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街怪客(花街十二少之怪客)by猫子-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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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仍只是他的室友,并非朋友。
之所以能成为他的室友,还是因为他喜欢她租的这栋房子,在无论如何利益交换诱拐,她都不愿意搬走的情况之下,他只好请求和她分屋居住,跟她当起室友来。稍微认识以后,其实她的心底明白,他相当不喜欢跟别人同住。
比起最初两人刚当室友时几乎整天没说上一句话,最近的情况则好多了,或许是他发现她从不探他隐私,不会问他一些杂七杂八的私人问题,对他所有的决定都不加以干涉,他才渐渐习惯了她的存在,偶尔会跟她聊上几句。
获取他的信任,竟花了她快两年的时间哪!
辛伯不仅是花街的怪客,在她眼中更是不折不扣的怪人。
辛伯?奥榷斯皱眉,瞥了一眼窗外的雨景,似乎正在考虑是否抬脚。
他讨厌雨天,讨厌不速之客,更讨厌门外有腐烂的东西。
如果他现在不去处理,几天后要出门的时候,一定会在门外看见厌恶的腐烂物。像是百般不愿意,不发一语的辛伯还是选择站起身,用最缓慢的速度往大门走去,准备把门口的垃圾扫远点,至少撇清跟那垃圾的关系。
走到门外边,他抬头望着阴雨蒙蒙的灰暗天空。
英国的天气多变,十月的伦敦,天上洒下不间歇的雨水,雾气重得让人心烦。这种天气已经够容易让人的脾气浮躁了,他不明白为何还有人老爱添他麻烦,让他更烦。
瞧不得别人家干净吗?干嘛一天到晚把垃圾丢在他家门口?
混蛋,一点公德心都没有!
瞥了一眼门外的「大型垃圾」,辛伯只是从外套内里的口袋掏出银色烟盒,站在门廊下点火抽起烟来,缓缓吐着烟圈又望着天空。
他彷佛打算对被丢弃在门口的巨物视而不见。
烟将烧尽,他才再度俯视地上的垃圾──伤痕累累的陌生人一眼。
用脚踢了踢陌生人的身体,对方丝毫没有动静,他才把剩下烟尾的香烟丢进雨中,不甚愿意地蹲下身去,用手把那人的脸像玩具一样翻来转去,像在检查什幺货品似的。
不过,那张脸肿得跟球一样,就算原本再帅也看不出来。
***
动手动脚之后,那人竟然发出呻吟声,辛伯不由得微皱起眉。
真不幸,竟然还是活着的……要是死的就省事了。虽然拼拼凑凑、捏捏挤挤之后,辛伯发现这个狼狈不堪的小子长相应该不算太差,还有几分救来消遣的价值,可是他很懒得在下雨天救人,更不想弄脏自己干净的手。
这小子不但浑身是伤,而且脏得可以,要处理干净绝对很棘手。
辛伯蹲在地上,俯视着地上的人沉吟数秒。
救与不救全在他一念之间,得由他的心情好坏决定。
连日阴雨,他的心情不算太好。
「你们这些蹩脚货……有种就放胆杀了我……」迷迷茫茫间,莱恩稍微恢复了意识,勉强微张开眼,对着上方的黑影用剩余的力气挤出冷嘲。
或许,死了就真的解脱了吧……
「你的命这幺不值钱,我干嘛要救你?」听见他令人觉得可笑的话,辛伯像是自言自语地咕哝。
现在,他知道这小子为什幺会被殴打得如此凄惨了。没有本事跟对方打,嘴巴又不放干净点,没被活活打死算他命大。
那些地头杂碎,岂是他一个外来客可以挑衅的!
他的命他自己都不珍惜,他何必替他珍惜?怎幺想都没道理。
生来不是鸡婆的性子,他又何须破例。
「我没要你救,我要你杀了我!」莱恩在昏昏沉沉中,勉强使力地喊着。
全身骨头都痛得像是快要被肢解般,他只想早一点解脱这种疼痛。身体痛得令他想哭,可是他绝对不会在这些痞子面前掉眼泪。
「噢,你想死,我就得成全你吗?」
拎起莱恩的领口,辛伯把他沉甸甸地往后垂的头拉近,打量着他脸上虽负伤却依旧存在的傲气,多少被他激起了兴趣。本来已准备见死不救的辛伯,现在那主意又打消了一点,他重新考虑起「收下礼物」的可行性。
一只垂死的老鼠,还有女王般的高傲气势,实属难得对吧?
说起来,他也很久没遇到新鲜事了。
「杀了我……」莱恩已痛得挤不出更多字眼。
想瞪对方一眼,可惜眼角伤口的血浸入眼里,痛得他不能张大眼睛,也严重影响了他的视力。对方的脸孔看来模模糊糊的,只让他觉得眼前的陌生人更加可恨。
挑起眉,辛伯凑近他的脸诡异一笑。
「偏偏我不喜欢成全别人,而喜欢糟蹋别人的心意。」
「呸!」
在被激怒之下,莱恩因为距离够近,朝辛伯的脸用力吐了一口口水。
眼中闪过愤怒,辛伯却只是缓缓抹去脸上的唾液。
下一秒,他在莱恩伤痕累累的脸补上一拳。
出来找死的笨蛋!
***
看见辛伯拖着一个陌生人进屋,梦娜并不掩饰她的惊讶。
距离他上次「收下礼物」,的确是满久远以前的事了。
基本上,辛伯这个人很讨厌麻烦,这已是花街人人皆知的事,除非心情特好,伦敦出了大太阳,否则他很少会无条件接下别人过路丢下的烫手山芋。
外面的雨……明明还在下个不停吧?
看来雨大概快停了……
见她瞪大了杏眸,连化妆的手都停了下来,看着他把湿答答的人拖进浴室里,站在浴室门口甩着手上的水的辛伯,难得主动开口问道:「妳有意见吗?」
「你肯大发好心,我怎幺敢有意见呢?」
梦娜回过神来,有些尴尬地笑着。
意见是没有,只是她本以为今晚外头会多一缕孤魂野鬼。
铁石心肠的人,不可能说转性就转性的,这幺说来绝对是哪里不对了。看着窗外的雨,她突然考虑着今晚是否别出门接客,待在家里或许比较安全……唉,只可惜她命贱,察觉不妥也得出门接客,否则生活的所需谁给呢?
「好心?」他冷笑,不轻不重地哼了声。
要是他有那玩意儿,累死自己也活该,不如去非洲当义工。
他生来就没多条好心肠,从不觉得对别人仁慈能带给自己好处,笃信对别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的信念,所以他这辈子还没做过什幺利人不利己的好事。
「我知道你不是善良的人,别哼了。」
轻易听出他的嘲弄,梦娜无奈地摇头叹气,发现自己真的想太多。
要不是曾经约法三章,不能过问彼此的隐私,她还真想知道他现在怎幺想,到底为什幺会决定收留一个半死不活的陌生人。
辛伯扬眉,嘴角扯出一道微乎其微的弧度。
最近,他发现自己愈来愈欣赏梦娜了──因为她聪明。
「我出门了,你慢慢玩吧。」
他老大是花街密医,一天到晚都有人捧着钱送上门来,看他心情好不好要不要收病人。随便收个病人他就可以几个月不愁吃、穿、住,她这可怜的风尘女可没那种命,还是出门赚她的皮肉钱餬餬口吧。
多管闲事对她的生计没有半点帮助,自身都已难保,哪有鸡婆的资格。
甩甩手,梦娜只瞥了浴室的方向一眼,便拿起包包准备出门。
若在晚上出门工作,她通常要到早上才会回来,晚上几乎整个屋子都由他使用。
走到门口,她突然回头随意地问:「对了,要不要我顺便替你们带早餐?」
通常他都起得很早,所以她可以顺便替他带回早餐。
「谢了。」
懒得做早餐,也懒得出门买早餐,所以他一如往常欣然接受她的好意。如果他这辈子欠谁人情,大概就是欠她总是替他买早餐的人情。
若非如此,他也不会在她不舒服的时候,免费替她看过几次病。
相欠相抵之下,他相信自己谁的人情都不欠。
***
一家私人医院,矗立于伦敦的繁华地段。
虽然是私人医院,却网罗了曾任职于各大医院的名医师,录取护理人员及医院成员的条件要求亦高,自然使这家医院成为伦敦极负盛名的医院,求诊人数络绎不绝。这家医院,有最好的医生、最好的护士、最好的住房享受,但收费昂贵。
能进这家医院工作的,多是医学界的佼佼者,病人又何尝不是大有来头。
其中,最有名的便是这家医院年方三十六岁的院长。
席格?布蓝登,仅仅三十六岁,已是医学界赫赫有名的心脏科权威。传闻,只要他肯接下的病人Case,在他操刀之下从来没有救不回的病人。
在医生、护士们的眼里,院长绝对是值得他们敬佩的偶像。
若说他的缺点,恐怕就是他不苟言笑的严谨个性,总让人有几分距离感。
他不但对员工严格,对自己更是加倍的严厉。
不用说,在这家医院工作的人,个个都对他是又敬又怕。
很不幸的,费雪?安达便服侍于狮王脚下,他是布蓝登院长的贴身秘书,薪水不过比医院同仁多了一点点,却是那个总是最先被风暴扫到的倒霉鬼。
站在院长办公室前,费雪?安达深深吸了口气,花了不少时间自哀自怜,才鼓足勇气敲门进入院长办公室。
早死、晚死,迟早都是要送死的。
席格阴森的视线,从他进门起就像秃鹰盯住猎物一样停在他脸上,彷佛正考虑要不要俯冲过来,一口把他撕裂吞进肚子里,让他本能地吞了口口水。
等会儿报告完之后,他想他也苟活不了太久。
「人找到没有?」
席格的眼神严厉,声音更冷魅得让人发寒。
几天了,他不想听到同样的答案。
几度张口,费雪终究尴尬得吐不出话来,只能羞愧不已地站在原地。
没有席格唯一想听到的消息,说什幺都是多余;多余的解释,只会更显示出自己的无能。席格让他动用了所有能动用的人力、物力、关系,结果他还是一点成果也没有,除了羞愧外他真的无话可说。
可他几乎派人翻遍了伦敦,仍是找不到人,他也莫可奈何呀。
为了找个人,眼线布满伦敦,几天下来却一点消息也没有,让他不免怀疑,小老板是不是根本不在伦敦,跑到英国其它地方去了?
偏偏小老板身无分文,应该哪里也去不了才对啊。
人应该还在伦敦,见鬼的就是找不出来,让他无法跟大老板交代。
真是害死人的小老板啊……
「就一个人,你到底要找多久?」看见他的反应,席格显然动了怒,声音更是冷得吓人。
「我已竭尽全力了……」费雪低垂着脸,虽羞愧却也无奈。
自从小老板失踪后,他就几乎不眠不休地到处跑,根本不敢稍作休息,几天下来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已经快要筋疲力竭了。
若只是份工作,他早就辞呈一丢不干这虐待自己的苦差事。
偏偏席格是他大学同窗,他就是无法弃他而去。
生性淡泊,只求日子平淡轻松,天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