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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科学中的革命-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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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颜色从深紫色变为鲜红色。这部分‘衡鲜血液’将通过动脉进人身体的各个部分。第三个“系统”出现在脑部,它是“动物元气”的来源,通过空心的神经,“动物元气”从脑中输送出去。    
  在哈维时代,有些科学家已经意识到,血液通过肺动脉到达肺部,又从肺静脉返回。接替维萨里任帕多瓦大学解剖学教授的吕亚尔都斯·哥伦布就已经认识到了这种有时被称作小循环(或更恰当地说肺部过渡)的现象。哈维本人在帕多瓦的老师阿夸彭登特·阿布·法布里齐乌斯已经发现,在静脉中存在着一些瓣膜,尽管他没有把握住瓣膜对于血液循环的全部意义,但这项发现还是很重要的。哈维充分认识到了法布里齐乌斯发现中的暗示:在静脉中运动着的血液只会流向心脏;哈维进行了一系列不同的实验和检验,以证明在静脉中只有单向的流动。瓣膜会使人联想到泵的活动,正如哈维告诉我们的那样,当他考虑。已胜及其瓣膜系统的结构时,他想到了泵(参见查尔斯·韦伯斯特1965;佩奇尔1976,212…213)。    
  在被称作收缩和舒张的活动中,心脏挛缩、扩张。当心脏的一个心房挛缩时,其中的血液就会被排出来;当它扩张时,它就会吸入新的血液,这些血液在下次挛缩时又会被排出。由于心脏有瓣膜,所以血液的流动是单向的。正如哈维指出的那样,血液被排出左心室推入主动脉,亦即大动脉,随后又被排出(在每次相继而来的排出后)进入动脉系统。血液通过静脉回到心脏进入右心室。挛缩和扩张推动血液从右心室进人右心耳,然后从右心耳流出,通过肺动脉进入肺脏。血液通过肺静脉流回心脏,进入左心耳。血液从这里被送入左心室,然后又一次流出,进入主动脉和动脉系统。这样就完成了心脏、动脉和静脉——单循环系统的所有部分的一次连续的循环。    
  从活体解剖、肉眼观察和实验中积累的大量证据,使哈维的新概念得到了证实。他可以自豪地宣布,他已经纠正了“一个持继了两千多年的错误。”他的发现不是以教条为依据,而是以对80多种不同种类的动物所进行的经验研究为基础的,这些动物包括,不同的哺乳动物、蛇、鱼、龙虾船炼、蜥蜴、蛞蝓和昆虫等(肯尼思·基尔1965,130)。他的各种实验和观察资料是无可争辩的。他在其著作的第五章中指出,盖伦说血液可以穿过心脏隔膜上的微孔,然而他错了。这种微孔并不存在;因此,“必须准备和开通一条新的通道。”    
  哈维充分意识到,他的定量研究(正如他所说的那样)是件“新生的”事物,他担心,他会受到所有读者的攻击(ch.8)。今天看来,转而进行量化的论证似乎是很平常很自然的事。但在哈维那个时代情况决非如此,尽管定量的测量已经进入了药房医学领域。切莫忘记,对当时来讲,用数量的方式表示身体温度和对血压进行定量的测量,为时尚早。纵然事实上哈维并没有发明生物学的定量方法,但他的确使用了量化的推理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奥塞·特姆金(1961)曾经指出,盖伦运用了类似的定量论证,以便证明尿并不完全是“肾中营养物的残余成份”(佩奇尔1967,78)。范·海尔蒙特大约与哈维同时,也在进行定量的生物学实验,尽管这些材料是在很久以后发表的(佩奇尔1967,78),圣托里奥在他自己身上进行了一系列实验,在实验中,他记录下了他对自己的固态食物和液态摄取量、以及液态和固体的排泄物所做的定量的测量,并且确定了排汗量;他的著作《医学统计》描述了他的方法并提供了一些数据资料,该书出版于1614年,即哈维的《论心脏的运动》出版前14年。不过,那时定量方法的使用并未普及,哈维也充分意识到,他的量化推理,无论从方法还是从结果来看,都是很激进的。哈维不仅把量化方法用于生命科学的经验调查研究之中,而且还用于“已经为生物学和医学开辟了一个新时代、并一直使这些学科保持着牢固基础的发现”之上(佩奇尔1967,80)。哈维所要做的就是,根据实际的测量来确定人的心脏及狗和鱼的心脏的容量。然后,他把这一数值与脉搏跳动的次数相乘,计算出从心脏输送到动脉的血的总量———平均每个人每半小时大约为83磅。哈维说,通过这些定量的测量表明,“心脏的跳动不断地把血液从心脏中排出,而排出量大于摄取的食物所能提供的量或所有静脉血管在任一时刻所包容的全部血液。”他随后指出:“倘若,即使通过心脏和肺部的血流量最小时,通过动脉和整个身体的血流量也会比食物的吸收所能提供的血液量多得多——那么,这只有通过循环才能实现”(ch.9佩奇尔泽)。简而言之,哈维觉得他能够“计算出血的总量,并能证明血液的循环运动”(ch.12)。他总结说(Ch.14):    
  鉴于计算和视觉证明已经确证了我的所有假说,即血液通过心室的搏动流过肺部和心脏,并被有力地推进身体的各个部分,从那里静静地进入静脉和肌肤的多孔结构,流回各处,通过这些静脉血管从周围流向中心,从小静脉血管进入大静脉血管,最后,进入腔静脉到达心耳;所有这一切,如此大的血流量和如此大规模的潮涨潮落——从心脏流出到达神经末梢区域,再从神经末消区域回到心脏——也是被摄取的营养物无法提供的,而且,其数量也大大超过了满足身体营养所需的量。    
  所以我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动物的血液处于周而复始环流不息的运动之中,这是心脏的一种活动或功能,它是借助心脏的搏动来实现的,一言以蔽之,它是心脏搏动的唯一原因。佩奇尔(1967,76ff.)发现,“哈维的直接批评者如约翰·里奥兰和支持者如安德烈亚·阿戈里、琼·马泰特以及约翰·米克雷里都强调定量论证,从而证实了“哈维的计算确实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拥护者们支持新理论的理由只有一个:“有定量的论证”(同上)。    
  毫无疑问,哈维的发现“使生理学思想革命化了”(拜勒比尔1972,151)。在考虑这一革命时我们务必小心谨慎,切不可以它没有牛顿的世界体系那样的宇宙论意义为理由,或以它没有像哈维去世30年以后出版的牛顿的《原理》那样几乎使整个科学都发生了变化为理由而极度地轻视它。它的确是一场生物学革命。虽然并非每个人都承认这一新的发现,但许许多多的科学家和医生们却都承认它。毕竟,哈维的论证是令人信服的。定量的论证再加上寻找中隔微孔的失败,是对盖伦生理学的致命一击。瓣膜则证明了血液的单向流动。证据中唯一缺少的,是可以证明连接最小的动脉与最小的静脉的毛细血管存在的证据,这些毛细血管最终被M.马尔皮基发现了。    
  在评价哈维时,我们还必须注意区分生物学思想和方法中的革命与医学的科学基础(即生物学)中的革命和医学实践中的革命之间的区别。按照18世纪的医生和医学史家约翰·弗赖恩德(1750,237)的观点,哈维曾打算写一部有关他的发现在医学中的实际应用的著作,但他一直没有动笔。(参见本章的补充材料11.l有关哈维的发现缺少直接的实践成果的论述。)从17世纪中不难找到证据来证明,哈维已经为科学做出了一项伟大的发现,血液循环的发现是一项伟大的思想成果,但它对于医学实践而言并不具有(或尚未具有)同等的重要意义。有鉴于此,我认为,我们有理由得出这样的结论:在生物学(或生理学中)有过一场哈维革命,尽管在医学实践中不曾有过类似的哈维革命。    
  最后,把哈维的工作与伽利略的工作加以对照和比较,也许能给人以启示。哈维创造了一个有唯一中心(心脏)的单循环系统,从而取代了盖伦的复合系统。这是一项类似于哥白尼、尤其是开普勒创造的单一的宇宙系统的成就,哥白尼和开普勒创造的系统取代了托勒密的《天文学大成》中由几个独立的系统组合而成的系统。类似的情况还有,哈维证明了盖伦学说的谬误,从而使该学说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而伽利略则证明,托勒密的金星体系与实际情况不符,这二位的证明也许可以说是异曲同工的。不过,这里有一个根本性的区别。尽管伽利略指明,金星肯定是在围绕太阳的轨道上运动,而不是在一个其中心围绕地球运动的本轮上运行,但他的结论是模糊的。新的资料不仅适用于哥白尼体系,而且适用于第谷体系甚至还适用于后来的里乔利所发明的宇宙系统。而哈维的论证以及他所做的实验、观察和定量推理,不仅证明了盖伦学说的谬误,而且同时无可争议地证明了一种新的科学——血液循环。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可以毫不含糊地说在科学中曾有过一场哈维革命的理由。           
《科学中的革命》 
科恩著        
第四部分 18世纪革命概念的变化 第12章 启蒙运动时期的变革    
   18世纪以两场大规模的政治革命而著称。这两场革命确立了我们今天所理解的“革命”一词的含义——导致产生一个全新的并且与过去根本不同的社会制度或政治组织形式的激烈的社会或政治剧变——这就是1776年的美国革命(北美独立战争)和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然而,作为激进变革——作为一个突变点或同过去的决裂,而不是向已逝去的更美好岁月的循环式的回归——的革命这个概念的出现不仅可以追溯到启蒙运动时期社会和政治思想及行动的领域,而且还可以在这一时期文化和知识问题的讨论中找到它的来源。    
  我们已经看到,丰特奈尔早在18世纪初就把“革命”一词的这个新的含义运用到数学之中。1728年,帕拉切尔苏斯(1493…1541,生于瑞士的医师、炼金术士)对医学的重新概括被人们称作医学中的一场革命,而在1747年,牛顿的力学体系也被归结为一场“物理学中的革命”。但是,在18世纪,正如在中世纪末或文艺复兴时期一样,“革命”一词原有的含义往往是同其新的内涵同时存在的,甚至在法国大革命之前几十年的作品中,人们是否在现在的意义上明确使用“革命”一词这一点也并不总是十分清楚的。为了确认我们所讨论的革命真正是一个单一的事件,一场具有重大意义的真正不朽的变革,而不仅仅是循环式的变革中的一个阶段,我们或许应当进行一番认真的分析。而且,我们还有这方面的一些例证,通过这些例证我们将会发现,真正把握作者所说的革命的含义是不可能的。    
  “革命”一词的多义性    
  18世纪论述革命主题的最多产的作家是阿贝·德·维尔氛他的历史学著作不断用法文再版,而且此后又被译成英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德文和俄文。在他的著作中,最重要的是《马耳他制度史》(1726)、《罗马共和国革命史》(1719)、《葡萄牙》(1689)和《瑞典)》(1695)。关于葡萄牙的那一卷是丰特奈尔鼓励维尔多写的。显然,这本书是他所有著作中最受欢迎的;国家图书馆(巴黎)陈列了本书的不下35个版本或版次,而且英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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