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风流浮屠闯异世 >

第68章

风流浮屠闯异世-第68章

小说: 风流浮屠闯异世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牛皮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高华说了这么多,不是白说,也不是浪费口水,而是有自己目的的,如果自己句句真言,言随法出,那么早就得道高升,成仙成圣了,那还在这红尘乱世混个屁呀,所以高华说这么多的目的,仅仅就是为了稳定军心,让全城的将士自信满满,不用去估计一切我方与敌方之间的悬殊,倾尽全力与金元军决一死战!

“好!好!好!好一个把大道比作若水,若水三千,我只取一瓢也,依贤弟所言,那完颜羽现在心中所想何事?我方军队又应该如何应战?”

现在,李一峰每听高华所说一句话,都宛如春雷在头顶炸响,令他振聋发聩,是的,以前在高华一拳击杀李温之时,在李一峰的内心深处,绝大部分还是高华以武力控制了他,而现在,高华以德服人,宣讲大道宇宙之妙,天地之机,令的众人臣服,是用思想在控制人,这就更加让李一峰佩服的五体投地了。

“我以前说过,完颜羽出身王室,一生都是顺风顺水,就算是征战沙场,也是他一个人的表演秀,这就更加让他的性格狂傲不羁,而如今,他的先锋部队却被这个小城挡住了脚步,

连续发动两次战斗都攻取不下,想必他刚才回到金元的军中大寨,肯定是气急败坏,恼羞成怒,折了他的性子,但他的先锋军队却又单单为金元大军开路,必须速战速决,所以在谋士建议之下,他肯定不会再强攻我们,而是智取,依我所料,他们的大军肯定会今天晚上偷袭我军城池,就算万一他今晚不偷袭我们,我决定了,我也要一人置身夜袭他们大军之中,将他引出来,将其诱杀,因为就算他们能够拖得起,我们也拖不起了!”

这一番换位思考,就算是没有掌握什么大神通‘天眼术’‘混沌大磨盘’,但却也已经将别人的心里知晓的一清二楚,所以大道万千,其本质相同,可以逐类旁通,举一反三这句话,并不是只是用来听的,应用于实践也是很快地奏效……



烽烟四起,八王争霸天下!
第九十六章 狗血淋头
'更新时间' 2012…02…03 20:00:00 '字数' 2226

“大哥真乃神人也!”

柳世风再也抑制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举起大拇指来,满腔的崇拜之情就表现了出来,但这纯属兄弟之间单纯的赞美,根本没有拍须遛马之嫌。

“贤弟真乃神人也,贤弟的实力为兄的我也相当相信,只是不管完颜羽的大军今晚会不会前来偷袭,或者贤弟去偷袭完颜羽,怎么才能对付的了完颜羽胸中的那块红绫,那红绫恐怕就是传说中的仙家宝贝,超自然的力量一旦爆发,我们一介武夫恐怕是很难阻挡!”

又是一番绝美的夸赞,高华仿佛一直在云端散步,飘飘然的感觉如吸毒一般挥之不去,但与此同时,一个尖锐的矛盾却出现在了他的面前,那就是完颜羽手中有一仙家宝贝,这等宝贝,不出则已,一出则肯定要有血光之灾,上次高华因为躲在了臭水沟里,才侥幸保住了自己的小命,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但下回一出手,高华也就很难保证自己有这般的幸运了。

“一峰兄所言极是,但我们是一介武夫,那完颜羽恐怕还不如我们,据我所知,对于仙器级别的仙家宝贝要有十足的操控,必须用元神精血日日祭练,才能使得宝贝与自己的心神连为一体,仿佛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一般,如果光是滴血认主,对于仙器级别以下的宝贝还有用,而对于仙器级别以上的宝贝就不是那么的奏效了,而那完颜羽想必也是一介武夫,我敢保证,他对于元神祭练等神秘的仙术肯定不懂,如果懂的话,今日在战场之上就可以不顾及仙家宝贝的施法距离和施法时间,无休止地将我斩杀了,这一点,也是显而易见的事情,而我只要用小小的伎俩,就可以将其宝贝破掉!”

诚然,仙器级别以上的宝贝都已经不再是死物了,他们都是有灵性的天地神物,而祭练此等宝物的方法就是元神出窍,用元神精血日日与它沟通,最终与自己的心神连为一体,仿佛自己的身体的器官一般,是身体的一部分。

“什么伎俩?”

听到这里,围在高华身边的所有人都不自觉地向前靠近了一步,而李一峰和柳世风更是不约而同地脱口而出。

“狗血!相信大家都知道,狗血与桃木都是极其阳刚正气的东西,鬼神见其都要避让,以前在民间,要是谁家有人梦见了鬼怪,或者活见了鬼,都会在身上带上桃木棒,或者用狗血擦拭身体,那么鬼怪就要逃的远远地了,所以在那完颜羽使用红绫攻击我的一瞬间,我便会立即将狗血洒出来,仅凭完颜羽对那仙家宝贝操控的功力,相信肯定会被狗血一下子破掉,有句俗语说得好,叫做狗血淋头,讲的正是这种情况!”

此言一出,周围等人立即才恍然大悟,狗血淋头这个成语用的多好啊!这等办法都能想到,高华的才华不愧能够经天纬地,而且海纳百川,面面俱到啊。

“大哥,我这就去找狗过来,给您杀了放血!”

柳世风一副忠肝义胆的模样,凡事都围在高华鞍前马后,替他安排的周周道道,而高华也是人心换人心,这次战斗一完毕,他就准备将柳世风的道行再次提高,让他成为自己心腹中仅次于陈家栋的高手,他也会将‘暗夜使者’这个专门精于刺杀的团队打造为真正的刺客高手团队。

“不用了,你不知道要找什么样的狗,就算找到了,也不需要将它杀了,只要取一杯子狗血即可,你们给我记住,就算是狗,也是一个生灵,我们不可滥杀无辜,不然冤孽太重,会影响到你我今后的修行的!”

此话一说出口,就只见高华已经站起,来到城楼边上,微微一笑,然后轻轻纵身一跃,那魔神一般的身体就已经到了一座民宅的房顶,然后又是轻轻一跃,就已经消失在了纷杂的街道民巷之中了,唯独还留下了那最后一句的警戒性的忠告弥留在众人的耳畔,连狗也是一个生灵,不能滥杀无辜,此等仁爱博爱之人,人间能有几人?而正是这样的一个人,却对于自己的对手,自己的敌人,根本不会心慈手软,杀人就如杀鸡一般,这,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也许只有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自己的一杆秤吧。

再说高华已经来到了街道之中,往日盛极一时,繁花似锦的东安城如今已经变得萧条不堪,林立的店铺关了门,东西的菜市马市也只剩下了一堆枯木围成的栅栏,从自己身边经过人们,只是表情严肃地裹紧了衣服匆匆而过,再也没有什么闲情去值得留恋什么。

一身的粗布青衣,独自一人静静地走在街道之上,看着萧瑟冷清的一切,高华的心中感慨万千,思绪顿时间斗转星移,想起小时候在这里遛狗斗虫,喝酒赌钱的快乐时光,高华隐隐有一种怅然落泪的凄凉。

如今这里早已经是人去楼空,不复往日,再加上落日西下,余晖把人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到处一片片凄凉落幕的场景,更加使得高华的心情如同雪上加霜,深陷在悲伤中无法自拔,甚至都已经忘了自己将要干什么。

就在这时,从街头的那端三两声犬吠响起,一个大狗叼着一块馒头首先冲了过来,然后一群小狗尾随其后,狂叫不已,都想要分的一点食物,然而那馒头太小,大狗自己都食不果腹,哪里容得别人再插横插一杠子,那岂不就是要了自己的命吗?于是大狗尾巴一甩,放下馒头立即怒叫起来,小狗们得了恐吓,纷纷被吓得魂飞丧胆,呜呜地远远躲开了。

见那大狗如此神勇,高华不自觉地一直盯着它在看,越看越觉得它像极了死去的大黑,无奈这只大狗只是消瘦到了极点,没有大黑那般的丰韵,在这战乱不堪的年代,连人都吃不饱,更何况是狗呢?能够活下来,就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而此时此刻,弱肉强食这个亘古不变的杀伐天道,却就更显得合情合理,因为你只有比别人强大,才能够有一口吃的,才能够有生存的权利,所以生灵万物都在不择手段,费劲脑汁地掠夺着,而这一切的罪恶,却都是因为战争而引起的。

在太平盛世里人们,往往不珍惜眼前的一切,欲望促使着他们如同蛀虫一般侵蚀掉了这个国家,等到战乱爆发,使得他们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这才后悔不及,追悔不已,但此时却已经为时已晚,欲哭也无泪了……



烽烟四起,八王争霸天下!
第九十七章 仁者?智者?(厚颜无耻求红票)
'更新时间' 2012…02…04 08:00:00 '字数' 2900

然而乱世却是造就英雄的时代,没有乱世,哪来的英雄,所以一些高手级别的隐士倒是盼望着乱世的到来,那么这样,他们这些英雄也就有了用武之地,建功立业,干出一番大事来,就不再平庸碌碌无为一生了。

正所谓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没有永远的战乱,也没有永远的和平,分分合合,乃历史的趋势,天道的轮回,都是一个统一而又对立的概念,平常的百姓人家,当然希望永久的和平,因为和平带给他们的是幸福,是天伦之乐,但站在高华这等高手的角度上,战乱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高华的心里翻江倒海着,一方面希望战争不要到来,因为仁者爱人,他是一位仁者,他不希望百姓因为战乱而受苦,但另一方面他也希望战争的到来,因为智者谋世,他也是一位智者,希望成就自己的功名大业,在面对民族大义,与实现自己个人价值,功名大业的面前,是否鱼与熊掌能够兼得?罢了!罢了!也许自古忠义都两难全,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这个世界上之上,谁又能考虑的面面俱到?诸天神佛即使洞开天眼,惠及全人类,又能够把每一个生灵都照顾的到吗?

无数次,对于天道与人道的追问,就会让高华越发清醒的认识,这个世界本来就是黑白不分,混沌不明的,这个世界从矛盾中开始,又会从矛盾中走向灭亡,我们这些生灵在矛盾中挣扎着求生存,痛并快乐地生活着,就如那河蚌流着眼泪却会结出一颗晶莹剔透的珍珠来,每每想到这里,他就有一种脱胎换骨,获得新生的感觉,然而也正是这种感觉,促使着他上能够俯仰宇宙之妙,下能够吞吐天地之机,飞速地进步蜕变着。

“唰!”

又是一道黑影掠过,那啃着馒头的大狗警觉地抬起了头,还没回过神来,但却已经被一个活物死死地抓在了手中,那大狗诺诺的眼神盯着高华在看,就好像是在凄凉地求救一般,高华浑身一震,因为这不禁让他想起了大黑死前的眼神,是那样的不舍,那样的依恋,但因为当时情形的紧迫,自己把大黑的尸体却抛在了与李立威决战的那片树林里,没有让它入土为安。

“乖啊,没事的,我只要你的一点血而已,并不会伤了你的性命!”

高华轻柔地抚摸着大狗的头,非(提供下载…)常的爱惜,取出了怀中寒光闪闪的匕首,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竹筒来,轻轻地在大狗的大腿上一划,一滴滴腥热阳刚的鲜血就不断地掉落在了竹筒里,不一会的时间,满满一竹筒的狗血就大功告成了。

为了补偿给自己奉献狗血的大狗,高华又杀死了一只鸡,让大狗吃了,这才心安理得了很多,不过暗中想想自己也非(提供下载…)常的可笑,用一个生命的死亡去为另一个生命得到补偿,这种亡羊补牢的方法算什么,难道算是自己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