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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皇粮胡同十九号-第12章

小说: 皇粮胡同十九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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绸,都摊开在陈姐尸体的周围……

    

    

    谭明旺在这之前,曾经选择胡同东口的王记包子铺,做过一次至关重要的实验——可以说,他的设想基本上如愿成功了……当然,这是一个相当危险的操作过程:关门的时候,在十几个火柴头和磷纸之间,要先垫上一张纸片儿;小心翼翼地关紧门后,再轻轻抽出那张隔绝火柴头和磷纸之间的纸片儿……一触即发的点火机关,就是这样完成的。

    偏偏是应邀前来的小末儿,在那天晚上九点左右,一推开那扇门的瞬间,火柴头便与磷纸磨擦起火,即刻引燃了浸着汽油的棉布条子,又迅速蔓延到撒满了地板的洋火水和面料——星火瞬间便成燎原之势……

    谭明旺在回忆中,为自己的罪恶创举,发出了绝望中得意的狂笑:这么聪明的不在场纵火手段,居然还是被一个女医生给琢磨出来了!哈哈哈……

    这凄厉的狂笑声,把正在值夜班的狱警都吓得直打冷战。

    

    

    曾佐前来探视接受法庭公开审判前的谭明旺。

    他和充当“助理”的小町看到,面前这位青年绅士过去的英俊潇洒、从容自得,已经荡然无存。一副刑事重犯专用的大镣铐,在他的手脚上锒铛作响。多日没有刮过的脸,使他仿佛突然就老去了十岁……

    谭明旺已经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那张曾经被陈姐派人送到张记面馆,由孙隆龙和小町奇迹一般拿到手里的陈旧照片,被放在了谭明旺的面前。看到这张照片时;他的表情变得非常复杂……

    小町温和地问道:“谭先生,桥桥小姐长得很像你的亲生母亲,对么?这就是你对桥桥小姐一见钟情的主要原因,对么?你是那样想割断和这个妓女的所有联系,但是在你的心里,母亲的形象,仍然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对么?”

    谭明旺开始流泪了。

    曾佐用平和的语气说:“七岁以后,收养过你的大卫·谭神甫,对我证明了你极高的语言天赋和渴望改变命运的强烈愿望。同时他也向我承认,他在你即将离开教堂走向社会之前,为你写过一纸虚假的出生证明。他至今仍然很爱你,常常在为你的幸福祈祷……”

    谭明旺开始发出被压抑的哭泣声。

    小町执意把这个无情的故事继续下去:“你十七岁时,是滞水相逢的洋裁店女工陈姐,开始用自己日夜做针线的血汗,供你读完了大学四年的商科课程。她是你最初的情人,是真正帮助你改变了命运的大恩人……”

    谭明旺终于开始放声大哭。

    

    

    是的,妈妈本来就很漂亮,但她每天还是要用厚厚的杭粉胭脂,覆盖着自己的面孔。小明旺经常看见,一个眉心有颗大黑痦子的威武男人来找妈妈……

    只有在那个时候,妈妈脸上的笑容,一点儿也不像应酬其他客人那样,显得做作和勉强……

    但是有一天,好像是自己七岁那年,不知道为了什么,妈妈和那个大痦子男人进屋关起门以后,迟迟不再出来……

    小明旺饿了。忽然,妈妈的房间里升起了火光!于是,他使劲儿推开了门……

    火,一道火的墙,阻挡在他和妈妈之间——那是被浇上了洋油的被褥,它们被折叠起来后,堵在房间的门口……

    隔着火焰,他看见妈妈和那个男人紧紧相依而立,站在咫尺之遥却不可逾越的火墙那一边。妈妈那双漂亮的丹凤眼,不知道是不是正担忧地盯着自己……

    不久前皇粮胡同三号小院的那间西房,当自己推开门后,隔着一道火墙看到的情景一样:林桥桥和那个叫“小末儿”的穷小子,紧紧相依而立,站在咫尺之遥却不可逾越的火墙那一边……

    生活、命运,竟会发生如此惊人相似的重复。

    谭明旺想,眼前这两个幸运儿永远也无法构想、无法推测出这般无奈的人生故事。

    就是因为一场殉情之火,小明旺被送到大卫神甫的身边。

    他绝不留恋那个石头大教堂里压抑的童年,只是那里也有瞬间的快乐。那就是当神甫分配“小坛子”说,你今天的工作是把教堂院子里成堆的落叶,或一些可燃的废旧物品用火烧掉的时候。

    那时,他总是会从大人们的手里接过一盒洋火儿。他也总是怀着近乎虔诚的心情,小心翼翼地在磷纸上擦亮每一根洋火……面对着燃烧的火焰,眼前那腾腾跳跃的生命,是没有血液的温暖和炙热。他总是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直到最后一点星火的消失。那缕缕的灰烬,会在他的心中留下一片无声的叹息……

    他在教堂里的文化学习,本来也很一般。有一天,发生了一件连大卫神甫也不知道的事情。再一次改变的,则是一个少年的人生目标……

    明旺十一岁的时候,已经能够单独为大卫神甫上街办点儿小差事。他在王府井繁华的街道上,看到一辆当时相当少见的黑色卧车。从车里走下了一对衣着华丽的男女。显然,他们受到追随者们的尊崇和殷勤服侍。

    那个男人的眉心,有着一颗眼熟极了的大黑痦子!

    小明旺怔住了:为什么妈妈被烧死了,“大痦子”却毛发无损地生存着?而且活得竟如此风光……其实,这也可能仅仅是一个误会、一个巧合、一个孩子错误的判断。

    他未加考虑地走上前去,勇敢的,或说稀里糊涂地就走上前去,挡住了那对男女的去路……

    “小孩儿,有什么事情吗?”

    “大痦子”身边的女人也很漂亮,但她显然不像记忆中自己的妈妈那样,一身浓重的脂粉气息。她穿着那种经常在教堂也可以看见的长款西式连衣裙,显得整洁、高贵。她说话的声音很和气,几乎是慈祥地微微低头俯视着自己。

    也就是在那个时刻,他为他们礼貌地让开了路。同时用在教会读书学会的英语,发音非常标准地轻轻说了声“对不起”。

    那男人突然伸出大手,慈祥地摸了摸他的脑袋。然后掏出一块大洋,在女人微笑的注视下,放在他小小的手心里。

    “大痦子”对他说:“孩子,你的洋文发音不错。就拿这钱去给自己买几本书,也许,学问能够改变你的运气呢。”

    然后,他对身边的女人说:“这孩子模样长得真出众!十年、二十年以后再看见他时,也许倒是咱们,要恭恭敬敬地先叫他一声‘先生’呢。”

    这也是个仅仅属于他自己一个人的故事。

    小明旺的潜意识似乎在说,那个有一颗大痦子的男人,就是自己负心的父亲。十年、二十年以后,自己应当堂堂地站在他的面前,让他知道,被抛弃的儿子正如他所预言,就是一个值得被包括他在内的任何人,恭恭敬敬叫一声“先生”的人物。

    从此,他让周围所有的人,看到了惊人的勤奋和聪颖。他用英语写下了大卫神甫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格言,然后贴在只要晚上躺下,便能够看见的天花板下面:

    “上帝只救自救的人。”

    

    

    陈姐是个年轻的洋裁店女徒工。她第一次出现在教会,是为大卫神甫送来师傅亲手缝制的黑色道袍。

    陈姐的全名叫什么来着?忘记了……只记得,她的祖籍好像是在江南的苏北地区。她烧的菜,总是含着一点儿甜味儿。

    这女子比谭明旺年长五岁,生得五官扁平,漆黑的刘海下,有一双小而目光机敏的眼睛。当她得知这个聪明的“小坛子”,竟有胆拒绝了大卫神甫让他继续留在教会,今后争取获得神职的建议时,暗暗高兴。她的工作,会使她经常接触那些身穿洋装的时尚男女们。久而久之,她自信自己也算是个有见识的女孩子——

    这个“小坛子”在教会学成的那一口“棒极了的洋话”,今后肯定会给他带来远大的前程。

    为了评价这个少年在教会十年生活中的勤奋与优异,大卫神甫例外地为他写下过一纸虚假的出生证明。同时,还馈赠了他另一个终身享用礼物:把他自己的中国姓氏“谭”,送给了这个因为没有父亲,也就没有祖先姓氏的男孩子。祈愿他成为一个“命运与神同在”的幸福的人。

    陈姐开始从经济到感情,对这个准备迎接远大前程的青年谭明旺,进行了义无反顾、不遗余力的“投资”。在这个“弟弟”离开教会的庇护后,是她用自己那十只经常出血、破皮的手指,为他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全部所需……

    正在给予和献身时的女性,总是特别美丽、特别令人依恋的。

    当谭明旺一个人坐在铁窗下无尽的阴暗中时,常常浮现在眼前的,并不是那位年轻、美丽,曾经令自己神魂颠倒、利令智昏的“未婚妻”林桥桥。而是另一个女人——

    她总把自己埋在一大堆别人的婚纱中,漆黑的刘海下那张五官显得扁平的脸,时而朦胧、时而清晰……

    

    

    
 

    第十六章

    谭明旺也有内心为之骄傲的人生经验,那就是当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时,自己的大学恩师为他写了一封评价颇佳的推荐信,使他顺利地受雇于美国的霍夫洋行。

    他喜欢美国人是一个最看重现实的民族。他们的任人唯贤,“英雄不问出处”,使他很快就品尝到了作为“新兴阶级”的挑战的快感——

    对上,谭明旺可以用流利的英语进行领会和沟通;对下,作为一个中国人,他同样懂得“分而治之”与“赏罚严明”并用的权术……加上他自幼养成的勤勉努力和吃苦耐劳,在工作中,很快业绩斐然,得到了破格的提升,成为洋行里一颗引人注目的华裔新星。

    在一次公司的圣诞舞会上,一位华人大股东刚从伦敦镀金回国的千金赵小姐,是那天舞会上的皇后。

    那位千金到底长的什么样子,如今已经身陷囹圄的谭明旺,印象更加模糊。只是记得,她的鼻头儿是有朝上翘的,长得有点儿像那个跟曾佐律师一道来探监的姑娘一样,表现出了天生的优越和骄傲。

    后来,他们一起跳了几支曲子,舞步配合得挺和谐。谭明旺还记得,在华尔兹的旋转中,自己把怀中舞伴那一头披肩的卷发,都甩得漂亮地飘飞起来……

    他和赵小姐真的有了几次约会。“赵董事未来的乘龙快婿”——公司各个科、室的午休时间里,同仁们中出现了类似的“风语风言”。

    有一次,谭明旺和兴高采烈的赵小姐约会,在六国饭店一起喝了一杯咖啡。至今,谭明旺也不知道为什么,咖啡还没喝完,那位千金突然变得非常冷淡,起身便自行离去,连一句出于礼节的抱歉,或是告别,都没有说——

    真是见了鬼的一杯咖啡!不过就是因为她和自己,一起喝了一杯咖啡而已啊!

    他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也没有再表现出丝毫“追求不舍”的意愿。即使是后来在舞会上,又邂逅过赵小姐几次,他绝不主动邀请她跳舞。尽管人们公认,谭先生的华尔兹跳得可真好,快速旋转起来时,能把舞伴的长头发,都甩得漂亮地飘飞起来……

    

    

    不久,他狂热地迷恋上了糕饼店家妩媚而矜持的女儿……为了和她谈婚论嫁……杀人放火……跌进万劫不复的地狱……

    也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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