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耽美辣文电子书 > 冷香 by 卫风 >

第38章

冷香 by 卫风-第38章

小说: 冷香 by 卫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过又一想,开桌裂椅就开桌裂椅,能打木头也算有成就了。不然象我从前一副书生样,也只能开书裂纸。 
 
晚饭没敢吃太多,姚钧也说晚上吃多不好。 
 
有道汤不是他们山寨给做的,是尽欢说我以前爱喝,特地跑去做的。 
 
鸡皮笋片酸汤,嗯,是挺开胃的。 
 
不过这个尽欢哪,真是……小孩子一样那麽直肠子。 
 
这个汤,夏天喝才好吧。 
 
这会天时挺冷,喝酸辣汤还差不多。 
 
下回跟他说说。 
 
但是对著外人的时候,可一点看不出他有什麽与常人不同的地方。姚钧也说他就是性子直,脑子不能想太多事情。其实是非里外他分的极清楚,一点也不会为人所欺。 
 
吃完晚饭,姚钧说要看看我的真气强弱。於是他们两坐床前,我盘腿坐床上,开始我的练功。 
 
因为有了下午的经验,这会儿很顺利,没用多久,那股热热的感觉又出来了。 
 
姚钧的手指贴在我的手腕上,过了一会儿他收回手去,说道:“公子先收功吧。” 
 
我松口气张开眼,那种感觉就又消失了。 
 
“公子体内根基留存比我原想的要多。”他应该是很开心,眼睛在烛光下亮亮的:“等我们从这里起身回南边,差不多公子就能练回第一层去了。” 
 
我也挺高兴,尽欢也张开嘴笑。 
 
真是个好消息。 
 
不过光会内功不行吧,还得会拳脚。 
 
这可得请教尽欢了。 
 
 
 
时光匆匆,天气并没有立即转暖。但是毕竟是立过春了,风刮在脸不再也不似刀割一般的生疼。 
 
尽欢总不放心我到院子里练拳练剑,始终想把我关屋里。 
 
经过我的抗议和姚钧的劝说,他才让我出屋。开玩笑,这屋这麽小怎麽活动的开。 
 
剑招也不算太难学,就是身体有点伸展不开。所以,每天早晚,压腿,踢腿,蹬腿,抬腿……甩臂,伸臂,扬臂,展臂…… 
 
奇怪,这麽大的运动量,却并不觉得太累。体力也跟得上,也不觉得腰酸腿痛。姚钧後来告诉我,这是因为他在饮食上调理我,然後我的内功一直在进步恢复的功劳。如果是一点根基没有的初学者,进步会非常有限,而且会吃很多苦头。 
 
这一点我相信。 
 
一开始是练拳,看尽欢打就是虎虎生风威势不凡,我一打……就是正宗花拳绣腿的代言人。 
 
姚钧这人修养恁好,我在这里打拳如跳大神儿,他在一边喝茶不语,一点没有嘲笑的意思。 
 
这个,当大夫其实是个好职业,甭管古代现代,大家都需要大夫。 
 
咳,太医除外,没点尊严,天天被呼来喝去,恐吓威胁,好好儿的职业弄的到後来方子不敢开,药不敢用,天天琢磨什麽药治不死人。 
 
看看我们这些天住的吃的用的,哪样儿不是两山寨提供的?得,我们三个人吃啊住啊用啊,他们还都乐颠颠殷勤的要命,虽然山上条件简单,还是天天给弄新鲜菜蔬和肉,蜡烛灯油一样不少,棉被天天有人抱去给晒,衣服也自有人洗。 
 
弄得我都不想学武功,改跟姚钧学医术得了。你看看,多风光待遇多好。 
 
拳练的不难,三天就打熟了,从第一式打到最後一式,再从最後一式倒著打回来。尽欢连连夸我聪明,姚钧只是不语。 
 
学完拳开始学剑。给我的是一把木剑,是尽欢现砍了树枝子给我削出来的,太轻了,又在剑身上嵌进去几块重铁。 
 
说是为了我的安全著想,所以不给真剑用。 
 
哼,瞧不起人了不是。 
 
剑法学的依旧很顺利。我相信这剑法一定是从前的宁莞使的很熟的,这个身体拿住剑,好象就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手要怎麽伸,剑要怎麽指,气息怎麽吐纳,都似乎有自己的意识一样。我只要不刻意的僵硬自己,这些动作就连贯的从我身上使了出来。 
 
别人都说,身体也是有记忆的。 
 
好象以前看过一个医学案例,一个因大脑受创失忆的病人,却没忘了吃饭,骑自行车,甚至没忘了怎麽使用电脑打字。 
 
这也是……这具身体的记忆吧? 
 
 
 
 
 
第七十三章 
 
我们三个人,在人家这里白吃白住从冰封冻土一直到春暖雪化,人家孩子的病全好了,身体也养的挺壮。我的身体也全好了,也养的挺壮……其间吃的补品药材什麽的,俺们没掏一分钱,全是人家供的。 
 
临了我们走,他们是送了又送,送了还送,送了再送……急的我直想唱十八相送了!也不至于啊,诊金你们也付了,我们这麽多天吃啊住啊用啊的也挺够本了,拜托你们别这麽客气了行不行?再送天都黑了! 
 
好不容易打发他们回去了,我们的车子沿著山路慢慢的走下去。这座山势不陡,但是後面峰峰相连,连绵极广。 
 
姚钧撩开车帘向外看了看:“天黑能到下个小镇吧?” 
 
尽欢道:“应该是能赶到了。” 
 
我插嘴:“不到也没关系,反正我们有好多干粮。我现在又不病了,不用一定住客栈。” 
 
车轴轧轧响,走了一段,尽欢说了句:“该换铆钉了。” 
 
天气晴好,天已过午。都怪两山寨的人太热情,非留我们喝中午这顿饯行酒不可。喝了半天,还送那麽老远,瞎耽误功夫。 
 
再走了不远,车轴的声音越发不对了。尽欢勒住马跳下车来看了看,说道:“行了,走不了。” 
 
姚钧探头看了看,尽欢拿著一根铁钉直起腰来,钉子梢已经全都磨凹了进去,一看即知是不能用了。 
 
“这些天也没顾上整整车子。”尽欢脸上尽是局促:“真是对不住,公子。” 
 
我笑笑:“这也没什麽啊。我对人家露宿在外怎麽过也挺感兴趣的。以前听说人家扒地洞烤叫化鸡,烤野兔子汤泡野蘑菇,都好吃的很呢。” 
 
姚钧摇头一笑:“真是孩子话。你是舒服日子过久了。别说是这时的天,就是夏天里,露宿也浊什麽好玩的。风冷,被褥不能不盖,可捂严了,又热得人发痒。蚊子虫子不少,露水把头发衣服全打的湿湿的。吃野外的东西,烤透了便发硬发苦,烤不透呢容易泄肚子。你以为象是在酒楼里吃烤肉,佐料俱全油光光嫩生生的麽?你说的叫花鸡是怎麽一回事儿?” 
 
一听这话就知道姚钧是个住过野外荒郊的人。我光是以前看武侠剧里,一到露宿的时候,烧著旺旺的柴火,柴火上架著烤的油光光的鸡或是兔子之类,好不馋人。 
 
“叫花鸡挺易做的。”我的兴头一点儿没打消,指手划脚把叫花鸡的做法说了一通,等我说完,尽欢正好从林子里拎著两只长翎野鸡回来了。 
 
就近有溪,杀鸡洗剥全是尽欢来的,打石生火是姚钧做,我在一边和,稀,泥! 
 
没听错,就是和稀泥。 
 
黄泥加水,我搅啊搅揉啊揉。 
 
尽欢提著剖了肚子没拔毛的鸡过来,一手里紧紧攥著两根鸡尾上的长翎。 
 
先把两手满满的糊泥往那只倒霉的鸡身上抹。真的山鸡耶,这个时代的野味绝对是纯天然绿色食品无化学污染无人工激素^哪象到了我们那个时代,饭店里所谓的山鸡煲,辣山鸡,那只是长得象山鸡的人工养殖産物而已。 
 
顺口问:“你拿这个毛干嘛?扎键子的话也太长了一点。” 
 
他脸上通红,攥著鸡毛不吭声。 
 
好吧,这个毛是挺漂亮的,喜欢就喜欢呗,我又不笑话你。 
 
鸡埋下去了,我搓著手在一边等,泥干了很结实的粘的皮上搓不干净。 
 
姚钧道:“你洗一洗手去,等下撕著鸡肉吃,看看手上的泥多厚。” 
 
我答应了一声,尽欢回头道:“我也去吧?” 
 
我笑:“不用,溪里那麽浅,掉下去也淹不死我。” 
 
挥挥手跑开。 
 
树丛挺密的,我蹲在溪边撩水洗手,看手上黄黄的泥渍在水里慢慢荡开散去,被溪水哗哗的冲下游,有些出神。 
 
虽然来到这个时代的时间不算长,可是心理上却象是过了好多年一样。 
 
姚钧和尽欢对我的过度保护,我并不是感觉不到。也许往事里还有许多待解的迷团。内功高强,但却被家里赶出来还受重伤……年纪不大就能从一大批杀手手里救下姚钧,指点一下就让尽欢得到狂剑名号……原来的宁莞,到底是个什麽家境呢? 
 
我看看已经干净的两手,夕阳已经落到了山的後面,最後一团彤云的红光在溪水的水面上一闪一闪的发亮。黑暗和寒冷慢慢包裹上来。 
 
不知道为什麽突然想起件小事。那本诗集,行之诗集,在皇宫里见过的。那个行之,是宁莞认识的什麽人?姚钧的字是水定,不是行之。 
 
行之又是谁呢?他是武林中人吗?能写那麽好的诗,应该是文采飞扬的人物。 
 
想不明白,我摇摇头。弯腰掬起一捧水,喝两口,抹抹嘴。 
 
顺手在裤子蹭一蹭手上的水,想要站起身来。 
 
溪水水面晃动著,我的身影後面,不知道什麽时候出现了一抹飘忽动荡的白衣。 
 
象暮烟,象晨雾,缥缈的如白云的倒影。 
 
我倒吸一口气,这人什麽时候走到了我背後?他是人是鬼?难道是山里的精怪? 
 
慢慢的转过头来,有个人立在我身後,只隔一步之距。 
 
我揉揉眼。 
 
那人的长相异常清秀,黑发挽著一个书生髻,打横别著羊脂白玉的文士簪。长长的乌黑的发尾在山风中飘动,似袅袅晴空羁游丝。 
 
那张面孔让人说不上来的意味。长眉淡雅,眼似深潭,肌肤如玉石一样晶莹细腻连个毛孔都找不到。明明是静止的面容,却让人觉得上面有无数未竟之言。 
 
美男子不是没见过,象孙千江,明宇,玉简,都是难得一见的美男子。能入选後宫,终日修身养性,风度气质样貌身材都是绝佳。可是这个人却…… 
 
是了,他没有烟火气。 
 
一丝尘烟气都没有。 
 
我怔怔看著他,目光向下移,看到他白袍的领口,缎线绣著流云的花纹,隐隐叠叠几不可辩,好精致的衣裳,好漂亮的一个人。 
 
这麽一个金马玉堂似的人物,怎麽会出现在荒山野岭? 
 
为什麽这麽一言不发看著我。 
 
目光垂下去,看到他一双鞋,云锦的缎面不闪光,上面竟然一丝土一点尘埃都没有。 
 
我退了一步,又退一步,脚下一滑差点跌进溪里,手乱挥著抓著一株小树才站定。 
 
他一直不说话,只是很认真的注视著我,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他是人是鬼啊? 
 
“这位先生……”我小心翼翼,他没动静。 
 
“咳,这位大侠^”还是没反应。 
 
我往侧面迈步,动作不敢太大。 
 
这人太诡异了。 
 
一步,再一步。 
 
他忽然说:“小莞,不认得我了?” 
 
我一下子站住。 
 
啊,认识我啊? 
 
而且声音听起来不象鬼。 
 
硬生生扭回头来:“咳,不好意思,我没印象呢。” 
 
他嗯了一声,嗓音清亮又有磁性,异常好听,却没说别的。 
 
 
 
 
 
第七十四章 
 
远远听到尽欢的嗓门:“公子——公子——你还好吧?” 
 
我提起气喊:“没事,我这就回去!” 
 
那个人依旧站著不动。我轻轻咳嗽一声:“这位兄台,要不要过去一起坐一坐?” 
 
听到脚步声响,树丛被分开,尽欢走了过来:“公子……”他的声音猛然顿住,我回过头来看他,他眼睛睁的大大的,直直看著我面前这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3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