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3-猎人者-第1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燕现在深爱着一个男人,他就是我的前任房客。但前任房客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不告而别。而林燕还在想念他,等待他。
我在想前任房客也许是林燕真正的恋人,只是不知道他是否知道林燕身边,还有一个油头粉面的男人。
我对这前任房客也有了兴趣,我猜想他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意外,否则,他怎么会丢下林燕不管呢?要知道,林燕在任何男人眼中都有绝对的吸引力。
我在房间里四处寻找,企图能找到前任房客留下的一些线索。前任房客如果真的发生意外,那么他肯定不会有时间整理自己的房间。我忙了一个多小时一无所获,我想肯定是房东老太太在我租房之间,对这房间抢先进行了搜寻,她已经抹去了任何跟前任房客有关的痕迹。
那个精明的老太太给我的印象就是狡猾而吝啬。
可是,我好像见过我的前任房客。我坐在黑暗里使劲地想,隐隐约约看到了一个男人的面孔,却不太清晰。
我的记忆力越来越差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那年的事故留下的后遗症。我越来越多地在睡梦里感觉到头疼,疼痛让我在梦里看到的画面也变得异常琐碎而无序。我好像在不停地奔跑,身边是各种不同的场景,我还遇到了不同的人,他们有些我认识,而有些则面孔狰狞,好像根本就不是人类。不管我跑到哪里,醒来后都能感觉到那浓重的黑暗。我在梦里见到的所有人都对我怀有恶意,他们是些阴魂和魔鬼,他们是些长腿的野兽,他们游荡在黑暗里,伺机诱惑我、伤害我。有些时候,它们的面孔会全都变成了林燕的模样,我汗岑岑地醒过来,心底充满恐惧。
这时候,我忽然意识到了我丢失的不仅是那一整段记忆,现在生活中的每时每刻,我都会像个粗心的孩子,只要一转身,就能丢掉最心爱的玩具。那些玩具就是我的经历,它们离开我的视线,便会立刻被我遗忘。
也许我应该到医院去,记得有位医生曾经告诉我,健忘症属于精神疾病的一种。你不能忽视任何一种精神疾病,它比你肉体上的病症来得更为重要。
周日的夜里,是林燕等待的第二天,我在睡梦里依稀又听到了清脆的音乐声。那是前任房客的手机在响,我想醒过来关掉音乐,它们在这夜里太吵了,我怕楼下的林燕听见动静。但是我却醒不过来,我在梦里左冲右突,就像深陷泥潭,又像置身于漩涡的中心。
音乐的铃声飘到我的梦中,它们拉扯着我,在梦中光怪陆离的景象里四处飘荡。后来,有些画面渐渐有了形状,那是在夏天的傍晚,一个男人在街边忽然停了下来,他听到了手机的铃声。然后,他就在一块巨幅的广告牌下,把手机举到了耳边。手机是天蓝色的,翻盖双屏,梦中的我觉得非常眼熟,我很快就想到那是前任房客留在房间里的。
我蓦然惊醒,音乐的余声似仍在耳边回荡,但房间里已经重新变得寂静。
真的有什么事情不对了,我确定我真的曾经见到过梦中那个拿手机的男人,他一定就是我的前任房客。可是我怎么会有些东西记不起来了呢?我在黑暗里,再次想到我身在何处的问题。我当然记得,这是在唐风小区一幢居民楼十三层的一个套间里,我的房东是一位啰嗦的老太太,我甚至记得我的租金几乎比市价高了一半,那天老太太第一次带我来看房的情景,此刻也仿在眼前。可是,偏偏我不记得我是怎么租下这房子的了。
第十二部分:前任房客醒目的大字
我想我一定是在租房的过程中,跟我的前任房客打过交道。
医生说,我得了选择性失忆症,在我的意识深处,有些东西我不愿意去面对它,那么,我就会有选择地遗忘它。
我以前根本没听说过这种病,当时也根本没有意识到它的严重性。那时我躺在医院里,我惟一的愿望就是我能继续像以前一样,活蹦乱跳地像个正常人那样生活。医生说,脑部遭到重创,成为植物人或者变成白痴的可能性都存在,所以,只患上失忆症,我应该感到庆幸。
现在,我想把那个医生拖过来,冲他的脸上来两拳。
适才的电话当然是林燕打来的,我下床打开笔记本电脑,运行监控程序,见到林燕的客厅和卧室全都黑漆漆一片。我有些奇怪,林燕难道在打完那个电话后不到两分钟便能重新睡去?
后来,我终于发现卧室的黑暗里有一个小红亮,它明明灭灭,还会移动。我辨别了半天,刚想到那或许是烟头时,卧室的灯亮了,林燕掐灭了烟头,忽然从床上站了起来。
我瞪大了眼睛,不知道林燕想干什么。
林燕站在床上,身上只穿着布料很少的内衣,她把双臂举起来,身子轻微地扭动。我立刻就想到林燕是在跳舞,她闭着眼睛,脸上一副很陶醉的样子。她的腰肢很纤瘦,臀部很饱满,她的皮肤白皙得像乳液泼洒在画布上。我感觉到了体内渐渐涌动的力量,它们很快便凝聚到了一个点上,急欲喷薄而出。
我长长吁了口气,眼睛瞬息不眨地盯着画面中的女人。女人扭动得愈来愈快了,那动作后来简直就像是风中的柳絮。我耳边仿佛响起了激烈的音乐,鼓点声声敲击着我的心脏。我听到自己变得粗重的呼吸,仿佛又触到了女人温热潮湿的唇,柔软冰凉的身体。
我们厮缠着,绞柔着,清冷的月光落在我们的身上,我在摇摆如兰舟的悸动中,完全迷失在那一片空灵的世界里。我的手在白皙的肌肤上蠕动,我感觉自己抱住了一片轻柔而缥缈的云彩,我所有的力量那时都没有办法让我抵达彼岸……
林燕还在舞动,那一片音乐声此刻已经震耳欲聋了。
这时我忽然生出种冲动——立刻奔到女人身边抱住她,像我记忆中曾经发生过的一样,紧紧地抱住她,让她用那些温热氤氲的气息将我包裹,让我在最彻底的眩晕中,就此沉沦到那无边无际的欲海之中。
这时,我忽然知道,为什么当我想到林燕在等待一个男人时,我的心里会有些痛了。原来,我在自己不曾察觉的时候,已经再次爱上了这个女人。
这个念头让我渐渐冷静下来,我满头汗水,已经变得非常沮丧。
我不能再次爱上林燕,因为我曾经爱过她一回。那场爱情的结果,必定是以她的谋杀告终,我怎么能爱上一个曾经谋杀过我的女人呢?
电脑显示屏中的林燕,身子忽然僵硬得像一个泥偶。她还保持着舞蹈的姿势,但却已经一动不动。
我凝视着她,不知道她接下来要做些什么。
林燕终于又可以动了,她紧贴着墙壁站着,手在墙壁上不住画着什么。片刻之后,墙壁上赫然出现了几个面盆大的红字。
林燕的字写得着实不怎么好看,但她用来写字的东西应该是一管口红,所以,那些大字看起来血腥而带着些狰狞。
——三日后回来,等我。
林燕竟然把我发给她的短信内容写到了墙上。
于是,我在楼上想,林燕的精神是不是有点问题了。
第三天,星期一,林燕这天照常去上班,只是在镜子前化妆的时间比平时多了一倍,而且穿了件长袖的黄褐色真丝衬衫。我知道她要用化妆品来掩盖她苍白的面孔,长袖的衬衫可以遮住她纱布包着的手腕。
林燕这天上班没有骑摩托车,而是去路边拦了辆出租车。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放弃跟踪。我到小区外面的小吃店里吃了早饭,回来的时候买了点水果,半路上见到路边趴着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乞丐,便掏了一把零钱丢在他的碗里,还把那点水果也给了他。
我空手走进电梯,电梯里还有几个下楼买早点的老太太。她们嘀嘀咕咕说话的时候,还老拿眼瞅我,这让我心里发毛。电梯到了十三楼,我慌忙下去,装着掏钥匙,往前走了几步,听见电梯门关上,这才吁了口气。
我停在走道里,侧耳听了听,快步走到楼梯口,小心地下到十二层。
我很幸运,在完成开门关门的过程中,都没被人撞上。我小心地站在门边的鞋毯上,环视已经非常熟悉的客厅,心里再次漾起种很复杂的滋味。
我换了鞋,是林燕每天都穿的那一双。穿过客厅到达卧室,林燕这天起床后根本没有收拾床铺,所以床上的毛毯还零乱地摊开着。我站在床边,目光死死盯着床后面的墙上那几个醒目的大字。
我可以感受到林燕的焦灼了,等待也许真的可以把一个人搞疯。
今天的林燕纵然画再浓的妆,也掩饰不住她一脸的憔悴。我不知道当今天晚上,林燕发现那个短信不过是句谎言,她是否还能承受这样的打击。
第十二部分:前任房客三日后归来的男人
怪异举止的背后一定掩藏着某种变化,想想她昨天深夜的舞蹈,我真的替她担心起来。我可不希望我没有找回失去的记忆,她倒先有什么意外。
我今天为什么要到林燕的房里来呢?要知道,每多来一次,我便等于是多冒一次险。任何一点小小的错误,都可能导致不可弥补的结果。
我很茫然,使劲想我来这里一定有我的原因。那会是什么呢?
后来我躺到了林燕的床上,用她的毛毯蒙住脑袋。我终于想起来了,我真的没有什么目的,只是早晨醒来便有种莫名的冲动。
我贪婪地闻着毛毯上那淡淡的香气,几乎觉得自己成了职业的恋物癖患者。那清香好像就藏在我的内心深处,它们在这一刻释放出来,变成了暖暖的暧昧气息,包裹着我,几乎要让我不能自持。
后来,我很小心地在卧室里寻找,我希望能找到些与林燕的历史有关的东西。最好是像册吧,几年前林燕的模样也许可以更深地唤醒我的记忆。我没有找到像册,却先发现了林燕的内衣,它们整齐地摆放在一个抽屉里,像一只只充满肉欲又鲜嫩可口的兔子。我呆呆地看了一会儿,费力地合上抽屉。
我必须抵制某种即将远离我初衷的举止。
像册在梳妆台下面的小柜子里,因为插页已经塞满,有许多照片便只能凌乱地夹在里面,厚厚一摞。这样,我才能放心地从里面取出两张来塞进自己的口袋。
我很幸运,从服饰上我大概可以猜测出那些照片的年代,所以,我如愿地找到了几年前林燕的照片,并得到了它。还有一张照片上是林燕与一个男人的合影,俩人动作亲昵神情暧昧,我端详那男人,依稀觉得似曾相识。我猜他肯定就是我的前任房客了,也就是林燕现在还在等待的男人。怀着某种敌意,我也将这照片据为已有。
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了,因为还有别的事要做,所以,我小心地清理了我留下来的痕迹,便离开了林燕的房子。
晚上我回来得晚,打开笔记本电脑的时候,林燕已经坐在客厅里了。
别忘了今天是我发短信过后的第三天,林燕还在等待许诺三日后归来的男人。我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心里充满内疚。
这晚的林燕特别奇怪,她始终呆坐在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