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哲学宗教电子书 > 21世纪基督徒装备100课 >

第115章

21世纪基督徒装备100课-第115章

小说: 21世纪基督徒装备100课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藉着《以弗所书》第五章二十八至二十九节的「爱……保养(使满足)……顾惜(使温暖)」而表达出来(228f、275、309页)。虽然在当时希腊/罗马社会中,离婚可用分居的方式而自动生效,保罗却不要基督徒主动藉着分居(参林前七10、11)或忽略婚姻中「物质」与「感情」责任而导致离婚。然而对那些被不信的配偶离弃的,《哥林多前书》第七章十五节的「不受拘束」确实是当时希腊/罗马社会中离婚后可以再婚的法律用词(第212页)。值得注意的是,基督徒若离弃了配偶,应该主动力求和好(参林前七10、11),若是被遗弃了,就本着「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的务实原则,接受对方用离弃所造成的离婚事实,且可自由再婚(第204页)。

    (六)总的来说,作者根据整本圣经中与婚姻相关的经文、新约时代的拉比文学以及大量从古代近东到早期教会有关婚姻和离婚的原始文件,主张新约应有四个许可离婚的理由:两个是传统所持的「淫乱」与「被不信的配偶离弃」;另外两个则根据《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十至十一节,被旧约律法和先知所接受,且被保罗和教会传统间接引用的「情感的忽略」与「物质的忽略」。保罗把它们同等地用在丈夫和妻子身上,而它们也经由《以弗所书》第五章二十八至二十九节成为基督徒婚姻誓约的基础(第275页)。

    笔者常有机会服侍面临离婚与再婚快择的基督徒夫妻。有的纵使配偶犯了淫乱罪,仍愿饶恕对方,一面自我成长改变,一面等候配偶迷途知返,终能经历破镜重圆。有的饱受配偶长期的身心折磨而对方又没有任何改善意愿的情况下,而黯然选择主动离婚,却得不到其他弟兄姐妹的谅解。有的因与配偶个性严重不和,离婚数年后考虑再婚,亦得不到弟兄姐妹折接纳。有一个弟兄在这方面饱受误会与伤害后,感慨地说:「我有一百个理由离开教会……」幸好人纵然不可信,他还是可信。

    显然,对基督徒而言,晚近福音派学者对相关经文的诠释颇有兼顾「恩典」与「真理」的倾向。当我们面对陷在婚姻痛苦中、面临离婚的挣扎而真心愿意顺服圣经教导的基督徒时,我们当鼓励他们,本着神起初对婚姻的心意,用实际的行动表明他们愿意沟通、改变、解决问题、挽回与复合(参何十四1…4)。如果他们在物质与情感上长期地受到配偶亏待,对方又以不变应万变或毫无复合的意愿或行动,以致这些弟兄姐妹定意离婚时(参何十四9),我们当本着接纳而不论断的心态,陪伴他们渡过这艰苦的阶段,以免造成二度伤害。我们大可不必担心这会导致更多的离婚现象。当今大多数的离婚,特别是基督徒的离婚,十之八九原是可以避免的。

    然而更重要的是,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经历了基督完全的接纳、饶恕与大爱,明白了神对婚姻的心意后,自然愿意在基督的恩典里,靠着圣灵的大能大力,竭力照着圣经的教导去建造、保守与挽回自己的婚姻。每一家教会与基督徒,特别是那些坚决反对离婚与再婚的教会与基督徒,应当用具体的行动,在婚前、婚后的教导与协谈上尽上更多的心力。

    教会对离婚的预防

    为了力挽离婚的狂澜,教会的对策绝对不能够只是一味地批评指摘,而应当积极地预防。离婚的决定常是日积月累的结果,且早有蛛丝马迹可循。婚姻学者发现一九八0至一九九二年间,美国离婚的夫妻中,有严重冲突的不及三分之一,换言之,绝大多数的离婚案件若尽早介入,都有挽回的机会。就此而言,教会大致可采取下列的行动:

    一、教会本身对于婚姻当有清楚的信念(dearconviction),对如何处理与婚姻相关的总题(如同居、虐待配偶、离婚、堕胎和再婚等),亦当有清楚的原则(guidelines)。学员传道会家庭事工(familylife)的(FamilyManifesto)可供参考。

    二、教会应藉着讲台的教导、退修会的节目设计、主日学课程、图书室内书籍、录音带与录影带的供应等,多帮助弟兄姐妹对如何经营合神心意的婚姻和如何处理难免的婚姻危机有一定认识。

    三、提供婚前辅导:由于绝大多数婚姻总题的根源在婚前就已经存在。在这些婚姻婚前教育及辅导中不但可以呈现出来,还有机会修正超越,这显然是对婚后夫妻关系的最佳投资,也是减少基督徒离婚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四、同时辅导训练:目前许多教会都有系统地提供门徒训练。这些信心和爱心有根基的弟兄姐妹,若能再受一些同时辅导的训练,必可扩大接触面,有效地在弟兄姐妹的婚姻太严重以前,防止其恶化,减少其伤害,帮助他们和好。

    五、积极发展「夫妻成长」(Christianmarriageenrichment)的事工:利用许多教会现有的夫妇小组,鼓励他们定期以经验性学习的方式,在小组当中,花一点时间查考与婚姻相关的经文,提供夫妻面对面沟通分享的机会,并鼓励大家在小组当中互相分享、扶持。这种自发式的分享,一方面提供夫妻成长的好榜样,另一方面也让弟兄姐妹深入相交,彼此可以切实代祷扶持、互担重担。所应特别注意的是,弟兄姐妹应本着爱心,不把他人分享的婚姻难处当作闲谈的好材料,到处宣传。

    六、教导弟兄:一般的弟兄比较缺乏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的榜样,也比较缺乏这方面的学习。然而他们在婚姻家庭关系中都扮演极关键的角色。教导的主题包括合神心意的丈夫、认识自己的妻子、沟通、性、饶恕、解决冲突、重建信任、家庭祭坛、设定健康的家庭步调与付诸行动等。

    教会对离婚者的辅导

    教会对信徒婚姻最主要的责任在于积极地从事婚前与婚后教导,并促进它不断地增长。近年来随着婚姻危机的严重,也随着风气的开放,许多有难处的基督徒夫妻迟早会寻求帮助。他们求助的对象可能是较亲密的弟兄姐妹、教会牧者或外面的专业辅导。显然地,光是靠牧者的辅导,恐怕会有分身乏术、顾此失彼之虑。长远来说,预防远胜于治疗。离婚、再婚以及一般的婚姻辅导不是教会婚姻事工的主轴,但它仍是一个必须面对的事实,也是一个我们帮助信徒经历神的恩典慈爱的机会。一个从事基督徒婚姻辅导的人,不集结其所受辅导技巧的训练是属于哪一种派别,都当以圣经的婚姻与家庭观为其基本的价值。我们纵使现今对神的话语有不同的领受,然而当神话语的精意越多向我们显明的时候,我们的价值观势必跟着调整。在这些大前提下,我们来谈教会中的婚姻辅导事工:

    一、尽量与双方交谈:在辅导一对濒临婚姻破裂的基督徒夫妻时,辅导者为了避免根据所听到的片面之词下结论,应当尽量找机会与双方交谈,一方面全面评估造成今日婚姻光景的因素,一方面也探索双方是否仍有任何挽回婚烟的意愿。如果辅导者不能与双方交谈,需要告诉受辅导者,我们所得的结论与建议是根据其认知(perception)推论的结果,不一定与客观事实(例如,受辅导者的角色与责任)完全一致。

    二、鼓励基督徒尽己责:通常我们努力帮助基督徒夫妻看清自己在婚姻中当负的责任,靠着神的恩典,按着主的教训,认罪悔改,竭尽所能,调整自己,纵使配偶的眼中真的有梁木,而受辅导者的眼中只有刺,他也都应该先主动除掉自己眼中的刺,且善尽自己身为配偶的本分。受辅导者如此行,是给彼此最大的机会,重建合神心意的婚姻。在一些牵涉到夫妻之间有重大差异而无法和睦相处的个案中,我们除了鼓励受辅导者善尽己责,也要祷告交托、忍耐等候。感谢神,笔者亲眼见证一些基督徒的夫妻在此原则下,终得恢复夫妻的关系。

    三、谅解而不论断:如果受辅导者在这些原则下,努力了一段相当的时间以后,配偶仍然以不变应万变,使其身心灵都无法再承担下去而认真考虑离婚时,我们可以下列的立场来回应:「你知道圣经的教导,我也能见证你这些日子来确实是尽了心力。如今,如果你不能再忍受下去而有意离婚,你知道将来会单独来到神的面前向他交账。我接纳你,我也不论断你。你如此行,多少会受到一些批评与拒绝,请你先有心理准备,并且存宽容的心,免得再度受到伤害。」

    四、成立单亲团契:教会有一些丧偶或离婚者,他们的需要是一般团契所难满足的。一些较大的美国教会都有单亲或单身的团契来服侍他们。华人教会及信徒比较保守。尚未达此阶段。但如何在教会内服侍他们,或联合其他华人教会,让这些背景相似的基督徒彼此有相交的机会,是我们应当认真考虑的。

    「是否再婚」与「何时再婚」

    一般而言,离婚者虽然曾经在婚姻关系中受到伤害,然而其再婚的可能是很高的。在美国四分之三离婚的男性和三分之二离婚的女性迟早会再婚。根据上述有关离婚与再婚经文的诠释,以及「那人独居不好」(创二18)、(创二18)、「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林前七15)、「你若(再)娶妻,并不是犯罪」(林前七28)等原则,教会可考虑就信徒再婚的问题持下列的立场:

    一、离婚是我们基督徒的最后选择,难免会发生。所有离婚者都应自省、认罪、悔改、饶恕以及寻求婚姻复和的可能。那些理由不充分但却坚持离婚的信徒,教会当有纪律处置,包括暂停事奉和领圣餐。

    二、初离婚者,应当先寻求在主里疗伤止痛和自我的成长,安静等候,避免在感情上即刻有新的发展。

    三、对于计划再婚的基督徒,当尽量寻求婚前辅导,查验当事人是否已处理好过去的包袱、彼此的期望(子女、工作、财务、姻亲等)是否实际,以及对基督徒姻亲的认知等。

    四、对于已离过婚而决定再婚的基督徒,若是他们能持慎重的态度,也尽了上述诸般的义,教会应当能接纳他们,约翰·斯托得(JoohnStott)就教会为再婚者举行婚礼所提供的具体建议值得我们参考:首先强调福音的救赎性,容许在教会再婚;其次,在举行婚礼前,牧者需先确定此次再婚乃属于圣经所允许的范围;第三,再婚者要能衷心接受婚姻为终身结合的理想;第四,在举行婚礼的过程中,需要加上管教与悔改的成分,宣告离婚(即使是在圣经许可范围之内)乃是破坏了神对婚姻的理想。

    结语

    对二十一世纪普世华人教会而言,「离婚与再婚」可以算是一个相当普遍而棘手的实际问题。多年来,笔者有幸在华人众教会间从事基督徒婚姻教导与辅导的事工,陪伴许多弟兄姐妹走过婚姻低谷。他们的问题可能是外遇、殴打、个性极端的不合、原生家庭的缠累、教养观的重大差异或婚亲之间的难处。这些弟兄姐妹可能是立刻的,或者需要半年、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在婚姻的问题上挣扎、努力。然而,因着圣灵的工作、圣经真理的教导和弟兄姐妹的解决而关系恢复,也有可能一方仍是心底刚硬,以致于不得不分开,但他们对神、对人心中总是可以坦然、无亏。

    本文特别将晚近福音派圣经学者,特别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