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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豺狼夫君请接招 作者:叶希维(腾讯vip12-10-03完结)-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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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扰乱平静的湖水,引起阵阵的涟漪。
  换上淡黄色古装的方筝儿,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味。
  古典与现代的结合。
  现代感强劲的大卷发,散发着叛逆狂野的味道。
  大家闺秀的清雅娴淑衣裳,为她过份嚣张叛逆的气质,添上几分柔美与惊艳。
  看着那白白嫩嫩的娇容,有一种教人怜惜的冲动。
  她是一名独特的奇女子,外表看上去并不强悍,甚至带点儿娇柔温驯,却总是做出令他惊讶的创举。
  当她不说话,静静的时候,他会觉得她拥有无人能及的绝美姿态。
  只可惜她没有消停的时候,特别是嘴巴。
  “喂,东方烈,你知道吗?我住的地方没有这种湖。”她随性率直,就像跟哥们儿出任务时一样,侃侃而谈。
  她的眼睛一直投放在远处的湖面,欣赏着月下的美景。
  喂?
  东方烈!?
  瞧她,一开口就一副地痞流氓的口气,真不知道她受的是什么教育。
  试问有哪一家的大家闺秀像她,不乖巧不听话。
  “本王说过多少次,你不可以直呼本王的名字。”他握着拳头,强忍着心底的怒气。
  她真的需要被好好地调教调教。
  “是——。”方筝儿觉得很没趣,拖长尾音:“我的六王爷,要不要我向你下礼?”
  神经病的古代人,计较这些有的没的。
  他又不是自己的长官,而且大家年纪一样,她犯得着跟他谈礼节吗?


☆、不知好歹【05】

  “是——。”方筝儿觉得很没趣,拖长尾音:“我的六王爷,要不要我向你行礼?”
  神经病的古代人,计较这些有的没的。
  他又不是自己的长官,而且大家年纪一样,她犯得着跟他谈礼节吗?
  没错,他是王爷。
  问题是她不是他的子民。
  她,只是一名匆匆过客而已。
  对了,差点儿忘记了。
  紫莺骨!!!
  “你说湖的北面有一座山,是哪一个方向?”
  昨晚在他危难之时,他跟她说过在湖的北面,有一座山,山上面长满紫莺骨。
  现在他们处于湖边,只是她人生路不熟,分不清楚哪边是东,哪边是北。
  既然他在身边,当然要趁热打铁问个清楚明白。
  东方烈愕然,转过头看她,只见她双眼闪闪发亮的,充满期待与……兴奋。
  莫名他的心咯噔一下,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脑海里想起昨晚跟她说过的话,当时他以为他必死无疑,现在死不去了,却把秘密泄漏出来。
  这是他唯一可以抓住她的把柄。
  本来积在内心对她的不满,此刻都消散掉了,反问她:“你问来做什么?”
  “当然去采花了,别忘记我来这里的目的就是当‘采花大盗’。”说完,她嘻嘻地笑开来。
  在古代和现代采花大盗都喻意着一种人,没错,淫yin贼。
  亏她说得出口,一名大姑娘说得如此难听。
  什么采花大盗?
  他蹙眉不高兴了,刚刚缓和的脸色又黑几分:“谁教你说这种说话?”
  或许他应该把教坏她的人拖去砍掉。
  “没有人教的,我们那里的人都是这样说话。”她不以为然,扯扯他的衣袖急问:“快说嘛,北面是指哪边?这边?这边?还是那边?”
  她这般扯着他的衣袖,看在他眼内又是不顺眼的举动,甩手挥开:“放肆!”
  “……。”方筝儿的手僵在半空中,眯眯眼睛,心里暗骂一句:古代的男人真麻烦。
  这里不准,那里放肆。
  她放肆吗?没有啊,她对他不知道有多客气的。
  哼,不让碰就不碰了,有什么了不起的。
  以后他求她碰他,她都不碰的,呸。
  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僵硬着,东方烈想了想,觉得自己有些过份。
  毕竟她跟别的女子不同,她是他喜欢的女人,即将是他的妃子,两个人之间应该亲密无间。
  以前因为要修练童子功,不能破身,再加上他对她怀有很深的印象,觉得身边的女子没有她漂亮。
  自然而然养成一个习性,不近女色。
  除了更衣之外,他鲜少让女人触及他的身体,甚至衣物。
  刚才只是习惯性的动作,他不是有意甩开她的。
  只是被她追问的话题问烦了。
  他伸出手,轻轻地抚过她的长发,最后停在她的脸颊上,尽是爱惜:“你去哪里做什么?留在本王身边不好吗?”
  做他的妃子,总比她冒险攀山采花要强得多。
  “不要碰我。”她恶狠狠地甩开他的手,别开脸生气了。
  她不是小狗小猫,凭什么他高兴就摸一摸,哄一哄,不高兴就甩得远远的,态度恶劣。


☆、不知好歹【06】

  “不要碰我。”她恶狠狠地甩开他的手,别开脸生气了。
  她不是小狗小猫,凭什么他高兴就摸一摸,哄一哄,不高兴就甩得远远的,态度恶劣。
  他看着自己被甩开的手,黑了黑脸,觉得她真的很放肆。
  “方筝儿!”
  “怎么样?”她扬起下巴,傲视着他。
  “你这样子很没有礼貌。”
  “你就很有礼貌了吗?”
  “……。”
  “……。”
  他尝试着跟她平心静气说话:“筝儿,身为本王的妃子,将来荆岭国的皇后,你必须要注意你的言行举止。”
  此话一出,方筝儿顿时愣掉了。
  定定地看着他,仿佛看见怪物一样:“你说什么?”
  “本王说你要注意你的言行举止,不然将来身为国母只会惹人笑柄。”他压抑着怒气重复。
  “慢着,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要当国母?皇后?”这种破地方,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手机,连电源都没有。
  让她当皇上,她都不要留在这里。
  鸟不生蛋的。
  “你是本王的妃子,将来本王当皇上,你自然就是皇后。”
  “我没有答应当你的妃子。”她才不要一个打她的男人当丈夫。
  “……。”脸上青筋暴现。
  “……。”莫名其秒地看着他。
  方筝儿是九五后的新生代,在她的眼内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直率而天真,从来不懂得转弯抹角的把戏。
  事实上,她从来没有说过要当他的妃子。
  由始至终只有他在说,好吧,当时他快要死了,她没有时间跟他争拗。
  现在他健健康康站着,她自然要把说话说清楚,不拖泥带水的。
  她还要回现代,她跟狄毅有过约定,她会跟他调职,跟他结婚的。
  虽然昨天她心软,把自己交付给东方烈,但是不代表她愿意留下来。
  她,不是这里的人。
  她要回去,回到原来属于她的世界里。
  她和东方烈的露水情缘,就当作是她偿还他的救命之恩。
  现在他们没拖没欠的,以后各走各的路。
  方筝儿的想法很前卫也很潇洒,跟二十一世纪的女孩没异,但是在东方烈的眼内,却是太不相同了。
  “你已经是本王的人,你以为你还有选择的余地吗?”这该死的女人,她发什么神经病?
  她的处|子之身被他破了,她竟然表现得一副没相干的样子,完全不把他放在眼内。
  他,可是她第一个男人。
  而她,也是他第一个女人。
  “哦,原来你是因为这个。”方筝儿恍然大悟,咧开嘴笑了,挥挥手很没所谓的样子:“你放心吧,我不会让你负责任的,所以你可以找别人当你的皇妃或者皇后。”
  破皇妃的位子,她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她喜欢自由自在的,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
  不要说她要回现代,即使她是古代的人,同样不稀罕当皇妃的,太没有乐趣可言。
  她想以她的性格,她比较喜欢当侠女行走江湖,锄强扶弱,劫富济贫的逍遥生活。
  说着,她的手就搭在他的肩膀上,笑眯眯地拍了拍,示意他大可以放心了。
  东方烈闻言,脸色黑得不能再黑,咬着牙,语气阴冷:“那你呢?一辈子不嫁人吗?”


☆、不知好歹【07】

  她想以她的性格,她比较喜欢当侠女行走江湖,锄强扶弱,劫富济贫的逍遥生活。
  说着,她的手就搭在他的肩膀上,笑眯眯地拍了拍,示意他大可以放心了。
  东方烈闻言,脸色黑得不能再黑,咬着牙,语气阴冷:“那你呢?一辈子不嫁人吗?”
  “吓?怎么会呢?我当然会嫁人了,我想我会跟狄毅结婚,我们已经约好了。”说起心上人,她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无边。
  完全没有置身于危险中的警觉性。
  “约好什么?”他浑身的气压一低再低,寒气骤然迫降。
  那双冰蓝色的眸子,深邃寒冰得令人置身于极地之中。
  “约好在我完成这趟任务后,我们会离开原先的部队,对哦,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他调职了?嗯,应该说升职了,然后我们会结婚。”
  “什么是结婚?”她的说话,他听得一支半解,但是重点的内容,他还是啄磨出七八分。
  “嗯……,你们说的成亲。”
  “你有成亲的对象?”东方烈暴怒了,终于朝着她咆哮出来:“你口中的狄毅就是你的成亲对象?你们已经有婚约了吗?”
  他妈|的,他等她等了十年,她竟然跑去跟别人有约。
  有婚约!
  去他妈|的婚约!!
  方筝儿被他的狮子哮吼得一脸口水,怔然再怔然,定定地看着眼前突然暴跳如雷的男子。
  发什么神经病?谈得好好的又吼人。
  本能地用手抚着受挫的耳朵,还有闭上眼睛。
  真呕心,他的口水啊,全飞到她的脸上了。
  “昨晚算什么?我们昨晚算什么了?方筝儿,本王告诉你,你别痴心妄想可以嫁给别的男人,你是本王的女人,我们已经……我们已经有了肌肤之亲,你只能是本王的,只能是我东方烈的妻子。”
  OH,My。ladygaga!
  她一把抹掉脸上的口水,嫌恶地把身子往后挪了挪,觉得自己真是好可怜。
  长这么大,除了教导的长官骂过她外,从来没有别人骂过她。
  而且骂得如此凶狠,口沫横飞,耳膜震破。
  “给我过来,你想去哪里?”东方烈一把抓住她的手臂,将她整个人拽至身前。
  “哎哟,你烦不烦啊。”她挣扎着,摆脱他的钳制,很快又被他扣住,于是有些薄怒:“我说了我不要做皇后妃子,你找别人去。”
  “你当本王是什么?本王说过的说话岂可儿戏?”
  “嘿,大少爷,那是你的事情,我没有迫着你说的。”
  “那是你的荣幸,你应该感激本王……。”
  “对,我很感激你,不过是感激你舍命相救,所以我报答你了,现在大家不拖欠大家的,当然如果你能够帮我拿到紫莺骨就最好不过。”
  “你的意思是……昨晚你是为了感激本王,才会跟本王……。”他震惊啊!骤然明白过来了。
  从来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
  十年前被她独特的性格和身份吸引着,不由自主地苦等她十年时间。
  十年后当她有危难时,他忍不住出手相救,直至生命将终结前,他才发现他喜欢着她。
  他要她,并不是怕死,而是他真的喜欢她,想跟她一起。
  为了她,不惜破了童子身。


☆、劫财劫色【01】

  十年后当她有危难时,他忍不住出手相救,直至生命将终结前,他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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