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杀-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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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既然您不心疼也没什么好,那五百万如果真不愿给,也不强逼,告诉,要么全数拿来,要么,少分都不稀罕,个孩子嘛,不可惜,有的是人给本小姐孩子。还有什么要的吗?不,要走,晚,医院可要关门。”
龙彬的拳头握得死紧,他的手不敢是干净的,本以来他走到今全凭他的心狠手辣,没想到个人更狠。
“五百万,给!”
夜杀笑,魅倒众生,“五百万,救的命。应该庆幸。”
完头也不回走。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部 众位别急,等几篇番外结束后就放出来。大家不想看看十年后日显发现自己没死后的反应吗?
PS:第二部依旧是互攻,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会有父子,兄弟,当然最后面陪在他身边的是只忠犬攻(受)==
番外(八)王的女人
无止境的争吵,从垃圾箱里被捡回来,家道中落,他们是灾星,于是那个雨夜,被扔在异乡的大街上,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在孤儿院的时候,夜杀常常冷笑,那早已记不清样貌的双亲至于小心成那样吗?扔个孩子还特意扔到外地去,白白浪费车费。不爱话,很懦弱,食物常常被抢去,所以常常饿肚子。孤儿院不是真的孤儿院,里面的孩子都是人,8岁时的夜杀已经知道将来的命运,们会被卖到山沟沟里去,给个没见过面的人生孩子,然后辈子呆在那里。生,老,病,死。
孤儿院的管理很严格,犹如座监狱,周围都是山,院里的孩子都是在街上捡回来的,比如。那是座地狱。
然后,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里,因为雨太大,看守的人都不愿意出门来,夜半时分,夜杀什么也没带,只穿着拖鞋和睡衣,装作要上厕所的样子,逃。那是用两年时间才发现的个逃跑方法。下水道。
下水道不像城市的下水道那么宽,很窄,只容个人通过的窄,白色的睡衣已经被周围的污黑同化,满鼻子的恶臭。途中路过好几个出口,但不敢出来,怕离那地方太近,会被抓回去。在爬夜之后,终于出来,重见日。不笨,选择在黑夜里破钢而出。
出来的时候发现是条小巷,周围是几具尸体,血流到阴沟里,身的血腥。背着月光,看见个人,抱着胳膊定定地看着。
“臭死。”人问。
是第次听见人的话,闻闻身上,的确够臭的。然后漠然地看那个人眼。现在在眼里,个香喷喷的馒头远比个英俊的人来得吸引人。
“又不要闻。离远就可以。”
“然后就去乞讨?辈子看人冷眼?”人笑问。完全副逗小孩子的语气。
“总比呆在那地方等着嫁人然后当个生产工具强。”
人很意外,个小孩出奇的成熟呢。
“可以让变强,要不要跟走?”人蹲下身子,完成无视身的恶臭。笑得很帅气。
夜杀看着他,“如果给根棒棒糖,就跟走。”
棒棒糖,在孤儿院两年从来没有吃到过的零食,每次都被别人抢走,他们那东西很甜。空竟有多甜,不知道。只能看着孩子们用挑衅的目光看着。也许是刚从死亡边缘走过来。的胆子大许多。比如现在,都有后悔为什么当初就白白给们欺负去?
“好。”人站起身,向对面的超市跑去。夜杀愣愣地看着他,看着他不顾售货员诧异的目光,拿着颗苹果味的棒棒糖回来。
“好,跟走。”舔着棒棒糖,老实并不舔,有酸,但是,心里觉得很甜。
强乎其他人的不甘心,不明白为什么人就必须处于劣势,如果有来生,必定要当儿身。不能再被欺负,不能再过那种日子。杀人很利落。跟本眼都不眨下,学东西特别努力,犹其比别人学得快。17岁,已经长副很成熟的身体,因为王培养杀手的能力的确很强。那跟本是在制造他心目中的完美机器。
夜杀,便是他最完美的作品。
个人在他的调教下,自私,冷漠,伪善,决裂,而且完全没有节操观念。他几乎是看着他长大的,他在全世界设有许多个陪养杀手的基地,然而呆在夜杀身边的时间却远比其他人强。
18岁那年,他要,的床上技巧全靠王亲自指导。王看着那个从污黑的世界里爬出来的小可怜,成为个杀人不眨眼的杀人工具。心中无比安慰。
“已经长么大。”看着修长的腿,自信满满的笑容。王笑道,像个慈父般。但是,个人却是永远跟慈父沾不上边。
将们扔到笼子里和饿狠的老虎打,如果杀不死它,就等着沦为食物吧。
或者给们喂春药,和几个吃春药的人关起。而且是对五的比例。
反正没什么贞操观,被上无所谓,但认输却是万万不能。不会输。甚至没有反抗五个人的触摸。却冷静地在交欢中将他们送进地狱。
比地死得惨烈的人,以胜利者的姿势站在王的面前。下体还带着血,脸上却是不羁的笑容。没有什么比更耀眼。
“做的人。”
“直都是。”
只有性,没有爱,十年光阴里,夜杀也曾真过,以为王会爱,然而经历那么多事后,终于知道,那个人,冷血至极,此生不会有爱的人。更不会爱,不过是棋子而已。但是也将自己的情爱斩断。
性与爱是可以分开的。正如和王。
龙凛是继王之后第二个对他好的人,也是唯个能从王的组织里光明正大地脱离出去的人。在组织里,龙凛是继夜杀第二的。所以被龙氏领去当养子。王,“幸好是子,否则今离开的,便是。”
夜杀抱着胳膊:“去哪都无所谓。”
王龙凛将要去的那个地方,是另个地狱,那里的竞争更激烈。心不够硬又没有保护的话,根本活不下去。可是龙凛的心,并不硬。其实已经想好,等到既定的任务完成后,就可以脱离组织,然后会找个,生都会对好的人,教学会爱。那个人要有足够的耐心,如果不是那种人,宁缺勿滥。然后起去周游世界,如果有,爱上的人背叛,也不会哭,知道绝对不会。
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枪把他送离个世界。
肖舞是个偏激的人。其他也没抱多大希望。随其自然吧,喜欢随心而动。
杀龙凛的时候并不知道那个世间第二个对好的人叫龙凛,那个孩子离开时还没有名字,只有代号,十九。直到再见面。还真是世事难料。
王也许不过是为考验而已,然而还是太小看。个人断起情来绝不藕断丝连。王没有失望,他的阿七又过关。
之后是龙彬和王的游戏,在康涅狄格州的快活大赌场里,两个人开始场豪赌。个以组织的全部势力下赌注,另个也不输,龙氏的所有切。赌个人最后会爱上谁。
然后他们却不知道那只猎物并不是那么听话的。逢场作戏,笑里藏刀。三个人纠缠中王明显很少介入,很多时间都留给龙彬。龙彬本以为将要赢的时候,王突然插进来,出那场赌。然后夜杀笑,不过是演出戏而已,从来没有认真过。
的人反过来耍他把。
于是开始追杀与逃亡的生活。直至……
作者有话要说:嗯,明天再放几章番外出来,估计不用等到星期六,大家就可以看到第二部了^^
番外(九)永忆江湖
叫夜长青,据是江湖传中那个十恶不赦的魔君夜七的儿子。可是并不讨厌他,甚至,打从心里崇拜。因为十年的意识里,全是爹的好,义父那样爱着的人,应该是很好的。因为义父长得那么好看,身为黑道之首却受黑白两道尊敬。因为他不坏,也许爹才是个坏人。可是爹很强。义父,爹是个世界上他见过的人中,最坚韧,最骄傲的人。
也曾问起,爹长什么样?
义父便反问,长得如何?
义父当然是很英俊的,江湖多少子争破头卢都想嫁给义父呢。无论是魔还是仙。因为义父的人格,受黑白两道的尊敬。直都觉得义父是个世界上最纯净的人。他他是在地狱的杀戮中兑变出来的。可从来不信。他是因为爹,信。爹对义父影响,十年不衰。
义父曾问:“长青,愿意平淡生,还是名垂千古?”
在听过爹的事迹后,自然选择后者。于是从五岁就边跟义父练武功,学爹留下的东西,惊讶地发现,爹除写字特别丑之外,几乎在各个方面都有涉猎。犹其是他的歌,他唱过的每首歌都会唱。最开心的事情就是看爹留下为数不多的字迹,那扭扭曲曲的字体实在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亏义父还能认清上面的内容。但由此也看见父亲可爱的面。父亲那么多特长中,据他本人最满意的是杀人的技巧,最为华美最为惊艳。那是义父不小心漏嘴的。他本意并不想让过多地接触杀戮。也正因为生是人,是如此优秀的人,决不能让他丟脸。若闯不出个下来,便不配做那么优秀的人的儿子。
除义父外,还有两个师傅,还有个两个叔叔。的两个师傅是人,他们是对爱侣,江湖人称医毒双圣便是他们。“哪里有他们,哪里就有灾难”,是江湖给他们的评价。他们都是人。但是相恋在的意识里已经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因为父义,爱着爹。而且恋三十年。据义父的妻子也是个用毒高手,江湖人称毒仙子。当年还是噬血盟暗部的暗王,是爹亲手调教出来的。足以见爹是多么强的个人。两个叔叔是人称左君和右君。左君叔叔好像是爹的兄弟,他用鞭真是神人,武功也很高强,当然不够义父高强。右君叔叔好像并不喜欢爹爹。他也直在找爹爹。好像是为报仇。可是义父并不反对他呆在噬血盟。义父就算给他遇到爹,他也奈何不爹爹。右君叔叔的武功并不差。在江湖上也算是排得上位的人物。
但是奇怪的是,他们有的人并不喜欢爹爹,却很喜欢,都喜欢把自己知道的东西教给。义父是难得见的武学奇才,不愧是他的孩子。每当听见种话,都会很自豪。
问起的母亲,他们每个人的表情都好奇怪。
右君叔叔:的母亲是个美人,就连爹那样的人都有过瞬间为折服。的母亲为救而死。
日显叔叔:的母亲是个理财才,很有做生意的头脑,当年可是富甲方强人。他是噬血盟的西王。
问,那爹以前在噬血盟是干什么的?
第三十五代令主。
义父是第三十四代令主。可是为什么义父会传位给爹呢?好奇怪。但无论如何,对娘的印象也很好。可是对于上辈的人,觉得还是很奇怪。
义父爱爹爹,可是却娶爹亲自调教出来的人。爹爹应该也是爱着义父的吧。却也娶个那么出色的娘回来。对于的疑问,义父只是笑之。
的母亲是个美人,的父亲据长得非常帅,所以觉得长大后必定也是个美人呢。义父捏着的鼻子,下第美人,是他的亲生父亲,段情。个武功奇高的人在江湖的知名度也是极高的。据和云水老人,风清云风远山,合称四宗。生活在么传奇人物围绕的环境中,如果不能成为传奇,叫如何甘心!
七岁就开始和义父去闯江湖,因为过要要像爹样出色,义父的眼神似乎闪下,他:“长青,可以超越的父亲,却不要学父亲啊。”
问为什么。
他不语,右君叔叔却在旁大吐苦水,直在爹的坏话,真不明白个人怎么小气成样,像个妇人般道人是非。自然被他痛打顿。
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