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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萧九 作者:安谨容(晋江2012-07-07完结)-第17章

小说: 萧九 作者:安谨容(晋江2012-07-07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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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拎起一坛雄黄酒,拿过她们的酒碗与我的并排放着,倒了三碗酒,起身道:“敬我们一起过节。干。”
  她们也端起酒碗,站起来,道:“敬我们一起过节,干!”
  三只碗怦的碰到一起,酒花四溅,更溅起浓烈的酒香。
  酒香入喉,甘甜而辛辣,又掺着雄黄,有着奇异到了悍烈的腥香,混着粽子腾腾的热香、鲜艾清厉的气味、还有立春手腕上栀子花袅袅的余息,把第一次不是我一个人过的节、这个晚上,像刀子一样刻入我的记忆里。
  
  我们那夜喝得很多。乌翟带回的两坛酒当然不够喝,后来还把立春留着过冬的烧刀子都喝了个精光。
  乌翟又是最先倒下睡着了。她这个人,永远像她的刀一样简快;而她此刻沉沉安睡,双刀丢得远远。
  我不禁失笑,怕只有毫无戒心的单纯的孩子,才能享受这样的福气。但也唯有像乌翟这样心无余尘的人,才能把刀法练得那么出神入化。可她,实在不像个需要刀的家伙。
  这世上的事,可真是矛盾重重。
  立春也醉了,跌跌撞撞走到乌翟身边,看着她吃吃的笑;又指着她丢得远远的刀对我说:“你看,她又把刀丢了。”
  
  我也笑,应道:“是啊,她总是这样不小心。”
  立春把窗前的竹床拖到乌翟旁边,吃力的把她从桌子上搬下来,放到竹床上。自己一屁股坐在旁边闭起眼睛,似乎是醒了醒酒,猛的一睁开,看见乌翟歪着脑袋睡觉,便皱眉道:“这样睡不舒服呵,明早起来又叫脖子痛……”
  她先将乌翟从身上掉下去悬在空中的手臂一一放回竹床上,又倚着乌翟的上首坐下,将她歪在一边的脑袋搬到自己腿上放着,伸出一个巴掌极有耐心的慢慢梳理着乌翟散乱的长发,道:“哎,她就是这样粗心大意的一个人,连能要命又能保命的刀都常常要搞丢。”
  
  她脸上现出温柔得像一个梦的笑容,美得不像真实,连她专注的眼神也轻柔得像一片白孔雀翎上最洁白的羽毛,她看着乌翟宁静的睡颜,甜蜜而满足地说道:“你说,我不跟在她身边,可怎么好?”
  她低回的话语在这寂静夏夜里更像是自语。
  我没有回应她,而她也并不需要我的回应。她们互相偎依着,她也渐渐的满足的睡去了。
  我看着窗外幽蓝的夜空,星子闪着清朗的亮,偶尔有风徐徐吹过,月凉如水,正好下酒。
  
  启明星在空中隐现光芒的时候,我收拾好了行装。来的时候我是要在这里过端午的。现在我们吃过了端午的饭,我该上路了。
  
  我来到这个小镇的时候,满街行人穿着利落的短衫。
  我走的时候,我依旧穿着来时的旧袍,我甚至还未及缝一身新的替换。 
  我不知道时光这样快。我更不知道我们的日子这样短。
  
  一转眼又是一年。
  这一年我往嬷嬷那面挂满木牌的墙上又添了许多块,我在排行榜上的名位也往前跳跃了许多位,现在渐渐稳定在前七到十位,再没跌下来过。但我很少受伤,更难得流血。我永远保持警醒和谨慎。
  我的名字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他们有多么渴望我的出现,就有多么害怕我的到来;越热爱,越仇恨。
  我的价码也水涨船高,但指名要我接的单子也越堆越高,我总是很忙,抽不出时间。
  我自然不再挨饿,也不缺钱花。甚至还攒了好多张银票。我几乎算得上个有钱人了。一切都在逐渐变成我从前最想要的样子,堪称事事顺遂。
  
  我有时会突然想起乌翟的儿子,那只我亲手抱回的小猫,不知道它现在有没有长大得几乎拥有了豹子的力量,乌翟对它那么有信心。
  我曾经捎了些衣物和一封信去大漠,想托那里的朋友帮我找到开花的仙人球。很可惜并没遇上,倒是挖了几球还没开花的,埋在一箱湿润的沙土里,托人千里迢迢送了来,算是给我的回信。
  我相当意外,继而又万分惊喜。完成手头最后一件任务,就向嬷嬷要了长假,不设归期。正好我这一年杀人杀得太多,数钱也数到手软,好累。
  我预备自己亲手栽培出一株花球来。那该有多美。
  
  但这种怪物委实不好养活。
  我特地搭了个小小的凉棚,担了几担土,晒得干湿相宜,又厚厚的施过了肥,才从箱子里迁出一颗来,其余的依旧埋在原先的那箱沙土中。那一箱里倒有七成是沙子,我见万里迢迢的它们在里面都活得好好的,一时没有主意,干脆连箱子一起原封不动搁在一旁不去动它。
  我原心想着这下顶上有了天棚罩着毒日风雨,底下是厚土多肥,我又谨记着每日浇水松土除草,这样殷勤小心,想必也要催得它们提早开出花来。
  谁知过得不久竟有一颗最小的球从顶心里发黄,渐渐萎顿干枯,整棵球儿瘪下去,冒出一层白霉。
  
  我心里不免犯了嘀咕,又不相信它会这样死掉,越发去花棚里探望得勤;但它看起来每况愈下,竟连满身的针刺也似乎失去了精神,蔫软蔫软的,垂头丧气耷拉着。
  于是第七日上,我终于忍不住,捏住一根刺稍稍用劲扯了两扯,谁知这一下竟一把揭下了大半块仙人球的“天灵盖”!我大吃一惊,定睛一瞧,球心里竟都烂得窝出一汪黄水,真够恶心的!
  此后我连续种下去七球,都很快的死绝。我不死心,将死状最完整的一颗连根挖起带去找最出名的花匠讨教,才看见连根都烂光了;且花匠也没有认得的,并不比我晓得的多,遂只能带回来挖坑全部埋在一处堆了做肥料。
  
  但我想我总会找得到法子栽一盆开出花来,然后交给货郎,请他带去百花洲。
  
  然而不管有没有那盆花,我也知道,她会过得很好,因为她们在一起一直都很开心。
  有没有我,一样开心。
  
  而我,其实日子也并没有不同。一样夜里不会做梦。一样起得很早,但我真的不再吃甜食了,比如绿豆糕。
  只是有时候在早上刚醒来的那一刹那,我会有些恍神,隐约像是闻到有蒸荞麦饼的香气。
  但其实后来再没有吃到那样刚蒸好的热腾腾的荞麦饼了。我兜里随时都掏得出干粮,冷的,硬的,有时还会隐隐有点发馊。




☆、第 22 章

  这一年,我一直一个人。我是个杀手,要取人命换钱来吃饱肚子。我尽力避开热闹喧嚣的人世,越少人认识我,杀起人来越方便。
  接过的单子多了,自然也容易被寻仇。所以为了不轻易被别人杀了,我更要远离市井、远离人烟,一个人活下去。我变得越来越只相信自己,也只有自己能依靠。
  但如果你要说天地间哪里还能让我卸下防备,那便是在万里之外的一处贫寒苦地,大漠边上。
  何况大漠本是最荒芜的所在。一个人要想把自己最快也最彻底地藏起来,顶好不如雇头骆驼进漠。
  
  我一想到有这么好一个理由能哄得阿扎伊陪我重新进一趟大漠,便再顾不得哀悼或愤恨那几颗夭折的刺儿球,当下立即收拾停当,说走就走,单人匹马朝迪坎儿去了。
  这一回的行程却不那么轻快。不知为什么,途中我经常感觉到疲倦。深深的疲惫让整个身体滋生了厌倦的情绪,而这厌倦让身体的疲惫感挥之不去、无法摆脱,变成行路的沉沉负累。整个路程因此变得益发漫长而乏味,显得遥遥无期,令人绝望。
  这条路我走过许多遍,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甚至有一次我受了很重的伤,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着赶到迪坎儿,但那时心底总有个声音叫嚣着一定要走到!一定要走过这段路!然后我真的走到了。
  阿扎伊捡到我的时候我几乎跟个死人就差了一口气。但我还是活着走到了迪坎儿。那段路在记忆里也不是这么漫长而绝望。
  差点失去生命时我都没觉得绝望,现在怎么会这么想?
  对了,失去。
  就是这种感觉。
  
  就是“失去”的感觉,犹如我的心被掏空了一块,不再完整。
  曾经我遇到了很宝贵的,但现在已经没有了。
  我知道自己失去了。而且再也得不到了。
  或者说,我知道自己不可能得得到,从一开始就知道。
  这样的心情,是不是可以叫“绝望”?
  我被这种绝望打垮了,在半路上跌下马来,再也坚持不到迪坎儿。
  于是我托人捎信去,求阿扎伊一定帮我找会开花的仙人球,我希望在我赶到迪坎儿的时候,能看到它。
  我想,看到那株神仙一样好看的花儿,我一定能好好儿站起来,回到从前那么龙精虎猛的时候,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你想,有一株正在开花的仙人球,我可以带给很多人看,还可以带给她,看,这么美。想一想都够振奋的。
  
  我被这种臆想捣鼓得激动不已,休整了几日,自己鼓舞鞭策自己,彻底洗尽了衰颓之气,重新整鞍备马,继续上路并且士气高涨。
  在进入迪坎儿最后的一个市集上,我买了许多的新衣裳新靴子和好吃的东西,阿布正在长身体,阿扎伊没有几个余钱顾他,阿姐治眼睛很花钱。听说每个两三个月,阿扎伊就会背着阿姐去几十里之外的城里找医生。
  今年立秋是八月初八,我要赶在那一天之前到达迪坎儿。
  我跟阿扎伊学到了很多。
  比如说要进大漠,一年中秋天最合宜,不热不冷,不需要带太厚重的棉衣;而且这时候正是瓜果丰收的季节,葡萄饱满得要涨破了,哈密瓜赛过蜜汁的甜,进漠之前,能吃个饱。
  
  所以八月初七,我赶到了迪坎儿。
  这是一天中日头最弱的时候,村庄里的几乎所有的人都出现了,各自懒懒或坐或靠在自家门前的树桩上,散漫地晒着日光。
  我慢慢走近,离得近的人偶尔瞟我一眼,又将眼神木然移开。我径直走到靠南的倒数第一间房,丢下沉重的麻袋。袋子撞到地面发出沉闷的轰的一声。
  破旧的木门吱呀一响打开了。
  一个少年探出头来张望,看到我,咧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他打开门,猴子一样跳出来,飞快就蹿到我跟前,笑着喊道:“阿九!你回来了!”
  我拍拍他的脑袋:“阿布,你又长高了。”
  
  我从袋子里翻出一双崭新的鹿皮靴递给他,“给,试试合不合脚。”
  “我就知道你会给我带好东西!”阿布高兴极了,接过靴子,一屁股坐到地上,脱下自己脚上已磨得露出了大脚趾的旧靴,把鹿皮靴往脚上一套,就迫不及待站起来,神气活现地走了两个来回,方才回到我身边,喜孜孜地道:“阿九,我脚小还一点点,这双能穿好久!”
  我忍不住又摸摸他的头。
  他满头头发都乱糟糟的,上面沾满了灰和土,都结成了团,不知道有多久没洗了,已经失去了本来耀眼的金色,反而变得更近发黄的褐色。
  我皱眉,从背包中拿出梳子,对他道,“来,把你这蓬鸡窝理一理。”
  
  阿布大喜,脱下新靴塞进麻袋里,又将麻袋拖回屋内去,这才赤着脚跳到我面前,拍拍家门口的一个大树桩,讨好道:“你坐这儿!”
  我看着他献宝的表情就好笑。这小猴儿,把他二哥的座位拿来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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