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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2135-不老的神话:刘德华画传-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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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新唱片《可不可以》。这是刘德华亲自制作的第一张唱片,整个过程,十分认真细致,每一首歌都由几个决策者仔细推敲,每一个细节设计,都先后弄出几种方案进行比较。这张唱片,成为新乐公司推出的第二张唱片,也成为公司第一张赚钱的唱片。    

  同时,在艺能公司,刘德华也有相应的股份并且参与部分经营。这间公司,后来更名为天中制作公司。    

  这两间公司,都是朋友的公司,公司的决策,主要由别人说了算,他只是参与经营。因为他在影视以及歌坛的名声越来越大,许多人都看中了他,希望借助他的名声,在商场上有一番作为。经过商谈,刘德华接受了一个台湾友人的投资,开始组建天幕影视制作公司。    

  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并不清楚天幕公司的背后还有一位台湾老板,以为这家公司是刘德华独资的。据刘德华身边的一位朋友说:“这位台湾老板不仅给刘德华电影投资,还给王家卫的电影做了很多投资。”但是,这显然不是台湾老板的全资公司,而是刘德华的公司,只是利用了台湾老板的投资而已,是一种典型的借船下海行为。由刘德华成立一家公司,并且提出一个拍摄计划,再由台湾老板提供单项运作资金。    

  天幕公司制作的第一部影片是91版《神雕侠侣》,这是天幕公司的开山之作,也是完全体现刘德华剧本创意和经营创意的作品。电视剧《神雕侠侣》是刘德华的成名之作,他之所以选择这样一个角色,切入自己的商场世界,显然与他对金庸的这部戏有深刻领会大有关联,同时也反映了他对市场超强的敏感度。    

  他想到了将《神雕侠侣》搬到现代。91版《神雕侠侣》在现代都市中演绎了一部武侠戏,刘德华在电影中设计了一些极其特别的冷兵器,而演员的形象定型以及画面的艺术性方面,也都相当突出。因为是首部电影,又有刘德华在演艺圈良好的人缘,因此,这部电影的明星阵容极为可观,除了刘德华自己之外,还有梅艳芳、郭富城、刘嘉玲、叶蕴仪、钟镇涛(阿B)等一系列当红明星出现。    

  自这部影片之后,香港电影市场,又多了一种类型,即现代武侠片。这也直接诱发了后来的《大话西游》这类影片中,将当代生活中某些元素运用于古代场景之中或者将古代生活融入现代社会中的构思,确实给电影事业开拓了一个新的视域。    

  从票房收入来看,刘德华的天幕公司极为成功。但或许太成功了,使得他错误地认为自己行,比任何人都行。刘德华说:“那时候,我觉得我很红,完全可以掌控自己了,但实际上我行吗?”当然是不行,拍电影电视,轮不到他说话,就算是录唱片,同样轮不到他话事。他要的就是这个话事权。现在,他可以话事了,从而也觉得自己伟大了。尤其是取得一连串的票房胜利,他的自信达到极致。    

  接下来,刘德华的投入越来越大的同时,票房却在悄然下滑。到了1995年,刘德华的天幕公司累计亏损已达4000万。作为一家有过如此辉煌的公司,4000万其实并不算一笔太大的数字,如果经营得好,两三部影片,便赚回来了。可这一消息不知怎么被媒体知道了,某家周刊大做文章,于是,一些债主纷纷上门逼债,最大的债主是一家银行,刘德华欠了他们2000万元。    

  据媒体报道称,当年的刘德华,根本拿不出这么大一笔巨款。他当时有两条路可走,其一是筹款还债,其二便是宣布破产。如果是走第二条路,他所失去的,只是再次经营公司的机会,一些债务,却也可因清盘而一笔勾销。自然,从此之后,他在商场的信誉,也就一点都没有了,除了在演艺圈拍戏唱歌,再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刘德华觉得,如此一来,自己又得让别人掌握在手中,这是他最不能容忍的。所以,生性顽强的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咬着牙闯过这一关。    

 


第九部分:风雨人生路生意伙伴反目成仇(1)…(图)

  为了填补4000万元的亏空,刘德华关闭了自己其他的一些生意。    

  在此之前,他除了在艺能公司以及新乐公司占有股份之外,还因为他喜欢理发,开有一间美发连锁店,还经营着餐饮、娱乐一类的业务。他将艺能和新乐两家公司的股份出让,收   回一部分资金,又将其他几家公司结业。即使如此,还是差了一大笔钱。此时,刘德华多年的好友陈岚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    

  陈岚即陈明英,中国星公司的老板娘兼行政总监,丈夫向华强,曾是动作明星,上个世纪80年代和弟弟向华胜一起创办永盛电影公司,拍过不少叫座影片因而闻名。向华强的前妻是著名女星丁佩,就是李小龙猝死在她床上的那个女星。后来,向华强和陈岚结婚,二人一起创办中国星公司,拍出的电影票房成绩都非常不错。陈岚颇具经营才干,也是一个极为豪爽的女人,她和丈夫同刘德华私交甚厚,也有过不少合作。听说刘德华遇到经济困境,陈岚当即拿出其1500万元给刘德华还债,甚至连借条都不需要刘德华打,刘德华感激之情可想而知。    

  此举保住了天幕公司。此后的几年间,天幕公司基本上只剩下个壳儿,刘德华的主要精力放在拍片和唱歌等演艺方面,公司经营处于停顿状态。1999年,网络概念成为股市的大宠儿,有些资本的,谁都想在这波浪潮中赚个盘满钵满,几乎所有人都在寻找网络概念资源。金英证券董事陈绮薇看中了这个壳资源,要为刘德华穿针引线。    

  离开商台后,陈绮薇又在华星公司工作过,但仍然是没什么建树,便放弃了在娱乐圈发展的念头,前往外国读书,回来便开始从事金融业,担当娱乐圈一些名人的投资顾问,获得成功。陈绮薇和陈岚是好朋友,经过陈岚从中介绍,刘德华又进一步和陈绮薇发展友谊,两人成为朋友。    

  陈绮薇觉得天幕是一家很有潜质的公司,就这样处于停滞状态非常可惜,而且正值网络大热,她因此介绍刘德华和中建电讯的老板麦绍棠相识。据说,她替两人出主意,将天幕公司重新包装,加入网络概念,然后推向证券市场。麦绍棠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和刘德华一拍即合,由麦绍棠以中建电讯身份入股天幕公司,持有天幕49%的股份。由于刘德华坚持自己的话事权,因此持有天幕51%的股份。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合资的天幕,从一开始就是个网络时代的怪胎。两大老板,各人心里打着的是各自的算盘,典型的同床异梦。    

  对于刘德华来说,重要的是延续他的电影制作事业,如果能将公司包装上市,自然是好事一件,那样他就可以从证券市场圈到更多的钱,将自己的事业做得更大。麦绍棠的着眼点,首先是这间公司的网络概念,其次才是刘德华经营的电影概念以及他本人在演艺界的名声。20世纪,盈科数码创造了香港股市最后一个神话,原始股股东的身家,在短短几个月时间,暴涨了几百倍。与这种股市上的网络神话相比,刘德华拍电影的盈亏,又算得了什么?    

  这种理念上的差异,与麦绍棠本人的经历以及观念,有着极大的关联。麦绍棠是个资本运营的高手,差点就跻身香港十大富豪榜。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中建电讯和天幕的蜜月期还没有结束,包装上市工作,尚在紧锣密鼓的策划之中,网络泡沫已经显现,这一对新人,便产生了矛盾。    

  据分析,刘德华和麦绍棠的分歧,主要有几大原因。    

  策划上市时,双方因为股权分配产生了矛盾。麦绍棠坚持认为,陈绮薇是这次合作的大功臣,上市的时候,她应该占有相当股份,成为公司的大股东。有关这一点,刘德华没有意见,但分歧却在将谁的股权送给陈绮薇。麦绍棠希望双方都让出一些股权,刘德华担心如此一来,自己的股权被削弱,从而在公司失去话事权,不肯同意。    

  此外,中建收购中建数码的壳资源时,在内部发售认股权。刘德华被麦绍棠等人说动,认购了4000万股中建数码的认股权,认购价每股一角钱,刘德华为此出资400万元。不久,这部分股权可上市流通,刘德华看了看市价,大喜过望,股价竟然稳稳地站在一元以上。也就是说,他不久前投资下去的400万,目前市值已经超过了4000万,暴涨10倍。刘德华迅速将这些股票出手,扣除成本以及各项费用,仍然赚了3000多万。    

  很快,刘德华后悔了,因为中建数码的股价还在暴涨。他忍了一段时间,忍耐不住,跑去市场追买中建数码。他不仅自己追买,而且动员家人朋友一起买,并且颇为豪爽地对他们说,由他来保底。岂知这些人刚刚入市,网络泡沫便破了,股价一路下滑。结果,刘德华亏进去了一大笔钱。    

  麦绍棠的目的,原本是想借助天幕进行资本运作。那是一块大肥肉,有了这块肥肉,天幕公司拍电影等主业务,他基本可以不闻不问。刘德华则全力以赴,希望借此机会再一次在电影市场上大展拳脚。天幕公司东山再起后的第一部电影是《阿虎》。这部电影比91版《神雕侠侣》更为成功,影片尚未上市,版权卖给外埠,合约资金便已经是2600万,投入已经全部收回。而公映之后的香港市场,又获得2200万的票房收入,在刘德华百部电影香港总票房榜上,名列第16位。    

 


第九部分:风雨人生路生意伙伴反目成仇(2)…(图)

  麦绍棠在股市上亏了钱,这才发现电影市场仍有可为,自然开始转变,对公司的控制也开始紧了起来。如此一来,他和刘德华,便在许多方面产生了矛盾。尤其是刘德华早在1994年就曾对无线艺员舞蹈班的朋友承诺过,要投拍一部与舞蹈和励志有关的电影。现在,他手中有了钱也有了权,加上街舞极为流行,他便开始兑现这一诺言,计划投拍《给他们一个机会》。    

  应该说,这个电影选题是相当不错的,但是,具体操作的时候,刘德华摒弃了他一贯的商业运作模式,强调励志而忽视了商业性。这部影片,最终导致了票房惨败,也加深了他和中建之间的矛盾。    

  2002年1月,刘德华和天幕公司的经纪人契约期满,中建方面,希望刘德华仍以原约续约,刘德华不干。刘德华不同意,自然有他的原因,自从他自己当了老板,多年来,他的身价一直未升,目的是为了使得公司的经营成本降低,在这方面,他做出了很大牺牲。兼之和中建高层发生矛盾,连带他和他的朋友经济上受损也是很重要的原因。为了阻止刘德华和其他公司签约,中建电讯以天幕大股东身份,分别致电香港的一些制作公司,包括无线电视、中国星、星艺影画、公益金等,通知对方不能邀请刘德华拍戏及作演唱会演出,否则会收到禁制令。    

  刘德华愤怒了,于6月初公开表示,已经通过法律途径向天幕追讨1500万港元的欠薪。两个星期后,中建电讯做出反击,向包括刘德华在内的3名被告追索高达1亿5360万港元的违约赔偿,另申请禁制刘德华替其他同业演出任何与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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