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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妖魔人生-第21章

小说: 妖魔人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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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精神修炼外,瑜伽术还有许多身体技能训练,可惜环境限制,舒畅无法施展,所以,他只好不停地锻炼精神。

洞穴内的光线渐渐暗淡下来,舒畅是在不断学习中度过这艰难的一天,所以他不以为苦,反以为乐。图拉姆是在煎熬中度过这一天的,他在饥饿感、日光恐惧感中反复挣扎,在涨涨落落的潮水中,不断挪窝。好不容易等到日落西山,他痛快地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嗥。浑不知这声长嗥为他们带来多大的麻烦。

外面已经乱了套了。西区数个棚户人家一夜之间消失不见,早晨起来人们发现他们睡在无声塔上,不等别人盘问,他们又纷纷跳海自杀。有一位棚户人跳海前,还喜不自禁地用手机通知了亲友。于是,无数人等候在塔外,等待警方前来调查。

印度警察的效率一向缓慢,一般来说,人们报案后,报案人用骑猪速度赶到现场,警察还没到。等他们到了,嫌犯够时间旅行到月球上了。

这次,他们也不例外,等他们到达时,月落乌啼了。

可不幸的是,舒畅此刻刚打算爬出坟井。

更加不幸的是,图拉姆那声凄厉的惨啸,经过井底洞穴的扩音、放大,再加上回鸣,合成叠加,音响效果已经上升到现代科技无法超越的地步。这阵长啸过后,整个孟买一片寂静。紧接着,万众俯首,齐声颂扬自己的神灵。

乱套了,在孟买这个世界各种宗教应有尽有的城市里,在这个一场雨水后,海水变淡都觉得是神迹的地方,这声长啸简直就是神迹里的神迹。

万众膜拜之后,又是一片大哗。印度教徒声称是湿婆神奇迹,佛教徒坚持荣耀属于佛祖,基督徒则声称是基督降临,拜火教认为神迹发生在无声塔,理所当然是拜火教神迹;

耆那教、锡克教教徒一听不愿意了,我们的神怎能啥事也没有呢,我们坚定地认为,这神迹与俺家的神灵有关……

于是,大骚乱爆发了。地面上赶到的警察弹压不住,骚乱继续蔓延。大家都在呼朋唤友,警察只好呼叫直升机相助、就在此时,舒畅爬至塔顶,先探头探脑一望,立刻连声哀叹:歹命,万众注目之下,两名吸血鬼现身,这什么桥段?……幸好塔顶无人,否则……

图拉姆不知道是自己那声怪叫惹的祸,他爬在塔边,偷偷窥视下面的人潮,见到海面上全是船,山顶附近人山人海扭打成一片,如此壮观的殴斗场面他闻所未闻,竟不住胆战心惊爬回舒畅身边。

“大人,我有一个计划,可以让我们安全脱身”,图拉姆心惊肉跳地说,舒畅连忙用目光鼓励他。

“我们可以让哈根在海滨附近制造一场爆炸,转移他们的视线,吸引警力……”

“得,你还嫌不够乱的”,舒畅下巴一点下面群情涌动的人潮说:“你现在就是扔个原子弹在这儿,他们也会以为那是神迹。”

图拉姆眼珠一闪,马上又说:“我还有个计划……”

“别计划了,弄不好就激化了”,舒畅打断他的话:“我们下去,从海底走?”

“海底?!”图拉姆喋喋地说:“没人愿意在孟买海滩游泳,你知道为什么?因为孟市每天无法处理的垃圾达1800吨之巨,而偌大一个孟买城竟然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他们任由污水直接向海里排放!

你闻闻,孟买附近方圆数公里之内都能闻到臭味,坐在汽车里关上窗玻璃也可闻到那股臭味。这臭味无处可躲,半夜醒来空气里也有股臭鸡蛋味。

现在是退潮,海水臭不可闻,我们已在这样的水里等待了一天,你还让我跳入这样的海水里游泳?还要在海底潜游数公里?而且……而且井底还有数具跑得发胀发臭的尸体,你,你还不如杀了我!”

远处传来阵阵马达声,几架警用直升机飞速地向这里飞来,海面上一股股雪亮的探照灯迅速刺穿暮色,骚乱的扩大令孟买水面警备队也出现了。

舒畅二话不说,赶在直升机探照灯光照亮无声塔前,一头扎入水中,图拉姆虽然还未说完他的废话,但动作一点也不慢,紧跟着跳入井中。两人的落水声连成一片,发出一阵悠长的潮涌。

也不知过了多久,舒畅感觉到海面传来的微弱亮光,他奋力上前一窜,踩着水浮出海面。

海面上犹自传来山呼海啸般的呐喊声,舒畅大口大口地歇着气,将手提至海面,松开了紧攥的图拉姆头发——“伙计,你可以自己呼吸了”,他喊道。

这段海底潜游路程足足有数公里之长,舒畅粗学瑜伽术,不仅要照顾自己,还要照顾荏弱的图拉姆,即使以血族的强悍身体,他也累得只剩喘息的力气。

可恰在此时,一束雪亮的探照灯光打在舒畅身上,可舒畅浑身无力,甚至挪不动小指。他只能横躺于海面,任海水把他带到天南地北。

  第十八章 任何悲剧都有起源

马达声轻轻响了两下,一声兴奋的狼啸响彻海面,舒畅松了口气,放松了身体。等着一根长钩钩上了他,将他拖近海上的一艘游艇。

“给你”一双热情的手递来一包血浆,那人自嘲地笑着说:“可惜,你们的口味比较特别,我弄不到你们喜欢的新鲜‘食物’。”

图拉姆也被捞上来了,他连吸几口血浆,马上开口问:“哈根大人,你怎会在这儿等我们?”

“哈哈”,哈根长笑着说:“无声塔的海沟通向何方,我们一百年前就知道了。所以,得知你们困在无声塔我马上驾船等在这里,本以为你们会到早点儿,没想到你们在海底耽搁了这么久。”

舒畅脸色阴沉地躲开了哈根递过来的手,自打看到哈根守候于此,他一直脸色不善。此刻听完哈根的话,他的脸色越发铁青。等精神恢复了点,他立刻冷冷地掷下了空血浆袋,阴着脸向舱内走。

“我为你准备了各种武器”,哈根没能喊住舒畅,便紧跟着走进舱内,他对舒畅的冷淡视若无睹,自话自说:“你有很多东西需要练习,可我们的时间不多,现在就开始,怎么样?”

舒畅身子顿了顿,一言不发地接过哈根递来的手枪。笨拙地调转枪口,检查这支手枪。

这是一枝特制的捷克cZ85冠军手枪,钛金属枪体,黑色的枪管,巴西绿橡木手柄,银与黑,色彩搭配得如此和谐,令它通体散发着可爱的金属光泽,简直不像是件杀人武器,而像个大男孩的玩具般令人垂涎。

男孩对于枪械都有一种自发的敏感,舒畅观察片刻,立刻找到机关,按动枪身上的扳钮,弹夹无声无息地滑出。几枚银色的子弹反射着月光,静静地躺在弹夹中。

图拉姆“啊”了一声,立刻跳至一边,躲在舱角坚持不露头。

传说中,吸血鬼是杀不死的,但他们却可以轻易被银弹打倒,这是因为银对他们的血液来说是中催化剂,可以让他们的血液快速凝结成胶质。

图拉姆是新人,他对这种传说半信半疑,但他绝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区实验传说的真假。因为试验成功他要丧失一条命,实验失败他却一无所获。所以他只有避开,并躲在墙角里瑟瑟发抖。

哈根尴尬地一笑,没有解释。舒畅捡起弹夹,毫不畏惧地检视着银弹头,随后,他面无表情地将一粒粒子弹搓出了弹夹。

一枚枚子弹叮叮咚咚地滚落地上,直至弹夹中剩下最后一粒子弹。哈根的微笑变得僵硬,舒畅脸色越来越青。

“我讨厌别人拿我当猴耍”,他说:“几个问题,你现在必须回答我。否则……”

舒畅咳琅一声推上弹夹,厉声喝道:“否则,这最后一粒子弹将打在你的头上。我不介意在你的脑袋添加一只眼。”

“我介意”,哈根好心提醒:“可是,很对不起,做到这一切,你首先要打开手枪保险……喏,就是这儿……现在好了,你可以开枪了。”

舒畅板着脸,继续说:“第一,我辛辛苦苦替你们找线索,为此困在无声塔内,差点爆晒在阳光之下灰飞烟灭,但为什么你见到我们却不急着讯问我们的成果?莫非你早知道答案?

你知道吗,我们在那里遇到一个高手,绝对的高手,我们差点回不来了!”

“还有么”,哈根嬉笑着:“还有什么问题,一块问。”

“第二”,舒畅看看手中的枪,问:“你说现在就开始训练,为什么枪膛里装的是银子弹?我听说银对血族来说是一种催化剂,可以将血液直接凝固成固态,所以,被银子弹打中的血族将永无新生的机会……你想用银子弹对付谁?”

“还有么”,哈根懒洋洋地斜靠在舵轮上,无所畏惧的继续追问。

“第三……第三”,舒畅张了几次口,颓然地垂下枪口,有气无力地说:“我也不知道该问什么,我现在脑子里一团乱麻,总感到疑问太多……

比如:我们为什么来到这儿?我为什么要成为血族?伯爵为什么一下子找到我们的落脚点——当时我们才找刚到落脚点?

为什么我会在棚户里遇到高手?为什么我们在孟买遇到敌意对待?谁是我们的敌人?谁又是我们的朋友?这世界怎么了?到底谁想对付我们?或者我?”

“这是一段悠长的历史”,哈根慢悠悠地说:“好在我们有足够的时间,让我来跟你解释吧……

任何悲剧都有起源,而和人类所写的历史一样,血族也有自己的历史,虽然绝大部份都属于传说。

血族最早的起源据称是圣经中的该隐,他因为犯下杀害亲兄弟的重罪,遭到神的放逐,随后因为神秘的际遇,使他转化成为第一代血族。该隐有十三个孙子,据说这十三名第三代的血族,正是当代十三个氏族(clan)的源头。

在中世纪以前,血族成员由于拥有特殊异能和不死之躯,通常可以成为一方霸主,甚至互相争权并造成一般人的恐惧。到十四世纪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审判所第一次公开承认血族的存在,随即大肆进行捕杀。

虽然血族拥有异能,但是任何一名血族都无法同时阻挡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胁。于是血族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为了因应恶劣的局势,当时的七个第六至八代血族氏族不得不进行结盟,于是产生了camarilla(卡玛利拉)盟派,也称密党盟派。

这七个氏族所组成的盟派,也是至今最大的血族势力。盟派创立之时立下了六道严格的诫律传统,要求盟派中的后世血族永远遵行。这就是卡玛利拉六诫。

整个戒律传统的最高宗旨,就是规定血族必须隐匿于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导致血族生存的危机。所以,卡玛利拉六诫也被称为‘避世’条约。

按‘避世’条约规定,一座十万人口的城市,有资格存在一名血族,这样的比例很适合血族潜藏与觅食。

在卡玛利拉盟派之下,血族成员还划分出地方的势力。每个都市中会有一个血族亲王。亲王这个称谓和王室没有关系,成为亲王的也不一定是男性。若按照(西方)爵位划分的话,这样的亲王相当于城市总督——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侯爵。

‘避世’条约规定,亲王是该城市中所有血族的领袖如果血族要创造新的血脉,必须徵得所属地亲王的同意。亲王对于新创造的血族,拥有绝对的处置权,他可以承认其资格,纳为己出,或将其放逐或甚至杀掉。

卡玛利拉条约赋予亲王这项权力,是为了控制血族的数量……”

舒畅目光闪烁:“我记得——帕特里克·范·布隆克霍斯特先生只是个伯爵,可我不记得他把我引见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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