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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3292-斯坦贝克携犬横越美国-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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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一些哲学训练。他喜欢现在做的事情,一点都不想去其他地方———在我整趟旅程中,他是极少数满于现状的人。    
    我宁愿不提造访鹰溪学校的事。可以想见的是,驽骍难得对两百名十多岁刚定下来服冬天刑罚的教育囚犯所产生的效果。这些孩子成群结队地来参观我的车子,小小的车厢里,最高纪录一次可以挤进十五个人。他们带着彬彬有礼的诅咒看着我,因为我可以离开,但他们不可以。我儿子或许永远都不会原谅我。再上路后没多久,我还特别停下车检查有没有偷渡的家伙。    
    我的路线是先往佛蒙特州的北边走,进入新罕布什尔州的怀特山脉后接着朝东行。路边摊上堆满了金色的番瓜、赤褐色的瓠瓜,还有一篓篓又脆又甜的红苹果,每咬一口,苹果汁就像要爆出来一样。我买了苹果和一加仑的现榨苹果汁。我相信每个沿着公路摆设的摊位都贩卖鹿皮鞋或鹿皮手套。就算没卖这两样东西的摊子,也一定会卖山羊奶糖。之前,我从未看过自产自销的工厂商店,在开阔乡间贩售鞋子与衣服的景况。我想这儿的村庄是全国最漂亮的村子,除了交通和铺设好的街道外,漆成白色的整洁屋舍———汽车旅馆和观光客区不算———百年来一直都维持着这副模样。    
    天气很快就转凉了,树木一眨眼就改换成了你无法置信的红与黄色。那不仅仅是色彩,更是种光辉,就像树叶贪婪地嚼食了秋阳的光芒,然后慢慢释放出来一样。这些色彩中有种火的特质。傍晚前,我赶到了山上。溪边有块招牌写着新鲜鸡蛋降价出售,于是我把车子开上了通往农场的路,买了些鸡蛋,并请农场主人同意让我付钱在溪边扎营。    
    农场主人身材细瘦,有着一张我们认为是北方佬的脸,说的一口北方佬发音的英文,元音特别平。    
    “不必付钱,”他说,“这块地反正也闲着。不过我想看看你有什么装备。”    
    我对他说:“先让我找块平坦的地方,把一切安置妥当后,再请你过来喝杯咖啡———或其他的东西。”


第二部分秋 日 旅 途(2)

    我倒车重新出发,直到找到一块可以听到湍急溪流噼啪声的平地。天色几乎全黑了,查理已经对我说过好几次“夫特”了,这次他的意思是饿了。我打开了驽骍难得的车门,扭开了灯,发现车里一塌糊涂。我经常得在海浪翻腾的时候把船泊好,但是开卡车时的紧急刹车与再激活却是另一番风险。地上全是散落的书籍和纸张。打字机非常不舒适地栖息在一堆塑料盘上,有把来复枪掉下来,在炉子边给自己挤了个位子,还有一整叠共五百张的白纸,像飘落的雪花一样盖住了整片地。我点燃了瓦斯罩灯,把破损的东西堆进一个小橱子里,然后盛水煮咖啡。早上我得重新整理车上的东西。没有人知道该怎么做。每个人都必须透过我所学习的方法———从错误中学习———取得这个技术。这个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天气也变成冷得刺骨,不过灯光和炉火温暖了我的小屋,让它显得很舒适。查理吃过晚餐,了了责任后,就回到桌子底下铺了地毯的角落。未来的三个月,这是他的地盘。    
    许多时髦的设计都可以让生活更轻松。之前在我的船上,我发现了一次性的铝制烹煮用具、煎锅与深口盘这类用品。煎完一条鱼,可以把煎锅丢进海里。我的车上也有各式各样类似的器具。开了一罐腌牛肉杂烩,倒进一个一次性的盘子里,然后把盘子放在石棉垫上,用小火慢慢加热。当查理发出他的狮吼时,咖啡差不多已经煮好了。黑暗中,被告知有人接近的感觉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安心。如果接近的人刚好意图不轨,又不知道查理天生爱好和平与圆融的天性,那么这声巨吼就足够让来人裹足不前。    
    农场主人敲了我的门,我请他进来。    
    “你这儿很不错,”他说,“真的,你这儿很不错。”    
    他轻轻坐进桌子旁的沙发中。这张桌子在晚上可以放低,椅垫可以折成一张双人床。“很不错。”他又说了一次。    
    我倒了杯咖啡给他。下霜的时候,我觉得咖啡的气味更佳。“要不要再来点什么?”我问他。“来点可以增加权威的饮料?”    
    “不用了———这样就好了。这样很不错。”    
    “不来点苹果酒吗?我开车开得很累,所以我要喝点。”    
    他带着一种沉静的乐趣看着我,这种态度对非北方佬来言,是种沉默寡言的表现。“如果我不喝的话,你还是会喝一杯吗?”    
    “不会吧,我想不会。”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只要一小口就可以了。”    
    于是我为两人各倒了一小杯二十一年份的苹果酒,然后陷进我这边的沙发里。查理挪动了一下位置好给我更多的空间,之后把下巴放在我的脚上。空气中充斥着一种假文雅的气氛,彼此都避免直接或私人的问题,这在世界各地,都只是单纯的礼貌行为。他没问我的名字,我也没问他的,但是我看到他的眼睛快速从橡皮吊带中的轻型武器扫到绑在墙上的两根钓竿。    
    赫鲁晓夫当时在正联合国开会,这是我要待在纽约的为数不多的原因之一。我问他,“你今天有没有听收音机?”    
    “听了五点的新闻。”    
    “联合国怎么样?我忘了听。”    
    “你绝对不会相信,”他说,“赫先生脱下鞋子,用鞋敲桌子。”    
    “为什么?”    
    “不喜欢人家说的话。”    
    “抗议方式好像有点奇怪。”    
    “不过,受到了注意。新闻大概就讲了这么多。”    
    “他们应该给他一支议事槌,好让他鞋不离脚。”    
    “这个主意不错。也许可以把议事槌做成鞋子的模样,这样他才不会觉得不好意思。”他啜了一口苹果酒,非常欣赏。“这个酒非常好。”他说。    
    “这儿的人对我们反驳俄国人的反应怎么样?”    
    “我不晓得其他人怎么想。不过我认为反驳有点像后卫做的动作。我倒希望我们做些事情,让他们来反驳我们。”    
    “有道理。”    
    “我觉得我们一直都在防御。”    
    我为我们两个各自又加满了咖啡,也加了些苹果酒。“你认为我们应该发动攻击吗?”    
    “我认为我们至少应该偶尔取得发球权。”    
    “我并不是要做民意调查,不过这儿选举的情况怎么样?”    
    “我真希望我晓得,”他说,“大家都避而不谈。我想这可能是我们经历过最秘密的一次投票。大家就是不愿意公开表示意见。”    
    “会不会是他们根本就没有意见?”    
    “可能,也可能是他们不愿意说。我记得其他选举的时候,都会有些相当激烈的辩论。这次我连一次都没听到。”


第二部分秋 日 旅 途(3)

    这跟我在全国各地所发现的情形一样———没有争论,也没有讨论。    
    “其他地方———是不是也一样?”他一定是注意到了我的车牌,不过他并没有提起。    
    “我看起来好像是这样。你觉得大家是不是害怕发表意见?”    
    “有些人也许是这样。不过我认识一些不怕发表意见的人,只是他们也一样什么都不说。”    
    “我也有过这样的经验,”我说,“但我真的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或许都是同一回事,只是不同的角度。我不想谈,谢谢,讨论结束。我闻到味道了,你的晚餐应该已经差不多了。我该告辞了。”    
    “什么是同一回事,只是不同角度?”    
    “嗯,就拿我的祖父与曾祖父来说———我的曾祖父一直到我十二岁才去世。他们知道一些自己很确定的事情。他们非常清楚多让了一寸,应该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然而现在———会有什么后果呢?”    
    “我不晓得。”    
    “没有人晓得。如果你不晓得的话,光有意见有什么用?我的祖父知道老天爷有几根胡子,而我却连昨天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不知道,遑论明天了;他知道一颗石头、一张桌子是用什么做成的,我却连固定的公式都看不懂,这说明大家都不懂。我们没有什么可以继续下去的事情———思考也没有方向。我要告辞了。明天早上见得到你吗?”    
    “不知道。我明天一早就得出发。我要穿过整个缅因州到鹿岛去。”    
    “嘿,那地方很漂亮,你说是吧?”    
    “还不晓得。从没去过。”    
    “很不错的地方。你会喜欢的。谢谢你的———咖啡。晚安。”    
    查理目送他离去,然后叹了口气去睡觉。我吃了自己的腌牛肉杂烩后,把床放下来,挖出了一本夏尔{1} 的《第三帝国兴亡录》(Rise and Fall of the Third Reich)看。但是我发现自己根本看不下去,灯熄了,我依然无法入睡。打在石头上的喧闹溪流是种很好的声音,不过与农场主人的对话一直萦绕在耳边———他是个体贴而周详的人。我不奢望能够碰到很多这类的人。或许他点出了重点。人类也许花了一百万年的时间才习惯把火当成一种东西以及一种概念。在这期间,有个人被电击到的树灼伤了手指,一直到另一个人带了一些火进入洞穴,发现这些火可以让人保暖,这中间或许历经了十万年,从这之后,一直到底特律市的鼓风炉出现,又是多长的时间呢?    
    现在我们掌握着一股不知道比火大上多少倍的力量,但是却来不及发展出思考的方式。人类必须先有感觉,然后有语言,之后才可能接近一种思想。这个过程,至少在过去,需要很长的时间。    
    公鸡在我合眼前就开始啼叫。我终于觉得自己的旅程已经开始了。我想在这之前,我一直都不相信自己的旅程已经开始。    
    


第二部分荒 谬 的 意 外(1)

    查理喜欢早起,他也喜欢我早起。他怎么会不喜欢早起呢?吃完早餐后,他马上又倒头大睡。过去这几年,他开发了好几种看似无辜的方式叫我起床。他会摇摆全身,从他颈圈发出来的声音,大得足以吵醒死人。如果这个方法行不通,他还有个连环喷嚏法。但是他最让人生气的一招是安静地坐在床边,脸上挂着甜美而宽容的表情,盯着我的脸猛看;即使在沉睡中,我也会有种被人盯着瞧的感觉。不过我也学会了紧闭眼睛。只要眨眨眼,查理就会开始又打喷嚏又伸懒腰,我的夜间睡眠也就得宣告结束。通常这种意志之战都要僵持好一阵子,我紧紧闭着眼睛,他会原谅我,只不过几乎总是他赢得最后的胜利。查理非常喜欢旅行,所以他想早早出发。“早”这个字对他来说,是黑暗与黎明的调和。    
    没多久我就发现,如果旅行中的陌生人想要偷听当地人的谈话内容,那么当地的酒馆与教堂就是他应该溜进去并保持静默的地方。不过有些新英格兰的小镇并没有酒馆,教堂也只在星期天开门。另一个退而求其次的好地方是路边的餐厅,当地的男人在工作和打猎前,都会在这些餐厅用早餐。想要碰上这些地方人声鼎沸的时刻,你就得起个大早。然而即使找到这样的地方,也会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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