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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科学探案 作者:科林·伊万斯-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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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案件中尸蜡的形成很难观察到,为此史密斯专门在爱丁堡大学的法庭科学实验室作了样本,为学生提供了很有价值的资料。他的做法给青年一代病理学者做了表率。

  开斯·史密特

  时间:1913年

  地点:纽约

  意义:这是一位优秀的侦探对一名古怪的凶手进行调查而作出的调查报告。

  1913年5月9日的早晨,一对家住哈得孙河边的小兄妹在河边玩时,发现一个被早潮冲上来的包裹,包裹的外部是特制纸皮。好奇之心使兄妹俩打开了包裹,首先呈入眼帘的是一个红蓝相间的枕套作的枕头。打开枕套,恐怖的场面把兄妹俩吓坏了,原来枕心是一具无头女尸的上部躯干。接到报案后,尸体很快被运到侯泊肯停尸房,法医乔志博士先对尸块做了概括性的分析:碎尸者有熟练的解剖技巧,说明他有一定的医学知识;从尸块的软骨组织硬度,可推断女尸的年龄不超过30岁;身高5英尺4英寸,体重约120磅到130磅之间。此尸块在水中已有几天了。(随后的验尸中发现,被害者死前不久发生过早产。)

  第二天,两个猎人在三里外的新泽西维霍肯河下游,发现了尸体的下部躯干。尸块被8月31日的报纸包着塞进了和上面提到的同样的枕套,并被一块大石头牵着。令人非常欣慰的是这块石头的成分对案子的调查起了重要作用。地质学家鉴定这块石头属于片麻岩,色泽发绿,新泽西很少见,但在曼哈顿却很普通。此石头外型不规则,像是被炸过。它到底来源于什么地方,有可能是纽约那边运来的建筑材料。对案子的侦破涉及一个管辖问题,管辖权通常是由案件发生地来确定,虽然尸块漂浮在哈得孙河上,但案子具体发生在新泽西还是纽约确定不下来。但是凶残的谋杀有很明显发生在河那边的迹象,于是案件的调查归纽约警察局处理。传奇侦探

  美国刑事犯罪学的创始人罗斯福·福朗特检查官接受了对此案的侦察。福朗特是一个有名侦探,1906年他就访问过伦敦,回到美国后,他把从伦敦学到的指纹学知识进一步的总结归纳,同年他就把这种知识用到鉴定一位旅店小偷嫌疑人身上,虽然小偷一再否认,但铁的事实——现场遗留指纹,最终揭露了这个臭名昭著的旅店小偷。这是美国利用指纹的第一个案件,这个案件使福朗特认识到了指纹的重要性。

  福朗特也深深的懂得传统侦破方法的重要性——案件中两个枕套是重要的线索。而且枕套里还绣着A字,像是一位刺绣新手的手工作品。福朗特感觉此物品可能来源于妇女的闺房,这表明分尸的地点是一个私人住宅。

  枕套上标有生产厂家的地址——新泽西南克地区的罗宾逊·罗德斯公司。调查时,公司透露说,枕套的销售令人失望。曾有一位二道商人乔志·珊磋订做了十二个。当询问乔志时,他说枕套很难卖出去,现在仍有10个在库里。卖出去的两个,一个被一名无犯罪迹象的妇女买去;另一个同各种各样的别的饰品一起买给了怕日得赫斯特林荫道68号。

  屋子的房东告诉福朗特,此房已于两个星期前租给了一位名叫汗斯·史密特的人,他租房的目的是为了一个和他有一定关系的女人。案件的侦破有了重大的转机,这位房客成了重要嫌疑人。侦探对此房做了五天的监视,结果没有任何人进出此屋。9月9日,福朗特用万能钥匙打开了此房的门并进入,职业的经验告诉他这就是犯罪现场:绿色的壁纸被漂洗过,地板上有很明显的血迹,但整个现场已被清洗打扫,洗物槽内留有清洗用的刷子和小块肥皂。凶残的谋杀

  福朗特在屋子的通风管处发现了一个长型的屠刀和一把宽手锯,很明显这两个器具都被清洗过。另外通风管处还发现了绣有A字样的小手帕。还有一叠写给安娜,阿木勒的信,信件多数来自德国,只有三封是返回纽约的。福朗特调查了所有的来信人,目标集中到了42岁的包内非司教堂。教堂的牧师说,有个名叫安娜·阿木勒的从德国移民来的21岁的女孩,因通奸被教堂开除。之前,她一直在教区长的住宅当服务员。当问及安娜是否认识汗斯时,牧师点头承认,并且说他还知道汗斯目前的地址——罗斯福教堂街405西街105号。

  福朗特对此人的怀疑增大,午夜时分他来到罗斯福教堂街,并找到了汗斯·史密特,当说明来意,这位32岁的出身于德国的牧师几乎昏厥。几分钟后,他终于卸掉了精神负担,用自责的语气叙述他的经历:他幻想着能有一天和安娜结婚,婚礼的仪式很简单,那就是杀了她。他解释说杀了她是因为爱她——这种信念必须用血的代价未完成。

  8月20日,汗斯购买了刀和手锯,但内心的犹豫使他一直到9月2日晚才动手。那晚,他趁安娜熟睡爬进了她家,猛扑过去掐住了安娜的脖子,可怜的安娜就这样一命呜呼。当问及细节时,汗斯交待说,他在被授予神职之前,学外科医学,了解人体结构及精通解剖,于是杀人后他解剖尸体并抛尸哈德森河。因为行动隐秘,案发前,没人知道他的所作所为。

  福朗特在汗斯的衣柜里还发现了一些以爱米耳·莫列命名的商业名片,汗斯不得不承认,他有时以别的名字行医,专门给一些妇女做堕胎。

  1913年12月,初审汗斯时,法官一直怀疑他的神经是否正常。1914年2月5日,二审时,这种疑虑消除了,这位神父被判有罪。1916年2月18日,他被送上电椅处死。

  结论

  这个典型的案件为福朗特进一步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办此案的同时,他领导建立了指纹库。

  爱德华·凯勒

  时间:1914年

  地点:宾夕法尼亚,费城

  意义:法医在案件侦破中有重要的意义。

  1915年,离圣诞节还有10天。工人们挖酒窖时发现了地底下埋着一个木箱,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具高个子且很强壮的男性骨骼,生前的衣服还在,头发呈灰白色。死因是由头后部受重击导致头骨碎裂而引起的。箱子内有一个带四颗牙齿的假牙床。

  从现象上看,尸体的衣服有重要的鉴定价值:上衣的标签显示这是费城一家不出名服装店的产品。上衣口袋有一把钥匙、一个祈祷用的笔记本及一个十字架。法医估计此尸体已在地下埋了3年左右。

  此案的侦破由贸城的高级侦探威廉·贝尔肖负责。案子在最初就陷入了僵局,首先包尸物上留下的名字和地址“约翰·迈克纳默,文斯莱街”有误,其次,尸体的上衣标签是一裁缝早就作废不使用的。

  难道凶手作了手脚,假牙床又怎么解释,贝尔肖确定木了。尸体头骨的牙床上有35颗牙齿,其中3颗是成人后长出来的。显微镜检验发现,头发的本色是棕色的且光滑柔软,这和粗糙的灰色头发相矛盾。贝尔肖认为尸体年轻时长棕色的头发,现可能已步入中年。

  案子的侦破只好从本地的制包业中入手,贝尔肖果然找到了线索:1914年3月4日,一个名叫迈克纳默的人曾经定做了一个包送往文斯莱街第600街区。但这事发生在对个月前。这和法医估计的死亡时间相矛盾,贝尔肖认为可能是尸体上撒的大量生石灰使法医对死亡时间发生了误估。

  先按包尸物上写的地址找到了文斯莱街的住所,房东太太说她房屋的一个承租人可能出了事,最近不见了。然后描述说此人金发白肤,牙齿突出,名字可能叫迈克纳默。随后贝尔肖用尸体上衣中的钥匙试开每一扇门,果然有一扇门打开了。据调查还发现,尸体所在地的上方,1914年时是一家名114红星的洗衣店,此店现在已经不存在了。当年的店主艾德温·科莱米伯恩回忆说迈克纳默曾在夜晚做警卫,1913年他突然失踪了。从各种迹象上看,此谋杀的动机好像和钱有关系。于是把当铺当做了侦察的重点。其中一家反映说,1914年3月他们用10元钱当了一块表,这只表一直没有人拿回去,他们清楚地记得当表的人叫丹尼尔·迈克尼科尔。胆怯的妻子

  迈克尼科尔家住对街区866号,当贝尔肖访问此处时,一个看起来很害羞的女人承认她叫迈克尼科尔。是迈克尼科尔的妻子,并反映说她丈夫1914年3月30日失踪至今未归,但她拒绝说他为什么失踪。只提供了她丈夫的外貌:高个子、身材魁梧、长棕色头发,且有一口漂亮的牙齿。这正好和尸体情况吻合,她还说她丈夫是一个虔诚的旧教徒,不带祈祷书籍和十字架他就不出门。于是贝尔肖肯定地告诉她,她的丈夫已经找到了。

  听到这个消息迈克尼科尔太太泪如泉涌,解释说不愿说出丈夫失踪的原因是,他丈夫的一个名叫爱德华二凯勒的同事告诉说她丈夫携公司的15ho美元逃跑,如果她能补上这笔钱,他就不把此事报告警察。于是忠实而可怜的女人分期把这笔钱寄给爱德华·凯勒,但她不清楚爱德华·凯勒在哪里。只强调说此人大约只有45岁,有一双深邃的眼睛。

  进一步调查发现,洗衣店的老板科莱米玻恩和爱德华·凯勒是同一人。而且科莱米玻恩有过犯罪记录HS年前他因挪用公款而被判14年监禁。据了解共犯是他的外甥26岁的艾博特·扬,从调查的结果看,艾博特·扬可能就是约翰·迈克纳默。于是贝尔肖推断,可能是这两个男人引诱迈克尼科尔进入洗衣店并杀了他。但多余的牙齿及所在的假牙床如何解释,这个问题很快就从家住纽约的扬的妈妈那里找到了答案,她清楚地记得自己的儿子就配过这样的牙齿,并报告说她的儿子失踪了。

  当传唤科莱米玻恩时,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就是红星洗衣店的老板。并交代为了钱,伙同扬一起杀了迈克尼科尔。但是他不承认杀害了扬,并推断说扬可能已逃跑。当宣判时,他拒绝承认犯有杀人罪,狡辩说此案完全是他的外甥扬策划的,自己只是胁从。判决的结论是,他被判12年监禁。然而扬却从此失踪。

  结论

  这个案子有一个戏剧性的结果。出监狱的凯勒改过自新,还和一位社会工人结了婚,并在一家国家银行找了一个夜间看守的工作。1925年12月早晨,一位喘得很厉害的老人背着一个小包急招出租车,上车后要求把车开到火车站,并要求司机要快。当车到达目的地时,司机才发现此人瘫在一边,因心脏病死亡。包扔在一边,内有盗窃的6000美元。此人就是凯勒,这就是他可卑的下场。

  贝克和柔克

  时间:1922年

  地点:纽约城

  意义:胃内容物不但可以确定死亡时间,而且可以提供无可反驳的鉴定证据。

  几年来,亚伯拉罕·贝克和他的妻子珍妮一直忍耐着没有爱情的婚姻,无休止的争吵一直没断。1920年,贝克终于抛弃自己的妻子和四个孩子随二十四岁的情妇安妮·伊莱亚斯而去。但是在克里夫兰呆了三个月后,他们又返回弗兰克斯,奇怪的是贝克又回到了妻子的身边,而且两人的关系发生了很大的改善,1922年4月6日晚,两人还亲密地出现在一个朋友的宴会上,勤劳的珍妮还带来自家的干酪、葡萄、无花果和杏仁。

  在回家的路上,他们的汽车发动机出了毛病,喳喳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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