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在异界-第2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微微把眼睁开一条缝,只见他指的竟然是那个一动不动的小喇嘛。
赫顿难以置信道:“这……这个小喇嘛能做什么?”
“能做什么?”蒂莫西哈哈大笑:“他是整个南越帝国的主人,你说他能做什么?”
“什么?”赫顿大惊失色,语无伦次道:“您是说,他是宗……宗……”
“不错。他就是宗佛。”蒂莫西掀起那小喇嘛的袈裟,我这才看见那个小喇嘛赤裸的身体上画满了朱砂图案。蒂莫西笑道:“我不知道宗佛怎么会在灵魂出窍时让申公豹封住了他的躯体,也不知道怎样才能破解这个法阵。但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请到东龙的炼金术士,一旦破解了这个法阵,就是宗佛的救命恩人。那时候,只要他老人家张口一喝,莲花女和那些乌河之众还不做猕猴四散?”
震惊。我做梦也没想到,这个嗨呀偷来的小喇嘛,竟然是南越帝国的至尊。
“弗雷德是莲花女的哥哥,伊莎贝尔是西荣国的公主,一人在握,四方束手。这是老天助我蒂莫西家重建辉煌。”
余光流转处,我看见了嗨呀,这个圆滚滚的小东西也假装被药倒了。等我目光移过去,它立刻冲我挤挤眼。
这个小东西,比我还会装。
“好了,把他们关到屋里去。我要去找几个老朋友,在这之前,你要把他们看好了。”
赫顿有点胆战心惊地望望沉睡中的斯特曼,说:“父亲,他们不会突然醒来吧?”
“不会。我这药,足够让他们睡三个时辰。倒是你,”蒂莫西忽然想起了什么,看了看埃尔莎:“我的女儿,让我放心不下呀。”
“爸爸。”望着蒂莫西诡秘异常的目光,埃尔莎一声惊叫,一道黑色的光环笼罩了她,她顿时象阳光下的雪人,渐渐瘫软了下去。
“你放心,我的孩子,这只是一个让你手脚无力的诅咒。对你的身体不会造成任何伤害。”
蒂莫西很“慈祥”地笑了一下,说:“你最好不要试图通知你那些北冰半兽人朋友,否则我可不能担保那些肉眼看不见的生物,会不会在你身体里繁殖,从而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
第三十四章好一个恋旧情的山姆
这个世界是奇妙的,让你永远意想不到的。
蒂莫西那种老奸巨滑,老谋深算的人,却有埃尔莎这么一个性情豪爽,直来直去的女儿。这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蒂莫西一走,埃尔莎就开始闹腾,一会儿让赫顿把她的诅咒解了,一会儿说要方便,把赫顿弄的没脾气。
但你有千条计,他有一条法。
赫顿就是死活不理她。要论武斗,赫顿不如埃尔莎。可要论脸皮,埃尔莎就差多了。
赫顿先把斯特曼用绳子捆了,又来捆我。
他也是太大意了,直到我伸出手近距离放了一个闪电术,他才明白过来了。
可已经太晚了。他两眼一翻,头发唰地一声竖了起来,呈拖把状,昏迷过去。
“伊莎贝尔,你没事?”
“我当然没事,不然谁来救你?”
我指了指斯特曼:“你能不能解开他们的昏睡状态?”
“这个容易,不过我可没办法解救自己。”埃尔莎垂头丧气地说。她也练过诅咒,不过没有赫顿精通。她更喜欢直来直去的斗气,在她看来用诅咒害人太没劲,面对面砍人才是人世间最爽的事。
“这个也很容易呀。”我嘻嘻一笑,用凝水术聚了一个大水球,哗地倒在赫顿身上。
赫顿被冷水一浸,睁开眼,瞳孔里出现了我的影子,顿时一缩,整个人都跳了起来。
想跑?没那么容易。
我又用一个电击术,蓝光的光弧在他湿透的衣服上乱蹿,他又一次全身僵硬地倒在了地上。
“你再跑啊,看看我的风刃能不能追上你?”
不等他说话,我嗖地放出一个风刃,贴着他的头皮扎入地上。
赫顿刺猬似的头发,从中犁出一道青色的头皮,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二分头。
赫顿脸都白了,尖叫道:“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我没有想杀他,我要的是威慑,我蹲下去,笑着说:“那要看你合不合作了,解除你妹妹的诅咒,再解开我手下人的毒,这你可以办到吧?”
“可以,可以。”他忙不迭地点头。顿了顿,又不相信地追问:“我救了她们,你真的肯放过我?”
人不同,思想就不同。
一个人亏心事做多了,总以为别人会和他一样心歹、心毒、心黑。
我当然不会杀他,我只是在他治好埃尔莎、弗雷德、斯特曼之后,给斯特曼使了个眼色。
斯特曼一拳把他打昏了而已。
这里肯定不能再呆了。只是我们来到恒多罗的城门口,才发现城里的戒严虽然解除了,但城门口的把守却很严。门口的石墙上贴着绘有我们图象的通辑告示,门口被尖锐的鹿角分正两个通道,成群的士兵正在一个一个盘查过路人。
这可怎么办?硬闯肯定是不行的,虽然我们也能闯出去,但我相信,诅咒神殿绝不会就此罢手。在这大街小巷,不知隐藏了多少诅咒师和喇嘛。
就在我一策难展的时候,忽然传来霍德管家的声音:“伊莎贝尔大人。”
我转身一看,只见一个车队正停在不远处,山姆正坐在马车上向我招手。
不对呀,按理说,我们大闹了诅咒神殿,山姆应该被牵连才对,毕竟是他带我们入殿的。
可如今,他却意气风发地站在这里。从他脸上,看不出一点沮丧。
这是怎么回事?
想归想,我的脚步可没有停留。毕竟这时候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与其想,不如问。
我可不认为这个草包少爷能耍出什么花招?
“山姆少爷,你怎么在这儿?”
“这还用说,当然是为了等你了,我的小美人。”山姆又恢复了最初见到我时,那色迷迷的德性。
我朝他的车队打量了一下,依然还是一群陌生面孔,虽然一路走来,我却和他们没什么交集,能认出的人实在不多。
这时一个弓箭手正在向我张望,撞上我的视线,马上转向了别处。
我有那么可怕吗?
“伊莎贝尔,你可把我害苦了。”山姆说:“要不是莲花女深知我洛克威尔家族的底细,我真要被你们拉下水了。幸好莲花女不是不明大义的人,她说这件事我的功要大于过,毕竟是我带你们去的神殿,不然她还真难见到你们。只是偷走宗佛和万咒书,你们的胆子也太大了一点。”
说着,他向我们打量了一下,诧异道:“怎么?宗佛怎么没被你们带来?”
宗佛在埃尔莎那儿,她去找她的北冰半兽人朋友去了。有了鹰身人这个飞行器,她想出城,显然比我们简单的多。
这些,我当然不会对山姆说。
这个人,我还真是信不过。尽管我们相处了那么久。
“你怎么知道宗佛和万咒书是我们偷的?”
“嘿嘿,你当我是傻子吗?”山姆的笑容不象傻子,象白痴:“宗佛和万咒书可从没离开过诅咒神殿一步,可你们一来,他们就不见了,这还不能说明问题?”
说的也是。我点点头,盯着他问:“那么山姆少爷,你想怎么样?”
“我没想怎么样啊,我可是一个恋旧情的人。”山姆委屈地说:“伊莎贝尔,你也太小看我了,你以为我会怎么做?告密,还是真的把你们抓起来?不,不,我山姆可不是那样的人?”
我不信。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说真的,我还真觉得他就是那样一种人。
“好了,好了,上车,我带你们出城。”山姆在我注视下似乎有些慌了,一挥手:“快点,别让人看见。”
我、斯特曼、弗雷德上了车,好在这辆马车比我雇的那辆大的多,装四个人绰绰有余。
我向山姆伸出了手:“弗雷德带的那个袋子啦?你不会忘了拿吧?”
“怎么会?”山姆尴尬道:“你不说,我还真差点忘了。”
袋子里除了衣服和钱,最重要的就是那张传送卷轴了。那可是斯特法诺当年救了一个炼金术士,才换取了他的空间法阵,制作出来的。虽然只能传送一个人,但这可是救命符。
别的可以不要,但这个一定不能丢。
车队到了城门口,看守城门的那个小统领还想撩开帘子,往马车里望,却被霍德扇了一记耳光。
“干什么?你看清楚通碟,这可是封疆大臣洛克威尔家的车。这样的车,你也敢搜?”
统领一脸怨念地看着这个奴才,正要发火,忽然脸色一变,畏畏缩缩地让到一边去了。
透过门帘豹缝隙,我顺着他的视线看了看,却没有看见什么破绽,站在他面前的都是一脸肃穆的洛克威尔家的侍卫,没有什么不对啊?
马队渐渐动了起来,出了这座宏大的城池。
我的内心却有点不安,我总觉得有什么事情不对头。
我碰碰斯特曼,悄悄问:“你看这支侍卫队跟以前有什么不对?”
斯特曼是个粗线条的人,他的记性比我也强不到哪儿去。瞅了半天,才不确定地说:“好象少了一个人。”
“谁?”
“旅馆里那个向我挑战的刀疤脸。”
果然不对。
我记得清清楚楚,埃尔莎伏击这支队伍时,死了三十二人,也就是一百人的编队还有六十八人。可刀疤脸不见了,应该是六十七人才对,可现在数数,依然是六十八人。
这是怎么回事?
只有一种可能。
侍卫队伍依然是六十八人的队伍,人却不是那一批人。
第三十五章这是什么地方?
谁说山姆是个草包?也许一个人在危险来临的时候,感觉会敏捷很多。
这个我认为的笨蛋,在我脸色微微一变之下,立即以与他身材不相配的速度冲出马车,顺着外面的斜坡滚了下去:“救命啊!”
斯特曼拔出寒铁剑,一挥之下,马车四壁皆都散了架。
车队嘎然而止,四周的侍卫们皆由马车为中心,围成一个圆圈,合掌垂眉,哪还有一点侍卫的样子?分明就是一群加假包换的喇嘛。
咒经声一起,地平线上顿时腾起一片尘烟。马蹄声震得大地都在颤抖,四面八面都涌来密密麻麻的人群,为首的皆提着黝黑的铁杖,半裸着肌肉虬盘的胳膊。
好大的阵仗,仅是铁杖喇嘛都不下千余人。
后面的怛多罗方向,倒是人敢少,但也更可怕。为首的道袍飘逸,却一脸猥琐,怎么装扮也脱不了那种世尘气。
正是申公豹。
申公豹跨虎而来,仰天笑道:“伊莎贝尔公主,看来我要第二次请你到诅咒神殿做客了。”
“你做梦!”我嘴动,腹也动,先在空中丢了一个烈火燃烧,再用狂风一卷,火焰乱喷。本来只能烧死四、五个人的烈火燃烧一下子卷燃了十几个人的头发、衣服。那些着火的人顿时哀嗥乱撞,斯特曼趁机冲了进去,把这一个圆圈形的队伍杀出一个缺口。
“公主,快走!”
走?谈何容易。就算我们冲出了这个小圈子,那万马奔腾渐渐逼近的那些铁杖喇嘛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