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达近距离看美国1_历史深处的忧虑-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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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甚至都不能说他要代表纽约市道歉,因为他根本代表不了纽约市,他没有这个权。
美国除了权力的横向分割,宪法还把国家政府的权力从竖向切成三条。这是你早就知道的“三权分立”,也就是立法,行政,和司法的绝对独立。你知道,孟德斯鸠对三权分立有过系统的论述。美国在实行三权分立的时候,做得特别彻底。宪法的这样一种设计,就是为了防止其中某一分支的权力过大。因此,总是使得每一个分支的行动都必须受到其它分支的检验。比如说,国会作为立法机构通过了一个法案,总统作为行政机构可以表示不同意,并且行使他的否决权,国会如果坚持,就必须达到三分之二的票数才能立这个法。相反,总统提出的法案,也必须经过国会的投票,国会可以通过,也可以反对。而作为司法部分的最高法院,有权对总统和国会提出的任何法案进行审查,然后,它不仅有对法案的解释权,而且,有宣布这些法案是否违反宪法的权力。但是,最高法院本身又没有提出法案和立法的权力。这三个权力分支机构的这种状态,就是权力的平衡和制约。
以上谈到的是主要的制约方式,实际上还有许多其它的制约。比如美国国会就有权在充足理由的前提下,弹劾总统和大法官。没有一个人是选上就可以吃上定心丸的,就是在任期内,也不是一定保险的,国会议员也是一样。国会有专门设立的道德委员会。今年,美国国会的联邦预算委员会主席就因为性丑闻,受到道德委员会的追查,最后被迫辞职的。总统的一举一动也在民众的监督之下。克林顿总统有一只叫“袜子”的猫,这只“第一猫”受到许多美国人的喜爱,就有大量的人给“袜子”写信。美国总统由于是全民直选出来的,所以,历届总统都很注意和普通民众的关系。“袜子”当然最好是能给喜欢它的人写回信。由于回信的任务实在太重,白宫就专门有一个人是为“袜子”写回信的。结果,白宫这一举动马上受到了谴责,说“袜子”是总统家的私猫,怎么可以让一个拿纳税人的钱的公职人员为他回信。国会议员对于所有重大问题的立场,更是在美国民众的监督之下。美国国会的听证,除了一些外交国防秘密之外,一般都是公开的。而且,它对于各种问题的投票情况也是公开的。就是每一个议员对各种议题,投的是赞成票还是反对票,都不能瞒着他的选民。国会议员们在国会发表的讲话,法律规定美国老百姓都有权向国会索取。另外,整个听证过程都由一个专门的电视频道现场转播。我们刚来的时候,发现这个频道很奇怪,常常在很晚的时候还在播国会听证,由于已是下班时间,国会议员们也都下班了,除了主持人和书记员几乎没有什么人听,一个议会大厅里空空荡荡的,那发言的议员照样在那里滔滔不绝。这是因为重大议题排满了白天的议事日程,如果议员对各类问题还有意见要发表,就只能排在晚上。但是,他并不是在白说,除了有记录在案,他的选民也可以在电视里知道他的态度。
当然,听起来是很理想化的蓝图,在要付诸实行的时候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就说美国在讨论宪法的时候,就遇到怎样确定各州代表的人数问题。在国会中代表一个州的议员的多寡,当然直接影响到投票争取该州利益的成败。在美国,当时大州和小州人数相差很大,如果按照人口比例决定议员的人数,小州的利益得不到体现;如果平均分摊,每州不论人数多寡都是一样的名额,大州又觉得吃亏了。一开始也是争执不休,最后他们终于达到妥协,同意美国的国会采取这样一种形式:它的众议院以人口比例确定议员的数量,而它的参议院则不论州的大小,每州两名议员,以确认小州的利益也有保障。达成这样的妥协是很不容易的,美国历史把它称为“伟大的妥协”。
在人类历史上,人们很习惯把一种胜利冠以“伟大”,却很少把一个妥协加上这样的形容词,但是美国人真是非常感激他们前辈的这一次妥协,这种妥协是需要高度的理性精神,智慧和道德力量的。他们达成妥协,才有了美国宪法和实行宪法的可能性,你不能不称它是一个了不起的历史进步。这样的进步正是从妥协开始的。真正的历史进步往往始于妥协,如果互不妥协,可以使历史也随之一起僵持很多年。如果一方以强力压服另一方,从长远的历史角度来看,未必就是一种真正的历史进步。
美国宪法的文本,200多年来没有作过一字修改,它的基本内容非常稳定。它所增加的内容都是以“修正案”的形式补充进去的,权利法案就是整个宪法修正案的前十条。对于修正案的增加美国国会也非常谨慎。从1789年以来,尽管曾经有三千多条修正案被提出,但是,至今为止,美国国会只通过了26条宪法修正案。
如果你要真正了解美国,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理解美国是个非常松散的国家。你有时候会发现它有许多相互矛盾提法和做法,这是因为它分权的结果。当初建立这个制度的人,就是要达到这样一个“没有一个人可以自己说了算”的效果。美国人大概除了保护宪法是一致的,别的几乎没有什么目标是一致的。所以在外交上,美国也常常表现得变化和矛盾,因为美国的民众在变化,总统和国会也常有不同意见。美国国会要通过什么决议,总统是根本管不了的。
美国总统自己也经常必须发出一些“言不由衷”的表态。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在很多情况下,他必须说一些美国民众认为他必须“表态”的话,否则他就太得罪选民,这是很危险的。比如说,你知道有一个美国青少年在新加坡探亲时违法,被当地法院判“打屁股”。了解下来这种刑罚出手很重,会留下终生不退的伤痕,受刑时也很痛苦。由于这个闯了祸的家伙还不是成年人,这种判决对于美国文化也实在太离谱,因此,有大量的美国人对这种判决不能接受。于是克林顿总统也因此向新加坡政府提出改变判决的要求。当时,我问我的好朋友迈克是什么看法,他聪明的眼睛里露出笑意,反问道,“林达,你如果在美国犯了罪,美国法律会因为你是一个外国人而对你另眼相看吗?”我说这当然不会。“那么,我们的总统凭什么要新加坡法律对一个美国人区别对待呢?”这个逻辑是很简单,那么,是克林顿总统不懂这个道理吗?你可别忘了,他是律师出身。可是他自己再怎么想都没用,他只能去表这个态,别无选择,他必须在选民面前交代得过去。
在美国,总统是总统,国会是国会,总统不邀请,国会的议长也不能自己就跑到白宫去。总统接受国会邀请去国会大厦发表一场演说,也是难得发生的事情。总统有总统的意见,国会有国会的意见,总统四年选一次,众议员两年选一次,参议员六年选一次,轮着大换班。不同的总统有不同的意见,不同组合的国会也有不同的意见,不要说什么对外政策,对内一个预算方案谈不拢,政府照样关门。
相信今年美国的“政府关门”,你也一定马上就知道了。因为它的驻外使馆和领事馆全都不发签证了。政府是一个执行机构,它的运作需要钱。但是,支出的预算方案,也要经过上面提到的这样一个互相制约的批准程序。如果总统不同意国会的预算,国会也不同意总统的白宫提出的预算,麻烦就开始了。如果国会能以三分之二的票数强行通过,总统也只好按着国会预算用钱,可是这一次,国会又无法弄到三分之二的赞成票,于是就造成了僵持。僵持阶段政府拿不到钱,于是,除了万分必要的政府机构之外,其余的就都关掉了。关门时期刚好遇上圣诞节,白宫的圣诞树,国家不管付电费了,总统得用自己的薪水来照管这棵“天下第一树”。不管这对于另一个国家看起来是多么荒唐的事情,对于美国就是在正常范围之内,当任的总统再要面子也没有办法。问题是,这种状态别人不习惯,美国人自己却已经很习惯了,完全一副“饱经风霜”,“处变不惊”的样子。200多年就是这么过来的,谁也不当一回事。美国人从来不担心他们的总统和国会意见不一致会出什么乱子,相反,如果总统和国会的意见一直都没有分歧,美国人可就要不放心了。但是美国的这种情况一旦反映到对外打交道上面,弄不好就乱套了。人家的抗议都顶上门来了,美国人还搞不懂关键问题是出在什么地方。
说起美国政府关门,还有一个有意思的小插曲。电视台在政府关门的时候采访了一些美国小朋友,问他们对政府关门有什么看法,一个小孩子很自然地就说,他们(指总统和议员们)拿了工资却做不好工作,应该把他们给解雇了。一副理所当然的“小主人”的态度,这就是美国的基本教育。
刚来的时候,我也不大相信,美国国会真的不听总统的吗?看得多了,也就不大惊小怪了。更何况,除了以上权力的分散之外,美国还有很多独立的力量。美国是个私有制的国家,国家是没有任何挣钱的企业和公司之类的东西的。社会上大量的自己作主的企业家就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除了国会通过确立为敌国的国家,对于其他国家,美国政府根本不可能去暗定一个政策,对他们进行围堵,原因很简单,美国政府根本无权限制它的商人们跑到这些国家去投资和展开贸易。另外,美国社会还有代表各种利益集团的社会组织,比如说,代表老人的,代表少数族裔的,代表妇女的,代表医生的,代表工人的,……等等,等等。他们都在权利法案的保护下合法存在,他们也形成对于政府的制约力量,总统是一个也惹不起的。同时各种社会力量本身也在达到一种制约和平衡的效果。因此,美国不是一个自上而下的系统,它是平面撒开的。乍一看挺乱的,可是正因为他们都已经长期共存,而且互相制约,所以,反而建立了一种特殊的“秩序”。在建国后的两百多年来,尽管移民浪潮越演越烈,美国几乎成了世界的人口流动中心,但是,在你我想象中它应该是混乱不堪的时候,实际上却表现得十分有序,这和一个稳定的国家结构应该是分不开的。
美国的最高法院又是什么样的呢?法院的最高原则是司法独立,它谁也不靠,谁也不帮,谁也不听,可以说是高高在上。最高法院的组成是九名大法官。这九名大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国会批准任命的,并且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终身制的。也许你会问了,既然大法官是总统任命的,那么,他们是不是就会偏向总统了呢?问题就在于,虽然大法官是不变的,但是总统是一直在换的,他的任期是四年,最多只能连任两期。有很多美国总统在他们短短的四年里,根本没有大法官退休,也就根本没有机会去任命一个他“喜欢”的大法官。美国历史上著名的罗斯福总统曾经苦于当时的最高法院太保守而想在自己任期内多任命两个大法官,但是,又没有那么多退休的,于是他就提出,把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人数,从9名增加到12名。结果没有“得逞”,至今为止,大法官还是9名。总统要是犯了法,事情闹到最高法院的话,总统的威风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