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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2201-我告赢了工商银行-第4章

小说: 2201-我告赢了工商银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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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的强制性规定做后盾,丢了以后必须补办。这说到底,还是一种垄断。    
    垄断经营必然带来垄断利润,这是人所共知的。这些年来,垄断一直在经济生活中频频现身,成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一个毒瘤。铁路、银行、电信、供水、供电等部门的垄断经营几十年来就是如此,直到近年来有的垄断部门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制约,中国电信被分拆就是一个典型。    
    然而,牡丹交通卡的发行却是一种特殊的垄断。由于这张卡是北京市交管局独家委托工商银行发行的,这是行政权力在培育垄断,在支撑垄断,而工商银行则把行政权力变成了它的商业垄断经营,并借此不惜损害消费者、亦即交管局管理对象的利益。    
    1990年,我从北京广播学院新闻系研究生毕业,分配到中国工商报社。《中国工商报》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的一张报纸,而工商局的主要职能就是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打击欺诈经营、垄断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在报社工作了十几年,写过上百万字的报道,对非法经营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过无情的揭露与抨击。以往,是别人遭遇非法经营,我来曝光;现在,我自己也成了垄断经营的受害者。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我自然有责任、也有义务站出来抗争。    
    对如此不合理的收费难道物价部门不会管吗?我不相信宣武区物价局人士的答复,决定打破沙锅问到底。    
    从2002年起,由于政府职能重新划分的原因,北京市物价局已经不复存在,其机构与职能都并入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电话查询得知,市发改委下设有价格管理处。3月下旬的一天,我把电话打到了这个处。    
    “像这种卡的补办收费你们可以管吗?”我问。    
    “这是我们的管理范围,这种收费应该报我们审批。”电话那头传来一位男士肯定的声音。    
    “那工商银行将补卡收费的办法报批过吗?”    
    “没有。”    
    听到这里,我的心里明亮了许多。    
    “那么,国家是不是出台过有关的规定?”我进一步问道。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我又问:“那个规定叫什么名字?”    
    “我也记不清叫什么名字了,好像叫什么‘带行政色彩的银行卡……’你可以问一下国家发改委,那个规定是他们出的。”    
    我很快将电话又打到国家发改委的相关部门。国家发改委的同志说,像这种收费应该由物价部门审批,而且北京市审批后还应该报国家发改委备案。但在国家发改委的价格管理处,并没有北京工行牡丹交通卡补卡收费办法的备案资料。    
    情况越来越清楚了:原来这些年北京工行一直在违规经营!    
    但有一点稍稍让我失望的是,国家发改委的同志也说不清那个规定的名称。他只是让我去国家发改委的网站上找,说很多规定都在网上。


第二部分:怒写起诉状平生第一遭怒写起诉状平生第一遭(2)

    网络是个好东西。    
    小时候听说过画中人的故事——有一个农夫,单身一人,每天辛苦地下地干活。晚上回到家,却总能看到桌上摆着热气腾腾的饭菜。他不知道这惊喜是谁带给他的。原来,他家的墙上,贴着一幅画,画中有一个美女。正是这个美女,每天从画中走下来,给农夫做饭。我想,网络就好比一个画中人,你想要什么,都可以到里面去找到。    
    打开国家发改委的网站,上面的东西的确很多:既有许多原国家计委的文件,也有现今发改委的各项规定,还有国家发改委与其他部委联合出台的规章制度,数不胜数。由于不知文件的具体名称,发改委的网站上又没有关键词搜索的功能,我只好选定一些可能的对象,一个一个地打开查看,但每一次都令人失望。    
    就在那几天,我几乎天天挂在网上,一遍又一遍地寻找,但始终一无所获。    
    大约在4月上旬的一天,我忽然在新浪网里,搜索出《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这正是我一直在苦苦寻找的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已经记不清当时的细节,反正我找到了需要的“东东”。    
    这一规定是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全国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于2001年联合制定的。我如获至宝,立即通读了一遍,仔细领会上面的关键段落与词语。    
    该“管理办法”第二条说:“本办法所称IC卡,是指将集成电路芯片镶嵌于特定的介质中,可进行数据储存、交换和处理的卡;”其第三条指出,“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面向社会的IC卡的应用和收费。”就这么两条,已经把牡丹交通卡划到了该“办法”的管理范围中。    
    该“办法”第七条是这样说的:“国家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为提高管理效率,方便服务对象而推广使用IC卡,可以按照核定的标准向用户收费。收费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财政部、国家计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部门审批,收费标准报国家计委、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核定。”    
    第八条则说:“不单独收费的IC卡,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可按照工本费向用户收取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应用范围和价格管理权限,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应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这里出现一个新词儿:不单独收费。经向发改委的同志请教,不单独收费指的就是发行时不收费,牡丹交通卡的发行正属于这种情况。    
     该“管理办法”第九条有如下内容:“金融企业与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用服务行业联合发行的IC卡,按本办法第七、八条规定执行。”    
    第十条的规定则一锤定音:“批准收费的IC卡及按规定不单独收费的IC卡,凡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均按IC卡工本费收取费用。”    
    拿到这一“管理办法”,看到上述规定,我真是如获至宝,仿佛手中有了“尚方宝剑”。漂泊在大海上的人最希望见到的是陆地,在暴风雪中行走的人最希望看到的是山洞,迷失方向的人最希望找到的是自己的家!工商银行弃国家的有关规定于不顾,自作主张违规高收费达5年之久,是应该向他们讨还公道的时候了!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我第一次有了如此明确的想法。    
    然而,我妻子却表示反对。    
    她是一个有进取心的人,也是一个有胆识的人。这十来年,她一直在商场上摸爬滚打,虽谈不上事业有成,但毕竟走过了风雨。她是一个商人,商人追求的是利润的最大化——这并没有什么错——而我仅为区区100元打官司,在她的眼里,这是“没事找事”。    
    说来有趣。2003年,我妻子也打了一个官司,也同样先后在宣武区法院和北京市一中院一、二审。她在南二环上买了一套商品房,因开发商交房时间延迟、入住配套设施不全,她把人家告上了法庭。经过一、二审,她终于赢了,讨回了3万余元的赔偿款。或许在她的眼里,这3万元才是钱,我那100元根本不叫钱。“较什么劲啊,不就100元吗?”她这样劝我。    
    但是,我坚持己见,打官司,不仅为我自己,更为众多的司机朋友。    
    德国学者鲁道夫·冯·耶林写过一篇文章,标题叫作《为权利而斗争》。文章的第一段话就是:法的目标是和平,而实现和平的手段是斗争。    
    这话说得多好啊。对,实现和平的手段是斗争。要让北京工行按国家规定办事,要让它公平地对待消费者,就必须奋起斗争!    
    想打官司就一定要打赢,决不能输,决不能半途而废。我想到了一则笑话。    
    有一次上语文课,老师讲完“缘木求鱼”这个成语后,让同学们再想一个类似的成语。一男生答:“杀鸡取卵”。老师纠正道:“错了,缘木求鱼指的是做没有结果的事情!”男生坦然对答:“老师,我杀的是公鸡!”    
    当然,我不想杀鸡!我想要自己的权利!    
    打官司的第一步,是写起诉状。这对我来说,可是破天荒第一遭。    
    我做记者十几年了,写了数不清的报道,其中不少是批评报道,一些被批评对象对我不满,倒是说过“要告你”之类的话。记得几年前,我在本报的内部通讯上写过一篇文章,标题就叫《有人想与我打官司》。文章中举了3个例子:一次是在浙江义乌采访一个葡萄园承包者,她的果园莫名其妙地被村里的掌权人给停了电,致使葡萄树不能打农药,因病虫害发生而损失惨重。稿件见报后,村里的掌权人认为我“报道不实”,说要告我。另一次也是在义乌,八九年前我采访了一个房地产官司。这个官司是个集团诉讼,标的额上千万元,一审在浙江省高院开庭,二审就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我的采访主要是说,那些涉案的商品房的确有些质量问题,但并不像购房者说的那样,整体结构有问题,存在倒塌的危险——实际上,那房子直到现在还好好的矗立着。这样一来,购房者不满了,说要告我。


第二部分:怒写起诉状平生第一遭怒写起诉状平生第一遭(3)

    最有意思的是四五年前,《中国青年报》披露说,湖北省荆州市的一家法院为自己盖办公楼,楼建成了却拖欠施工方数百万元的建设费用。法院也没有不认账,但总以自己没钱为由,拒不还钱。看到这一消息,我联想到三国时的刘备。刘备从刘表处借荆州作自己的栖身之所,说好以后归还,却一直赖着不走。这可难为了老实人鲁肃,他多次讨要都无功而返。据此,我写了一篇言论,标题就叫《新编借荆州》。这一下可惹恼了那家法院的领导,他们多次给报社发函,说我写的言论所依据的事实有误,言论有损法院的形象,必须赔礼道歉,“否则,我院干警决不答应!我们要与你们对簿公堂!”    
    加引号的都是原话,由于十分可笑,我至今记忆犹新,一点没冤枉谁。然而,这3次毕竟都是别人说要告我,我自己还从未告过别人,甚至连“威胁要告”的话都没有过。4年前倒是去过一次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那是为一个记者朋友的被诉案出庭作证,我只是证人,并非原告。所以对我来说,主动打官司就像大姑娘上轿头一遭。    
    有的人与诉讼似乎是有缘分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这辈子要告谁不告谁,什么时候告,仿佛都是事先有人安排好的,但那机缘出现的时候,往往就显得极为偶然。不是吗,倘若牡丹交通卡没有丢,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拽着北京工行上公堂,当然这会儿也不会琢磨着怎样写起诉状了。    
    写起诉状要有一定的格式,而我只知道一个大概。两年前,我读过《中国公民法律援助手册》,一套六册,其中就有《诉讼篇》。我把书拿出来重温了一遍,但发现书中并没有具体讲起诉状怎么写。情急之下,我又想到了“画中人”,开始向网络求助。    
    打开北京法院网(wwwbjgychina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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