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仙帝在异界-第2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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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可杀死,这怪不得逍遥。
逍遥望了眼地下的血迹,发现还未干涸,便知道凶手离开还不久。
“你们待在这,将这家主人好生安葬,顺便把这里打扫一下,我去追击凶手。”
逍遥淡淡的说了一句,便出了蒙古包追击凶手去了。众女也都听话的没有跟着逍遥,忍着恶心,开始打扫了起来。
此时此刻,逍遥也顾不得做普通人的誓言了,放出神识,搜索着附近的地区,没一会儿就找到了凶手。但让逍遥诧异的是,凶手并不是人,而是一群狼。
但逍遥不论凶手是人还是狼,此时逍遥已经将它们拉进了□□。问逍遥为什么要为一面都没见过的陌生人报仇,逍遥自己也不知道,真要说起来,怕就是因为刚才那名已经被群狼碎尸的小女孩的眼神吧。那绝望、恐惧、哀伤的眼神,深深的打动了逍遥。即使只是死人的眼神。
找到凶手,逍遥念头一动,直接瞬移到了这群狼的面前。
第441节:第十一章 屠尽狼群;抱回个狼崽
这群狼虽然是畜生,更没有修炼过,但作为呼伦贝尔草原上有草原之鹰之称的黑狼,其智商比人类也弱不了多少,只是不会说话而已。看娱乐窘图就上见逍遥突然出现在它们面前,拦住它们的去路,刚才还在狂奔的群狼,顿时停了下来,警惕的盯着逍遥。
逍遥冷冷的盯着它们,但并没有立即动手,这群狼虽然凶狠,是普通人的噩梦,但其实力也顶多相当于魔武大陆上的一两级魔兽而已。这点实力,逍遥只要挥挥手就可以将其灭了。
就在这时,一头体型颇为硕大的狼,向前走了两步,对着逍遥低低的嘶吼了一声。逍遥虽然不明白它的意思,但也可以大致猜到,这头狼应该是这群狼的头狼,也就是狼王。而朝着自己低声嘶吼,估计是见自己刚才特殊出场方式,忌惮自己的实力,不想与自己为敌,想让自己让路。
但逍遥却并没有让开,反而将自己许久没有用过的承影剑给取了出来,遥指着这头狼王。其挑衅的意思极为明显。
其实逍遥想灭掉这群狼为刚才打动自己的小女孩报仇,根本用不着拿出兵器,随便一个四五级魔法砸下去,就可以将这群狼灭的渣都不剩。但逍遥并不想这么做,他认为就这样杀死它们,太便宜它们了。所以逍遥选择了最血腥的方法,用剑将它们砍死。
见逍遥非但不避让,还亮出了武器,狼王也愤怒了。仰头一声大啸,身后的众狼猛然朝着逍遥窜了过去。巨大的狼嘴也朝着逍遥撕咬而去。
逍遥冷哼了一声,手持承影剑一挥,当先的一头黑狼就被逍遥拦腰斩断了。接下来自然是极其血腥的场面了,逍遥一剑一剑的挥着,每一剑挥出都会收割一条狼命,逍遥的手中的承影剑也渐渐的被鲜血染红了,宛如死神的镰刀一般。
狼这种动物,虽然聪明,但却是个死心眼,只要认准目标,就会不死不休,哪怕是战到狼群,只剩下最后一条狼,也不会退缩。
狼群不退缩,逍遥自然也不会退缩,十分钟过去后,这群五六十只的狼群顿时只剩下了那头狼王和一头幼狼崽。狼王此时已经意识到了逍遥的强大并不是自己等狼可以抗衡的,望了一眼周围被斩的七零八落的族人,狼王的眼里噙满了悲哀。但它并没有选择退缩,因为狼族的高傲不允许它退缩。它之所以没有像其它族人一样扑上去,完全是因为蜷缩在身边,还没有睁开眼睛的小狼崽。只见狼王望了逍遥一眼,然后又偏过头望了身边的狼崽一眼,眼里透露出了母性的慈爱。
狼王用嘴将狼崽刁了起来,放到了逍遥的面前,然后退后了两步,低下头对着逍遥做了个揖,眼里满是乞求。
看到狼王这么人形的动作,逍遥的内心又狠狠的揪痛了一下。他懂了狼王的意思,狼王并不是怕死,而是不忍心自己死后,自己的狼崽没人照顾,在茫茫的大草原上,一头还没有睁开眼睛的狼崽没有人照顾,几乎不用想,就可以预知到它的命运。而狼王刚才的动作,就是拜托逍遥照顾自己的狼崽,逍遥可以肯定,只要自己答应,这头狼王肯定会选择自裁,狼群都死了,作为头狼的狼王,责无旁贷,也没有存活下去的意思了。但此情此景,逍遥会不接受么?当然不会,即使自己不接受,狼王也一样会死,甚至会先将自己的狼崽杀死,然后再自裁。
逍遥收起了承影剑,对着狼王淡淡的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愿意照顾这头狼崽。
狼王见逍遥答应了自己的请求,眼里露出了感激之色,然后便以头抢地,撞死在了大草原上。逍遥没有阻止,即使他阻止也救不了这头狼王的命。因为狼王想死,这次几乎全军覆没完全是因为它的指挥错误,只有一死,才能赎罪。
望着狼王的尸体,逍遥却迷茫了。刚才只想为那个小女孩报仇,完全没有多想其他。现在回想到狼王死前露出的那几个人性化的眼神。逍遥突然发觉自己错了,错的很离谱。狼是肉食性动物,捕杀猎物本就是它们与生俱来的本能,如果它们不杀生,它们自己就要被饿死。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就是这么无奈,它们杀害小女孩一家,吃了他们的尸体,也只是为了充饥,站在狼的角度上,这又有什么不对的呢?再说,人就比狼好多少么?不见得,人不也是经常捕杀动物当菜么?从某些方面来看,甚至可以说人类比狼更残忍。自己又有什么立场来干扰狼来捕食呢?
就在此时,逍遥的心境修为又是一阵猛涨,但并没有突破到红圣后期,正好卡在突破点不动了。
虽然逍遥借助此次事件因缘巧合下堪破了大自然的弱肉强食,心境修为得以提升,但逍遥并没有因此而高兴。此时逍遥无悲无喜,当真做到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
矗立了良久,任凭草原的风拂面而过,感受着刚刚提升的心境。良久逍遥才被脚下的狼崽的一声低吟给惊醒了过来。
弯下腰,抱起脚下的狼崽,然后对着身周的碎肉一挥手,这些碎肉顿时化作了最本源颗粒,回归了大自然,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叹了口气,逍遥念头一动,瞬移离开这里。
抱着狼崽,回到蒙古包时,逍遥发现此时的蒙古包已经被众女齐手打扫干净了,而蒙古包旁边,一座坟墓也悄然矗立在那里。逍遥知道这应该就是这家人的合墓。因为他们的身体大部分都被狼群给分食了,剩下的部分也分不清谁是谁了,所以也只好都葬在了一起。
逍遥见众女的脸色都不好看,显然是被之前的一幕影响到了心情,但逍遥也没有说什么,抱着狼崽来到墓前,对着这座无碑之墓,深深的鞠了三个躬。连带着怀中的狼崽也鞠了三个躬,恰好为它的族人谢罪。
第442节:第十二章 办理身份证
本准备来草原好好放松自己,游玩一把的众人,经此一事后,也没了这份心情。见几女没精打采的表情,逍遥将刚才发生的事简略的说了一遍,听的的众女那个同情心泛滥,顺带着对逍遥怀中狼崽的眼神也柔和不少。因为小黑和小狼的名字已经有了,为了避免重复,在娜娜的提议下,这只狼的名字最终被确定为“狼崽”而娜娜的这个提议也得到了众女的广泛赞同,因此这只可怜的小狼注定要被狼崽这个强大的名字陪伴一生。
逍遥望了眼被收拾一新的蒙古包,叹了口气后,一挥手,对着蒙古包施加了一个小型防御阵法。这个阵法没有多大的作用,只是一个简单的幻阵和禁制的结合而已。
做完这些事,逍遥将狼崽递给了银灵月,指了个方向,众女接着开始了旅程。或许刚才经历的一幕在中众女的心中留下了阴影,让得众女的心情大受影响,也顺带着接下来的旅程,众女的欢声笑语也少了不少。但有着元磁儿等几个开心果在,众女的兴致没一会就被哄抬了起来。
接下来的一个月间,众人在草原中也遇到了一些蒙古族人,见到了许多蒙古包,在主人的热情招待下,众女也品尝了一番酥油茶的滋味,而云莉也如愿以偿的吃到了逍遥亲手烤制的烤肉。那吃烤肉的模样,让得逍遥怀疑云莉是不是真的精灵。
经过一个月的徒步旅行,巨大的呼伦贝尔草原终于被众人给征服了。逍遥带着众女来到了内蒙古的首都呼和浩特市。至此,逍遥等人也算是真正的接触到了地球的人类世界。因为这里是少数名族的自治区,而蒙古族的服装也大都是长袍,所以众女的典型魔武大陆打扮并没有引起别人注意。但接下来的一系列问题就来。
地球可不是魔武大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无人管,无人问。地球是法制的世界,而中国更是标榜依法治国。每个中国人都必须在民政部登记注册,获取身份。没有身份的人在法制的中国可谓寸步难行。
逍遥带着众女进入呼和浩特市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天晚了,自然是要睡觉了。在草原可以搭建帐篷露宿,但在城市里却不行,而逍遥自然也不会带着众女露宿街头。当逍遥带着众女来到了一家颇为豪华的宾馆准备住宿时,逍遥傻眼了,没有这个世界的钱,逍遥不怕,通天神戒中黄金,白银,贵重金属多得是。但对方一开口,逍遥就傻眼了,服务员没有朝逍遥索要住宿费,反而朝逍遥索要身份证。
身份证,这个东东,逍遥知道,逍遥早就发现现在的中国和他前世所在的时代差不多,甚至可以说没有多少变化,而世界格局更是没有多大变化。逍遥从宾馆大厅内的电子大挂钟上发现此时居然是2007年,八月十五号。逍遥清晰的记得当初自己被自己的师傅带离地球时的时间是2006年五月初五。自己在外面生活近千万年,地球才过去一年多?这怎么可能?逍遥想不通,但想不通就不去想,这是逍遥一向的良好习惯。
逍遥讪讪的对着脸上挂着职业般的微笑的服务员一笑,有点尴尬的道:“抱歉,我们刚从草原旅行回来,中途我们我们遇到了狼群,我们的身份证件都丢了,你看……”
无奈的逍遥只好选择撒谎,而且他的这个谎撒的还不错。但服务员却不吃他这套,面色一板,收起笑容,义正言辞的道:“这位先生,很抱歉,我们是正规宾馆,没有证件的黑头户,一律不准下榻。”
见这位服务小姐居然不买他们的帐,元磁儿立即走上前来,小眼一瞪,装模作样的从口袋中拿出几枚透明的水晶钻模样的东西,拍在柜台上,大声道:“你是不是以为我们付不起帐啊,嗯?”
元磁儿可不是好相与的主,除了绿可,她天不怕,地不怕。至于服务小姐说的啥屁身份证,她听都没听过。在她的认知中,住宿的地方只要有钱就可以住。
逍遥望着元磁儿拍在柜台的上的东西,忍不住的翻了翻白眼。元磁儿拿出来的居然是魔武大陆中的水晶币。这水晶币可是魔武大陆的特产,被当做货币使用,但在地球上也顶多被当做水晶钻,价格虽然不菲,但却不能当货币使用。
服务小姐愣愣的盯着柜台上的三枚水晶币,眼里流露出了不屑的目光。水晶币是纯净的无色水晶,而在地球上分辨钻石的贵重都是以钻石的颜色来分的,像蓝宝石、红宝石等等都是一克拉可以卖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人民币的贵重钻石。而最低贱的钻石就要数无色的透明钻石了,像这种钻石一大块也就百来元钱。而像元磁儿拿出的这种水晶币,三枚加到一起,值个两百块就顶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