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懂我多么不舍得-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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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老师?”
“嗯。”
“我送你回房间。”
他又嗯了一声,拥有清醒无比的外表和烂醉如泥的大脑。多晴扶住他,就感觉到他半边的身子的重量都落在她的肩上。多晴一瞬间觉得自己在拖着被自己灌醉的狗熊在前行,像个女超人。
她把他拖到楼上的房间,跪在地上任劳任怨地帮他脱鞋子,又挽起袖子帮他脱外套。她累得出了一身汗,付云倾额头不知为什么也是汗津津的,她伸手去擦,他本来朦胧的眼神却有了焦距,一下子握住她的手腕。
“别碰我……”
她被吓得惊叫一声,连滚带爬地跌下床,脑袋磕在床脚,痛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傻傻地望着前方,眼神却是茫然的。付云倾这才意识到自己吓到她,顿时心里猫挠似的抽了一下,把她扯起来检查有没有撞坏。
她看着他,有点回不过神。
“多晴,多晴……”
现在是付云倾,不是别人。她一下颓下来,那一瞬间,她以为他是纪多澜,那种声色俱厉的拒绝,像看最恨的人一样的拒绝。在这陌生的时间和国度,怎么会有纪多澜,她怎么会在刹那间将这个气质迥然不同的男人当成哥哥?
“多晴,跟我说话,哪里难受?”
多晴突然扑到他身上,付云倾躲闪不及,又怕她再撞倒,抱着她仰面倒在地毯上。他再叫她,她也是紧闭着嘴巴,只是死死地抱着他。付云倾从未被这种手脚并用攀着过的经历,不知道她发什么狠。
她很不安,强烈的不安,想怕被抛弃似的。
付云倾的心一下子就软了,慢慢抱住她,想到刚才拒绝的原因不自觉地自嘲地笑了。他抗拒有任何人接近她,尤其是女人摸他的额头。因为他小时候身体不好,母亲总是习惯性的摸他的额头。
也许是因为晚上真的喝了太多,他不知不觉睡着了,醒来时纪多晴还在他的怀里。
两个人竟在地板上躺了一夜。
他摸了摸她的额头,还好没发烧。
他把她叫起来,她坐在床边发了半天的愣,付云倾拧了湿毛巾帮她擦了脸。两个人之间的气氛无比的暧昧又默契。只是他们谁都没有发觉。
他在等一个证明“绝对不会”这四个字存在的人。
纪多晴某天一大早披着付云倾的衣服穿过走廊被出门吃早饭的冯西撞见,而且室友萧漫证实她彻夜未归后,不到两个小时,整个隔着一片海洋海棠社摔桌子砸板凳地沸腾了。
而知道部分真相的始作俑者萧漫,却未对此事发表任何澄清。昨晚确实是她借酒行凶败露后逃匿,她才没胆子讲出来,因为付云倾跟她说,别白费力气了。
这是留在东京的最后一天的购物时间,第二天一大早就要驱车去京都。
多晴只听得懂日语里简单的问候,想着给母亲和哥哥带点礼物,还有同学拜托带的药妆,便亦步亦趋地跟着萧漫她们。付云倾和林嘉他们被当地的朋友扯着去喝酒,一直喝到晚上八点多才回到酒店。
没想到女人买起东西来那么恐怖,竟然买了一整天,大包小包抗在肩膀,比他们回来得还晚。几个女人唧唧喳喳地讨论着战利品,林嘉在人群里找了一圈问:“狼崽子呢?”
萧漫有点吃惊:“啊,我们在商场走散了,她还没回来吗?”
林嘉也觉得事情严重起来:“快点打她的电话。”
萧漫结结巴巴的:“……我的手机欠费,拿她的手机打电话后忘记还给她。”说完声音又大了一些,“她那么大个人了,连酒店的名字总知道吧,打车就可以回来啊,难道真能丢了?”
付云倾还没听完,转身就往门外走。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必须快点找到她。
而且,他有种强烈的感觉知道她在哪里。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确定,大概是因为她虽然聪明却是个死心眼。她在这方面的单纯执拗就像那些被主人丢在街边的流浪狗没什么两样。所以毫无意外的,他看见商场门口的蛋糕店橱窗门口找到她。她像是站累了蹲那里躲雨。蹲累了就再站一会儿,没有左顾右盼,只是很认真地站着,连一点不耐烦的神色都没有。
付云倾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他走到她面前,等她慢慢抬起头一寸寸地把目光寻到他的脸上。她冻透了,身体微微瑟缩着,却立刻兴高采烈起来。
就像流浪狗等到主人良心发现回来找它,它还是摇着尾巴迎上去,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富有的狗。
当然这个比喻很不合适。
回到酒店里萧漫百般道歉,低眉顺眼的愧疚让人无法责备。不过纪多晴心里很清楚,她是故意的,她明明是去了个厕所,回来她就不见了,还带走了她的行动电话。没有这样的巧合的,她知道,付云倾也知道。
“是你连累的我,萧漫喜欢你,所以这么对我。”
“你要把她做的脏事扣在我头上?”付云倾挑眉,“别忘了是我把你捡回来的。”
“哈哈,是啊,我就知道你能找到我的。”她很得意,“我就是知道。”
付云倾拉长了调子,懒洋洋的:“哦?”
“因为……”多晴歪头看着她,笑盈盈的眼,粉嘟嘟的唇,“因为我们都是一样的,我们最擅长的就是,等。”
等,他一震,心里像是被热油泼开,沸腾起来。
他等的是什么。
而她又是在等什么?
他在等一个证明“绝对不会”这四个字存在的人。
而她也在等一个证明“绝对不会”这四个字存在的人。
纪多晴望进他的眼睛,去掉了伪装的温柔,只剩下荡漾着波光的一双澄澈如水的眼睛。他真美,橘色的灯光将他的侧脸都修成油画里美丽的剪影。他荡漾地望着她,像在引诱她做些什么惊世骇俗的坏事似的。
多晴下意识地收回目光,这个人果然是太危险了,要离他远一点才好。
幸好接下来的几天都十分的顺利愉快。
林嘉经朋友的邀请去了他们在京都开的民宿,是传统的日式庭院,架着花藤,又是红枫正艳的季节,倒是非常的舒适。
经过上次的走失事件,付云倾一天到晚地把纪多晴栓在身边。这种形影不离隔着网线传到编辑部那边又被传得面目全非。不过两位当事人丝毫不在意这件事情,他跟林嘉在娱乐区打乒乓球,她就套着浴衣坐一边打盹。
连林嘉都觉得付云倾对这孩子好过头了,开玩笑似的嚷着:“不知道的以为你们真的是在热恋呢。”
他一本正经地说:“我只是讨厌发生不好的事情而已。”
林嘉感叹:“你总能将善良和邪恶发挥到两个极致。”
有吗,付云倾觉得林嘉把他想得太高尚了,他也只是比较随性而已,心里想的什么就怎么做。两个人打了几圈乒乓球,发现原本坐在窗口椅子上的多晴不知道去了哪里。他起身去找,在院子里的花棚下看见她正和二楼的住客一个从台湾来的女孩喝茶聊天。
对纪多晴来说,跟这种一辈子可能只能遇见一次的人聊天反而更容易一些。女孩对老北京文化很感兴趣,两个人胡天胡地扯了半晌,说得口干舌燥,茶壶都喝干了,女孩起身去厨房添水。
院子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多晴仰头从嫩嫩的藤隙间望着浅蓝浅蓝的天,耳边还有潺潺的流水声,风擦过枫叶时细小的沙沙声,心里也有了空隙,又想起何夕说的话。
这些日子她一直在想学长说的话,每一次都细细的琢磨,却怎么都想不明白。她这个样子有什么不好。这个世界上的父母谁不盼望有个这么乖巧省心的孩子,四平八稳地过着到了头发花白时回头看看,觉得虽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却也算得上平淡的幸福。
人最应该做的就是珍惜拥有的东西,而不是去奢望那些即使辛辛苦苦争取到,也会随时没有的东西,不是吗?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那种鬼话能骗得了谁呢。
这世界真的有明明知道是错还非做不可的事情么?
“在想什么?”
她睁开眼,对面的藤椅上坐的人换成了付云倾。
“没有,只是有点困。”
“你最近很容易困,也很容易累,有什么费神的事情吗?”
她摇摇头。
“是在担心耽误了乐队演出,你回去后你那个宝贝学长不给你好脸色看吗?对了,你买了什么礼物给他?”
多晴沉默了一下,弯起腿抱在胸前,皱着鼻子看起来很无奈。她不善意说谎和隐瞒,可是跟付云倾说这种事好像很奇怪。毕竟两个人关系不错,也仅仅限于,她是他的助理。只是,她悲哀地发现,这件事好像付云倾是最好的听众。
“我被赶出乐队了。”
“哦?”他淡淡地抬眉,并没多少的惊讶,“什么时候的事?”
“来之前。”多晴挫败地叹口气,“
他是知道的,只是想听她自己说出来而已。
“何夕学长说我不适合乐队,因为我不喜欢音乐。”
“那你喜欢吗?”
她从没考虑过喜欢不喜欢的问题,因为她的概念里没有喜欢不喜欢,只有做到和做不到。她说:“我打鼓打得很好,而且我以后会打的更好。”
付云倾摇摇头:“我是问你喜欢吗?”
她没说话,只是奇怪地看着他,不知道喜欢不喜欢对别人来说有什么差别。
“那就是不喜欢了。”付云倾接着问,“那你喜欢做什么?画画吗?想成为画家吗?”
“……没想过要成为画家那回事。”
“那你为什么学画画,为什么进美院?”
多晴又沉默下来,记忆里开始学画是高中二年级时的事情,那时很多成绩不好的同学开始学画画或者音乐,以特长生的身份考大学。以纪多晴的成绩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只是那时哥哥已经是美院的学生,母亲把他画的画装裱好挂在客厅里。多晴总觉得哥哥的那副踏春图的旁边再挂一副赏雪图才般配,而且那幅画最好是她画的。所以她开始学画,后来轻松地走过那个把别人跌得粉身碎骨的独木桥,走进那所很多学画的孩子梦想中的学校。
她的经历都太顺利,甚至连进海棠社成为付云倾的助理这种事,对于她来说都是太容易的事情。在别人看来她根本就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天之骄女,家境好,模样又老少咸宜的讨喜,脑子聪明又乖巧,运气也很好。
这一切都看起来很美,被幸运之神眷顾得滴水不漏。
为什么学画画,为什么进美院,不是因为喜欢,只是因为她想离哥哥更近一点,即使一点点,她也想在他看见的地方。
“付老师,我能不回答吗?”她轻笑了一下,“如果我说了,你会讨厌我的。”
“我本来就不喜欢你这种人。”他说。
她沮丧地瞪了他一眼,她又不是第一天知道,他不用说得这么露骨好吧。
“你的性格和处事确实是我讨厌的女人类型,这是绝对的……”付云倾也仰起头,看着悠闲的天空,声音软软的很好听,“但是,我却很喜欢你。”他顿了顿,声音里带着笑意,“你就是那种让我即使讨厌也忍不住去喜欢的小鬼,所以,有这种魔力的你不用刻意去讨好别人。即使是你那个铁石心肠的哥哥,总有一天也会喜欢你的,所以,做你自己就好了。你已经够好了,与其花那么多心思讨家人喜欢,倒不如试着讨好一下自己。”
她讨好自己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