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苏青-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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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青与我,不是像一般人所想的那样密切的朋友,我们其实很少见面。也不是像有些人可以想象到的,互相敌视着。同行相妒,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何况都是女人——所有的女人都是同行。可是我想这里有点特殊情形。即使从纯粹自私的观点看来,我也愿意有苏青这么一个人存在,愿意她多写,愿意有许多人知道她的好处,因为,低估了苏青的文章的价值,就是低估了现地的文化水准。如果必需把女作者特别分作一栏来评论的话,那么,把我同冰心、白薇她们来比较,我实在不能引以为荣,只有和苏青相提并论我是甘心情愿的。
至于私交,如果说她同我不过是业务上的关系,她敷衍我,为了拉稿子,我敷衍她,为了要稿费,那也许是较近事实的,可是我总觉得,也不能说一点感情也没有。我想我喜欢她过于她喜欢我,是因为我知道她比较深的缘故。那并不是因为她比较容易懂。普通认为她的个性是非常明朗的,她的话既多,又都是直说,可是她并不是一个清浅到一览无余的人。人可以不懂她好在哪里而仍旧喜欢同她做朋友,正如她的书可以有许多不大懂它的好处的读者。许多人,对于文艺本来不感到兴趣的,也要买一本《结婚十年》看看里面可有大段的性生活描写。我想他们多少有一点失望,但仍然也可以找到一些笑骂的资料。大众用这样的态度来接受《结婚十年》,其实也无损于《结婚十年》的价值。在过去,大众接受了《红楼梦》,又有几个不是因为单恋着林妹妹或是宝哥哥,或是喜欢里面的富贵排场?就连《红楼梦》大家也还恨不得把结局给修改一下,方才心满意足。完全贴近大众的心,甚至于就像从他们心里生长出来的,同时又是高等的艺术,那样的东西,不是没有,例如有些老戏,有些民间故事,源久流长的;造形艺术一方面的例子尤其多。可是没法子拿这个来做创作的标准。迎合大众,或者可以左右他们一时的爱憎,然而不能持久。而且存心迎合,根本就写不出苏青那样的真情实意的书。
而且无论怎么说,苏青的书能够多销,能够赚钱,文人能够救济自己,免得等人来救济,岂不是很好的事么?
我认为《结婚十年》比《浣锦集》要差一点。苏青最好的时候能够做到一种“天涯若比邻”的广大亲切,唤醒了往古来今无所不在的妻性母性的回忆,个个人都熟悉,而容易忽略的。实在是伟大的。她就是“女人”,“女人”就是她。(但是我忽然想到有一点:从前她进行离婚,初出来找事的时候,她的处境是最确切地代表了一般女人。而她现在的地位是很特别的,女作家的生活环境与普通的职业女性,女职员女教师,大不相同,苏青四周的那些人也有一种特殊的习气,不能代表一般男人。而苏青的观察态度向来是非常的主观,直接,所以,虽然这是一切职业文人的危机,我格外的为苏青虑到这一点。)也有两篇她写得太潦草,我读了,仿佛是走进一个旧识的房间,还是那些摆设,可是主人不在家,心里很惆怅。有人批评她的技巧不够,其实她的技巧正在那不知不觉中,喜欢花哨的稚气些的作者读者是不能领略的。人家拿艺术的大帽子去压她,她只有生气,渐渐的也会心虚起来,因为她自己也不知其所以然。她是眼低手高的。可是这些以后再谈吧,现在且说她的人。她这样问过我:“怎么你小说里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我的?我一直留心着,总找不到。”
我平常看人,很容易把人家看扁了,扁的小纸人,放在书里比较便利。“看扁了”不一定发现人家的短处,不过是将立体化为平面的意思,就像一枝花的黑影在粉墙上,已经画好了在那里,只等用黑笔勾一勾。因为是写小说的人,我想这是我的本分,把人生的来龙去脉看得很清楚。如果原先有憎恶的心,看明白之后,也只有哀矜。眼中所见,有些天资很高的人,分明在哪里走错了一步,后来怎么样也不行了,因为整个的人生态度的关系,就坏也坏得鬼鬼祟祟。有的也不是坏,只是没出息,不干净,不愉快。我书里多的是这等人,因为他们最能够代表现社会的空气,同时也比较容易写。从前人说“画鬼怪易,画人物难”,似乎倒是圣贤豪杰恶魔妖妇之类的奇迹比较普通人容易表现,但那是写实工夫深浅的问题。写实工夫进步到托尔斯泰那样的程度,他的小说里却是一班小人物写得最成功,伟大的中心人物总来得模湖,隐隐地有不足的感觉。次一等的作家更不必说了,总把他们的好人写得最坏。所以我想,还是慢慢地一步一步来吧,等我多一点自信再尝试。
我写到的那些人,他们有什么不好我都能够原谅,有时候还有喜受,就因为他们存在,他们是真的。可是在日常生活里碰见他们,因为我的幼稚无能,我知道我同他们混在一起,得不到什么好处的,如果必需有接触,也是斤斤较量,没有一点容让,总要个恩怨分明。但是像苏青,即使她有什么地方得罪我,我也不会记恨的。——并不是因为她是个女人。她起初写给我的索稿信,一来就说“叨在同性”,我看了总要笑。——也不是因为她豪爽大方,不像女人。第一,我不喜欢男性化的女人,而且根本,苏青也不是男性化的女人。女人的弱点她都有,她很容易就哭了,多心了,也常常不讲理。譬如说,前两天的对谈会里,一开头,她发表了一段意见关于妇女职业。“记者”方面的人提出了一个问题,说:“可是……”她凝思了一会,脸色慢慢地红起来,忽然有一点生气,说:“我又不是同你对谈——要你驳我做什么?”大家哄然笑了,她也笑。我觉得这是非常可爱的。
即使在她的写作里,她也没有过人的理性。她的理性不过是常识——虽然常识也正是难得的东西。她与她丈夫之间,起初或者有负气,得到离婚的一步,却是心平气和,把事情看得非常明白简单。她丈夫并不坏,不过就是个少爷。如果能够一辈子在家里做少爷少奶奶,他们的关系是可以维持下去的。然而背后的社会制度的崩坏,暴露了他的不负责。他不能养家,他的自尊心又限制了她职业上的发展。而苏青的脾气又是这样,即使委曲求全也弄不好的了。只有分开。这使我想起我自己,从父亲家里跑出来之前,我母亲秘密传话给我:“你仔细想一想。跟父亲,自然是有钱的,跟了我,可是一个钱都没有,你要吃得了这个苦,没有反悔的。”当时虽然被禁锢着,渴想着自由,这样的问题也还使我痛苦了许久。后来我想,在家里,尽管满眼看到的是银钱进出,也不是我的,将来也不一定轮得到我,最吃重的最后几年的求学的年龄反倒被耽搁了。这样一想,立刻决定了。这样的出走没有一点慷慨激昂。我们这时代本来不是罗曼蒂克的。
生在现在,要继续活下去而且活得称心,真是难,就像“双手擘开生死路”那样的艰难巨大的事,所以我们这一代的人对于物质生活,生命的本身,能够多一点明了与爱悦,也是应当的。而对于我,苏青就象征了物质生活。我将来想要一间中国风味的房,雪白的粉墙,金漆桌椅,大红椅垫,桌上放着豆绿糯米瓷的茶碗,堆得高高的一盆糕团,每一只上面点着个胭脂点。中国的房屋有所谓“一明两暗”,这当然是明间。这里就有一点苏青的空气。
这篇文章本来是关于苏青的,却把我自己说上许多,实在对不起得很,但是有好些需要解释的地方,我只能由我自己出发来解释。说到物质,与奢侈享受似乎是不可分开的。可是我觉得,刺激性的享乐,如同浴缸里浅浅地放了水,坐在里面,热气上腾,也感到昏镑的愉快,然而终究浅,就使躺下去,也没法子淹没全身,思想复杂一点的人,再荒唐,也难求得整个的沉湎。也许我见识得不够多,可以这样想。
我对于声色犬马最初的一个印象,是小时候有一次,在姑姑家里借宿,她晚上有宴会,出去了,剩我一个人在公寓里,对门的逸园跑狗场,红灯绿灯。数不尽的一点一点,黑夜里,狗的吠声似沸,听得人心里乱乱地。街上过去一辆汽车,雪亮的车灯照到楼窗里来,黑房里家具的影子满房跳舞,直飞到房顶上。
久已忘记了这一节了。前些时有一次较紧张的空袭,我们经济力量够不上逃难(因为逃难不是一时的事,却是要久久耽搁在无事可做的地方),轰炸倒是听天由命了,可是万一长期地断了水,也不能不设法离开这城市。我忽然记起了那红绿灯的繁华,云里雾里的狗的狂吠。我又是一个人坐在黑房里,没有电,瓷缸里点了一只白蜡烛,黄瓷缸上凸出绿的小云龙,静静含着圆光不吐。全上海死寂,只听见房间里一只钟滴搭滴搭走。蜡烛放在热水汀上的一块玻璃板上,隐约的照见热水汀管子的扑落,扑落上一个小箭头指着“开”,另一个小箭头指着“关”,恍如隔世。今天的一份小报还是照常送来的,拿在手里,有一种奇异的感觉,是亲切,伤恸。就着烛光,吃力地读着,什么郎什么翁,用我们熟悉的语调说着俏皮话,关于大饼、白报纸、暴发户,慨叹着回忆到从前,三块钱叫堂差的黄金时代。这一切,在着的时候也不曾为我所有,可是眼看它毁坏,还是难过的——对于千千万万的城里人,别的也没有什么了呀!
一只钟滴搭滴搭,越走越响。将来也许整个的地面上见不到一只时辰钟。夜晚投宿到荒村,如果忽然听见钟摆的滴搭,那一定又惊又喜——文明的节拍!文明的日子是一分一秒划分清楚的,如同十字布上挑花。十字布上挑花,我并不喜欢,绣出来的也有小狗,也有人,都是一曲一曲,一格一格,看了很不舒服。蛮荒的日夜,没有钟,只是悠悠地日以继夜,夜以继日,日子过得像钧窖的淡青底子上的紫晕,那倒也好。
我于是想到我自己,也是充满了计划的。在香港读书的时候,我真的发奋用功了,连得了两个奖学金,毕业之后还有希望被送到英国去。我能够揣摩每一个教授的心思,所以每一样功课总是考第一。有一个先生说他教了十几年的书,没给过他给我的分数。然后战争来了,学校的文件记录统统烧掉,一点痕迹都没留下。那一类的努力,即使有成就,也是注定了要被打翻的吧?在那边三年,于我有益的也许还是偷空的游山玩水,认为是糟蹋时间。我一个人坐着,守着蜡烛,想到从前,想到现在,近两年来孜孜忙着的,是不是也是注定了要被打翻的……我应当有数。
后来看到《天地》,知道苏青在同一晚上也感到非常难过。然而这末日似的一天终于过去了。一天又一天。清晨躺在床上,听见隔壁房里嗤嗤嗤拉窗帘的声音;后门口,不知哪一家的男佣人在同我们阿妈说话,只听见嗡嗡的高声,不知说些什么,听了那声音,使我更觉得我是深深睡在被窝里,外面的屋瓦上应当有白的霜——其实屋上的霜,还是小时候在北方,一早起来常常见到的,上海难得有——我向来喜欢不把窗帘拉上,一睁眼就可以看见白天。即使明知道这天不会有什么事发生的,这堂堂的开头也可爱。
到了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