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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残月-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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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上的悬崖
残月
    那些茂密的树叶挡住了星斗,从一个树杈当中可以看见残月。几日来,它越来越细,越弯,但依旧孤寂地挂在东南方向的天空上,就像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在黑板上写歪了的“C”。不知为什么,从昨天起它开始变得模糊起来。 
    听不见任何可以称之为声音的响动。没有了噪杂的人声,无论是尖厉的吵闹或温柔的细语;更没有了噪音,听不见小区对面工地上那些吨位很大的卡车隆隆地自栅栏外面驶过,也听不见从机场刚刚起飞的飞机所产生的一阵阵震耳欲聋的呼啸。 
    照说我应该听见风声。的确,我感到了风,一些飞扬的细碎沙粒正不断地攻击着我的脸和手臂,可我没有听见,什么也没听见。暗暗的长夜,没有鸟儿的啼鸣,秋虫的呢喃,万籁俱静。 
    黄昏的时候我曾再一次朝市区望去,东边两座缓缓的山坡当中刚好露出它来,不知道那里跟这儿有多远。经过一次次测算,我认为约在15至20公里之间,直线距离应该是三分之二,可能更近,或许只有一半。暮色中,它的上空显示出更加浓重的灰色。那一刻我曾经突发奇想,假如某一座大厦的楼顶支着一只倍数极大的望远镜,恰巧有人正用它观察西方这座山,没准儿就会发现我。那里微弱地闪着一片萤火虫般的光亮,就像落在地上的银河,遥远而渺茫。漆黑的四周只有我自己,以及一棵粗壮结实挂满野酸枣儿的老树,这便是我的世界。 
    我在寒冷中不停地回忆,但却越来越糊涂,原本那些很清楚的事开始变得不明白了──怎么我就生出杀人的念头,而且同时要杀两个女人,具体又是怎么计划怎么付诸实施的,忽然间,脑海里一片空白。好在,这种情形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我就把一切都回忆了起来。 
    上个星期六,确切地说是五天以前,我把莲子和林黛带到了这座山上。此时,我再一次意识到,因为我所精心策划的谋杀计划,我这辈子再也见不到这两个女人了。 
    对我而言,所有的事都是那么离谱儿,都是那么不可思议。比如那场车祸,前天,我整整花了一个晚上也想不通,为什么当初狠狠地被林黛的保时捷撞倒,我的胳膊腿儿一点儿事儿都没有,小肠却破了一个大约八毫米的小口子。当然,我那会儿根本不知道,只是疼得脸一阵阵发绿,不停地冒白毛儿汗,在CT和核磁共振都没有结果后,不得不龇牙咧嘴地在一份看也没看的声明上签字,接受剖腹探查。 
    按那位姓周的大夫的说法儿,这个要命的小口子是被我衬衣上第三个纽扣硌的。手术后的第二天下午,那小个子站在外三科病房一扇阳光灿烂的窗户跟前这么告诉我。当时,他的脸处在逆光之下,秃顶上松软毛茸的头发闪着金光,脸颊两旁各有一只因透了光而发红的耳朵。那家伙和我一样喜欢汽车,尤其喜欢跑车,不管法拉利美洲虎还是麦克拉伦,哪一款都背得滚瓜烂熟,他其实并没有真的见过保时捷,可还是知道那车的发动机在后面,前鼻子很低,不可能直接撞到我的小肚子。 
    “你一定是被铲了起来,”那小个子说,“连同你的自行车,而后再摔下来落在什么凸起的地方。”他分析,十有八九是我的车座子。周大夫很有想象力,并善于严谨的推理,坚持认为除了那玩意儿,没别的什么东西能使我受到如此的伤害。 
    当时的我还没有想到自己日后会精心策划这场谋杀,那一瞬间还曾为那家伙错误地选择了当医生,使中国少了一个精明的侦探而遗憾。不过,幸亏如此,显而易见这位还是应该当大夫,倒不是说一旦他当了侦探我就一定会撞到他手里,我只不过是想告诉你──如果不是他坚持在我肚子上拉一刀,真不知我后来会怎么样,闹不好,根本没有什么后来了。 
    关于离谱儿,还远不止这些。到现在我也不明白──当我骑着车飞快地从胡同里拐出来冲到林黛眼前时,那工夫儿那么短,连一秒钟都没有,坐在我后面的莲子是怎么跳下去的?反应怎么那么快?打着伞的她怎么能那么利落? 
    还有林黛,她后来竟然说──尽管我弯腰勾背地坐在湿漉漉的马路上,脸上贴着一块黑泥,鞋还丢了一只,可她一下子就爱上了我。而她在细雨蒙蒙之中把脏了吧唧的我扶上她的高级跑车,拉着我朝海淀医院飞驰时,居然会认定我就是她苦苦寻觅的男人。 
    当时莲子没有陪我一同前往,我至今深信她对此充满了悔恨。但她当时的确情有可原,实在是出于无奈,一方面是林黛的保时捷只有两个座位,更主要的是她急着去坐300路,如果不能在35分钟之内赶到赵公口,登上7点钟开往廊坊的长途汽车,她的老板一定十分不快。 
    为了自己的饭碗,加之推测我并没有什么大碍,莲子咬着牙把我扔给了林黛。一周后她出差归来,提着一小口袋香河麻糖风尘仆仆地赶到医院,结果看见林黛亲昵地坐在我的身边。站在病房门口的那一刻,她的脸上呈现出一种死人般的灰色。 
    当然了,那会儿的我刚刚拆线,况且是在医院里,不可能真跟林黛干点儿什么,不过莲子依旧有她的道理。可不──即使不知道林黛是个百万富婆儿,光是她那裸露的丰满而白皙的大腿和薄如蝉翼的粉红色短衫,便足以让所有的女人妒火万丈,更不要说林黛的美貌──虽然往上捯五代都没有外国血统,甚至包括她姥姥的祖先,可不知为什么,林黛就生得像一个漂亮的欧亚混血儿。就算你是个人人夸讲的好看女孩儿,林黛也会让你自叹弗如,何况莲子。莲子实在平庸,眼睛、嘴、鼻子乃至胸、腰、臀,总之从头到脚哪儿哪儿都是一般般,没一处可以指责却也没一处可以称赞的地方。 
    当莲子奔过来时,两只眼瞪得黑眼珠儿上下露出了白眼珠儿。我那时紧张到了极点,以为她会扑过来抓起林黛直接扔出窗外,倘若不是这样,她起码也要破口大骂:“你这个骚货!世界上难道还有比你更无耻更下流的女人吗?”好在只是一场虚惊,这些事儿都没有发生,怒火中烧的莲子相当克制,不过是把自己尖尖的手指放在了林黛的鼻子上,大声地命令她离开。 
    这当然也够瞧的,病房里当时简直是一片寂静,连病号带家属全都瞠目结舌,一个个连气儿都不敢喘,包括一条腿被高高吊起,脖子上安着复杂支架的那个脾气最大的家伙。 
    我真的很钦佩林黛,在满屋子人的注视下表现得那么镇定那么从容,走到屋子当中时,竟然还能像个模特儿似的优雅地转过身,给了我一个甜蜜的微笑。 
    林黛的出现彻底搅乱了我的生活。在此之前,日子说不上有多快活,却完全称得上安宁。差不多两年了,我一直和莲子平静地住在双榆树九号楼那套只有44个平方的两居室。要说起来,以我高大的身材和英俊的容貌,不可能屈尊就驾于莲子,与她这样寻常的女人结伴生活实在委屈了我。 
    这完全是事出有因。首先,从初二一直到高中毕业我俩一直同班,而且有8个学期同桌,后来又一起去了“海跑”(“海”就是海淀大学,“跑”就是走读的意思)吃力地啃下了大专文凭。那一年,恰好我当兵的爹妈双双被调到了陕西的一个导弹基地,于是我便在莲子一遍遍耐心的动员之下搬到了她那儿,她说一来她一个人住两间房子太浪费,二来我的公司就在马路斜对面,走过去不过5分钟,何苦每日在西山与中关村漫长拥堵的路上奔波呢? 
    现在想起来,莲子的确工于心计,而我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傻帽儿,当初听到她的建议时,我只是觉着她说的这两点很实际,没有过多地考虑就抱着电脑和铺盖搬了去。可谁又能料到──仅仅半个月之后她便会偷袭我──她居然打开浴室的门一丝不挂地跟我要浴巾。 
    当然了,这也怪我,我怎么就那么……不不,我实在是情有可原,那些天我着实郁闷,刚刚住下没几天,便被新来的经理炒了鱿鱼。唉,总之……我那一刻没有去她房间拿浴巾,却像一个梦游者一般痴呆呆地走过去,伸开双臂和胸膛裹住了莲子赤裸的身体,在一个处女的阵阵呻吟之中失去了童真。 
    从此,我和莲子便真正地同居了。我其实并不想这样,那天晚上一夜都没合眼,我这辈子从没有那么难过那么后悔过,我一直企图推醒莲子向她道歉,并告诉她天一亮我就搬走。可谁曾想———当太阳升起时,我却被一阵令人窒息的吻堵住了嘴,跟着,她便再一次把柔软而炽热的酮体覆盖在我的身上。 
    最初的一个月我真的是痛苦万分。一切发生得太快,让我好一通儿不明白,我不明白怎么我就丢掉了工作,怎么我就委身了莲子。在我的心中,我其实还拥有另一个女孩儿,可是我却让自己陷进莲子的泥潭──意识到将失去那个永远梳着两只辫子的姑娘,我一把揪下来后脑勺上的一撮头发。 
    那个女孩儿叫小茜,也是“海跑”的。低我和莲子两届,在中文系选修古代汉语。小茜说话非常好听,嗓音别提有多甜了,如果你听见她背诵李清照的《一翦梅》,我保证你当即便会被她倾倒。小茜人长得也好看,一个漂亮干净的大脑门儿,两只黑黢黢的大眼睛。小茜不单人长得好,而且才华出众,写了一手漂亮的小楷,看见她抄录的《长恨歌》,我还以为是印出来的。她的文章更让人赞叹,曾有一篇散文刊登在《北京文学》上。我一直迷恋着这个女孩儿,每次在去饭厅的路上与她相遇,心都蹦到嗓子眼儿。那个夏天,我满脑子都是她,不管是坐在教室里还是挤在346路汽车上。一个下午,苦苦等待了将近三个钟头,我终于成功地与她“邂逅”在北图高高的台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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