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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章

相应部经-第1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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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六' 第六 预流
  
  ※ 二
  
    “诸比丘!有六根。以何为六根耶?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
  
  三
  
    诸比丘!圣弟子,对此六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如实知故,诸比丘!此圣弟子名之为预流,为不堕法,决定趣等觉。”
  
  '二七' 第七 阿罗汉(一)
  
  ※ 二
  
    “诸比丘!有六根。以何为六根耶?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
  
  三
  
    诸比丘!比丘对此六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如实知无取解脱故,诸比丘!此比丘名为阿罗汉,漏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弃重担、逮得己利、尽有结,名为正知解脱。”
  
  '二八' 第八 阿罗汉(二)
  
  ※ 二
  
    “诸比丘!有六根。以何为六根耶?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
  
  三
  
    诸比丘!我对此六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未如实证知时,诸比丘!我于天、魔、梵、沙门、婆罗门、众生界中,不被称为无上正等觉之现等觉者。诸比丘!然而我对此六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如实证知故,诸比丘!我于天、魔、梵、沙门、婆罗门、众生界中,称之为无上正等觉之现等觉者。又,我生智见:“我心解脱为不动,此为最后之生,更不受后有。””
  
  '二九' 第九 沙门婆罗门(一)
  
  ※ 二
  
    “诸比丘!有六根。以何为六根耶?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 
  
  三
  
    诸比丘!诸沙门、婆罗门,对此六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未如实知者,诸比丘!彼沙门、婆罗门,我不认许为沙门中之沙门、婆罗门中之婆罗门。又,彼诸具寿对沙门之义、婆罗门之义,于现法亦非自证知、现证、具足而住。
  
  四
  
    诸比丘!然而诸沙门、婆罗门,对此六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如实知者,诸比丘!彼沙门、婆罗门,我认许为沙门中之沙门、婆罗门中之婆罗门。又,彼诸具寿对沙门之义、婆罗门之义,于现法自证知、现证、具足而住之。”
  
  '三0' 第十 沙门婆罗门(二)
  
  ※ 三
  
    “诸比丘!诸沙门、婆罗门,不知眼根、不知眼根之集、不知眼根之灭、不知眼根顺灭之道,不知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不知意根、不知意根之集、不知意根之灭、不知意根之顺灭之道者,诸比丘!彼沙门、婆罗门,我不认许为沙门中之沙门、婆罗门中之婆罗门。又,彼诸具寿对沙门之义、婆罗门之义,于现法亦非自证知、现证、具足而住。
  
  四
  
    诸比丘!然而诸沙门、婆罗门,知眼根、知眼根之集、知眼根之灭、知眼根之顺灭道,知耳根……鼻根……舌根……身根……知意根、知意根之集、知意根之灭、知意根之顺灭道者,诸比丘!彼沙门、婆罗门,我认许为沙门中之沙门、婆罗门中之婆罗门。又,彼诸沙门、婆罗门,对沙门之义、婆罗门之义,于现法自证知、现证、具足而住。”   第三 六根品(终)
    此品之摄颂曰:
    后有与命知1
    一种与清净
    预流阿罗汉
    沙门婆罗门
  
  注1 “知”原本naya由暹罗本改为annaya。
  
  
  第四 乐根品
  
  '三一' 第一 清净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耶?'谓:'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
  
  三
  
    诸比丘!此为五根。”
  
  '三二' 第二 预流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是。
  
  三
  
    诸比丘!圣弟子对此五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如实知故,诸比丘!此圣弟子名为预流,有不堕法,决定趣于等觉。”
  
  '三三' 第二 阿罗汉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是。
  
  三
  
    诸比丘!比丘对此五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如实知,无取解脱故,诸比丘!此比丘名为阿罗汉,漏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弃重担、逮得己利、尽有结,名为正知解脱。”
  
  '三四' 第四 沙门婆罗门(一)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是。
  
  三
  
    诸比丘!诸沙门、婆罗门,对此五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不如实知者,诸比丘!彼沙门、婆罗门,我不认许为沙门中之沙门、婆罗门中之婆罗门。又,彼诸具寿对沙门之义、婆罗门之义,于现法亦非自证知、现证、具足而住。
  
  四
  
    诸比丘!然而诸沙门、婆罗门,对此五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如实知者,诸比丘!彼沙门、婆罗门,我认许为沙门中之沙门,婆罗门中之婆罗门。又彼诸具寿对沙门之义、婆罗门之义,于现法自证知、现证、具足而住。”
  
  '三五' 第五 沙门婆罗门(二)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是。
  
  三
  
    诸比丘!诸沙门、婆罗门,不知乐根、不知乐根之集、不知乐根之灭、不知乐根之顺灭道,不知苦根……喜根……忧根……不知舍根、不知舍根之集、不知舍根之灭、不知舍根之顺灭道者,诸比丘!彼沙门、婆罗门,我不认许为沙门中之沙门,婆罗门中之婆罗门。又,彼诸具寿对沙门之义、婆罗门之义,于现法亦非自证知、现证、具足而住。” 
  
  '三六' 第六 广说(一)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是。
  
  三
  
    诸比丘!以何为乐根耶?
    诸比丘!身乐、身悦、身触所生之乐、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乐根。
  
  四
  
    诸比丘!何为苦根耶?
    诸比丘!身苦、身不悦、身触所生之苦、不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苦根。
  
  五
  
    诸比丘!以何为喜根耶?
    诸比丘!意乐、意悦、意触所生之乐、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喜根。
  
  六
  
    诸比丘!以何为忧根耶?
    诸比丘!意苦、意不悦、意触所生之苦、不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忧根。
  
  七
  
    诸比丘!何为舍根耶?
    诸比丘!身或意之非悦、非不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舍根。
  
  八
  
    诸比丘!此是五根。”
  
  '三七' 第七 广说(二)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是。
  
  三
  
    诸比丘!以何为乐根耶?
    诸比丘!身乐、身悦、身触所生之乐、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乐根。
  
  四
  
    诸比丘!以何为苦根耶?
    诸比丘!身苦、身不悦、身触所生之苦、不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苦根。
  
  五
  
    诸比丘!以何为喜根耶?
    诸比丘!意乐、意悦、意触所生之乐、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喜根。
  
  六
  
    诸比丘!以何为忧根耶?
    诸比丘!意苦、意不悦、意触所生之苦、不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之为忧根。
  
  七
  
    诸比丘!以何为舍根耶?
    诸比丘!身或意之非悦、非不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舍根。
  
  八
  
    诸比丘!此中,乐根与喜根可视为乐受:诸比丘!此中,苦根与忧根可视为苦受;诸比丘!此中,舍根可视为非苦非乐受。
  
  九
  
    诸比丘!此是五根。”
  
  '三八' 第八 广说(三)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是。
  
  三
  
    诸比丘!以何为乐根耶?
    诸比丘!身乐、身悦、身触所生之乐、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乐根。
  
  四
  
    诸比丘!以何为苦根耶?
    诸比丘!身苦、身不悦、身触所生之苦、不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苦根。
  
  五
  
    诸比丘!以何为喜根耶?
    诸比丘!意乐、意悦、意触所生之乐、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喜根。
  
  六
  
    诸比丘!以何为忧根耶?
    诸比丘!意苦、意不悦、意触所生之苦、不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忧根。
  
  七
  
    诸比丘!以何为舍根耶?诸比丘!身或意之非悦、非不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舍根。
  
  八
  
    诸比丘!此中,乐根与喜根可视为乐受;诸比丘!此中,苦根与忧根可视为苦受;诸比丘!此中,舍根可视为非苦非乐受。
  
  九
  
    诸比丘!如是之此五根,为五作三;差别之,则三作五。”
  
  '三九' 第九 钻木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是。
  
  三
  
    诸比丘!缘生乐受之触生乐根,彼乐则知“我是乐”;彼生乐受之触灭,则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缘生乐受之触生乐根,彼灭彼止息。”
  
  四
  
    诸比丘!缘生苦受之触生苦根,彼苦则知“我是苦”;彼生苦受之触灭,则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缘生苦受之触生苦根,彼灭彼止息。” 
  
  五
  
    诸比丘!缘生喜受之触生喜根,彼喜则知“我是喜”;彼生喜受之触灭,则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缘生喜受之触生喜根,彼灭彼止息。”
  
  六
  
    诸比丘!缘生忧受之触生忧根,彼忧则知“我是忧”;彼生忧受之触灭,则知:“如是之所感受,儿缘生忧受之触生忧根,彼灭彼止息。”
  
  七
  
    诸比丘!缘生舍受之触生舍根,彼舍则知{我是舍”;彼生舍受之触灭,则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缘生舍受之触生舍根,彼灭彼止息。”
  
  八
  
    诸比丘!譬如以二木触摩,则生热出火焰,将彼木片分离,则如拾之热灭止息。诸比丘!如是,缘生乐受之触生乐根,彼乐则知“我是乐”,彼生乐受之触灭,则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缘生乐受之触生乐根,彼灭彼止息。”诸比丘!苦受……喜受……忧受……缘生舍受之触生舍根,彼舍则知“我是舍”,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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