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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文学新书评(2004~2005)-第47章

小说: 文学新书评(2004~2005)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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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是没能当上,英雄就更当不成了。不过,我由此养成了一种站着读书的习惯。直到现在,每当我去逛书店时,也总喜欢站着看书。现在书店都是开架售书,想看哪一本自己取就是了,想看多长时间你就可以看多长时间,没有人会打扰你的。因此,我常常会顽劣地站着翻书看,一站就是一上午。在书店站着看书能够迅速集中精力,其效率远比将书买回家躺着看要高得多。而且,我还有个毛病,书一经买回家,就不那么急着看了,有时候一放就是几年。而在书店却不同,只要拿到手里的书,就恨不得一下子吞食掉。我的这种站功时常会让跟我一同逛书店的友人吃不消。尤其是我的妻子,她最怕的事情就是跟我进书店。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的阅读很得益于新华书店那个李阿姨。她每次在书店见到我,都是一脸的笑容,抹都抹不掉。她非常高兴地给我介绍新来的书,跟我感叹着她的两个儿子没有一个像我这么爱书。因了她的夸奖,这个书店所有的人都认识我了,都把我当成了有学问的人。而我在这里也开始享受特权。这时的我,已经上班工作了,我已经能够挣出买书的钱了。所有的书,只要一到,她们就会给我打电话,其实,不用打电话,我也几乎天天来看看来了什么新书。刚进来的新书放在后面的库里,而我有这个资格到库里边选择新书。到库里选择新书的感觉真不错。就这样,我购买了一批新出版的世界名著。那时的书真便宜,像《茶花女》、《高老头》这样的书每本才六角钱左右;而《基督山伯爵》四部书的定价一共才四元钱。现在我的书柜上,有一大批纸质泛黄的书,就是来自家乡的那个令我难忘的新华书店。    
    应该说,那些世界名著对于我日后的创作都发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最令我感慨的还是那部《欧阳海之歌》。因为第一部书的影响肯定与其后的不同,何况,所有的书中,只有这部书我是以特殊方式阅读的。    
    到了80年代末,有一次,我听说金敬迈到沈阳军区了。我非常激动地想见见他,向他倾诉我在少年时代读他的书的情景。但是,我没有见到他。直到1996年12月在北京参加全国作代会时,我与金敬迈才有缘相见。    
    当时所有代表都住在京西宾馆。我们辽宁代表团住在六楼。每两个人住一个房间,房门上贴着与会代表的名字。有一天傍晚,我到走廊上去送客人时,突然发现在我同一层楼上的一扇门上竟然贴着“金敬迈”的名字。这让我眼前不禁一亮:一种说不清的激动使我怔了半天才去敲门。我看到的是一位白发壮硕的长者打开了门。我问他金敬迈在吗?他说我就是。我只能自报家门。    
    差不多始终是我在讲述。他听得很安静也很理性。我跟他倾吐了我与他的书的故事,甚至我还当面给他背诵了他的书的部分精彩章节。然而,他并没有表现出我所期待的感动,他甚至像在听我讲述与他关系不大的事情,在背别人写的书似的。我感到十分困惑:他真的是那个充满激情写英雄的作者吗?!他的平淡与我年深日久的激动是无法平衡的呀!我想不明白他这是为什么。    
    五年后,我接到漓江出版社的年选书。书中选了我的报告文学《中国家庭:钢琴带来的喜与悲》。这是2001年的选本,翻开来,我眼前一亮:里面收录了金敬迈先生的一部新作《好大的月亮好大的天》。于是,我一口气看完了这部书,其震撼程度绝不亚于当年的那部“欧阳海”!只不过,这一回英雄人物不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他就是因为当年写了《欧阳海之歌》一书而红遍大江南北,竟至遭到了江青的迫害被关进秦城监狱。而他在那个真正的监狱中所经历的故事简直令人怵目惊心。七年中,他关在阴森的大墙里边,只能见到一小块被切割的天和一个很大很凄惨的月亮。他的文字令我想到了茨威格的《象棋的故事》。掩卷深思,我想到了那个作代会上接受我拜访的白发长者。他那坚毅冷峻的面孔,他那过分冷静的反应,他那没有多余的寒暄并且一点也不为你受他书的影响而欣喜的样子。我弄明白了,如今的他,已经远不是当年写作欧阳海的青春沸腾的金敬迈了!他老了,他什么都经历过了,他什么都看透了。他对于生活的体验与认知,已经完完全全地陷入了宠辱不惊的状态中了。他那些年里阅读的天空是倾斜的,属于他的阅读范围是阴郁的凄惨的清冷的月亮。用他自己的话说,死在那个著名的监狱里面是正常的,而他能够活着出来甚至将他的真实经历付诸文字,这简直是奇迹。    
    在我阅读的天空中,如果说阅读《欧阳海之歌》是我少年时代的激情燃烧的彩虹的话,那么,现在读他的生死之作《好大的月亮好大的天》便是涂抹了凝重而沉郁的云霭。这两部书之间相隔了差不多有四十年。    
    四十年前的父亲是个胆小怕事安分守己的青年,那时候他一心只想着工作。四十年后的父亲已经垂垂老矣,他因糖尿病合并症而导致双目失明。他已经很久不再诉说他的自豪理由了。他习惯于沉默,他眼睛看不见时更加沉默。已有三年了。每当他茫然仰望时,我便意识到属于他的那片天空,不过是一张宣纸。在坚忍而持久的浸墨中,它已完全黑了,不会见到一丝光亮的。然而,我始终费解的是为什么他从来不在我面前承认他看不见,我每每要带他去看医生希望为他动手术时,他总是说他还能看到一点儿,他拒绝做手术。他是担心他那可怜的极微弱的视力被手术刀彻底破坏呢?还是因为他不愿花儿子的钱为自己治病呢?(父亲曾经对别人流露过没有钱为我买书看的沮丧)。无论是哪种理由,父亲的痛楚都是实实在在的。因为,他是那么渴望着能够读到他的儿子的作品,但是,这种可能已经离他远去了。父亲不是作家,也从没有英雄气魄,他是个老实人,谁都说他老实了一辈子。现在让我评说年迈的父亲,我觉得他是个了不起的人。他的自控力自律力都将赢得我永远的尊敬:无论是当年不曾贪污一分钱,还是现在眼睁睁看到自己的天空像一张宣纸被墨迹浸黑而不叫不闹,默默承受……    
    (原载2004年6月28日《北京日报》)


第四部分 序跋之页第57节 一个人的阅读史

    戴来    
    我最近在看伊万·克里玛的东西,这位和米兰·昆德拉以及哈维尔被并称为捷克文坛三驾马车的作家,有20年时间其作品在捷克完全遭到禁止;只能以“地下文学”的形式在读者中流传。据我所知,作品的翻译版权早在6年前就已购入;因为种种原因,直到今年年初才出版发行。我刚读完短篇卷《爱情对话》,纯粹的对话,充满不可能的爱情和神秘睿智的对话,没有任何景物或心理的描写。在缺乏沟通交流的人与人之间,我们寄希望于用爱情来打破隔绝和进行沟通;试图用爱来摆脱绝望失败的生活,但爱的神经是那么的脆弱,在没有出路的生活中,爱情同样没有出路。即使这样,我们还得爱着,还在滔滔不绝地说着,说着,因为我们不能停下来,因为我们已经停不下来了。    
    与此同时,我在重读法国作家让…菲利普·图森的《浴室…先生…照相机》。图森是比利时人,但他是在法国文化背景下成长起来的,被认为是新小说派之后最重要的法国作家之一。他的语言很有质感,对日常生活的描写几乎可以触摸。今年三月去巴黎参加第24届法国图书沙龙,法国的读者在见面会上,提到了这位他们喜爱的作家和我的小说之间的共通的气息。我把这看作是一种褒奖。促使我重读这部小说还有一个原因,我的朋友吴玄大半年前在北大作了一次题为《关于无聊的小说和猫的游戏精神》的演讲,他说图森算不上一个大作家,但确实是新小说之后的一个重要作家。小说写到新小说那儿,文本内部的实验几乎已经被穷尽,先锋作家们快要迷路了,他觉得是图森找到了一个出口,小说不再在文本内部试验,又重新回到了关注人类存在的困境上。无聊和痛苦一样值得关注,如果说现代派是地狱时代的叙事,那么后现代就是天堂时代的叙事(这一段是原话,我本想消化一下,然后用自己的语言说出来,但翻来换去说了几次,觉得还是吴玄老师说得精辟)。    
    1994、1995这两年,我反复阅读得最多的就是余华的作品。那时候我还没开始写作,也没打算写东西,读小说对我来说就是读故事和消磨时光。其实余华早期的小说,故事性不强,它吸引我的是它文字里弥漫的危险、诡秘的气息。十年过去了,尽管这些年余华不怎么写小说,但他仍然是我比较偏爱的作家。他是个聪明的有写作天赋的作家,是个让读者能对其有所期待的作家。一个愿意尝试新东两、不断在寻求变化的作家是值得尊敬的。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再没有一位外国作家会像卡夫卡这样受到写作者普遍的推崇和更为普遍的阅读了。一个人早晨醒来发现自己竟然变成了一只让人怜悯又令人厌恶的甲壳虫,作品一开始就把人逼到了一个既无法前行又无法后退甚至不能转身的绝境,有点意思吧?《变形记》从内容到形式都非常新颖奇特,卡夫卡把人在困境中的内心感受表达得极其精确到位。说卡夫卡是一位伟大的作家,一点都不为过。    
    而那个一生做了很多与文化有关的事但只写过一部小说的钱钟书先生最牛了,且不说这些年来养活了多少做盗版书的“业内人士”,单是由这部小说演绎出来的其他形式的文艺作品就有一大堆,听说,最近还有人打算重拍电视剧,我看就算了吧。《围城》是一本我读了十几年、至今还在读着、并且随便翻到哪一页都能有滋有味地读下去的好书。我想,一篇小说,当剔除了其时代背景后依然有着生命力的应该就是好小说了。    
    日子像书页,不知不觉翻过去了30来页,尽管指间还有和书页摩擦留下的细微的感觉;但书页是已经翻过去的了。20年的阅读,说长很长,说短就特别短,有些书已经被我彻底地翻了过去,我甚至不好意思和别人提及它们曾经是我少年时代阅读的全部,因为它带着特别明确的青春躁动的气息和灰暗颓废的阅读倾向,但它参与了我精神的成长,它给予我的已经渗透进了我的少年时代。    
    记忆中,我真正入迷地去阅读一本书是从三毛的作品开始的。三毛自闭别扭的少年生活,以及用文字营构出的那种独立、自由、动荡不定的生活方式一下子就吸引住了我。我陆续买全了她所有的书,读了一遍,两遍,无数遍。一个选择撒哈拉大沙漠居住的女人实在太与众不同了,尤其是她为了爱远走异国他乡的举动颇合我的胃口,甚至她后来的自缢都十分符合我当时的审美。那时候我十四五岁,外表随和,内心叛逆、激烈,精力旺盛,时常冒出些怪异乃至极端的念头,那是个危险的年龄段,看上去还算安静乖顺,其实特别脆弱和神经质。    
    现在回过头去看;在我少女时代最能吸引我的文字都是有关流浪的,比如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它一直被我放在枕头下面,睡觉的时候,我会把一只手搁在枕头和书之间,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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