月找来了很多男宠。可是萧月却不太感兴趣,只想再见孟羽。矛盾的萧琰希望孟羽可以帮助萧月慢慢恢复正常,又不愿孟羽和别人亲近,甚至发生肌肤之亲,所以才迟迟没有和孟羽提萧月的事。不想孟羽却自己提了出来,只好说出了全部原委。
听完萧琰的话,我惊讶得大叫:〃什么?你让我去勾引别的男人!〃萧琰紧紧地搂住我,紧张地说:〃答应我,只要引起萧月的欲望就行了,我已经准备好了替身男宠,不要真的和他上床。〃萧琰的身体在轻轻发抖,我能感觉到他的挣扎与痛苦。
三、
花萧月是个美人,天仙般的美人。我是天下第一的采花大盗,我的爱美、为美人献身的精神也是天下第一的,所以为了拯救美人,我决定牺牲一次色相。嘿嘿,不过更重要的原因是,既然我注定了要和花家的美人们有所纠缠,我要恢复自己男子汉的权力,我要在上边面!萧琰我武艺高强,比我诡计多端,想要反攻是大大的不易。萧月就不同了,长得比女人还美丽纤细,一看就应该被压在下面,一想到他在我身下宛转缠绵的样子,我恨不得立刻就冲过去抱他。不过萧琰是决不会同意的,我得偷偷进行。
于是以帮美人治病的名义,我天天跑到美人的〃聆月居〃去消磨时光。事实证明,我的决定是正确的,自此,我白天再也不用扫地,擦地,洗衣服了,一下子由仆人上升为府里的贵客。我每天做的事情就是一边吃着精美的糕点,一边陪下萧月下棋,聊天,如果时机好的话再碰碰萧月的小手呀,头发呀,制造暧昧的气氛。或许你会问,为什么不下点春药,直接把他**了?答案,是丰富多彩的。首先,萧琰是决不会允许的,最可能的结果是,我下完了春药,还没来得及把萧月**,萧琰就把我**了,这一点我应经用实践证明过了(具体经过见上一章)。其次,由于萧月的特殊病情,他从小就吃了很多春药,就算把春药当饭吃也不会有太大的效果。并且萧月平时不喜欢与别人有肢体上的碰触,府里的仆役不许近身两尺以内,所以那次萧月主动碰我会被萧琰认为是奇迹。再次,既然春药没有用处,我又不忍心对美人用强,只有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了。
不过,萧琰的醋意之强是我万万没有料到的。他不去看守犯人是在是太可惜了。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我对萧月有一点不轨之举,萧琰都会立即出现。举例来说,有一次萧月走路时不小心摔倒了,我当时那个高兴呀,因为萧月摔倒了,我就可以去扶他,这是第一层亲密接触;然后要以检查为借口把他浑身都摸一遍。最好他是伤得很厉害,这样我可以抱他回〃聆月居〃,这是第二层亲密接触;回到房间后,自然要脱下衣服查看伤口的情况,如果肿了可以帮他揉,如果破皮了可以帮他上药。此刻,孤男寡男共处一室,其中一个还衣冠不整,以后发生什么就不言而喻了……不过,计划赶不上变化,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煮熟的鸭子会飞掉,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萧琰来了,我的美梦破灭了。类似的事情很多很多,我甚至怀疑萧琰是不是会法术,时时刻刻都在监视我。
终于忍无可忍的我决定去和萧琰谈判。为了萧月的康复大计,萧琰忍痛同意离家三天,因为他说只要一看到我和萧月有亲密行为,他就忍不住要冲出来,根本不受理性的控制。他只有眼不见为净,远远走开了。不过他再三强调,决不许我假戏真做被萧月抱,即使为了治萧月的病也不行。我很痛快地答应了,因为我想要抱萧月,当然不会被他抱。
萧琰走后,我快快乐乐地来到〃聆月居〃实行我的〃人上人〃计划。开始很美丽,像所有的情侣,结局很可惜,因为我自己。我在意乱情迷之际,不小心喊出了萧琰的名字,那一那,我和萧月都停住了,彼此对视半晌,最后我灰溜溜地逃走了。
第二天我再去找萧月,发现萧月离家出走了。他给我留了一封信,内容如下:
孟羽,我走了,我知道你一定会再来找我,但是再见面又有什么意思呢,如果你来向我道歉,我不需要。如果你想继续昨天的事情,我奉劝你,不要试了,即使重复一千次你也做不到最后。因为你我都是哥哥最重要的人,你或许可以向一个路人下春药,你却不可能和我在一起,因为你不想伤害哥哥。你总是要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无情无义,卑鄙无耻的人,自以为是天下第一采花大盗,万花丛中过,片叶不粘身,其实你是一个很单纯善良的人,更是一个专情的人。你已经爱上了哥哥,只是你自己不知道。只要你好好回想一下,除了第一次你们发生关系是意外,以后的每一次只要你拼命拒绝都不会发生。凭你的轻功你有无数次机会逃离花府,你却在花府中逛来逛去,甚至把我作为留下的借口。每天你的谈话中总会无数次提到哥哥,甚至眼睛里还会冒出星星的光芒,只是你自己看不到。现在全府的人都知道你喜欢哥哥,所以你就不要再逃避了。
你已经知道我和哥哥的悲惨童年,经历过被叛和伤害的我们内心总是很孤独,脆弱,不愿轻易向人敞开心扉。而开朗单纯的你就像是夏日的一缕阳光,用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吸引着我们。看着你耍一些小聪明,做一些坏坏的小动作,我和哥哥都觉得很有趣,不知不觉纵容着你,配合着你。我们都想永远地拥有你。只可惜,你先选择了哥哥。经过昨天的事,我知道自己暂时没有任何机会了,所以我退出,决定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阳光,请你和哥哥祝福我。
另外,其实我并没有真正中〃女儿醉〃的毒,这也是我昨天最后确认的。昨天我无意中翻到一本书,发现服用了〃女儿醉〃后必须立即与男人交欢药效才会真正发作。我只是吃药,却没被男人抱过,所以随着时间的流逝,药效越来越淡,对我的影响也越来越小,成年后药效就会完全消失。由于我又吃了很多壮阳和解毒的药,其实在十一岁时,我体内的毒素就完全排空了,只是我不知道而已。至于我喜欢穿女装是因为女装比较漂亮,只有天下最美的衣服才配得上我这个天下第一美人。我可从没有把自己当成女人。另外,吃春药,看春宫图没反应也很正常。如果你从七岁开始就把春药和壮阳药当饭吃,把春宫图和各种春宫秘籍当故事书读,你长大后面对这些事情也不会有什么感觉吧。至于我对那些女人和娈童无动于衷,是因为他们不符合我的口味。那些女人不仅长得奇丑无比(和自己比)还浑身上下一股浓厚的脂粉味,熏得人喘不上气。那些娈童明明是男人,却表现得女人还女人,看到他们扭扭捏捏的样子,真是太反胃了。只有你是不同的,明明是傻乎乎的,偏偏喜欢做些小盘算,真是太可爱了,让人忍不住想欺负你,逗弄你。所以,我送你一个忠告,以后千万不要和比你武功高强的男人共处一室,因为你会有被压倒的很危险。哈哈,你不要害怕,这只是开玩笑,因为你的好处是要用心体会的,普通人不会发现你这块珍宝,并且还有哥哥守护着你,任何人都不会有这个机会的。
我走了,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阳光,告诉哥哥,不要以为情敌走了就可以大意。如果三年后我还是没有找到合意的人,我还会回来横刀夺爱的,到时候,你一定会投入我的怀抱,因为我是世界上最聪明,最美丽的人。
萧月留
(完)
(作者的话;或许有再续之〃反攻计划〃,看情况而定。)
采花大盗番外之一采花大盗到现代
话说某一天,孟羽去唐门采花不成反遭暗算,中了唐门奇毒〃魂千里〃。拼尽全力返回花府后,孟羽就直直倒在了地上,昏迷不醒。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孟羽始终面色红润,呼吸顺畅,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熟睡的人。可是花萧琰用尽了一切办法,例如扎针、点穴、泼冷水、掐人中,甚至〃奸尸〃都不能叫醒孟羽。其实,孟羽的魂魄离开了躯体,附到了21世纪一个叫做伍平的男人身上。伍平这个人身世很可怜,三岁没了母亲,于是父亲又给他娶了个继母。这个继母比灰姑娘、白雪公主的继母还要坏,不仅常常打骂伍平,前几天居然把伍平卖给了一家叫做〃暗夜玫瑰〃的夜总会当牛郎。可怜的伍平被强压到夜总会,就在换衣间里自杀了。孟羽一醒来就发现一大群人围在他的身边,大家纷纷劝他:〃不过是出来卖嘛,不要这么想不开。再说你是去抱女人,又不是被人抱,习惯就好了。〃咦?等等,孟羽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身体,兴奋地问道:〃可以抱女人?〃那些人又说:〃是呀,是呀,不仅可以抱女人,还有钱可赚,你就不要自杀了。〃听到这个消息,孟羽简直要乐疯了,他跳起来嚷嚷到:〃自杀?我怎么会去自杀。我现在就想抱女人。〃于是孟羽就高高兴兴地跟在老板身后去见他的第一位客人了。
第一位客人是位巩小姐,今年28,是某位老板的妻子。由于不耐寂寞,特地来夜总会招了一名阳光帅气的帅哥。而这位帅哥当然就是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