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恐怖悬疑电子书 > 迷宫蛛 >

第29章

迷宫蛛-第29章

小说: 迷宫蛛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想在斧头镇等他。从这里开过去大概还要4个小时。”
  “有没有人跟踪你?”简东平有点担心这件事。
  “放心,这事我特别留意,晚上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我女扮男装,戴了胡子和假发套,没人能认出来,而且,我也没开车,我打的去了广播大楼,骑了摩托车到郊区我朋友那里,向他借了辆车才开到J省的。”
  “你小心点,如果等不到他就赶紧回来吧,你的陆老师可不希望你掺和进来。”简东平顿了一顿,又说,“如果你碰见他,你跟他说一声,他让我打听的事,已经有眉目了。”
  “真的吗?”邱元元很兴奋。
  “对,等我有确切消息后再告诉你。”简东平又想起件事来,“你后来还给那个警察打过电话吗?”
  “很奇怪,还是没打通。算了,别管他了,也可能是他换了手机。好了,我挂了。”
  “拜拜,注意安全。”
  邱元元笑着挂了电话,大概是要看见心上人了,她的心情听上去非常好。
  她的笑声感染了简东平,他本想打完电话,就到外面去散步的,但现在他又蹑手蹑脚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此时凌戈还窝在他床上酣睡。
  昨天午夜剧场的那部电视剧实在播得太晚了,等他看到结尾时,凌戈早已经在他旁边睡着了。看见她娇憨的模样,他舍不得叫醒她,更舍不得她离开自己的视线,于是他只能偷偷溜进她的房间抱来了她的被子。幸亏昨天老爸又出去开会了,家里就剩下他们两个,否则凌戈是怎么都不会同意洗完澡后,穿着睡衣在他房间陪他看电视的。
  他把她在床上安顿好后,自己睡到了沙发上,他实在不敢离她太近,不过给她盖被子时,他还是偷偷看了一眼她那双看不见一点骨头的小肉脚。每次看到她的脚,他都觉得这是上天赐给他的玩具,可惜他一次都没玩过,相反自从发现他特别钟情于她的脚后,她就学会躲躲藏藏了,昨天最开始还硬是穿了双绣着卡通图案的无比难看的袜子坐到了他床上,被他狠狠讽刺过后,她终于脱掉了那双袜子,但还是很贞洁地把脚藏到了一个靠垫下面。简东平一想起昨晚上她藏起脚丫子时的表情就想笑。
  通过电话后,他觉得有点累,于是他和衣爬到凌戈的身边躺了下来,心里恶作剧地想,不知道凌戈醒来后,发现他睡在自己身边会是什么反应,哈哈哈。
   
  “我们还有多久能到?”岳程问道,一觉醒来后他发现天已经亮了,身边的陆劲正望着窗外一晃而过的景色发呆。
  “大概还有1个小时。现在是凌晨五点半。”陆劲看了下手表道。
  “你这表也是新买的?”岳程瞥了一眼陆劲腕上的电子表。
  “对,30元,很划算。”
  岳程很想问自己的手表哪里去了,但想了一想,还是决定不问了,它肯定跟他的鞋、证件和枪在一起。想起那把他丢失的枪,他就觉得懊丧,他在给舒云亮副局长作报告的时候,曾经想告诉上司,自己的枪就在那条河里,能不能麻烦打捞一下?但是他没有勇气说这句话,他想还是等抓了陆劲回去后,再将功赎罪吧。
  “你家可真够远的,下了长途汽车,还要乘那么长时间车。”岳程一想到那把枪就心情低落,说话也有气无力的。
  “农场的地理位置是很偏僻。”
  “你在县城上的中学,对不对?”岳程打开了一瓶矿泉水瓶,随口问道。
  “对。我平时住在学校,每周回去一次,那时候交通还不像现在这么方便,我周五下午三点放学,回到家差不多都快7点了。”
  岳程觉得口干舌燥,于是咚咚咚连喝了三口水,喝完水后,他问道:
  “最初你跟一号歹徒通信时,你念几年级?”
  “高一下半年学期。那时候我大概是16岁,1985年。”陆劲百无聊赖地望向窗外。
  “你怎么会想到要找笔友聊天的?”岳程始终觉得给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写信谈心事是件既傻又很幼稚的事,如果不认识对方,能有什么好说的?
  “我当时想找个陌生人聊聊,我信不过周围的人。”陆劲满脸倦意地把头靠在车窗上,岳程怀疑他整夜都没睡过。
  岳程知道陆劲的父亲是那个农场的大厨,多年前曾经跟一个年轻厨工在当地闹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这事后来以失败告终,自那以后,他父亲就与他母亲长期分居,直到陆劲出事,警察找到陆劲的父亲时,他仍旧独自住在农场简陋的单人宿舍里。父母分居时,陆劲还是个12岁的小孩子,有心理专家指出,这件事一定对他后来的成长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也可能这件事就是最终导致他成为连环杀人犯的最初诱因。
  “你当时找笔友,有没有具体的目标?还是纯粹碰到谁就是谁?”岳程认为像陆劲这样的人是不会像无头苍蝇那样乱飞的,所以又问,“你总有个具体要求吧?”
  陆劲别过头来,笑着说,“其实我当时是想找个女的。”
  “女朋友?”岳程有点意外。
  “可以这么说。那时候我对异性很好奇,”陆劲拿出个甜面包来咬了一口,“征友广告具体怎么写,我早忘了,不过我记得一句,——我希望你是个喜欢刺激和冒险的女孩。”
   “那你找到没有?”岳程发现今天陆劲很肯说话。
  “我一共收到6封信,其中4封是女的,两封是男的。我把钟明辉归在男的那一边,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他是男是女。我是先跟那几个女的通的信,后来觉得没意思,才搭理一号歹徒先生的。”
  “对了,我一直想问你,听说,你一听‘一号歹徒’这个名号,就承认自己认识这个人。为什么?他是不是以前跟你通信时就用过这个名字?”
  “对,他一直自称一号歹徒。”
  “那你的外号是什么?”岳程估计陆劲也有自己的外号,果然,陆劲笑笑说:
  “迷宫蛛。”
  “迷宫猪?一种猪吗?”
  “是蜘蛛。”陆劲纠正道。
  
  岳程从来没听说过这名字,但他知道那肯定是一种擅长捕杀猎物的昆虫,为了避免让陆劲太得意,他故意岔开了话题。
  “你认识童雨吗?”他问。
  陆劲嘴里嚼着面包没有说话。。
  “精神病院的探视记录显示你曾经去看过她两次。一次是2001年3月份,另一次是同年4月。这是怎么回事?”
  “我只去看过她一次。”陆劲道。
  “什么时候?”
  “应该是那年3月份。”陆劲道。
  “你为什么去看她?”
  “因为钟明辉在2000年的年底,曾经给我写过一封信,让我把过去他寄给我的信通通寄还给他。”
  “哦?”岳程觉得这条线索非常有趣。
  “你有没有寄还给他?”
  “没有,因为我当时搬了家,房东收到信后,往抽屉里一放就忘了,直到我有一次偶然打电话给他,他才忽然想起来。所以,我是在三个月以后才收到他那封信,我写信给他,让他把我写的信先寄还给我,结果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来过信。”
  “他说你拿了他某些东西,指的是不是这些他写给你的信?你这次回家是不是就是找这些信?”
  “我的确是去找那些信,但还不知道他指的到底是不是这东西。”陆劲模棱两可地说。
  谎话,他肯定知道,岳程想。
  “你觉得那些信还能找到吗?”
  “应该能找到。”
  “你那么肯定?你妈可已经去世好多年了。”
  “我能肯定。”陆劲这次回答得很干脆,这让岳程放下了心。
  丢枪后,岳程时时刻刻都期待着能将功赎罪,所以他很担心自己此行会一无所获。昨天跟舒云亮通过电话后,他心里一直七上八下的,因为对方的口气很明显跟平时不太一样,这让他很不安。
  他跟舒云亮认识快一年了,但他对这位副局长的了解却相当有限,在他的印象中,他比自己的顶头上司李汉江更欣赏自己,这次升职就是他推荐的,但是却没有李汉江那么坦率,有点让人捉摸不透,有时候,他会下些莫名其妙的命令,你根本不知道他这么做的用意何在举个例子来说,一年前,他刚到分局上任的第一天,他就下令让驾驶员开车送他去监狱,驾驶员回来后说,副局大人只是在陆劲的囚室里逗留了10分钟,但一句话都没说就走了。这事后来传到他耳朵里,他怎么都想不明白,他觉得唯一的解释就是,副局大人久仰陆劲这位杀人犯的大名,所以特地跑去观赏一下。除此以外,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
  说起来,这位副局长最近似乎特别关心“一号歹徒”的案子,几乎每天都要亲自听他的单独报告,这让岳程多少有些为难,他生怕顶头上司李汉江会因此不高兴,所以就只好两头都跑。机关的生存之道,就是要一碗水端平,哪个领导都不能怠慢。
  “你觉得你妈的死跟这些信有没有关系?”岳程一边问,一边指了指陆劲身边的袋子,陆劲把袋子递给了他。
  “不知道。”陆劲漠然地回答。
  岳程翻了翻塑料袋,发现里面竟然全是甜食,两个鲜奶夹心面包,两个巧克力面包,一块葡萄蛋糕,一块巧克力还有一包薄荷糖,他忍不住抱怨道:
  “喂,为什么都是甜的?”
  “因为我爱吃甜的。”
  “可我爱吃咸的。你也太自私了吧!”他把袋子扔还给陆劲。
  “我这儿有两根火腿肠是咸的,你要不要?”陆劲从口袋里拿出两根火腿肠来。
  火腿肠虽然味道不怎么样,但是他现在很饿,也顾不上这些了,他一把抢过陆劲手里的火腿肠,正巧看见陆劲从袋子里拿出了个奶油面包,忍不住讽刺道:
  “你不觉得一个男人当众吃奶油夹心面包很可笑吗?”
  “不觉得,我喜欢吃奶油。”陆劲若无其事地咬了一口面包,美滋滋地吃了起来。
  
  岳程狠狠咬了一口火腿肠,问道:
  “你为什么去找童雨?”
  “因为钟明辉说过,他的女朋友在99年被关进了那家精神病院,所以我想看看是否能从她那里了解一些关于钟明辉的事。那时候我们两个已经不通信了。我打电话过去精神病院问了一下,对方告诉我,99年,他们只收治过一个年轻女病人,就是那个童雨。”
  “你跟她聊过吗?”
  “聊过。”
  “结果怎么样?”
  “假的。”陆劲说道,他掏出张纸巾擦去嘴角的奶油。
  “什么意思?你认为那女孩是在装疯?”
  “对。”
  “你是怎么判断出来的?”岳程对此非常感兴趣。
  “她自始至终都背对着我,我说什么她都答非所问。虽然我不是精神病大夫,但我也接触过精神不正常的人,其实我叔叔的儿子就是个精神病。有一年,我来S市过暑假,就住在我叔叔家,我跟这个堂弟呆过一阵。我觉得精神病人是一种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的一些人,他听到的东西,我们听不到,他想到的东西,我们想不到,他的大部分感觉和反应都来自于他体内的一个……嗯,怎么说呢,一个接收器,在他犯病的时候,这个接收器的功率很强,让他无瑕接收外部世界的讯息,他大部分时候只能听到内在的声音,这时候他的语言和行为就会显得很不正常,但即便是这样,他也并不是听力不好,当你问他时,他其实还是听得见你在问什么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