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朝日堂的卷土重来-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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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朗姆咖啡和御田杂烩
若说我个人看法,冬天里最好吃的,不管怎么说都是火锅和加朗姆酒的咖啡。当然,我不是主张火锅和朗姆咖啡一起受用,而是说分别受用好吃。一边喝加朗姆酒的咖啡一边吃御田杂烩不可能好吃。
我差不多用两年时间译了约翰·欧文的长得不得了的小说《放熊》(Setting Free The Bears),里边经常出现加朗姆酒的咖啡。小说以维也纳为舞台,主人公们时不时走进街上的咖啡馆点“朗姆咖啡”喝。每次看到这里我都极想喝加朗姆酒的咖啡,遗憾的是日本没有几家能喝上美味咖啡的咖啡馆。即使食谱里有“朗姆咖啡”也很难认为拿得出许多,因而总让人怀疑朗姆酒也相当陈旧了。另外,在日本喝的朗姆咖啡——怎么说好呢——以音乐来比方总觉得好像缺乏Sonority(回响),就是说,未能充分传达“朗姆咖啡应有的”那种众所公认的余味。
相比之下——虽然这么说话让我冒冷汗——在奥地利和德国喝的朗姆咖啡就沁人心脾。毕竟和东京相比,那边冷得彻骨生寒,就算穿毛皮夹克戴手套围毛线围脖全副武装严阵以待,也会马上觉得“啊,不得了不得了”,恨不得跑进咖啡馆喝热乎东西取暖。咖啡馆的玻璃窗大多被暖气弄得白漾漾的,从外面看显得甚是暖和惬意。跑进那样的地方点“朗姆咖啡”再好不过了。德语大概叫“咖啡密特鲁姆”,错了请多包涵。
滚热滚热的咖啡上面鼓起一大堆白色奶油,朗姆酒的香气直冲鼻孔。奶油、咖啡和朗姆的香气便是这样浑融无间地形成一种带有焦糊味儿的饮料,非同一般,的确暖人身体。
这么着,在德国和奥地利期间,我日复一日地喝着这朗姆咖啡。在街头摊档嚼一根咖喱味香肠,不时进咖啡馆喝一杯朗姆咖啡,便是这么一种模式。那个月冷固然冷得要命,我却自得其乐。在寒风凛冽空无人影的法兰克福动物园冻得浑身发抖时喝的朗姆咖啡也别有风味,至今记得清清楚楚。
日本虽没有朗姆咖啡,但有御田杂烩。朗姆咖啡诚然美妙,但御田杂烩也很不错。现在我也在想入非非;若白天在维也纳喝朗姆咖啡,晚上在东京吃御田杂烩,那该有多好!
恕我以自己为例——其实这个专栏彻头彻尾是我个人的事——我老婆对御田杂烩这一存在算是深恶痛绝,故而基本不给我做御田杂烩吃。她憎恶御田杂烩乃是因为少女时代曾在电车上被芋头萝卜什么的动手动脚骚扰过——这当然纯属无中生有(理所当然),只不过仅仅是憎恶罢了。这样,我差不多总是一个人在外面吃御田杂烩。
中年男人独自吃御田杂烩的场景尽管算不上优雅,但也谈不上有多狼狈。二十几岁时一个人进杂烩店喝酒是觉得有点别扭,而三十过后就习以为常了。看罢电影一个人想吃东西时我也常常往杂烩店的餐台前一坐。若在寿司店,难免有一种“同本日精品对决”的紧迫感,而杂烩店原则上无所谓本日精品,什么也没有,心情自然放松,再说首先是便宜。独自一边怅怅地想心事一边喝酒的杂烩店再好不过了。
只是我时不时心想:世间莫非就不存在御田杂烩的正统吃法?一如在寿司店一开始连吃两块肥金枪鱼会被视为鲁莽吃法,御田杂烩也该有所谓地道吃法才是——例如一开始不能连吃两个鸡蛋啦,以竹轮和鱼肉山芋糕之间夹海带为常识啦,吃完卷心菜用豆腐消除余味才算懂行啦等等。或者说卷心菜原本就不是懂行人吃的东西?弄不明白。至少父母没有就御田杂烩的正确吃法指点过什么。
安西水丸君在这方面是相当讲究的人,一次一起去吃御田杂烩。吃罢看样子他想对我说“村上君说起来头头是道,可吃杂烩的程序可真够乱的了,吃完魔芋就吃白果”。万万马虎不得。
附言:我顶喜欢吃里边有虾芋的御田杂烩,但东京基本见不到。江之岛桥头那里排列着的几家摊床杂烩里放了很多很多海贝,相当够味。我住在藤泽时,午饭时间常常散步到江之岛品尝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