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武商人传说-第4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特尔迟疑了一下说:“可是,我发现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受到这个邪教的蛊惑而加入了光明圣教,我已经开始劝她退出了,但教里的人不想放她,还希望大人您在行动时对她手下留情。”
“哦,有这样的事,那好办,你可以发展他作为我们的内线,一旦有了证据我可以公开动手后,我就宣布他就是我派去的内线,不仅无罪,而且有功了。怎么样,我多照顾你。”
“可是,做内线是很危 3ǔωω。cōm险的事,我不想让一个美丽的女孩做怎么危 3ǔωω。cōm险的事。”
“怎么,还是个女的,你新弄到手的相好?你的心太软,这样怎么做一名顶尖的杀手。把她发展成我们的内线,这是拯救她的最好办法,你仔细想想吧。对了,她叫什么名字?”霍都饶有兴趣地问。
特尔突然感觉自己错了,不应该把这件事告诉霍都,起码不应该现在。因为霍都手上能威胁自己的砝码并不多,告诉他这件事,等于送给他一个要挟自己的砝码。他脑海里快速闪出一个名字:“她叫笛尔娜。”霍都似乎从特尔的表情看出点什么,他思考了一下说:“这样吧,这个人你负责把她发展成我们的内线,只和你单独联系,这样你应该放心了吧。记住,好好干,只要我们成功了,女人,金钱,爵位,权势,你就全有了。”
特尔站在兵器店门口,看着逐渐远去的克里斯帝,心里简直乐开了花。这个从遥远的索里帝国来的商人,特尔在第一次见到他就能感觉出,他决不是一个单纯的商人。他对特尔的火系魔法水晶开出了让特尔吃惊的价格,而且有多少货就要多少货,特尔与矮人们两次交易的全部水晶一次性脱手,净赚三万七千多金币。
魔法水晶作为魔法师使用的魔力增幅工具,本来只是民用高级商品,但像这样大批量的购买,意义就不一样了,它就可能变成一种战争物资,批量装备魔法师部队的武器,批量生产魔法装备的军事物资。
从克里斯帝一走进商店,特尔就感觉到了他是一个武功高手,甚至能达到四级剑士水准。他身材并不高大强壮,但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多余的肥肉,走姿坐姿倒与霍都有相似之处,有军人的威仪和贵族的优雅从容。这肯定不是一个普通的商人。他的那四个随从身上也透着精悍之气,更像是保镖。
如果他是索里帝国的军官,不远千里来到杰伦星城购买大量魔法水晶,那目的是什么?看来正如考尔勃所言,战争已经越来越近了。自己建立军队的计划现在连最起码的基础还没有,可时间不等人啊。把他们购买魔法水晶的消息悄悄透露给盗贼团,应当是一个好主意,起码对索里军队是一个消弱。自己赚钱也没受到影响。明天准备回休特城,该准备的东西都已经准备了,下午应该和美杜丽莎道个别,晚上去红朵儿家过夜,看起来一切都很顺利,很圆满。正文
第六十二章一片痴情
下午在精灵酒馆见到美杜丽莎时,她一见面就说:“你知道吗,新的圣女已经到了。”特尔轻松一笑:“怎么,需要我再去干掉她?”美杜丽莎看了他一眼:“你以为你天下无敌吗,这次随同圣女到来的护卫中,有一名大剑士,这是光明圣教仅有的两名大剑士之一,你未必能胜过他。”
“是吗,那我就不和他正面交手,他喜欢喝酒吗,如果喜欢,把上次你给我喝的药拿一点给我。”特尔笑着说。
“你还是一名骑士吗?不是堂堂正正的击败对手,却用这些歪门邪道的方法,这会玷污骑士的荣誉的。”美杜丽莎撇撇嘴说。
“我是商人,不需要骑士的荣誉,只需要获得最大的利益,只要有了利益,最终就会获得荣誉。”特尔不以为然地说。看到美杜丽莎带着蔑视的目光,特尔心中不禁一阵恼怒,但他脸上却一点都没有表现出来,他觉得再讨论这个话题已经没有意义。
“我是来告诉你,我明天要回休特城去,大概要十几天才能回来,来向你道个别。”
“哦,很突然,我脱离光明圣教的事,帮我想出办法了吗?”
特尔犹豫了一下,觉得现在还是不能说出霍都的名字,这个女人自己并未完全信任。他略一迟疑说:“我刚刚有了一点眉目,等我有了一个完整清晰的方案,再和你说吧,回休特城正好可以使我安安静静地思考一下。”
从精灵酒馆出来,特尔直奔红朵儿家,一路上他就在想:看来贵族和平民在思想上都存在巨大的差距,美杜丽莎身上那种贵族常见的高傲之气已经很少了,但骨子里的那种看不起平民的意识还是脱不掉的。看来自……己不应该钟情一名贵族小姐,起码现在不应该。还是红朵儿好啊。
来到红朵儿家时,女仆玛莎让特尔进来后就做了个安静的手势,特尔会意,红朵儿一定又在作画,不能打扰。红朵儿的画在绘制时必须一气呵成,中间决不能停顿,否则就会使画的风格出现不统一,甚至颜色都会产生色差。特尔就在院子里站着,欣赏院子里的花草。红朵儿对美的直觉非常敏感,院子里的花木植物都是她亲自动手种植和修剪,现在正是初秋时节,几种植物搭配在一起,看起来确实很和谐。特尔对花草植物的知识掌握的一般,还叫不上这些花草的名称。看来以后如果能建立自己的庄园,让红朵儿来设计园林是最佳选择。
她的这种作画的魔法是一种什么魔法呢?元素系魔法吗?除了风,土,水,火四种魔法元素外,这个世界肯定还有其他许多未知的魔法元素,只不过这四种魔法元素的浓度极大,最容易使用。自己修练的气元素魔法,算是一种稀少的元素魔法,气元素实在是太稀少了,这一段时间除了气元素在身体内调动的能力有提高外,气元素数量的增长仍然象以前一样缓慢。
也许红朵儿使用的这是一种契约魔法,是彩族先祖和彩虹女神在远古时代签订的契约,由彩族女子世代继承。但是,每次红朵儿作画时,特尔都感觉到周围空间的魔法元素波动,虽然这种元素波动很微弱,但不一定说明红朵儿的魔法力微弱,因为这种波动是由未知的魔法元素波动引起空间中火元素的波动,而自己感受到的是火元素的微弱波动,并不能直接感受到红朵儿使用的未知魔法元素。
也可能是,这是契约魔法产生的神力引起了四系魔法元素的同时波动,自己则感受到其中火元素波动,间接感受到彩虹女神的神力。唉,真相实在是难以弄清楚。魔法的学问太深奥,还有许许多多未知的领域需要研究。除了六系魔法体系的研究比较完整外,其他许多魔法如亡灵魔法,空间魔法,召唤魔法等等,还没有建立起码的魔法理论体系,仍处于支离破碎中,许多进行这方面研究的魔法师都是处于独立的摸索阶段,彼此缺乏有效的交流,使这些边缘魔法的研究进展更加缓慢。
一只温暖滑腻的小手轻轻握住特尔的手掌,打断了特尔的沉思,他转过头,看着面色仍然有些苍白的红朵儿,这是魔法力大量消耗的特征。但红朵儿的笑容很灿烂。每次见到特尔来了,她都会展现出这样灿烂的笑容。特尔爱惜地揽住她柔软纤细的腰肢说:“累了吧,我的宝贝。”这是特尔第一次这样称呼她,特尔自己感觉是那么的自然,但红朵儿微微愣了一下,马上感觉到了一种微妙的变化,心中一阵欢喜。她把脸埋在特尔胸前:“你来了,我就不会累。走,进房间吧,我去给你烧一些好吃的东西。”
每次如果特尔来吃饭,红朵儿都会亲自下厨,她的厨艺之精湛每次都会让特尔惊叹不亦。每当这个时候,红朵儿似乎就特别的开心。两人吃完饭,红朵儿为每人倒了一杯红葡萄酒,然后说:“亲爱的骑士,你好象有什么心事,说出来吧。”
“我明天要回休特城,大约要十几天才能回来。”虽然这件事特尔几天前就和她说过,但今天说出来仍然使红朵儿怔住了。她方向酒杯,走过来坐在特尔的腿上,伸出双臂环抱住特尔的脖子说:“怎么要那么长时间,那么长时间见不到你,我会受不了的。”
特尔紧紧搂住她的细腰说:“我也舍不得离开你,但有些生意上的事必须回去处理。从参赛离开家到现在,我已经快五个月没有回休特城了。要不,你跟我一起回去,休特城外有广大无边的黑森林,是全国最大的一片森林,也是最神秘的一片森林,你要不要去玩一玩。
红朵儿显露出神往的表情,但很快就消失了:“你母亲在休特城,如果让她见到我不太好,我只是你的情妇,不宜让你的母亲见到的。否则如果她不喜欢我,会让你离开我的。如果你真的离开我,我即使活着,也和死了一样。”
特尔轻轻捂住她的红唇:“谁说我母亲不喜欢你,谁说你只是我的情妇,以后在我面前,不许你说想死的话。不无论是我在还是不在,都不许你有想死的念头,你要好好活着,快乐地活着,就算为了我。”
“彩虹女神让你救了我,是让你把幸福再给我一次,在心里我无数此地感谢彩虹女神对我的顾眷,做你的情妇,我已经心满意足了,我没有更高的愿望,只要永远做你的情妇。如果你不喜欢我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我只为你而活着。”
特尔心中一阵感动,感到她的痴情,纯洁和柔弱,他一下把红朵儿搂的更紧了:“不,我的宝贝,我不要你做我的情妇,我需要你做我的妻子。到我年满十八岁,我就来迎娶你。”
红朵儿轻柔地吻了一下“这两年在休特城,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婚姻的事决不象想象的那样简单,我经历过一次,已经明白了,我不想你因为我而和你的父母等等许多亲人都产生隔阂。如果那样,即使我们在一起,你也会有压力,不快乐。当一块石头常年压在你的心头,任何人都会受不了。它会让你因小事而狂怒,产生无端的争执,最终令你受到伤害。我害怕你受到伤害。”
“别说了,你放心,天上的神会保佑我免受伤害的。从小我就获得了神的保佑,这事以后你就明白了。”说着,两人紧紧拥抱着对方。特尔只觉得无比的甜蜜在心头。
无论是谁,也不能阻挡我娶红朵儿为妻的。特尔心想。
第二天,特尔带着丽莉和二十名家里的护卫,赶着七辆货物马车和一百五十匹军马上了路。这一百五十匹军马是考尔勃先生在信中要求购买的,花了特尔六千金币巨资。不过特尔没有丝毫的犹豫。虽然考尔勃在信中并没有说马匹的用途。当然,信里也不能说这样的机密之事。现在特尔手里非常宽裕,已经不在乎这些钱了。两次魔法水晶的交易,让他净赚了三万七千多金币,让他的雄心大增。做这个生意时,特尔是完全使用自己个人的资金来运作,店铺的帐目里没有任何的记录,因此这笔生意连一个铜币的税都不用交。只要能再顺利成交几次,就可以有钱建立一支小规模的军队了。
特尔没有骑马,而是和丽莉一起坐在马车里,逗着丽莉的宠物,那只金睛裂骨兽。丽莉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金毛。这个名字实在不怎么样,但丽莉喜欢,那就叫肉金。喂了两个月,金毛长大了一倍还不止,金色的长毛已不再是绒毛,变得发亮,头上的小鼓包仿佛地里的种子发芽了,长出一个小小的尖,牙也开始生长了,能看出一点点。大概是丽莉喂的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