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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220 德雷克方程新解-第7章

小说: 220 德雷克方程新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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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道上,到处是残枝败叶和狗的屎溺。

  忒儿的尼桑又告歇火,这回汤姆是修不好的了,需要的配件大概还得靠哪条慢吞吞的帆船从中国运过来,还不知道那船几时才开哩。

  接下来的几周里他们哪儿也去不了,只能挤在汤姆的蜗居里过活,有时也去忒儿跟人合租的住处,那房子在汉兹沃斯,经年笼罩在拉斯特法里教派的喧闹人声和腾腾烟雾里。但是汤姆喜欢那些教徒,他们吸食老式的麻醉剂,膜拜老式的上帝,总是含糊而不着边际地谈论着那个只存在于迷蒙的梦境中的神话非洲。汤姆自己也吸一点大麻,还喝许多酒。

  有天晚上,在厄丁顿他的住处,他跟忒儿一起躺在床上。那天正好是人类首次登上火星的日子,他们窝在皱巴巴潮乎乎的床单里看着墙上的大屏幕,房东太太的爱猫则睡在嗡嗡作响的电脑上。

  “嘿,我说……”忒儿蠕动着朝他挨近一点,“翻个身。我想看看。我肯定感觉到了点儿什么……”

  “我求之不得。”

  忒儿咯咯地笑了起来。汤姆翻过身,瞪着眼前桃花心木的旧床头板。她把床单从他身上扯开。冰冷的空气。敲着窗棂的雨。

  宇航员正在叽里咕噜地说话,同时脱离母船,开始最后那一段缓慢的滑翔。

  她的手指落在他光裸的肩上,随后是脊柱。那儿突然一阵剧痛,仿佛她的指甲是在皮肤上使劲抠挖似的。

  “嘿!!!”

  “不不不不不……”她按压着那个地方,手指探索着疼痛的源头。那儿鼓起一个明显的肿块。换个时代,长这么个东西会让你一路飞奔到医生那里,满脑子只有一个字眼:癌……

  “我嫉妒了,汤姆。我还以为我会是第一个呢。这心情就跟小时候那会儿拼命想长胸脯一样。”

  “那长出来没有?”

  “当然了……你这厚脸皮的家伙……长了一点儿,反正……”她又挤紧他一点,那么纤细、温暖而又性感。

  他感觉到她的呼吸、她的嘴唇落在背上长出羽根的地方。

  她吻了那儿。“每天早晨我都照镜子,看自己有没有什么不同。我想要感觉到那里的变化……”她的嘴唇贴着他的皮肤喃喃低语。“就像个魔咒,是不是?一心一意地等着魔瓶开始生效。你还没在我身上看出什么变化来吧?”

  “没有。”他转过头去看着忒儿。

  她也面朝下趴着,屏幕上冉冉升起的火星的红光映着她皎沽的肌肤,在她的大腿,臀部,脊背和肩上闪耀。

  “你等这一刻很久了吧?”她说。

  “什么?”

  她的头往屏幕那儿一扬,金发随之摇漾。“人类登上火星呀。”

  他点点头。

  “到他们真正踏上火星还得有好一会儿工夫吧?”

  “总还要几分钟吧,我想。”

  “啊,那可真是个好消息……”忒儿的手顺着他的脊柱滑下去,指节拂过他的臀部,激起一阵战栗。她的手指在那里探索着。“对吗……”

  结果他们错过了登陆车在火星表面着陆、扬起一阵铁锈色尘土的那一刻。

  不过约摸一小时之后,他俩还是开了一瓶AstiSpumante以示庆祝,这时电视里刚播完一长串的广告,有史以来第一个人类成员踏上另一颗行星的表面,并宣布其矿产、能源和奥秘的受益者是本次登陆项目的几家赞助公司。接着另一个人也爬出登陆车,他的衣服上印着许多商标,其中有一个是本田的。

  这使汤姆脑中又闪过他背上长出来的那个肿包,被忒儿提醒之后,他老觉得那儿硌得慌,枕头怎么垫着都不舒服。以后他怎么睡觉啊?做爱时又该怎么办?忒儿高踞上方,像只猛禽似的扑打着她的本田牌翅膀,俯下身来攫食他?这主意几乎可以说是不坏,然而毕竟也好不到哪儿去。还有那两个火星宇航员,虽说穿着太空服,可汤姆老瞧着他们别扭。衣服本身倒是没问题一灰白色,甚至还配着那种顶部加长的面罩,让他联想起《200l太空漫游》以及哈尔、戴夫·普尔和库布里克那次奇妙的异星之旅——问题出在他们的体型上:太长太瘦了。更像那些蹩脚的老电影,你有一半儿是在期待着,等他们一回登陆车,就会有什么可怖的非人类的东西从他们身上溜出来,这些东西穿越几光年来到这里的惟一目的就是要大啖人脑……

  汤姆把剩下的Asti全倒进自己的杯子里。

  “嘿!”忒儿闹着玩儿地推了他一把,害他洒了一点酒出来。“我怎么办?差不多整瓶酒都让你给喝了……”

  他晃到通往厨房的食品橱去再拿一瓶喝的,顺手摸了摸房东太太的猫,并在键盘上敲人一条调整指令。

  电脑正在搜索天鹅座一带的讯号,但是没有像往常那样设在水坑波段。算是种直觉吧。倒不是说电脑已经发现过什么;即便在那段日子里,他也已经为那一刻设置了各种音响效果。

  可是,他一面拉开冰箱门,打量着里面寥寥几件存货,一面琢磨着,自己究竟是哪里觉得不对劲呢?他正跟一个身无寸缕、做派大胆的美人儿躺在床上,观看人类首次登上火星,而他的电脑则孜孜不倦地在群星中搜索智慧生命的第一个信号。如果这都不是他所梦想的未来,那还能是什么?甚至连忒儿坚持他俩一起尝试的这套飞翔的玩意儿他也适应得不错,不是吗?在许多方面,这种使他背上长出新脊椎的科技给人的深刻印象,远远要超过那些驱使着火星登陆者从太阳系的一颗行星飞往另一颗行星的庞大动力、资金以及与牛顿学说一脉相承的物理理论。

  不久前汤姆偶然在大学餐厅里听到有人议论,说这次载人火星登陆的问题就在于它晚了至少八十年。真的,也许还不止呢。

  本来早在狂热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阿波罗号登月成功之后,国家宇航局就可以直接启动火星计划了。甚至在那时,它所面临的问题也更多地来自资金而不是技术。比起政治,比起攫取公众的注意力,在其他事件登上报纸头条、或者经济衰退和选举卷土重来之前游说国会通过整个计划,科学和工程技术方面几乎可以说相当容易。不过当时人们认为第一次登陆最迟在1995年就可以实现——也就是建立第一个永久性月球基地的几年以后。在那充满希望的几年里,宇航局预算充足,也确实发射过水手号、海盗号那样的飞船。然而另一方面,技术成熟的机器人探测器很快撕去了火星神秘的面纱,颠覆了一度深入人心的各种形象:H·G·威尔斯的火星人、艾德加·莱斯·巴勒斯的公主、洛厄尔的火星运河等。尽管萨根大胆地推测说,也许火星长颈鹿正在某个摄像机照不到的地方漫游,但从现实的角度而言,过去那些设想早已是落花流水了:火星上不可能有结构复杂的大型生命等着人类的会见、研究和解剖,等着神学家为之争论不休,等着人类和他们作战或相爱。不过那时还有一些隐隐约约的迹象,表明火星上可能存在着肉眼看不见的生命;根据是早期的海盗号登陆车带回来的那些模棱两可的结果,以及人们以为在坠入地球的火星陨石上发现的一种细菌。然而,随着探测器日趋先进,有机测试也日益精确,甚至连那样的可能性也消失了。

  汤姆亲眼目睹了火星渐渐成为一颗死星的全过程——不仅是在现实世界里,还在他爱读的书中。那些前额突出的火星人先是蜕变成原始的穴居人,接着变成生活在荒原上的胆小的袋鼠似的生物,后来更变成一种虫子,居住在火星恶劣土壤中的幽深的孔隙里;然后又变成厌氧藻类,直到最后彻底消失。

  火星成了一颗死星。

  汤姆打开他所能找到的惟一一瓶梅子白兰地,回到忒儿身边躺了下来,和她一起看那两个宇航员在火星上四处走动,中间不时插播几条赞助公司的广告。

  其实这些宇航员自己都已经是半个火星人了。倒不是说他们可以呼吸那里稀薄的空气,或者不穿太空服也能生存,而是因为他们在飞船发射以前曾做过巨大的身体改造。在太空的失重状态下,他们的骨骼、肌肉和营养需求被尽可能地缩减以减少飞船的载重,直至一年半后到达火星前才稍稍回升一点,以便他们能适应火星上较小的引力。他们几乎成了无性生物,头部狭窄,眼珠则像甲状腺机能失调症患者似的外凸,长长的手指瘦骨嶙峋,就跟E·T一样。他们的模样比飞人还要糟得多,汤姆觉得,要想见识外星人根本不必大老远地跑去火星,想看看集中营里的受害者也无须去德国的贝尔森,只要看看这些电视转播节目就够了。

  梅子白兰地,再加上所有的这一切,不久就让他昏昏沉沉了。

  他依稀记得自己在某个时候关掉了电视,跟忒儿做爱,并在爱抚她背心的凹陷处时感觉到一小块坚硬的凸起在她的皮肤下滑动;不过关于那一点他并不是很有把握,他也记不清后来究竟有没有对她说过关于胸部发育之类的话,无论如何这已经成了他们之间的一个玩笑了。

  第二天早晨她走了以后,他发现自己还砸碎了那些本田魔瓶,扔到公用的抽水马桶里用水冲走了。马桶里还有一些玻璃碎片,他用尿使劲滋那些碎片时几乎连酒后的头疼都忘了。他非常确信,酒醉后做过的许多事情里,惟有这一件他是永远也不会后悔的。

  《德雷克方程新解》'英' 伊安·R·麦克劳德

  (本书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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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冬天渐渐逝去。忒儿开始飞了,汤姆却没有。她背后长出来的羽根看上去其实也没那么别扭。那时候的翅膀还不是有机的生物组织,只是碳纤维和智能织物的人造玩意儿,几乎跟老式的微型动力伞差不多,只不过起飞前你得把它们用强效的有机胶水黏合到羽根上,结束一天的飞行后再把它们解下来叠好放在车顶架上。忒儿的羽根十分敏感,有时为了给做爱增加新奇的情趣,汤姆会抚摸和舔弄它们,甚至冒险用阴茎去摩挲它们锋利的边缘,不过要是他太兴奋、太用力的话,他和它们都有可能会出血的。

  对于汤姆放弃服用魔瓶的决定,忒儿毫不在意。毕竟这是他自己的生活。何必为了取悦我而做你不想做的事呢?她曾用她特有的逻辑这样说道。然而当春季来临,纯净的暖气流开始从斯基多、海尔维林和本·尼维斯这些山峰的一侧升起时,忒儿开始跟另一批人——一些飞人们来往,而在和汤姆的关系中,她也渐渐表现出随意和健忘的态度。

  汤姆即便对爱情的种种表现并不精通,也还是认出了这是感情结束的前兆。毕竟忒儿就是这么一个不断变换兴趣的人。如今她在大学里时常谈起的是文学创作研究,或者索性彻底放弃文学而转向文化研究,天知道那到底是什么鬼东西。那只会成为忒儿诸多兴趣中新的一项,正如汤姆过去之于忒儿一样——他现在终于看清了这一点。

  有一阵子他还是经常和忒儿见面,不过多半是夹在大伙儿中间。他喜欢跟她一起在英国最著名的爵士酒吧RonnieScott‘s里听音乐,或者在布罗德街的时尚酒吧里和人们一道围坐在发着荧光的桌边,他们的脸总让他联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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