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神对话1-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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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更无限。
我在给你对无限——和无限的爱——的一个极小的一瞥(在你的实相里你无法保有一个大得多的一瞥。你连这小小的一瞥也难能保有哩)。
尼:等一等!你的意思是说,现在我真的并不是在与神谈话?
神:我告诉过你——如果你理解神为你的创造者和主人——正如你是你自己身体的创造者和主人,那么,我是你所理解的神。是的,你是在跟我谈话,这是个很美味可口的对话,不是吗?
尼:不管美味与否,我以为我是在与真正的神谈话。万神之神。你明白的——最高的上司,主要的领导人。
神:你是的。相信我。你是。
尼:然而,你说,在这事物之阶层组织的设计里,在你之上还有某人。
神:我们现在正试图做那不可能的事,即说出那不可说的。如我说过的,那是宗教所寻求去做的。让我看看我能否找出一个法子来下个综论。
“永远”比你所知的要长。永恒又比永远要长。神比你想象的要大。想象又比神还要大。神是你称之为“想象”的能量。神即第一个思维。神即最后一个经验。而神也是在其间的每样事物。
你有没有向下透过一个高密度的显微镜看,或看过分子活动的照片或影片,并且说:“老天啊,在那儿有一整个宇宙呢。而对那个宇宙而言,我,现在在场的观察者,必然感觉起来象是神一样!”你有没有说过那种话?或有那类经验?
尼:有的,我猜每个有思想的人都该会有过。
神:没错,你已给过你自己对于我在此显示给你看的东西的一瞥。
而如果我告诉你,你让自己瞥见一眼的这个实相永不完结,你又会怎么做呢?
尼:请你解释这句话。我会请你解释这句话。
神:好,请你取你能想象的宇宙最渺小的部分。想象这细小、很细小的物质颗粒。
尼:好的。
神:现在将它切成两半。
尼:好的。
神:你现在有什么?
尼:两个更小的一半。
神:一点不错。现在再将它们切成一半。现在又如何?
尼:两个更小的一半。
神:对了。现在,再切,又再切!剩下什么?
尼:越来越小的颗粒。
神:是的,但它何时停止呢?你能分割物质多少次,直到它不再存在为止呢?
尼:我不知道。我猜它永远不会停止存在。
神:你的意思是你永远不能完全毁掉它!你所能做的只是改变其形式?
尼:看起来似乎如此。
神:我告诉你:你刚才学到了所有生命的秘密,并且看入了无限。
现在我有个问题要问你。
尼:好吧……
神:你怎么会以为无限只向一个方向进行?
尼:所以……向上走也没有结果,就象向下走一样。
神:并没有上或下,但我了解你的意思。
尼:但,如果“小”没有结束,那就是说,“大”也没有结束啰?
神:正确。
尼:但如果“大”没有结束,那么就没有“最大”。也就是说,以最大的方式而言,并没有神。
神:或是,也许——所有一切都是神,而并没有其他。
我告诉你:我是我是的东西(I AM THAT I AM。)。
而你是你是的东西。你无法不是。你可以随你所愿的改变形式,但你无法不存在。然而你可以不知道你是谁——而在这个失败里,只体验其一半。
尼:那便会是地狱了。
神:一点不错。然而你并没被永远罚入地狱。你并没有被永远放逐到地狱去。要由地狱出来——由不知道出来——所需的一切只是重新知道。
有许多方法和许多地方(次元)你可以这样做。
你现在在那些次元中的一个。以你们的了解,它被称为第三次元(三度空间)。
尼:而还有很多别的?
神:我不是告诉过你们,在我的王国里有许多大厦(In my kingdom there are many mansions。)?如果事实不是如此,我不会这样告诉你。
尼:那么,并没有地狱——不是真的有。我是说,并没有我们被永远诅咒待在那儿,不得翻身的一个地方或次元!
神:那样目的又何在呢?
然而,你永远被你的知晓所局限——因为你们——我们——是一个自我创造的生灵。
你无法做你不知道你自己是的东西。
那就是你为何被给与了这一生——因此你可以在你自己的经验里认识你自己。然后你能孕育你自己为你真正是谁,而在你经验里创造你自己成那样——而圆圈便再次完成了……只是更大些。
因此,你是在成长的过程里——或,如我在这整本书都在讲的,变为的过程里。
你能变成什么并无限制。
尼:你的意思是,我甚至能变为——我能说出口吗?—— 一位神……就象你一样?
神:你认为呢?
尼:我不知道。
神:除非你知道,否则你不能。记住那三角形——神圣的三位一体:是灵——心——身。孕意——创造——经验。记住,用你的象征:
圣灵=灵感=孕意
圣父=为人父母=创造
圣子=子女=经验
圣子经验圣父思维的创造,而那思维是由圣灵孕意的。
你能孕意你自己有一天作一位神吗?
尼:在我最狂野的时刻。
神:很好,因为我要告诉你这个:你已经是一位神。你只不过不知道而已。
我难道没说过,“你们是神”吗?
神:好吧。我已替你解释了一切。生命,它是如何运作的,其真正的理由和目的。我还能给你什么帮助吗?
尼:我没有问题了。我对这个不可置信的对话满怀感激。它是如此深远,如此博大。并且,当我回顾原问题时,我发觉我们已涵盖了最前面的五个——与生命、关系、钱财、事业,及健康有关的。如你所知,在我原始的单子上,我是有更多的问题的,但不知怎的,这些讨论使得那些问题看似都不重要了。
神:是的。不过,你仍然问过了那些问题。现在让我们很快的一一回答其余的问题。我们既然这样快速地通过这资料——
尼:——什么资料——?
神:我带你到这儿让你得知的资料——现在既然我们这么快速地通过这资料,不如让我们看看那些余下的问题,且很快地处理它们吧。
尼:第六,我在此该学的因果教训(karmic lesson)是什么?我正在试图娴熟什么?
神:你在此不学任何事。你没有要学的东西。你只需要忆起(remember)。那就是,重新成为我(re–member)。
你在试图娴熟什么?你正在试图娴熟娴熟本身。
尼:第七,有没有转世这回事?我有过多少前生?我的前生是什么?“因果债”(karmic debt)是真有其事吗?
神:很难相信你对此仍有疑问。我觉得很难想象。有从完全可信的来源来的如此多的有关前生经验的报导。其中有些人还曾带回令人震惊的、详尽的事件描述,和全然可以实证的资料,足以消除任何疑虑——它们既不可能是伪造的,也不可能是设计来欺骗研究者和心爱之人的。
既然你坚持要精确,我就告诉你,你曾有过六百四十七个前生。这是你的第六百四十八生。你什么都当过。国王、王后、农奴。老师、学生、大师。男人、女人。战士、和平主义者。英雄、懦夫。杀人者、救主。智者、傻瓜。你曾经是所有一切!
不,没有象因果债这种事——并不以你在这问题里问的意义存在。一项债务是某样必须偿还的东西。而你并没有义务去做任何事。
不过,你仍然有某些你想要去做和选择去经验的事。而有些选择取决于——对它们的想望是生自——你以前所曾经验的事。
那是对于你称为因果这件事,文字所能给的最接近的解释。
如果因果指的是,天生想要更好、更大、演化和成长,并且视过去的事件和经验为其一项指标的话,那么,没错,因果的确存在。
但它并不要求任何事。从来不曾要求任何事。你是——如你一向永远是的—— 一个有自由选择的生灵。
尼:第八,我有时觉得颇有神通。但到底有没神通这回事?我是个通灵者吗?宣称通灵的人是否是在“与魔鬼打交道”?
神:是的,是有神通这么一回事。你就是通灵者。每个人都是。没有一个人没有你所谓的通灵能力,只有不去用它的人。
利用通灵能力,只不过是和利用你的第六感一样。
很显然,这并非“与魔鬼打交道”,否则我不会赋予你这种能力。而,当然,并没有可与之打交道的魔鬼。
有一天——也许在第二册(Book Two)里——我会向你解释通灵能量和通灵能力是如何作用的。
尼:将会有第二册吗?
神:是的。但让我们先结束这一册。
尼:第九,做好事是否可以收费?如果我选择在世上做治疗的工作——神的工作——我能这样做而同时也变得经济上很宽裕吗?或两者是互相抵触的?
神:我已经讲过这个了。
尼:第十,性是许可的吗?请照实说吧——在这人类经验背后的真实故事是什么?性,是否如某些宗教说的纯粹是为了繁衍后代?是否得透过否定——或转化——性能量,才能达成真正的神圣和悟道?是否可以享有无爱之性?光只是身体上的性感受,是否足以成为一个享受性的理由?
神:享受性当然是可以的。我再次的说,如果我不要你们玩某些游戏,我就不会给与你们那些玩具。你难道会给你的孩子们不想要他们玩的东西吗?
与性游戏。与它游戏!它是非常好玩的。不是吗?它几乎是你用你的身体所能享有的最好玩的事——如果你单单只是严格的以身体经验来讲的话。
但是,看在老天份上,不要由于误用性而毁掉了性的无邪和欢愉,以及其好玩、喜悦的单纯性。不要为了权力或隐藏的目的用它;别为自我夸耀或宰制别人而利用它;别为除了彼此给与和分享纯粹的喜悦、最高的狂喜——那即爱与被重新创造的爱——那即新生命——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而用它。我难道没选择一个美妙的方式,来让你们更成其为人吗?
至于否定,我先前也曾谈到过。从来没有任何神圣的事物可经由否定而达成。然而,当对更大的实相略见一瞥时,欲望改变了。所以,有些人就渴望较少的,或甚至没有性活动——或任何种类的身体上的活动,这也不足为奇。对有些人而言,灵魂的活动变得最重要——并且比较起来更愉悦些。
每人各行其是,不需批判——那才是座右铭。
我对你问题的结尾是这样回答的:你不需为任何事找理由。只是作原因(because),作你经验的原因。
记住,经验产生对自己的观念,观念产生创造,创造产生经验。
你想要体验自己为一个享有无爱之性的人吗?尽量去做!你可以那样做,直到你不想再做了为止。而唯一能令你停止这个,或任何其他行为的事,是你关于你是谁的重新浮出的思维。
它就是如此简单——又如此复杂。
尼:第十一,如果我们所要做的一切就是要避之唯恐不及,那你又为什么将性造得这么好,这么令人目眩、这么有力的一种人类经验呢?哪一边得让步?就彼而言,为什么所有好玩的事物不是“不道德、不合法”,就是“令人发福”的呢?
神:以我刚才所说的,我也已回答了这最后的问题。所有好玩的事物并非不道德、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